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物料及成品委托加工合同(通用31篇)
委托方:江西钦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晨洋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峰创国际2105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
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国良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制冷剂R143a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加工产品范畴
产品规格:国标优等品
第二章 委托加工订单
2.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
2.2委托加工过程中,甲方可视具体变化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30%,若超过30%,双方须另行协商。若订单有所调整,乙方接到调整通知后须按照调整后的订单进行代理加工生产。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3.2按订单情况提供相应的原料。
3.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5甲方须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账款。
3.6甲方须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理加工活动。
4.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达到行业内优等品级别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生产加工不符合订单明确的数量和品种。
4.3乙方代理甲方验收相关原料且负有对原料产品的质量标准把关的义务,并出具原料质量检测报告单,若原料不合格,乙方应拒绝收货。货物重量按照原过磅单(发货单)和乙方验收核实的过磅单对照确定,当原过磅数量与乙方核实的过磅数量误差在0.3%内时,按原过磅单计量;误差超出0.3%时按乙方核实的过磅单计量。如因在代理验收的过程中,未对原料质量及数量把关,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甲方提供给乙方400吨氯乙烯,300吨氟化氢原料供乙方进行加工生产,乙方须产出300吨制冷剂R143a并负责运送至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指定仓库。
4.5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付款及运输约定
5.1认无误进仓入库后,由甲方财务收到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的账款且核实相关单据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代理加工费。
5.2乙方未按约定标准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3乙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5.4货物由槽车运输,乙方承担运费。货物在乙方送达交货地点前,货物的运输及储存的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5.5额减去20.4万,即为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加工费。
第六章 验收标准
6.1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7.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导致货物损失,须承担该批货物的所有损失。
7.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章 协议期限
8.1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九章 其他条款
9.1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软件产品OEM协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OEM方式提供软件产品给乙方销售代
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OEM产品为,乙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OEM预付款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项后光盘)(以下简称OEM产品)给乙方,由乙方销售该OEM产品。该产品的外包装及用户手册等相关文档可由乙方更改。
乙方销售成功后向甲方按代理价支付产品费用后,由甲方提供加密狗和注册码给乙方对直接用户软件进行注册。
乙方需支付的货款可从预支货款中扣除,当需支付的货款超出预支货款时,需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款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所代理产品的软件光盘和使用手册;
2.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户的互联网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甲方对产品软件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软件的先进适用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4.甲方对软件属于编程上的错误或缺陷,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改好软件给乙方及其客户;
5.对于乙方提供产品的软件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需对软件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软件给乙方及其客户;
6.对于乙方要求甲方对产品软件进行更改或功能扩充,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软件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7.对于乙方要求甲方对软件按乙方或客户的要求进行定制,双方进行协商,乙方可对甲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软件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8.乙方按代理价支付产品款项后,甲方提供加密狗和注册码给乙方对产品及软件进行注册;
9.甲方若对软件代理价进行更改,须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该OEM产品的唯一代理销售权;
2.乙方可获得甲方的互联网在线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乙方可享有直销,或在其销售网络设置代理销售商;
4.乙方可自行设定OEM产品的直接用户价;
5.乙方可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上门技术支持和服务;
6.乙方必须尽力推广OEM产品,并及时支付款项;
7.乙方单位已不存在或变动,必须尽快告知甲方;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
第三条 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单位已不存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所支付的款项。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五条 附则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附件
1、软件代理渠道价格表
2、授权书
3、产品证照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立约书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约到期前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5.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六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6.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6.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6.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6.5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6.6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6.7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6.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七章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8.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
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九章纷争解决
9.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约书人惠州泰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__(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20__年5月5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乙方提供原材料清单如下:
ABS胶料
PC胶料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要求将以上胶料注塑成形送返乙方指定仓库。
第二章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2.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三章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3.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3.2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3.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4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4.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五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第六章合同解除
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7.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八章特别条款
10.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如双方违反此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惠州泰利电子有限公司乙方: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博罗福田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__行
账户:__4952账户:__001
法定地址:博罗县福田镇福达工业区法定地址:惠州市福田__3号
电话:_____68__28_______电话:___686__03____
传真:______688__628_________传真:____686__803_________
日期:20__年_5__月5日日期:20__年__5__月__5__日
甲方(委托方) :_公司;
乙方(被委托方):_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方负责全部产品的销售。根据《关于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_x_x_×月×日》有关规定,在本合同(含包装)上标注;甲方出品,使用甲方商标;乙方荣誉生产,使用乙方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标记、编号(生产许可证;X_×-;卫生许可证;(20__)卫妆准字(渝)×号)。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由甲方提供配方、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原铺和包装材料;生产时甲方监制;甲方负责其全部质量责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必须在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内。(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有;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粉单元(散粉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
第四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生产管理费(含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使用费),每年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管理费按年度计算,在合同年度初、一次性付清。
加工费根据品种工艺技术要求、劳动和能源消耗定额等另议。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机关每年年检、若抽检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其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其检验报告书(或复印件)供甲方使用。甲方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3),其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质量责任,而致的国家质量监督机关的处罚;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由于质量所致的消费者健康损害纠纷或赔偿;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应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若国家行政或质量管理、监督机关、经检查认定为超范围生产的处罚。
第七条;合同期限;一年。自双方签字(章)生效之日起计。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或修改。双方签字(章)有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补充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手写); 日期(手写);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方):乙方(加工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托加工产品汽、单价及金额
二、托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加工产品。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3、运输方式为陆运,运费由甲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
1、乙方全部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与甲方。
2、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托方(甲方):加工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或印章):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协议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质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二、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特约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1.本协议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
如有一方因故需变更、中断或废除本协议时,限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通知对方。
双方应立即协商,另立协议书。
重要产品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2.如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规定,由协议管理机关按国家协议规定进行裁定,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协议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协议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4.其他未尽事项,另订附件。
四、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开户银行、主管机关各一份。
供方:(盖章)企业照号码:开户银行帐号:企业负责人:代表:(盖章)
需方:(盖章)企业照号码:开户银行帐号:企业负责人:代表:(盖章)
年月日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编号: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四、订单确认
4.1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产品包装要求: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八、价款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十
一、包装、运输及费用1
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1
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1
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十
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十
三、保密条款1
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1
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1
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1
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1
3.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1
3.6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或未经授权的承揽方员工或没有资格的员工使用上述数据。另外,承揽方同意需要上述数据的员工按照程序获得上述数据。1
3.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1
3.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1
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1
3.10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1
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1
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1
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1
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十
四、违约责任1
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1
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39;,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1
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1
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1
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1
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1
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1
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1
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1
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1
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1
4.12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十
五、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
六、合同解除1
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1
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十
七、纠纷的处理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控制成本,提高效益,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肥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为: 复混氮肥
二、委托加工的产品质量标准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产品质量和质量等级应符合XX有限公司(复混氮肥)企业标准(Q/)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或指定、选定的配方、质量标准加工并提供合格产品。
三、委托加工产品的任务量及加工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年任务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随机结合乙方确定并下发当批生产任务量订单。成本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共同核算后统一结算,加工费标准在下发任务单时具体协商,同时应支付本次加工合同总量加工费的30%,其余发货时一次结清。
四、委托加工产品的验收
1、甲方委派人员对乙方加工产品质量进行初步验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当批质量合格证明或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五、违约责任:
1、因委托加工产品遭甲方客户的质量投诉,应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或由甲方代理乙方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客户质量投诉,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乙方生产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各项依法可获得的赔偿和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应按逾期交货款额的日千分之八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达10天,视为乙方不能履行订单。
4、如乙方不能履行订单,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5、乙方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应负责更换。由于更换而造成甲方逾期交货给第三人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双方应对委托加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约定,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六、委托加工产品包装提供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符合GB GB18382—20xx《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的包装。
2、如甲方委托乙方印刷包装,甲方应提供包装设计图稿和要求,乙方负责制作,样式和数量应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书,方可印刷使用。
3、乙方加工产品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标。
七、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的标识标注式样:
产品名称:复混氮肥(名称下边可使用小一号字体标注不引起消费者误解的产品商用名称)有效养分:N≥ ﹪ 如添加了符合GB18382要求的中微量元素可在有效养分下边标注。
委托方名称:XX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
生产者名称:XX有限公司
生产者地址:
八、委托加工产品的销售: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全部由甲方负责销售;未经甲方特别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产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场。
九、委托加工协议时限:本协议有效期从 20xx年三月二十日至20xx年三月二十日。本协议涉及其他证照、质量标准有效期的,均以相关最近现行有效期为准,有效期满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2、产品规格为: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加工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天通知乙方。3、乙方必须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加工生产。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甲方厂名和厂址、商标、设计图案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内禁止一切有涉及乙方印刷的标识及宣传资料,如发现产品内放有乙方的资料,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权利,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20万元。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甲方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必要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提供乙方指定使用的原辅材料或包装材料等,乙方必须要在产品上按甲方的技术工艺图纸、样板模纸的技术要求使用上,不能以次充好,同时不允许使用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原辅材料。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提供材料,设计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存放地点(佛山范围内)。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 天开始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按甲方明确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价格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计算,价格表必须详细列明产品用料明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明细(以书面双方签名确认为准)。
2、乙方承担购置原材料、包装品、产品的加工及包装和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并于次月2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加工费。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甲方指定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检验场所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乙方接收的设计包装品和设计商标标识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生产、销售甲方同款的产品款式、图案;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
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自
行出资继续履行协议解决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甲方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生产、销售甲方同款产品款式、图案的,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按元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
根据电动车市场的需求,本着双嬴的宗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电动自行车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委托加工协议书。
第一条:新产品开发及产品确认
1、 由乙方提供新产品图片或样车,甲方根据市场要求进行确认。
2、 达到甲方要求后,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第二条:零部件及订单采购运作
1、 为了确保产品满足销售需求的交货周期,原则上交期为 天,乙方可根据实际生产及配套情况提前交货,交期计算按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开始计算。(旺季根据市场情况提前做好毛坯的准备工作。)
2、 甲方每月 日前下达下月预生产计划。
第三条:质量保证
1、 质量保证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要求和检验标准,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共同按GB17761-1999执行。
2、 乙方负责加工生产“ ”牌电动车。
第四条:产品价格和委托加工费
1、 由甲方驻厂代表确认,乙方提供给加方的整车配置单乙方将按此配置单采购。
2、 每辆车的委托加工费用为 元(其中包括组装费用)。
第五条:产品销售、售后服务及售后件的交期
1、 所有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销售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销售和处理甲方委托生产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成品及原材料。
2、 提供维修件周期,车架塑件为 天,其余为 天。
3、 售后配件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支付,结算日期为每月 日前,甲乙双方承运给对方的配件均由运出方负责费用。
第六条:甲方提供零件和带甲方标识印刷品的善后处理。
1、 由于甲方生产的实际问题造成某种型号零部件生产库存的,乙方应积极给与消化。但无法处理时,在终止业务时甲方同价购回。
第七条:委托加工产品标注式样
委托企业名称:
住所:
被委托企业名称:
第八条:委托加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协议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润滑油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 元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 天至 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 年 月_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 。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 年 月 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质量的确认;
2.规格的确认;
3.严格标徽工艺的确认;
4.加工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样品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样品、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它事项
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珠宝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加工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执行业务需要,委托由乙方加工宝石项链,经双方协商合约如下: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宝石项链订货单。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宝石项链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串珠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宝石项链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串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串珠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串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4、订单货物串珠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串珠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5、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串珠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6、串珠费: 手链元/串项链 元/串。
7、在您签收首批产品后,500元合作金无息返还, 人员第一次串珠为3000串,多劳多得,接货物签合同时都有预付加工费,串珠完成后现金结算所有加工费。
8、乙方与甲方商讨后,同时自愿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金共计叁仟捌百元。
9、乙方必须将合同按规定签好并寄回一份给甲方,甲方返还乙方所有合同履约金。
第四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串珠生产之产品为珍珠再加工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串珠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串珠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
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串珠。
4、乙方所串珠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串珠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5、一经由甲方接洽的客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直接跟甲方的客户合作,否则甲方有权追付乙方赔偿。
6、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串珠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重新加工。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以及办理安全加工许可证,工商许可证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2、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1、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通过协议后,由甲方向乙方下具《订购单》,乙方收到甲方下具有效的《订购单》后立即安排生产事且,按订购单的要求制作和交货期限内交货。
2、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串珠的数量及串珠费,乙方同时确定串珠及完成时间。
3、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4、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如纸箱等),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可由甲方自己派人配送,或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配送到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送回送到甲方公司 ,或由甲方派人上门回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2、付款方式: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兼职加工人员统一以会员号发工资发货为标准,每个兼职加工人员都必须加入公司会员.
第十五条:兼职加工人员要对我公司所委托之加工珍珠材料,负保护之法律责任,非经我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损坏或丢失.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先支付所加工产品一半的薪金____元,余下一半的薪金等加工完珍珠的时候支付给兼职加工人员
第十七条:本合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约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约定之。
本合同期从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到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止。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饰品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盖章)
地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期: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加工合同范本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委托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托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委托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委托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委托方对于委托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委托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委托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委托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委托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委托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委托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委托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委托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甲方:(委托方)
乙方: (受委托方)
兹有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加工优质大米,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物包装及规格:大米。
第二条 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GB/T19266标准要求。
第四条 加工物包装由甲方设计、印制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成品包装物使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商品条码。
第六条 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输、销售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七条乙方负责产品的加工、产品的出厂检验及出厂前的质量控制、储存管理。
第八条甲方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每吨/元,每个月初统一结算。
第九条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采购由甲方负责,原料必须是五常境内种植的优质水稻。
第十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间、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制定。
第十一条 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需双方在交付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加工物(成品)出场后由于运输、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条 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做出货款总额20%的赔偿。
第十五条 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价值总额20%的赔偿。
第十六条 加工数量:吨(成品)。
第十七条 加工地点:
第十八条 本协议需双方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男童长裤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品牌、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加工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男童长裤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品牌、款式、数量、工艺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品牌、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余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10%违约金。
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2个月,自20__年8月10日至20__年10月10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 委托加工项目
委托加工产品: 加工产品数量: 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 委托加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提供保证,并担负法律责任。
三、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或乙方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为依据。
四、 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1、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甲方无特殊包装要求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 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五、 费用结算
按照甲方实际经营情况和销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以现金结算的方式购买。购买的产品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一次性支付,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原料购进发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____省永春XX公司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的品种及价格:
(一)名称:乌龙茶
(二)样品编号:
(三)品质特征:
二、数量:10吨品种
三、包装形式:散装或者用乙方指定的包装
四、交货时间:每季度交货一次。
五、交货地点:永春
六、交货及验收:货到以乙方签字收货为准
(一)验收地点:
(二)验收人员:
(三)验收依据:
七、付款方式:根据甲方经营情况可以:预付、现付、或年度内全部结清。
八、违约处理:
(一)交货时间:
(二)价格:
(三)数量:
(四)品质:
(五)包装及净重:
九、________年,同一品种,乙方保持委托最少两家厂(场)家生产的权利。根据实际合作情况,确定今后长期的合作计划。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方如有违约,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____市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5-7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炜城”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8.每件产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每少贴一件赔偿甲方_________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它事项
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授权代表(签):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______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生产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2、产品规格为: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使用证件说明
1、乙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给甲方,授权甲方在本协议范围内的产品使用。首次加工生产的产品需在叁万元以上方提供以上三证,并甲方一次性支付预付金拾万元。
2、甲方在乙方生产加工之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标签法等有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后果自负;并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生产分装)。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证明(营业执照)及商标受理证明。
4单为准。除以上产品外其他产品乙方概不负责。
5、若非乙方加工的产品,冒用乙方证件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预付金。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规定。
2、乙方仅是甲方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过程的一个制造、灌装以及包装的工序。只承担生产分装产品品质行为的企业,不承担甲方一切销售行为及债权债务的责任!
3、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包装材料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结算方式
甲方在与乙方确认加工生产订单、签订《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之同时,乙方从预付款中扣取该订单费用总额。每次生产订单金额如超过预付金余额,须补足款项乙方才进行生产。
第六条产品交付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由乙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3、交货时间:在包材、款项到位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
第七条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当天内完成。
3、甲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
4、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或在委托加工订单上补充。如产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生产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布鞋帮委托给乙方缝纫加工,双方并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如数向甲方交够成品帮,应按甲方相应成品帮的价值赔付甲方,如拖延时间给甲方造成间接损失,须另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成品帮价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违约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应加工费的,须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加工费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违约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壹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壹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温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加工是指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对于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模具委托加工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模具委托加工合同范一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
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
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模具委托加工合同范二
甲方: 乙方:
(一下简称甲方)因产品生产需要,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制造耳机塑料模具5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模具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二:模具要求:
1、型芯材料D61,型腔材料D6
1.
2、模具全部自动脱模.
3、模具首次交样时间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模时间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4、按国家相关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加工模具,注塑件无飞边、毛刺.收缩等缺陷;
5、模具寿命:100万模次以上;
6、模具分型面错型不得有;
7、其它要求按照甲乙双方商议所做的技术备忘录为标准. 三:制模依据:按甲方提供的实物样件进行设计加工;
四:售后服务:
1、模具质保寿命期内,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原则上修模地点在甲方,如遇甲方加工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甲方完成修理的,可以送回到乙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需要改动引旨起的模具修改,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不计劳务费.
五:乙方需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
1、最终开模产品图;
2、全部模具零件,装配图;
3、模具操作及保养说明书;
4、模具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正式签订之后首付定金(预付款)为总额的40%,即4万元整;
2、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40%,即4万元整;
3、余款在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准时按质量完成模具加工,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模具款,如未按时支付(非人为因素除外)模具款,甲方每天应支付迟纳金或延期模具总价的0.1%.
2、乙方应按时按质地完成模具的加工及相关的修理,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模,则每延迟交模时间(含试模合格的时间)一天甲方将从应付予乙方的模具款中扣除1000元以示惩罚,如果延迟交模时间超过1个月,甲方就不再接收此模具,并有权收回此模具之全部已付款,乙方同时须向甲方缴纳相当于此模具制造价格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代表:____日期:
乙方: 代表:____日期:
模具委托加工合同范三
甲方(订作方):_
公司地址:_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_ _ 职务:___ 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 ____ _ ____ 职务:___ 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塑胶模具 3套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 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 模具完成后, 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 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如拖延了交货期,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 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 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范围内的某个地点, 超出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 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 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 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 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 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 ________年_ ____月__ 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 报价单 和 零件2D图 共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 盖公司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盖公司章: _ ________年__ ____月__ ____日
返
甲方:重庆单轨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成都金羊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重庆地铁1.5米管片制作、试验、运输等工作内容,接受乙方的技术方案和最终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结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业主:指重庆轨道交通工程总公司。
1.2图纸:成都地铁2号线土建15标一般段管片图纸(成都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钢管厂-塔子山站-砂河堡站区间第五册管片配筋及特殊管片设计图)
1.3规范: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
1.4 协议工地: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施工工地。
1.5 协议工厂:成都金羊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1.6 验收:指甲方派人按协议中规定的技术条款、质量标准在成都金羊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片厂内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
2.2所在工程地点: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工地。
第三条 双方职责
3.1 甲方职责:
3.1.1 负责安排质检人员按照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作出的修改或增加的技术规范在协议工地检验管片,并办理签收手续。
3.1.2 负责管片在协议加工区的出厂运输、盾构施工工地的卸车和保管工作。
3.1.3 管片生产前,如提供甲供钢筋(各型号钢筋数量见附件),并负责钢材的检测费用。
3.2 乙方职责:
3.2.1 负责提供满足管片生产、质量、进度等方面要求的厂房、设备、堆场,负责在生产厂区装车。
3.2.2 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在协议工厂内加工、制造钢筋混凝土管片,并负责所有原材料(甲供钢筋除外)、配件、预埋件的购置及制作安装,负责蒸汽养护、常规养护等必要的技术措施费用,负责生产厂区成品管片堆放储存。
3.2.3 负责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保管片生产质量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2.4负责将合格的管片,从协议工厂安全、无损装车,甲方质检人员在协议工地检验管片,并办理签收手续,随运输车辆附管片质量证明书。
3.2.5负责将施工过程中钢筋、混凝土关键指标的自检数据提供给甲方。
3.2.5 负责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生产管片。
第四条 供货期限与数量
第一批供货从从协议签定并生效之日起3天后开始供货,每天不少于10环;第一批供货总数200环;第二批供货从协议签定并生效之日起35日后开始供货,每天不少于15环;第二批供货总数300环,2月20日前发运完所有管片。
第五条 原材料供应
4.1 材料供应:除管片生产所需的钢筋由甲方供应外,所有管片预制所需原材料、配件、预埋件均由乙方采购,乙方须保证所用材料的质量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自行采购料的费用 。
4.2 甲方供应材料及损耗:
钢筋:1454.111kg /环(含损耗3%)。每种型号的钢筋根据设计图纸确定;甲供钢筋损耗率:损耗率统一按3%计算(具体供应数量详见附件)。
4.3 材料量的确认:甲方供应材料的供货单为一式肆联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的原始凭证,其中甲方贰联、乙方贰联。
第六条 价格
5.1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包含钢筋价,此综合单价在协议实施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5.2 管片生产(含发货装车)综合单价:钢筋混凝土1.5米管片,不分直线环、左转弯环或右转弯环(蓝图钢筋大于1411.759kg/环的特殊环、进出洞环除外)。每环管片综合单价为16202元/环(含发货装车),,大写:一万六千二佰零二元。
如乙方自行采购管片钢筋,每环管片综合单价为16202元/环相应扣除钢筋价7250元/环后的价,即8952元/环(八千玖佰伍拾二元)
5.3工程总价(含钢筋材料费用):工程数量暂定500环(其中直线环300环,左转弯环100环,右转弯环100环),协议总价暂定为(大写):人民币捌佰壹拾万零壹仟元整(小写: 8101000.00元)。
第六条 工程计量、支付和结算
6.1 本协议价款以人民币元支付。
6.2 预付叁佰贰拾肆万肆佰元整(3240400元),甲方在签定本协议后三天内支付;此后每运输完100环管片,支付60%管片货款,即捌拾壹万零壹佰元整(810100元),最后一批管片发运前付清所有货款后发货,不留质保金。
6.3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相应的票据。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7.1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协议生效。
第八条 协议纠纷处理
8.1 协议纠纷的解决程序和方式:若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意见不一致协商不成时,协议双方可采取诉讼或仲裁。
8.2 若发生纠纷,除出现协议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供求关系、调解要求停止供求关系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
8.3 任何纠纷事项如经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诉讼,其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协议解除
9.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
9.2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协议。
第十条 其他
本协议共4页,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 方:重庆单轨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 方:成都金羊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电话:0311-87616166 传真:0311-87616166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
中社合字(20xx)第 号 甲方: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20万元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产品料质(见附件):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元/箱;冰糖燕窝粥 元/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3、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5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8、乙方代甲方保管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保证按实际签收数妥善保管、使用,并保证甲方所购材料不流失,不作它用。如有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规则》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样本计入材料费,不收加工费;
10、在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批次产品>0.3%的不合格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负责召回本批次产品,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若不合格品≤0.3%时,乙方可只承担不合格部分的原材料损失;
11、商标向乙方授权范围:只限于合同期乙方收到甲方生产通知单后,组织生产合格包装产品的过程;
12、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及含有“旭日升炖膳皇家品正”标识的材料,乙方保证甲方生产配方及专利技术保密,并不得仿制甲方产品,一旦出现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3、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14、保证生产的各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甲方遇到需与当地政府协调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做好;
15、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16、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质量条款
1、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规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质量标准执行,按乙方实际工艺执行。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
2、品保、品控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及质量标准,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其他较详细过程控制,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以上条款及甲方要求进行过程检测,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需质监机构检验报告时,可由乙方送检,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双方均同意为因合同而得知合同他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对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合同他方在该等材料中的专有权利,并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材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合同结束后两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他方的商业技术及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和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加工产品的产品配方。
2、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
3、加工产品的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4、加工产品配料中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明细等。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5-7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炜城”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___。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它事项
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在双方自愿、意向表达清楚明晰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并据此形成有效的法律依据,用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一、 合作事项
1、甲方为乙方专门加工“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相关系列产品。所加工产品的许可批准文件、产品配方、技术、工艺标准、及法律规定与产品制造的全部相关事项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严格按标准组织原料采购、酿造、泡制、调制、灌装、包装、检验、储运等全部生产事宜。
2、每次甲方向乙方交货时须提供真实有效并且清楚明晰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防疫化验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同时甲方应尽可能的为乙方提供有利于乙方开拓市场的便利条件,甲、乙双方都应严格为对方保守一切商业机密,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相关系列产品的包装定位、设计、制作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独家负责该产品的市场运营规划、销售、宣传。
4、如甲方的经销商客户有意经营“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其他相关的系列产品,甲方应通过乙方与客户直接洽谈,不得私自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相关系列产品。
5、如乙方的经销商客户有意经销由甲方生产的除“健康动力”系列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乙方也需通过甲方直接与客户直接洽谈。
6、甲、乙双方承诺:不得与已经销对方产品的经销商客户洽谈同类产品销售事宜。否则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应向对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确定标准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截止到违约的当天,该经销商客户累计销售对方产品总金额的3倍。并立即停止违约。
7、甲乙双方承诺:在包装装潢方面,不得相互模仿,否则模仿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非经济损失,并立即停止违约。
二、产品价格
1、全部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时的到岸价如下:(为保证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所有健康动力产品所采用包装物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同档次劲酒包装物的质量标准)
2、如纸箱、纸标等纸质包装物由乙方制作并且费用由乙方承担时,则需另外从产品价格中扣除纸箱、瓶标的制作成本。以1箱24瓶125ml裸瓶彩箱装为例:纸箱按2.5元/只计算,瓶标1元/箱,共3.5元。即纸箱纸标由乙方制作并送到甲方处,甲方将产品生产完成送到乙方仓库时,乙方只需再向甲方交纳36.5元/箱即可(40元-3.5元)。
3、主要原材料小麦(以小麦作为高粱的参照物)、玻璃瓶、纸质包装物这三项中的两项同时涨价、落价幅度在30%以内时,乙方不得提出降价要求,甲方也不得提出涨价要求。涨、落行情走势确定的依据为普遍的市场行情,而非某一特定的地区市场涨、落行情。 只有其中的两项同时涨价、落价超过30%并维持在30天以上时,双方才可以提出涨价或落价要求。具体的涨价、落价标准由双方充分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4、否则任意一方单方面强行提出涨价或落价要求都视为提出方单方面违约,另一方有权并有权要求违约方一次性赔偿5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另外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并立即停止违约。
三、货款结算
1、乙方向甲方提出生产计划(最低一次不得低于500箱),甲方应在乙方报出生产计划的5天内将产品运送到乙方处。
2、如甲方不能按时交货,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赔偿违约及全部经济损失:
①、如交货延误的时间在5天之内,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1%/天计算,违约金应在10天内结清,并立即停止违约。
②、如交货时间延误了10天以上(含10天),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0%/天计算,违约金在10天内结清,并立即停止违约。
③、如交货时间延误了15天以上(含15天),应向乙方赔偿一次性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乙方全部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标为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总金额的6倍,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3、乙方验收无误后一次性向甲方结清货款。如乙方不能及时一次性向甲方结清货款,则应按如下标准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及相关经济损失。
①、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5天之内,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天计算,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②、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10天以上(含10天),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0%/天计算,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③、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10天15天以上(含15天),应向乙方赔偿一次性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乙方全部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标为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四、产品质量
1、在产品的保质期内,所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2、在确定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通告了甲方的当天起,甲方应在15天之内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及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相关损失。
五、产品销售
1、“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由乙方唯一独家专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
2、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每违约一次应向乙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的违约金,并按已销售或提供的“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总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金额的3倍赔偿经济损失费,一次性违约金和经济损失费应在10天之内结清。并立即终止违约,停止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
六、合作期限
1、双方同意合作期限为20xx年,如本协议到期前一年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未提出终止及变更意向,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长五年。
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终止本协议,否则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一方为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一次性赔偿100万元违约金,同时还需要另外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确定标准为: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的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产品价格按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的2倍核定)。
3、用以衡量并确定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具体行为:
①、乙方向甲方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了《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甲方未按《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要求组织并实施生产。
②、甲方虽然按乙方提出的《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但交货的时间超过30天(从乙方书面提出《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的当天起,截止到乙方实际收到按乙方当次《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产品的当天)。
4、用以衡量并确定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具本行为:
①、甲方按乙方提出的将《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合格的产品送到甲方仓库时,乙方验收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拒付货款。
②、乙方收到全部合格的产品后,乙方付清甲方货款的时间超过30天(从乙方实际收到《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合格产品的当天起,截止到乙方实际结清甲方全部货款的当天)。
七、 其他事宜
1、本协议构成了双方之间就本协议所述内容的全部解释,取代所有先前或当前有关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理解。双方只有通过其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可以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正。
2、双方重大事项的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的公司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执照的有效期、业务重组、经办人、字号名称、注册号、经营场所、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执照的有效期、业务重组、经办人等等相关事宜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执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事项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在上述事项变更后仍然合法有效。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仲裁,或向郑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4、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本协议所涉及的财务清算,并于清算完毕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各项款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安徽构配件有限公司
乙方:漯河市x有限公司
安徽构配件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漯河市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热镀锌标准件(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重量附清单),协议内容如下:
1.甲方按实际过磅重量,以单价5800.00元/吨(含17%增值税)委托乙方加工,乙方须向甲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重生产,并承担因产品质量、数量、重量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费用;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4.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传真件视之有效)。
甲方:安徽构配件有限公司乙方:漯河市x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综合经济开发区皖水路1号
地址:漯河市召陵镇归村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xx-6-30
签订日期:20xx-6-30
定作方: 承揽方:
一、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二、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__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三、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国家民法典处理。
五、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余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乙方:
地址:
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