缝纫设备采买合同(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一、协议目的
甲方具有A1¥A2¥A3级Ⅲ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从事化工设备制造多年,具有开拓市场的营销能力和企业的管理能力,具备总体承包承揽化工项目建设的实力。乙方从事化工项目工艺设计多年,有成熟的工艺技术以及良好的市场人脉、市场信誉,并有项目现场指导安装的实践经验。甲乙双方都希望通过真诚、坦诚的合作,达到优势互补,进行资源整合,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发展和保持一个长期的紧密合作关系,来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形成合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在短期内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把化工成套设备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做到最具有影响力、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使市场活动利益最大化,使双方合作达到共赢。
二、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在化工成套设备项目,利用各自优势进行紧密合作,承接、承揽此类项目的总体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或者此类项目的部分工作。
三、合作方式
1、本合作以现有厂房、资质、加工设备、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及销售团队为平台,以乙方掌握的化工工艺及市场为核心,组建化工专项项目部,承接承揽化工工程项目。
2、设立化工项目独立帐户,费用独立核算。项目组建立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运行费用(包含差旅费用、广告费用、招待费用等销售费用和工程消耗费用)记入运营成本,作为决算依据,在决算时一并决算。
3、甲方提供项目组运营所需硬软件设施。项目组办公室设立在*办公楼,提供必要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供出行车辆、司机等,建立并管理宣传网站。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委派项目总经理作为总负责人对整个项目的运营进行全面管理并对此负责。委派其他相关工程管理、技术、施工、协调人员,负责销售并拓展市场和市场宣传,负责项目运行管理及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并对此负全责;
2、乙方出任项目工艺技术总工程师,对工艺技术负全责,负责工艺图的设计以及工艺、设备、安装图纸的最终审定、审核,对材料、设备质量以及工程质量、进度负有指导义务,并对此负有监管权,对不符和工艺要求以及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事物具有一票否决权。
3、甲乙双方共同探讨制定项目年度发展规划,共同探讨工艺设备改进技术。
4、对本项目组现有能力不能完成的安装、电器、工艺设备等工作,由甲方负责外协联络,外协单位或个人的资质、能力、价格以及外协件的质量、价格必须经由乙方认可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外协所产生的费用记入成本。
5、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市场宣传推广以及市场技术支持,合作前期对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五、费用管理及利益分配:
1、实行一工程一帐,由甲方管理,乙方监督审核。
2、运营费(含销售费用以及工程施工垫付费用)用由甲方先行垫付。
3、销售费用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甲方负责人、乙方签字审核,甲方董事长批准后由甲方先行预支,甲方人员发生的费用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并记入成本,乙方发生的费用据实报销,并记入成本。
4、各工程设计费作为单项记入工程总费用与客户进行谈判,此费用除去税费后归乙方所有。设计费结算时间按照工程付款进度支付,在工程款付至90%时给予乙方全额结算。
5、工程完工,款付至90%后进行决算,决算利润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利润由甲方享受80%,乙方享受20%。利润分配在工程款付清后进行结算。
6、经决算后无利润或亏损的工程项目,乙方不承担亏损,亦无利润分配;但设计费照常归乙方所得。
六、保密及违约责任
1、甲方对涉及本项目的工艺技术不得私自透露给任何组织和个人。
2、如若甲方撇开乙方单独承接、承揽本协议约定的相关项目,不管乙方有无参与,设计费参照同等规模项目设计费支付给乙方,利润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支付给乙方。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私自与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本合作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的合作。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前所承接的工程不在此列。
七、法律效力以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任何外来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解释、违约、有效性、终止等都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任何双方不能解决的争端、异议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例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更改以及有效期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为20__年。协议期内合作项目运转良好,根据项目发展所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更改合作方式或单独成立公司。
4、任何对此协议的更改都需要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致使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签署本合同,共同遵守。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台) 单价 (元)金额 (元)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元
设备配置:供方提供原厂全新原装的产品(注:含机头、台板、机架),以上设备单价以成套到我方单位交货计价,设备配1.2米全包边豪华台板、工字台架、4个机架轮子,由供方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供方免费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转,并对产品质量提供壹年的免费保修服务,除易损件如机针、针头、针杆、针板、压脚、送布牙、旋梭、弯针、梭心套及与上述相关联的螺丝与弹簧和非正常操作造成的人为损坏及故障不在保修之列。对需方提出的维修或维护要求,供方在24小时内响应上门服务。
三、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交货时间:供方在 年 月 日前交货并安装完毕。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供方在需方指定工场交货、安装调试,并经双方代表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四、运输及其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五、验收标准、方法和时间
设备的品牌、型号和数量按设备交货清单进行验收;设备在投入运行正常无故障使用后一个月内,按该品牌、型号的厂方技术标准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供方于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具17%增值税全额发票给需方,需方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总货款的95%(¥ 元),余款(总货款的5%(¥元)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质期为 壹 年(注:不能少于壹年),保质期满 壹 年(注:或按投标文件)后无质量问题,供方向需方发出退还质保金的函,需方收到供方退还质保金的函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退给供方。
七、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需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或中途退货,应当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二)需方需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供方货款,如逾期支付的,每天按应付金额的0.5%计算违约金。逾期5个工作日仍不支付的,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合同签订后,供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发货或中途断货,应当向需方偿付未发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四)供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货,如延期交货,每天按未交货物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延期5个工作日仍未交货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将争议事项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帐号:
电 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作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
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3.甲方负责序列产品的全国性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5.如乙方在经销商期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
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
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合同预付款,%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订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
%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账或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哪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作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订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由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