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精选7篇)
甲方(艺术家):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版商):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兹就甲方为乙方欲出版的《________》一书设计封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封面设计主题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封面设计需使用____种颜色,尺寸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1.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须向乙方交付本封面设计初稿_____件。
2.乙方须在收到初稿后____日内将选定的初稿通知甲方。
3.甲方须在接到乙方上述通知后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成稿。
4.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成稿做细微改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请求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对成稿予以修改。
第四条
甲方保证本封面设计为本人创作,不侵犯他人权益。
第五条
1.甲方所设计封面,其著作财产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可将本封面设计用于展览及出版个人作品集。
2.在本书出版及作其他利用时,应当注明甲方为设计者。
第六条
本封面设计原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本书出版后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年内须将全部原件归还甲方。归还时间以上述两项条件最先到达者为准。
第七条
乙方就本封面设计向甲方付酬后而不采用本封面设计,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须在收到本封面设计成稿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酬金____元。
第九条
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
2.向________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项目名称: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1.2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1.3规划设计规模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
│序号│文件及资料名称│内容要求│份数│提交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
│序号│规划设计成果名称│内容要求│份数│提交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
│委托单位名称:│承接单位名称:│
├─────────────────┼──────────────────┤
│(盖章)│(盖章)│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电话:│电话:│
├─────────────────┼──────────────────┤
│传真:│传真:│
├─────────────────┼──────────────────┤
│省外规划设计单位准入批准文号:│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
│日期:│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
│││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盖章)│
│门││
│鉴│年月日│
│证││
│意├─────────────────────────────────┤
│见│鉴证号:│
└──┴─────────────────────────────────┘
附件
┌──┬─────────────────────────────────┐
│││
│补││
│││
│充││
│││
│条││
│││
│款││
││委托单位(盖章):承接单位(盖章):│
│││
││年月日年月日│
└──┴─────────────────────────────────┘
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
│序│项目名称│规│工日定额(工│难度系数│物价系数│其他系数│设计费总额│
│号││模│日/公顷) ││││(万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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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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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1.2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1.3规划设计规模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 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规划设计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序号
文件及资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序号
规划设计成果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 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 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 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 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 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单位名称:
承接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省外规划设计单位准入批准文号:
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盖章):
承接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工日定额(工日/公顷)
难度系数
物价系数
其他系数
设计费总额(万元)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_____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 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规划设计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序号
文件及资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序号
规划设计成果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条 _____标准及拔款方式
4.1 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_____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_____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_____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_____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 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5.1.2 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 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 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 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 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_____(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 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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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单位名称:
承接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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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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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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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规划设计单位准入批准文号:
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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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盖章): 承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工日定额(工日/公顷)
难度系数
物价系数
其他系数
设计费总额(万元)
委托人: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揽人: 香港建筑师(国际)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就甲方开发的上海现代城(暂定名)项目,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设计范围,服务及成果内容
1.1、按甲方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它有关资料:
1.1.1、评估现有方案及提供修定及优化规划布局。
1.1.2、提供建筑概念平面、立面及剖面设计(包括高层住宅及酒店配套,但不包括中心区别墅及商业带建筑)。
1.1.3、在确定规划修改及建筑立面设计后,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至送审深度。
1.2、各阶段成果:
1.2.1、在10个工作日内在现有的规划布局图上以红线勾划出规划所需修正的部份及设计概念分柝图。提出高层住宅建筑的平面初稿及立面风格的参考图或设计草图。
1.2.2、甲方同意及确定规划修定布局初稿及高层住宅平立面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概念方案修定稿,优化高层住宅平立面,及提供酒店配套建筑概念平、立面及剖面设计。
1.2.3、在甲方同意及确定修定稿及高层住宅和酒店配套平立面概念设计后,在5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至送审深度。(送审深度要求见第七条)
1.2.4、根据审查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
第二条、收费及支付方式
2.l、收费(货币单位:港币):
根据以上第一条的设计范围和内容,规划方案设计费为HK$万元整(港币万元整)。
2.2、支付方式: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定金,即规划设计费的24%: HK$万元(港币万元整);提交规划初稿及高层住宅平、立、剖面(即完成1.2.1服务)五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的50%:HK$万元(港币万元整);完成规划概念方案(即1.2.2及1.2.3项服务)五日内支付余下的26%:HK$万元(港币万元整)。
2.3、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按进度支付设计费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收到该收的设计费。
2.4、所有按规定工作需要的支出,如印刷、晒图、照片、影印、电话、电传、邮递、速递等,由乙方自理;但应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的图纸费用另计。
2.5、上述所有支付日期以甲方汇出款项之日为推,并需于汇出款项当日将付款凭证传真至乙方证实。
2.6、甲方付款应以港币支付及电汇形式存入乙方指定以下香港的港币银行之户口:
开户行:银行有限公司
户口名称:建筑师(国际)有限公司
户口:(港币)
地址:道号大厦
2.7、甲方的一切设计服务全部由乙方在香港提供、完成。设计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2次出差到上海汇报/交流/工地勘查的差旅费,额外之差旅费由甲方负责,另外支付。
第三条、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3.1.1、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间性负责,如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需补充修改,则设计周期相应顺延。如甲方提供错误的资料造成乙方设计工作的浪费,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补偿相关费用;
3.1.2、按双方商定的条款给付乙方规划设计费,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按进度支付设计费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收到该收的设计费;
3.1.3、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3.1.4、工程设计需变更、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供足够的基础资料。需作重大修改或重新设计时,甲方应使用正式文件通知乙方,并增加乙方所需工期及协商增付乙方相应的设计费。若终止设计,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1.5、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设计文件、图纸、方案的着作权属于甲方(署名权归乙方),但甲方应维护乙方设计成果(图纸、方案、文件)的严肃性,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若甲方需重复使用应得到乙方的同意及按有关规定给付乙方重复使用的费用。
3.1.6、甲方需提供乙方不需考虑设计的别墅区及商业带的建筑图纸,以配合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设计。
3.2、乙方责任:
3.2.1、根据甲方提交的设计要求,以及有关设计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技术要求并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设计文件、图纸、方案;
3.2.2、保证设计文件、图纸、方案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加强与甲方和其它相关设计顾问的沟通和协调。
第四条、停建及缓建
4.1、停建:
当甲方终止或中断规划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作停建论。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二条内的条款支付乙方相应各阶段已做出之局部或全部规划设计费,结清后,合同终止。
4.2、缓建:
如本工程在停建后于合约有效期内恢复施工,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乙方需继续依据合约条款提供设计服务,由此涉及的尚未付清之部分规划设计费由双方重新商定。所有因缓建而引致任何增加工作,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第五条、调解与仲裁
5.1、协商:
在设计期间或完成设计之后,如对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的条款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5.2、调解及仲裁:
若上述的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过程中做出的任何仲裁决定双方必须遵守执行。在仲裁之后,除仲裁内容外,其它条款仍继续有效并执行。
第六条、其它约定
6.1、本合同所指的设计任务书是甲方对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
6.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条、概念规划文件内容及送审深度标准
7.1、现代城(暂名)项目地概念规划文件内容及送审深度如下:
1、设计总说明 (含准确技术经济指标)
2、基地位置图(彩色)
3、基地分析图(彩色)
4、总平面图1:1000(彩色)(含准确技术经济指标)
5、总平面布置图1:1000(黑白)
6、总平面交通分析图(彩色)
7、总平面景观分析图(彩色)
8、总平面竖向分析图(彩色)
9、住宅单体平面、剖面图及经济指标
10、酒店单体平面、剖面图及经济指标
11、总体鸟瞰图(手绘亦可)
12、住宅单体效果图(手绘亦可)
13、酒店单体效果图(手绘亦可)
14、其他需补充的文件
7.2、补充说明:
1、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必须与各建筑单体指标计算相吻合(原规划中别墅及商业的指标暂不变)。
2、总平面图中地上建筑层数和地下建筑层数及范围必须标注清楚。
3、最终送审图需做成至少20套A3方案本,一套电子文件光盘。最好带工作模型。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补充协议
委托人: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揽人: 香港建筑师(国际)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双方已就上海现代城(暂定名)项目规划设计事宜签订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合同约定的规划设计费用不包括本合同在中国大陆的所有税项,国内税项由甲方另行支付或者办理免税证明。
2、甲方付款币种为港币,按付款当天汇率结算。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委托合作协议:
第一条 释 义
1、本合同甲方是指依法签署本合同,并依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委托乙方代为撰写凤阳县服务业与节能减排规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乙方是安徽科技学院城建与环境学院。
第二条 保证和声明
1、甲方是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安徽户籍的中国公民,或者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注册的企(事)业法人;
2、甲方有法定的权力签署、履行本合同或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任何外部和内部授权、批准和同意均已获取;
3、甲方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与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4、甲方已经阅读并完全明白、理解本合同的内容,签署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5、乙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6、乙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第三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的事项为:撰写甲方实施凤阳县服务业与节能减排规划。
第四条 委托报酬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人民币,定稿后支付余款伍仟元(¥500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和乙方双方应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对在受托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透密其商业秘密,因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造成对方损失的,乙方负有赔偿责任。
3、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必须向乙方提凤阳县服务业与节能减排规划相关的资料、文件、报表、证照,对于乙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答,并对乙方要求补充的资料予以补充。
4、乙方需要进行实现调查考察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协同乙方进行调查,费用由甲方支付。
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尽职进行完成受托事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则乙方需要向甲方作合理解释。
6、甲方应确保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若其提交资料失实或欠缺,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本合同的受托事项转让给其他人。
第六条 合同解除条件
1、如果下列任何情形发生,甲方、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履行条件已丧失的,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害;或者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逾期后经甲方催促后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的定金和委托办理项目的所支出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 其 他
1、甲方、乙方签署本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或乙方仍有权追究对方在本合同存续期内的违约责任。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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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