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厂房项目工程合同【汇总3篇】

钢结构厂房项目工程合同(精选3篇)

钢结构厂房项目工程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分包内容

乙方须依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钢结构制作安装及屋面、墙面瓦板安装工作。

上述工作范围包括:下料、制作、焊接、运输、油漆(所有钢结构表面,一底漆一面漆)、吊装、安装、配合验收。制作、运输及安装的人工、辅料、机具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计量

一、合同价格

1、 钢结构(含钢门架、吊车梁、檩条、系杆、隅撑、支撑、拉杆、

2、 屋面瓦安装: 20元/m2(不含税)

3、 墙面瓦安装: 10元/m2(不含税)

4、 屋面及墙面收边:10元/m(不含税)

二、计量

1、钢结构按实际制作重量计算吨位;

2、屋面瓦、墙瓦按实际安装面积计量;

3、收边按实际安装米数计量;

4、料损按所有钢结构重量的3%计量;

5、边角余料按钢材重量的6%计量,不计费。

三、其他

1、本合同不包括检测费、消防工程费、建设工程管理费及报价清单以外的其它一切附加费,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支付。

2、施工图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现场签证单,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第四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开工日期为预定截止工期日期 。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甲方材料进入乙方制作现场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

2、制作完工量达工程制作量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制作费元,(大写: 贰拾万元整)。

3、拾万元整)。

4、余款在工程完工后七天内付清。逾期1天按未付款总额的0.5%支付滞纳金。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钢结构厂房项目工程合同 篇2

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就钢结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期:工程总工期天。

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定为准。

五、工程造价:金额(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元整。

六、承包及结算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结算方式: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7%,3个月后七天内付清总工程款。

1、固定总造价合同,现金结算,不含税收管理费用,如需开票,税金另计。

2、结算总价=固定总价+变更部分签证。

3

七、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提供工程建设材料,安排组织本工程的施工作业。

2、质量验收等级:合格。

3、质量问题整改率:100%。

4、乙方应保证所有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

八、付款方式: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元,作为材料备料款。

2、第二期付款:主体钢架进场后,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元。

3、第三期付款:主钢架安装完毕后,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元。

4、第四期付款:3个月后付清总工程款

九、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审批手续,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

2、提供现场施工场地。

3、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4、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的用电用水,提供现场的三通一平。

5、甲方负责与其他工程队协调。

6、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十、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2、如现场条件与原定方案不符合,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改。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循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结构部分进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十一、甲方认可的图纸及乙方工程项目报价清单,均作为本合同主要组成部分。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暴雨、暴雪、七级以上大风等)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可相应顺延外,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按时制作、安装,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照以下方式解决: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钢结构厂房项目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由乙方承建,以下签定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面积约 平方米,具体面积按照实际丈量面积计算。

第四条:工程细项

1、基础:乙方划线、出水平、预埋铁板,甲方挖孔、浇注混凝土,地面建设。

2、地面以上:乙方钢结构厂房制作,此工程厂房不做窗户。甲方建设厂房下脚1.2米围墙。

3、钢梁安装:甲方无偿提供吊车。

4、甲方及时提供材料、水、电、各种耗材、脚手架等,。

5、每个厂房中间隔断工程工资另算。

第五条: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定于材料进入工地之日起 天内完成,雷雨天除外。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本工程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丈量面积按屋面实际面积丈量。

2、乙方施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预付 %进度款于乙方,工程完工按 %结算,剩余 %年底付清。

第七条:安全责任:从开工时起到工程完工,及保修时内乙方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返工或修改整理。

2、工程完工后,保修至年底,自然灾害、人为损坏,不保修。如乙方不保修,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保修,维修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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