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地区离婚协议书(2篇)

张家港地区离婚协议书(精选2篇)

张家港地区离婚协议书 篇1

当事人: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__地方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__地方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列当事人经自由恋爱结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儿子(女儿),取名_______。

在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合,导致夫妻关系不睦,感情受到伤害,现双方以感情不合为由提出办理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事项如下:

一、_______与_______自愿离婚,今后各自婚姻互不干涉。

二、儿子(女儿)_______抚养权归_______,抚养费由_______承担。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的情况下_______随时可以探望孩子。

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有财产的话具体列明),亦无共同债务清偿,今后若发现债权、债务,各自经手或立据的债权由各自受益,各自经手或立据的债务由各自清偿,双方互不干涉。

以上事项内容系双方自愿达成,属真实意思表示,理应信守履行各无反悔。今后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婚姻纠纷为借口,节外生枝,若有意借故寻衅滋事和无理纠缠,造成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待双方签字并领取离婚证后本协议书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张家港地区离婚协议书 篇2

离婚协议书

男方: ,男, 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

女方: ,女, 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 (儿子/女儿),名 。因 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 (女/男方)抚养,随同 (女/男方)生活,抚养费由 (女/男方)全部负责,男/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 (女/男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女/男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 (女/男方)方应于每月的 日前将 (儿子/女儿)的抚养费交到 (女/男方)手中或指定的 银行帐号: )。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 (女/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女/男方)每月可探望 (儿子/女儿)一次或带 (儿子/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 (女/男方), (女/男方)应保证 (女/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 元,双方各分一半,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 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 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方于 年 月 日向 所借债务由 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 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 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 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份。

九、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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