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船入股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 委托代表(经理):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现因接手开办 项目需要一笔运作资金,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甲方 ,开办 项目,项目地址位于 ,主要经营 。
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只对乙方月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入股。
流程:向甲方直接提供现金。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书》,执行协议书。
入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效益。
合同期限为 。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入股资金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
占有甲方的股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入股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支付本金回报(红利)
元整。(小写 元)。
撤资方式
自然撤资
本入股合同期为 。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入股合同期间内(不是合同期限时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甲方需在两天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合同终止。
乙方要求撤资
在入股合同期间内(不是合同期限时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不付未过的日期)。甲方需要在两天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 件 一
“利润分红”中的利润:是指税后利润,以月核算,项目总受益减去总开支。共1000股,每1股(人民币)10000元。自愿购买,投资回报、分红受益一览表。
投资本金金额
月度利润分红比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沥*船入股协议书
编号:DQ2013001
甲方:重庆东琪实*有限公司
乙方:
在阅读和完全理解了甲方的沥*船内部股份说明书后,本人自愿入股沥*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共同遵照执行。
一、入股沥*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下准则
1、坚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遵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为沥*船的发展予以最大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2、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服从股东会议的决定,并遵照执行。
3、遵守中途不得退股,如在内部转让股份时,有接收方,也必须在获得股东会批准才能进行,在转让股权时,须同意按已折旧金额计算在转让股本中扣除。
4、沥*船在变卖或报废时,由股东会议决定,其残值部分或变卖的价格按所持股份享受。
二、入股
1、乙方入股号沥*船,入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入股时间为20__年月日。
3、入股金额甲方收到后,出具收到入股凭据,注明所占沥*船股份比例。
三、股东会议
1、沥*船股东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即半年(中期)举行一次,年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经多数股东提议可增加或临时召开。
2、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沥*船总经理向股东会报告发展经营财务等情况,听取股东的意见。形成股东会决议。
3、股东必须参加股东会议,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分红
1、分红每年进行一次,分红的财务计算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2、按照股东会议决定的分红金额,其应缴纳国家的税费,乙方必须自觉承担缴纳。
五、以上各条,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此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报股东会决定,如对股东会决定仍持异议,无法解决,可提请法院裁决。
甲方:重庆东琪实*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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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家协议书
入股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 股。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如果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 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8.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股权证明书,并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9.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签约日期: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签章) 年 月 住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