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基建工程安全协议(精选3篇)
发包单位: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甲方同意工程专项作业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责任,特将有关内容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建设项目:
1、工程名称:
2、地点:
第二条
1、建筑面积: m2
2、结构:框架/八层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根据建筑设计部门设计,按图纸设计的静力桩部分进行施工,负责吊桩、接桩、压桩等全过程。
第四条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劳保福利、包质量、包伙食、包误工、包工期、包单价,按实际施工的建筑面积进行承包。
第五条 工程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计算按桩入土深度计,送桩长度按自然地面至桩顶面高度计算,送桩时,桩顶部须点焊挡砂铁板。
2、租金单价以甲方打桩按每米人民币16元给付,送桩单价同压桩;做桩静载试验桩机配合费按每根1500元计。
3、该项目桩机进退场费按每台5000元计。
4、以上单价为不变价格,总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最后结算依据。
5、本造价乙方不包括现场经费、水电费、税金及管理费,按工资形式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付款办法:
1、协议签定后,乙方人员进场之日起五天内甲方应预付工程款为总造价30%计。
2、静压桩施工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为总造价50%计。
3、余款约20%在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主管人员指挥,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保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八条 施工工期:
1、按试桩之日第二日起计暂定50日历天,进行正常施工时,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完工。
2、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连续停水、停电4小时以上、甲方原因等造成误工,则工期顺延。
第九条 安全事项及卫生
(1)工人进场应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纪律。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如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工伤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及穿安全鞋,违者每次每人罚款壹佰元。
(3)严禁使用电炉,烟头要放入灰缸,如发现使用电炉或烟头乱丢的,罚款贰佰元,以保证防火安全。
(4)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不骂人、不打架、不吵架,如发现打架的,每次罚款贰佰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5)保持宿舍及工场环境卫生(特别是伙食),如有不讲卫生,受到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罚款乙方必须负责。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责任:
(1)甲方责任:在开工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做好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保证及时供应所需的材料,并配合机械和用水用电。其它一切小型工具则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主要责任:
1、首先要保证工程质量,注意安全,节约材料,按时完成施工任务,遵纪守法和执行规章制度。乙方如有浪费及乱用材料,造成损失,乙方应赔还甲方双倍材料的金额。
2、进场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进场后,应申请做暂住证,暂住证的用费一切自理,如不做暂住证者,经有关部门检验,罚款自付。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控制施工现场的轻伤率在3‰以下。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送公司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开工日起生效,竣工验收办理结算付款后失效。
另:工程至完成验收,乙方没有出现轻伤事故,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 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 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 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保安部。
5、 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 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 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 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 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 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 米。 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 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 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 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 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 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 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 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 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 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工程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承包单位项目安全负责人:
发包单位工作联系人:
发包单位安全监督人:
发包单位项目部门负责人:
双方应负的安全责任:
一、发包单位
1.审查承包单位的企业资质、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是否齐备,符合要求。近三年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是否良好。
2.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工业园区zz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规定》等,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
3.监督和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网络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活动的正常开展。
4.对施工承包单位的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大型和特殊施工机械、仪器设备的定期审检合格证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分析例会,安全、文明生产及特殊专项大检查,对施工承包队伍安全和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对施工中发生的人身、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现场,并有权按规程进行调查。
7.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工程承包,应按照《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预留安全保证金,按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8.落实合同中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9.负责统计及上报对口上级部门,因施工承包单位造成的人员或设备事故。
10.对进入基建施工场地进行小范围、短时间施工的小型施工队伍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对进行大范围、长期施工的大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以上进行安全教育和解说。
二、施工承包单位
1.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认真执行工业园区zz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规定》等规章制度。
2.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网络,(凡超过30人者,设置专责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置兼职安全员)。
3.要根据国家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保证施工安全和文明生产的相关制度、规定。
4.特殊工种人员应持有有效期内劳动部门核发的作业证件。大型施工机械或特殊电气用具、仪器、仪表等必须具有有关检测部门审检的合格证。并接受发包单位安检人员检查。由于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施工单位负责。
5.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必须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安全规程和安全急救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
6.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准违章冒险施工和作业。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检查正确地使用。
7.施工承包单位禁止将工程转包。如发现转包,将停止施工资格;如因工程的需要进行转包或分包,必须经发包单位同意和批准。并同时确认分包单位的各项资质,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文明生产等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8.对施工项目或施工中的重大作业等,施工承包单位都应编制作业指导书,落实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文明生产要求,保证施工安全。
9.要搞好整个施工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积极开展好日常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及时组织各项综合检查,消除施工过程中人身、设备的不安全隐患。
10.严格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正常生产区域,碰动运行中的开关、按钮、仪表、阀门等设备。如需进入,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运行设备安全。
11.施工单位必须统一提供施工人员1吋免冠照片2张,到厂安全、保卫部门办理施工区域出入证(胸卡)。(同时收取每张出入证工本费5元;押金15元)。
12.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胸卡)进出施工区域和工作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正确佩带和妥善保管,以便施工现场安全和保卫人员检查。无证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域进行工作。
13.出入证(胸卡)不得丢失,或随意转借他人,丢失者必须及时补办;发现随意转借他人者,将作出严肃处理。
14.对本身具有胸卡的施工单位,经厂安全保卫部门确认、批准后,可使用原施工单位胸卡,但必须预留胸卡样张在厂安全保卫部门备案。同时,在进出施工区域和工作工程中正确佩带备查。
15.施工承包单位必须搞好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做好生活区的防火和保卫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16.接受发包单位安全监察人员工作检查和违章违纪处罚,并及时整改。
17.在施工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及其他异常情况,除迅速积极处理外,应立即向基建工程安质部报告,对需上报上级部门的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三、其他
1.本安全协议(合同附件)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办。也可经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2.安全协议(合同附件)一式四份。承包单位1份,发包单位3份(安质部1份,工程部1份,计划部1份)。
3.附《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考核规定》。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盖章:
发包单位安监签名: 承包单位负责人
或委托代表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