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专卖店加盟经销协议(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审核,批准授权,甲方一次性交纳加盟费_________元,成为_________软件产品_________区域加盟经销商。
二、在联盟期内加盟经销商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在指定地区自由决定产品价格,充分发挥该公司的优势不限产品数量开发当地市场,无限量增加该公司的经济效益。
三、协议生效后,乙方7个工作日内派资深工程师进行_________软件的技术及其市场培训,甲方负责乙方工程师差旅食宿费用。或甲方派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培训,乙方不收任何培训费用。
四、协议生效后,乙方对每套产品只收_________元加密的硬件费用。联盟期内如甲方需要技术支持,甲方需要负责乙方的差旅食宿费用。
五、在联盟期间乙方在全国主要教育媒体作宣传配合市场的推动。在时机成熟时乙方配合甲方在当地开产品推荐会。
六、在大型的招标活动中合作伙伴没有资质或没把握时,乙方出面支持。
七、甲方不得在指定地区以外销售,如非指定地区内销售须向甲方提交申请另行协商。
八、甲方交纳加盟费用后协议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即联盟期为一年。逾期重新签订协议。
九、违约责任
1.双方签订协议后,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给乙方,责任完全由甲方负责。
2.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没有交付服务费用,乙方将不负责日后的技术服务工作及维护工作,所涉及责任由甲方自付。
3.甲方擅自在协议指定地区以外销售本协议指定的_________软件,乙方将无条件取消联盟资格。
十、纠纷处理
如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通过以下机关解决:有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补充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经销协议加盟经销协议
北*广大伟业家具有限公司“IKOTO-BOSS广大”品牌专卖店加盟经销协议
甲方:北*广大伟业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经销“IKOTO-BOSS广大”品牌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甲方“IKOTO-BOSS广大”品牌加盟店在 施 市 区经营,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乙方系甲方之经销商,经销商品仅限于“IKOTO-BOSS广大”品牌之货品;乙方自行办理经营的一切手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二、管理支持
1、乙方年销售额应达到 万元。自签定本协议起,乙方有三月考核期,平均每月销售额应达到 万元,考核期没有达标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2、乙方不得在其专卖店内销售非甲方生产的产品,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3、乙方须遵循款到发货原则,因款项迟到导致发货延误,甲方不负责任。
4、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跨区经营,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5、甲方保证产品出厂质量,运输乙方自负。
6、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广告宣传品,有专人负责乙方专卖店相关事务。
7、在本协议签定后 天内,乙方要按标准完成“IKOTO-BOSS广大”专卖店装修。
8、乙方变更经营地址或增加专卖店,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否则不享受本协议及其相关协议的权利。
四、货品、数量和质量
1、货品名称:“IKOTO-BOSS广大”品牌系列产品。
2、制造商及产地:若甲方无特别明示,本协议项下的货物,均为甲方之北京生产的货物。
3、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4、质量标准:以国标为标准。
五、货物瑕疵
1、乙方对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须在提货或货到后3天内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对货物无异议。对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甲方应及时处理。
2、乙方运输、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或货物损坏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约定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及其处理方法,如超越甲方向乙方承诺的标准,则由乙方负责,除非该质量标准及其处理方法已在协议中有规定之。
六、货物的价格和货款结算办法
1、货物的价格以甲方的价目表为准。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随时对价格作调整。
3、货款结算办法:款到发货。因乙方货款未到导致甲方发货迟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给乙方。若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之瑕疵或短缺确定为甲方的责任,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和解决。
(2)甲方必须善尽职责,遵照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对乙方进行完善的店面管理支援。
2、乙方义务:
(1)本协议签订生效起 天内,乙方要按标准完成“IKOTO-BOSS广大”专卖店装修。
(2)乙方年销售额应达到 万元。本协议生效起前三个月为考核期,乙方平均月销售额应达到 万元,考核期销售额未能达标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3)乙方不得在专卖店内销售非甲方生产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4)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跨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解除协议。
(5)乙方变更经营地址或增加专卖店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享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权利。
(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汇款 元作为定金,甲方样品发货时该定金即转为货款。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为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负全部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期满即终止。如双方同意可再行协商并续签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订立协议的优先权。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给予对方合理的经济补偿,可提前终止协议。擅自终止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九、其他
1、货物运输由乙方自理,甲方可代办,但有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双方往来的有关订单、单证、传真、电子邮件等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鞋类品牌专卖店加盟经销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经销“ ”品牌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甲方“ ”品牌加盟店在 省 市 区经营,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乙方系甲方之经销商,经销商品仅限于“ ”品牌之货品;乙方自行办理经营的一切手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三、管理支持
1、乙方年销售额应达到 万元。自签订本协议起,乙方有 月考核期,平均每月销售额应达到 万元,考核期没有达标,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2、乙方不得在其专卖店内销售非甲方生产的产品,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3、乙方须遵循款到发货的原则,因款项迟到导致发货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4、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跨区经营,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5、甲方保证产品出厂质量,产品运输由乙方负责。
6、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广告宣传品,有专人负责乙方专卖店相关事务。
7、在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乙方要按标准完成“ ”专卖店装修。
8、乙方变更经营地址或增加专卖店,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否则不享受本协议及其相关协议的权利。
四、货品、数量和质量
1、货品名称:“ ”品牌系列产品。
2、制造商及产地:若甲方无特别明示,本协议项下的货物,均为甲方在 市生产的货物。
3、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五、货物瑕疵
1、乙方对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须在提货或货到后 天内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对货物无异议。对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甲方应及时处理。
2、乙方运输、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或货物损坏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约定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及其处理方法,如超越甲方向乙方承诺的标准,则由乙方负责,除非该质量标准及其处理方法已在协议中有规定。
六、货物的价格和货款结算办法
1、货物的价格以甲方的价目表为准。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随时对价格做调整。
3、货款结算办法:款到发货。因乙方货款未到导致甲方发货迟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给乙方。若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之瑕疵或短缺确定为甲方的责任,甲方应及时处理和解决。
(2)甲方必须履行职责,遵照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对乙方进行完善的店面管理支援。
2、乙方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天内,乙方要按标准完成“ ”专卖店装修。
(2)乙方年销售额应达到 万元。本协议生效起前 个月为考核期,乙方平均月销售额应达到 万元,考核期销售额未能达标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3)乙方不得在专卖店内销售非甲方生产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4)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跨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5)乙方变更经营地址或增加专卖店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享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权利。
(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汇款 元作为定金,甲方样品发货时该定金即转为货款。
3、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以上约定构成违约的,应承担货款总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并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负全部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期满即终止。如双方同意可再行协商并续签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订立协议的优先权。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给予对方合理的经济补偿,可提前终止协议。擅自终止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协议的情形除外)
九、争议解决
如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货物运输由乙方自理,甲方可代办,但有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双方往来的有关订单、单证、传真、电子邮件等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