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外包协议(通用3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网络工程
3.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地:签定地
年月日年月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校园一卡通)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在协议期内享受乙方提供同类型、同规格型号货物。协议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货价格。 如有变更,乙方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回复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利拒绝接收乙方擅自变更后的供货和终止该协议。
三、乙方须保证甲方的供应货源和及时交货,乙方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合理期限内不能按时交货 时,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和甲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应当自接受货物的7天内向乙方提出更换通知,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协议规定。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异议后,应在7天内与甲方协商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 议和处理意见。
六、机器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限上海市)如运送出上海市外,甲、乙双方需协商机器运送费用。
七、自双方签字的当日生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除非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八、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印章: 公司印章: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二O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一、合作纲领
(一)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外包项目相关合作,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 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提升双方的技术实力、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
二、合作内容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通过书面约定服务内容、方式。
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盖章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四、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本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应在本合同盖章签署前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 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至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甲方无息退还。
五、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以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完成相应工作并交付。如遇不可抗力事件产生延迟,乙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通知甲方。如逾期通知造成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提前 告知对方,经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合同事宜,并确定违约赔偿事项。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一方需赔偿对方损失,并承担对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一切费用。
六、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合同一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另一方无权转让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否则该转让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且守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合同变更与修订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对合同内容进行的补充、变更或修订,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双方为此目的所签订的任何补充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正式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中的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时,以补充合同为准。
八、合同解除、期满与续约
合同有效期内,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二)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随后的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三)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小。
十、争议的处理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合同,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后续合作中签署相应的合同以进一步明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