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高处作业电动吊篮合同【热门3篇】

外墙高处作业电动吊篮合同(通用3篇)

外墙高处作业电动吊篮合同 篇1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工程甲方向乙方租赁吊篮设备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

甲方预定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如下表,实际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以乙方送货单或验收单为准。

规格

3m

4 m

6m

额定载荷:630kg

额定载荷: 560 kg

额定载荷: 420kg

台数

二、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1.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即合同签订日起至吊篮送还之日止。

2.使用地点

甲方所租用吊篮设备的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日期计算方法

1.租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至承租方送还吊篮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不满____天按____天计算,____天以上连续计算。

四、吊篮设备租金

1.租金______元/台·天

2.进、出场费元/台

3.压金______元/台___(提货时给付)

五、有关资料或图纸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筑物的有关资料或图纸,乙方须按时提供质量完好且满足《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__)规格要求的吊篮。

六、吊篮设备的管理

租用期间吊篮设备的管理(包括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须指定专人对甲方租赁的吊篮设备妥善管理,并严格遵守安全协议、吊篮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及安全交底(由乙方提供)正确使用。归还时应确保吊篮完好无损,并除净施工残留脏物。

七_承租方、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保证现场租赁物安装及操作所需工作面,积极配合出租方的安装技术指导人员食宿问题;

2.派工人在出租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安装、拆卸和垂直运输;

3.负责对租赁物周围妨碍租赁物工作的电线、电缆防护工作;

4.提供租赁物须用的电源及屋面三级箱;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于承租方违章指挥,出租方有权予以拒绝;

6.由于出租方人员不能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租方有权随时要求出租方更换或增加安装技术指导人员,并不得给承租方造成损失。

7.在合同租赁其内对租赁物负有完全的保管责任,承担在此期间发生丢失、非正常损坏赔偿责任;

8.租赁物在首次安装验收后,若再次移动租赁物水平工作位置,承租方必须通知出租方检查。

9.承租方在施工中需要增加或调换其他规格租赁物,需提前三日通知出租方。

10.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租之时,出租方拆除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及时到承租方工地指导承租方人员拆除租赁物,承租方人员必须及时拆除退租租赁物运至出租方指定位置。

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1.提供租赁物的机械性能和技术参数、资料并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提供《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使用规程》;

2.租赁物安装完毕后,承租方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租方提供各种资料交承租方备案,提供国家及北京市检查所需的各种资料;

3.出租方提供安装、拆卸技术指导服务,出租方配备的安装技术指导人员均,应具备丰富的操作经验,满足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需要,责任心强,听从承租方的合理指挥、安排、现场协调;

4.在承租方起租时,出租方对承租方吊篮安装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承租方正常使用租赁物;

5.出租方必须保证驻现场人员遵纪守法,遵守承租方现场的各种管理规定;

6.出租方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以及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窃、违章、违法等不良事件,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工程、财产、人身伤害(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出现安全事故,要按照规定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不得私自隐瞒,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要求处理;

7.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物应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配备的附件必须齐全有效;

8.承租方租用日期终止前48小时提前通知出租方,明确吊篮退场的具体时间,

9.出租方负责提供屋面配电箱以外的电线、电缆及配电箱。

八、运输及搬运

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出场的运输,其进、出场费由甲方负担(支付标准见第四条吊篮设备租金)。甲方负责协调并按时提供吊篮进、出场时工地地面至屋顶的运载电梯或塔吊等必要的垂直运输工具、吊篮设备专用电源及相应的劳务人员。

九、架设及拆卸

1.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出场时的架设、拆卸,其费用已包含在进、出场费中,甲方负责按时提供相应的劳务人员。

十、操作及移位

1.吊篮设备的操作及移位由甲方自行解决,移位期间按连续计费。

2.甲方在移位时遇到技术困难,乙方可提供技术指导。甲方租用吊篮设备超过10台,乙方可免费派遣技术人员一名常驻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具体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十一、施工现场清理

1.甲方应在吊篮设备进场前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吊篮设备顺利安装和安全运行。

2.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影响乙方安装交付进度的,吊篮设备租赁费自合同签订日起自动计费。

十二、维修、保养

租用期间,乙方负责正常情况下的吊篮设备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其费用。

1.吊篮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2.如因甲方人员无证、违规操作、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人为造成设备缺损及发生事故的,其责任及费用由甲方负担(吊篮零件缺损赔偿标准由乙方提供)。

3.吊篮投入使用满两个月后,乙方按《高处作业吊篮》(GBI9155—20__)9.1.1条款规定内容对吊篮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吊篮投入使用满六个月后,乙方按《高处作业吊篮》(GBI9155—20__)9.1.1条款规定内容对吊篮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5.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设备损坏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严禁事项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吊篮上曾减或更换任何部件,不得更改吊篮设备任何部件的结构(为防止事故发生,主、副钢丝绳严禁交换使用并严禁使用非乙方提供的主、副钢丝绳)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为确保吊篮设备的安全使用,吊篮设备进场安装后,未经甲乙双方在设备交付使用凭单上签字认可前,甲方严禁使用设备,否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责任。

3.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为财产抵押,也不得迁移至其他工地使用。

十四、风险责任

1.如因乙方设备自身故障引发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其责任由乙方担负。

2.如因甲方原因引发事故造成乙方设备、人员或第三者损失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五、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以:口支票_口银行转帐_口现金_向乙方支付吊篮设备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2.甲方同意在吊篮设备租赁协议签定、设备进场之日支付设备押金元。___

3.甲方同意在每月___前结清上月租金及相关费用。

4.甲方同意在吊篮施工结束后的___内结清剩余相关费用。

5.甲方同意如不能按时付清吊篮设备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的,超期付款须按日加收应支付款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如甲方在所承诺的付款期仍未付款的,则乙方有权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追回所欠租金,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出租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2.附件一“安全协议”、附件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附件三“吊篮零件缺损赔偿标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外墙高处作业电动吊篮合同 篇2

吊篮出租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71585

出租方:

承租方:

供需双方根据我国《_____》有关规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业吊篮,用于遵义九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外墙工程。

二、吊篮长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1.5米,限载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费方式:

1.租金:40.00元/天_________台(不含税价),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篮安装验收之日起计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篮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时间在三天以内),交付承租方验收签字之日起至单个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恶劣天气连续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顺延,租期约120天。

五、吊篮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

六、安装、移位、拆除: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对吊篮进行安装、移位、拆除,出租方负责解决技术性问题。承租方负责在安装过程中解决垂直运输工具、设备、搬运辅助劳动力及相关费用。

七、出租方的责任:

1、出租方在安装吊篮调试过程中,需提供一名技术骨干进行指导安装。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对吊篮的完好性、安全性负一切责任,因吊篮设备质量原因造成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3、出租方必须固定一名技术人员现场随时进行技术指导。如因吊篮出现故障出租方必须在两小时内修复,否则免除当天所有租赁费用。如承租方违章操作或不按协议内容使用吊篮,出租方有权令其停工,停工期间租赁费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签字为据)。

八、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协助出租方安装及调试吊篮,并负责垂直运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必须固定操作人员,并有责任教育其严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说明书》中内容。对违章操作和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吊篮损坏承担全部的损失。

3、对租用的吊篮应妥为爱护,归还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齐全、清洁(除吊篮自身损耗外)。如有丢失、损坏应负赔偿责任(见出租明细价格,赔偿明细价格)。如遇雷雨、雾天或5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使用并妥善覆盖电机部分,防止电机进水,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因特殊情况,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随附《ZLP系列电动吊篮使用说明书》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承租方是在对出租方所有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签订的本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未果时,可提请承租方当地法院进行申诉。

其它约定事项: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外墙高处作业电动吊篮合同 篇3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吊篮使用地点: 用途:外墙装饰。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合格的五具牌高处作业吊篮DT60-600型,暂定 台,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布置为准。

二、每台每日租金: 34 元(此单价为税前价,甲方不出具发票,由乙方另行承担税金)。

三、租赁费结算:

1、租赁费的计算:由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吊篮使用结束之日止为租赁天数,每台吊篮租赁时间不足60天按60天计算,超出60天则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

2、租赁费的支付:该工程租赁费分两次支付,第1次支付时间为每单栋楼安装验收完毕,乙方预支付甲方租赁费20000元(贰万元)整,第二次支付时间为乙方吊篮使用完毕报停(塔吊、提笼位置除外) 之内支付甲方余下全部租金。如越期未支付,甲方将采取以下措施:(1)、每天按未付总租金的3‰向乙方收取滞纳金;(2)、甲方将停止吊篮的拆场工作至到乙方付清租金为止。

四、甲、乙方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编制吊篮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乙方、监理单位审核和留存,乙方给予配合。但由甲方负责完善安监部门要求的手续。

2、甲方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等工作,若设备出现隐患或故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排除故障,否则该台设备的当日租金不予计算(特别说明:若由于建筑物局部异型(如死角等)致使吊篮安装无法进行的情况,应由乙方配合甲方解决;若因屋顶构造异型需要架设钢管脚手架作辅助平台进行吊篮安装的情况,则由乙负责架设钢管架平台)。

3、电动吊篮安装完毕,由甲、乙双方代表进行验收,填写安装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才准许使用(未经验收、交底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吊篮安全技术交底(上篮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作业,未经交底人员不得上篮作业,如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配合乙方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4、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因吊篮质量问题(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5、乙方应无偿提供三相五线制电源,每栋楼必须设置符合临电规范的二级配电箱,并保证供电量满足所有吊篮正常使用要求。若因断电、停电等原因而影响吊篮安装或移装时间,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6、甲方对吊篮进行安装、拆除、移位期间,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沟通现场塔吊、提升笼、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材料转运,针对现场实际情况乙方补助甲方搬运费100元/台,若甲方将派驻技术人员承担吊篮日常维护保养和技术指导工作。

7、在吊篮使用中,乙方负责上篮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吊篮作业面下方危险区域的安全警戒及监护工作,以及施工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乙方上篮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并严格遵守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否则因违章作业造成所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使用吊篮作业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移动吊篮的位置和所有附属设备,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吊篮工作平台施工不允许超过额定载荷,超过额定载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9、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如乙方要求对吊篮进行二次移位,甲方则收取乙方安拆费 260元/台/次,同时乙方不得扣除吊篮移位时的台班。

10、乙方在使用中如发现异常(操作不灵、运行不稳、上下运行困难、异常响声等),应立即停车检查,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而不可盲目继续使用,如因此而引起电缆线被烧坏、钢丝绳和电机打爆等现象,乙方须按价赔偿甲方。

11、乙方免费提供库房供甲方存放吊篮零部件,且负责现场吊篮材料的保管,若因失窃造成吊篮材料的丢失,或若因操作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吊篮材料损坏,均由乙方负责按价(见附表)赔偿。

12、乙方在租赁期内只有使用权,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一方未按合同履行其责任,按50000元(伍万元整)支付对方违约金。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在住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管辖权:由璧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在该工地全部租金付清之日自动无效。

七、附表:

名 称价格(元)/单位名 称价格(元)单位

底 板400/块护 栏400/件

侧 篮400/块卷 扬 机8000/台

保 险 器600/个电 控 箱600/套

电 缆 线1500/根限位开关40/个

钢 丝 绳800/根附 件 箱350/件

挑梁(前、中、后)臂900/件支 柱300/根

配 重10/件护 绳400/根

甲 方:璧山县旭阳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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