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联营合同(汇编2篇)

连锁加盟联营合同(通用2篇)

连锁加盟联营合同 篇1

特许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码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被特许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码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建立特许人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第二条 特许权使用:

1、特许人授权被特许人坐落于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乡、镇)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______(超市)”为商标或商号,并以特许人的名义、在特许人的指导下经营。

门店编号:___________号。

2、对于使用“__________(超市)”商标/商号的门店,特许人对下述项目拥有最终的审查通过权:

(1)门店的选址及装潢设计(须与特许人公司统一);

(2)商品的统一采购与配送;

(3)价格管理、质量管理;

(4)门店管理、促销管理、员工培训;

(5)经营决策、财务监控;

(6)知识产权保护。

3、被特许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前必须向特许人支付该季度特许权使用费,数额为含税销售额的___________2%。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特许人有权解除合同。

4、加盟连锁店的装修、设施设备、资金、员工工资以及其他连锁店运转费用由被特许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 人员培训:

1、特许人负责对加盟门店的管理人员、收银员、理货员进行业务培训。没有通过特许人考核的人员不得上岗。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件,被特许人应解决参培人员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具体培训计划、培训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 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业务,被特许人对特许人统一开展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特许人为开拓业务而制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被特许人应与特许人直营门店按相同条件同时使用,折扣差额由被特许人自行负担,但该项促销严重影响被特许人收益的,特许人制定该活动方案前应取得被特许人的认可。

如被特许人需自制或自行刊登广告,应将广告文案送特许人核准,经特许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加盟门店的商品由特许人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特殊商品需要由被特许人自行采购、配送的,应先征得特许人同意,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2、对特许人提供的商品,被特许人应按批结算,先付款后提货。商品的具体结算价格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商品自特许人的配送中心至加盟店的运费、卸货费由被特许人承担。

3、特许人提供的商品,被特许人必须参照特许人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有较大幅度(5%-10%及以上)差异的,应经过特许人的许可。

第六条 被特许人的权利:

被特许人享有与特许人直营连锁店相同的促销待遇。

特许人供应被特许人的商品,其供应价格与特许人制定的零售价格之间应当有合理的毛利润率,为_______________,促销行为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活动降低该利润率的,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七条 被特许人的义务:

1、特许人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被特许人须无条件地执行。

2、被特许人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特许人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特许人同意。

3、被特许人必须按特许人的要求制作、提供各种财务报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被特许人必须执行特许人提供的商品Q.M.P(质量、计量、价格)的管理规范。

5、特许人派遣督导人员监督、指导被特许人加盟店铺的经营管理情况的。被特许人必须服从并予协助配合。

6、被特许人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特许人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特许人相同的企业形象。

7、被特许人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任何其它场所,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与__________(超市)”相同或类似的营业,不参与任何其它超市的事业。

8、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以下文件、事项属于特许人的商业秘密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特许人的义务

1.特许人向被特许人加盟店提供的各项待遇(不限于管理、培训、商品供应价格、促销待遇与机会等)不得低于特许人给予任何一家直营店或其他加盟连锁店的待遇。签订本合同时特许人声明保留且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保留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许人制定的零售价格应随市场行情调整,不得显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特许人直营店的零售价格不得低于其制定的零售价格。确有必要低于其制定的零售价格的,应提前通知被许可人,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调整被许可人的商品供应价及零售价。

3.被特许人的商品发生残损或他问题需要退换的,特许人应按照商品退换办法及时办理,该退换办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修改该办法视同修改本合同。

4.特许人应向被特许人提供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营销策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不能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须据实赔偿。

2、被特许人如严重损害特许人利益、名誉和泄漏特许人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特许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特许人如隐瞒相关事实,严重损害被特许人的权益,被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特许人赔偿相关损失。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共__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__天合同双方没有达成续约协议的,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人若无意继续经营,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特许人并支付违约金,待特许人认可后办理结账、解约手续。

3、在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被特许人必须拆除“__________(超市)”的标志、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特许人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解释、解除、终止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提请行业协会调解。协商、调解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请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章、签字并送达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连锁加盟联营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联合开设**公司连锁专营店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或称为本协议(包含双方签署的各项合同附件)。

第一条 联合经营 --------------

1、甲方是代理经营各类汽车销售的专业企业,拥有丰富的汽车和客户资源、拥有成熟的管理体系和人才储备,__________公司连锁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2、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的联营(合伙)合作伙伴,在约定区域联合经营__________公司连锁店(以下简称"门店"),使用__________公司统一品牌和标志,在经营过程中自愿完全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规范开展联合经营活动,完全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3、本协议期限日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但根据本协议满足提前解约或终止的条件除外;

4、门店股权和出资比例按照: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经营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债务,此债务不以出资金额为上限,为无限责任;后期门店经营需要继续补充出资的,甲乙双方继续按此比例出资;

5、甲乙双方出资形式均以现金出资,首期合计出资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大写),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大写),乙方出资资金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前汇到甲方指定账户;

6、乙方有权核查并监督门店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权参与、监督门店的日常工作,有权随时查阅门店各项财务和业务资料,甲方不得无故拒绝;

7、门店选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由甲方负责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法人;

8、联营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门店地址:_______________ ,实际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米;

9、本协议委托甲方对外代表门店开展各项经营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门店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门店承担;

10、甲方负责门店统一的装修设计、施工、负责统一的物料采购和配发,费用由门店承担;门店员工由甲方负责进行全面专业的业务技能培训;

12、乙方须充分利用本人的有效资源开展业务,为门店销售提供各项支持,但是为了更好的实现标准统一、形象统一、流程统一、服务统一,最终实现长期的互利共赢,乙方须主动监督门店人员各项工作,但是不得直接参与门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13、甲乙双方的出资、门店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取得的门店财产,均为门店财产,联合经营期间除非约定情况外,一方不得请求分割;

14、在联合经营过程中,所有账目均走甲方流水,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市场人员、内勤人员等工资奖金由甲方承担,不计入门店经营成本;乙方(或乙方安排的人员)可参与门店的监督和协助工作,但不领取工资;

15、门店盈利是指门店一定时期内全部收入扣除门店人员工资、奖金、水电、宣传、税收等各项支出后的净利润,此为门店利润分配的重点,以出资比例为依据进行分配;

16、甲方向乙方按_____月度 提供门店财务对账单,并于门店开业两个月后,根据门店盈亏情况 每三个月 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如没有利润则不分配;

17、门店对外进行担保、贷款、抵押、改变工商登记现状、改变经营场所、处分不动产等情况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否则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向对方追偿;

18、甲乙双方约定此联营(合伙)门店股权不得出售或者转让,且原则上不再引进其他联营合伙人,如一方要求引进其它投资人或者出售股权,必须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19、甲乙双方约定门店业务模式、业务流程、运营管理、经营产品(汽车和衍生品)、人员管理等均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负责日常监督和利用自身资源为门店业务开展提供支持;

20、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一方在门店的财产份额时,被执行一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友好办理提前终止协议的财产结算事宜;

21、本联营(合伙)协议采取单店合作形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开立新店、不得私自使用**公司名称或标志;

22、乙方用于联营店投资经营的资金须为本人合法所得或其它途径合法拥有;

23、门店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的车源及指定的衍生产品,乙方不得擅自经营其它产品,一经发现乙方将承担品牌违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

24、甲方根据门店可供展销车位数量提供适量车源供门店销售,门店经理负责展销车辆的看管及日常维护工作,车辆交付门店后造成的损失由门店承担,计入门店成本;

25、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展销车辆保证金,双方约定每辆车__________万元(大写),车辆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26、乙方须完全认同甲方制定的购车付款政策、贷款政策、质保政策、促销政策、金融保险方案等,不得干预门店人员的正常工作;

27、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车辆价格、销售流程开展车辆销售,不得随意变更或要求门店工作人员变更;

28、门店须按照甲方统一提供的车辆销售合同样本进行洽谈签约,车辆销售的各类钱款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流程及时全额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29、门店内物料原则上由甲方按照采购价统一成本价配发,费用由门店承担;特殊情况甲方和乙方可以安排专人就近采购,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30、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为联营(合伙)关系,共同承担门店经营过程中相应法律的责任;

31、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或门店名义缔结合同、作出承诺,使甲方蒙受损失和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使用"__________公司"字样商标、标识作为其公司名称或公司的组成部分;

32、双方如有违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即可视为违约,一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向另一方提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的所有损失;

33、联营(合伙)门店作为甲方连锁加盟发展模式中的其中一种模式,甲方向门店颁发该店铺的"特许经营许可证"作为门店连锁经营的依据;

34、本合同中其它规定不明确或者需要变动的条款,甲方将以公司文件的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特许权及市场管理 ------------

1、门店取得甲方特许经营授权后,甲方授予门店在指定区域内享有以下权利:_______________

⑴按本协议约定使用"_____公司专卖店"或"_____公司"等门店名称;

⑵以甲方连锁加盟店的名义经营甲方车源和甲方提供的各类衍生产品;

⑶在_____公司连锁加盟店的装修、装潢上使用甲方商标和相关标识;

⑷以_____公司连锁店的名义开展汽车销售、衍生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

⑸使用_____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合同、折页、写真、喷绘等物料开展业务;

⑹除上述五条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协议的范围使用或要求门店员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标识等;

2、乙方与甲方成功联营(合伙)后,门店将享受甲方的区域市场保护,甲方将不在该店有效辐射区域范围内发展新的连锁加盟店;

3、甲方有权利对门店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督促,提出整改要求,促进门店经营,乙方应予以配合;

4、甲乙双方对于市场上出现的侵害"_____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均有义务通知对方,并一起合作加以阻止;

5、为保证门店形象的全国统一性,甲方将进行统一形象策划(统一商标、统一形象、统一员工服装、统一广告)、统一提供车源、统一价格、统一业务模式、统一服务规范等;

6、门店须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合同、单据、赠品、宣传单页等物资;门店在当地所有广告(含固定广告:如墙体广告、门头广告、户外灯箱广告、车体广告、招牌,软性广告如杂志、报纸等)需由甲方公司统一设计,乙方不得私自投放有损**公司品牌信誉的宣传广告;

7、在乙方擅自干预联营(合伙)门店经营活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第三条 车辆的订购与交付

1、门店店长以书面订单或其它通讯形式向甲方公司订货,传真件、订单照片、聊天记录等视为有效订单,甲乙双方必须认可店长的订单有效性;

2、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现有库存车辆资源,主动调配车辆供门店销售,乙方必须认可甲方的配货行为;

3、门店收货后,店长应于现场进行验收签字,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视为验收无误(注:隐藏的明显可分辨的缺陷视为车辆本身问题);

4、车辆交付门店后,由门店负责车辆的完整与安全,如产生的损失计入门店成本;

5、车辆往返门店的运输费用计入门店经营成本;

6、其它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根据约定方案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_____公司"的品牌形象合法拥有,甲方保证所提供车源合法正规;

2、甲方保证可供销售的车源充足,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做出合理调拨调整;

3、甲方对门店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有义务协助处理或提供处理建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向门店通知公司可供销售的车源及衍生品;

5、甲方保证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及时对乙方及门店员工提供业务指导和培训;

6.甲方有义务主动维护乙方的合理利益和确保门店在一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的权利;

7、甲方有义务主动规范履行本合同,执行本合同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各项约定;

8、甲方有义务不定期派员到门店相关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指导,协助和督促门店更好的开展经营活动;

9、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车辆售价、返利标准、销售方案做出调整;

10、甲方有权对门店员工进行临时工作调配,对优秀员工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员工直接辞退;

11、甲方须就市场和公司消息与乙方进行及时沟通,并协助乙方遵守公司要求。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责任积极利用自身资源协助门店开展业务,并完成双方的既定的销售目标;

2、甲方统一策划的大型促销和宣传活动,乙方必须积极开展和配合;

3、乙方不得擅自要求门店提价、压价或变相提价、压价销售,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得损害**公司品牌形象,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5、本合同为单店联营(合伙)协议,乙方不得私自开设新店;

6、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并积极协助进行问题整改;

7、乙方应积极参加并协助甲方为门店相关人员或客户进行的业务或车辆知识培训;

8、乙方不得擅自发布广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名誉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9、乙方有义务在不违反法律和不侵犯第三方利益情况下,向甲方提供与市场和服务有关的竞争对手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同类竞争产品类型、品名、价格和竞争力分析;

10、乙方对违反法律及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通过合同约定应得的利益损失;

11、乙方有义务主动规范履行本合同,执行本合同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各项约定,并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

3、一方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一方出现失踪、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偿债能力、在联营资产中个人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等类似情况出现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5、一方未履行出资义务、故意或重大过失给联营门店造成重大损失、有欺诈或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出现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此协议,并以协议书面解除日联营门店财产情况进行结算;

4、若发生地震、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各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合同依据本条款终止的,双方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及时结清各项费用,遭受不可抗力破坏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有关情况;

5、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行为,且约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的情况发生时,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6、门店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经营场所调整、拆迁、资金链断裂、经营执照被吊销等重大变故,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7、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门店中销售非甲方提供或指定的车辆及衍生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随时解除本合同;

8、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甲方商号、商标、商业形象等有关的一切无形资产;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的侵权责任;

9、本协议终止时,如乙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或侵害甲方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视情况不予支付未支付的销售返佣等款项,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 续约及合同到期后财产处置

1、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续约的,应重新签订联营(合伙)合同;

2、如合同到期,甲乙双方不再同意续约,则合同到期后将自动终止;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以到期门店财产按出资比例开展财务清算与结算工作;

4、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一方要求退出本联营(合伙)协议、另一方要求继续经营门店的,则以合同终止时门店财产开展财务清算,继续经营方按对方出资比例给予退出方对应的货币补偿;

6、本合同终止后,双方须积极进行财产清算、展销车辆移交、客户档案移交、银行保险等材料移交等工作;

7、本合同终止后,待各项财务结算完毕、物品和资料移交完成后,基于本协议形成的联营(合伙)关系正式解除。

第七条 保守商业秘密

1.乙方须尽最大努力保守本合同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或掌握的甲方的商业模式、价格信息、客户资源等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利用掌握的甲方公司经营模式、产品和客户信息,开展或与他人联合开展类似业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申请仲裁;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经双方加盖印章或签字,乙方首期应出资资金到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5、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江苏苏州吴中区,签订日期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6、如甲、乙双方之后签署类似协议条款,则以最后签署的协议为准,之前条款自动终止执行。

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达成的任何协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加盖甲方公章方视作有效协定,甲方工作人员以甲方名义做出的任何口头承诺或发出的未经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协议、合同、备忘录、授权书、承诺、支持政策等)对甲乙双方不发生法律效力,一律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苏州**公司交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中国 江苏 苏州 吴中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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