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模板集锦(精选34篇)
建设单位: 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高邮市玟璇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
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按照甲、乙方认可的室外监控、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监
控设备、器材、线路数量和质量。
4、工程内容:监控设备购置、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和围护,具体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后端设备及器材费、人工费、税金详见报价单。
5、签约地点: 江苏省高邮市。
二、施工工期
1、本合同工期 7 天,开工时间: 20xx年 12 月 2日,竣工时间: 20xx年12月 8日,逾期一天,按天计算每天罚款2,000.00元。工程竣工为乙方按照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三、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1、该工程的合同承包总价为 16541.00元整,(大写:壹万陆仟伍佰肆拾壹元整)该工程实行“六包”:①包设备、器材采购及质量②包线路铺设安装,③包按设计施工,④包费用,⑤包安全,⑥包验收合格。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施工人员入场和工程设备、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后3日内支付工
程款的20%,即3308.2 元,大写: 叁仟叁佰零捌元贰角。
2、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
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一周后,凭正式税务发票支付剩余80%,即
3、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一年期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乙方已经全面考察甲方场所,并保证本合同附件表格中所列设备及工料已经足够满足安装监控设施所需。对于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承担相关工料费用。
五、设备材料供应方式、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且需要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资料文件等。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直至合同解除。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产品进场时乙方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发现非正品一律以一赔十。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和维护,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4、乙方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5、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保证以下起码标准:
(1)所有摄像头视频设备能稳定运行,不存在任何不稳定或黑屏;
(2)所有线路排线科学、有序,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线路混乱不清、短路的情况。
6、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和电源。
六、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方案,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该等设备应能达到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产品,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期限为一年。
4、工程完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后24小时内派人员检修。
七、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2名操作人员,要求能达到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4、乙方承诺在质保期内,如遇甲方需要调整摄像头安装位置,乙方承诺一年内给予五次免费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超过五次乙方将按市场行情收取有关工程安装费用;并承诺质保期内如遇产品质量和系统调试问题,经电话面授无法解决的,乙方将在5小时到项目现场进行故障排查和解决有关问题。
八、验收和移交
1、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签注验收结论,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九、设备保修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处理。在质保期内,若产品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为新品,且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算。
2、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4小时内解决问题;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若48小时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3、系统开通后一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十、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2、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以下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更换、重做、维修等义务外,直接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进展,或有其他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A、提供的设备不符合附件清单所列明细或技术要求;
B、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C、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2、乙方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工程的按照调试,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开展的,乙方按照每天工程款总额的0.5%作为逾期滞纳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没有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款项给乙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的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3、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配件质量问题或施工过程中的疏漏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规定,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责任和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施工期间出现如乙方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和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2、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纠纷处理及其他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 月
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合同价:80万元整
4.施工时间:
二、工程内容:
1.蒸发冷凝器、低压循环桶、贮氨器等制冷系统设备安装、电路、电柜等安装。氨冲霜系统、水冲霜系统安装。电路系统安装。库门、风幕安装。
2.制冷系统、水系统、电系统连接。各系统试压、调试、连接。
3.系统联动试机、降温。
三、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及验收:
1.按国家制冷行业安装规范安装验收。机器运转平稳,管道布局、焊接合理规范,无漏氨、漏水现象。
2.库温达到-1℃以下。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80万元整。
2.工程分段付款:乙方施工人员及安装设备到甲方场地后,甲方先付乙方10万元,工程进度一半时再付30万元,工程建造完成后在支付款35万元,余下5万元作为质保金在20__年09月01日前支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本按装工程所用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工程所用原料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原料供应不及时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2)提供乙方安装工人的住宿。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2)工程未交付使用前,协助甲方做好保护工作。
(3)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4)该按装工程所用的工具、设备、机械均由乙方负责提供,工程试压检验所用设备器械由乙方负责。(吊车、叉车由甲方负责)
(5)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终身维修。
(6)乙方工期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不含不可抗因素)。如因甲方电力供应和原料供应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可按实际停工时间顺延总工期。
(7)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工人2-3名。
(8)甲方冷库正式投入使用时,乙方负责免费派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导操作十天,技术人员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至结清工程款项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签署书面修改或增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甲、乙双方研究,甲方同意将盛景城3#楼外墙保温装饰工程承包给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盛景城 3#楼
2、工程内容: 楼地下2层,地上10层。
3、工程地点: 商河县车站以北,鑫源街以南,滨河路以东。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工期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所包括的所有外墙外保温、外墙涂料、外墙瓷砖等装饰装修全部工程,保证竣工验收。
工期自 20xx-10-1 至 20xx-11-1
第三条: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检测费用、包工期、包资料、包墙体节能工程验收合格。生活费、住宿自理。施工用具除升降机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所有工具、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承包单价
合同综合单价: 元/㎡综合单价(以实际外墙装修面积为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1、本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甲方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图集及强制性条文和国家节能保温规范标准,抹灰验收标准,合同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容。若因按图纸使用施工材料聚苯颗粒导致节能验收受阻与乙方无关,若需消防部门通过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安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如保温质量不能通过职能部门验收,乙方无条件返工至合格为止,且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根据工程竣工资料的备案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保温分项工程资料。
5、工期责任: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进度,严格按甲方和土建情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不得延误竣工验收。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高度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时清理落地灰,做到工完场清,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乙方不按要求清理,甲方有权安排其它班组人员清理,人工工资按200元/日扣除。
7、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的统一管理。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不文明行为和盗抢事件的发生,如果发生则按甲方的处罚制度严格执行。
8、自身施工作业面、材料堆放地及堆放地至工作面通道内的文明施工,必修做到工完场清。
9、乙方应认真按照图纸、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规范以及甲方技术交底、工程部要求、地方验收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对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标准、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第六条、结算方式
保温层完成50%付合同总价款的15 %;
保温层全部完成付到合同总价款的30 %;
抗裂砂浆完成付到合同总价款的40 %;
外墙涂料全部完成付到合同总价款的55 %;
外墙瓷砖全部完成付到合同总价款的65 %
验收结算完付到合同总价款的 80 %;
资料备案齐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到合同总价款的 95 %;余下5%作为质保金半年届满后一周内付清,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三日开始计算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施工作业计划,并督促其进度计划如期完成。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对违反管理制度、扰乱现场施工秩序,经教育
3、乙方施工所用工具全部自理。
4、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后,要自觉执行甲方现场管理的一切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并有不改者,甲方有权勒令乙方予以辞退。
义务做好和各工种施工队伍的配合和协调关系,产生矛盾和纠纷时,要及时报告甲方,服从甲方统一协调和安排。
5、乙方据施工情况,满足相关的作业人员名额,满足技术要求及施工进度,做到文明施工、材料节约、安全生产等要求。施工过程中杜绝不必要的浪费,一经发现将给以经济处罚,罚款将从拨付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工期进度计划安排,必要时根据甲方进度计划安排,采取24小时连续作业,随时调配劳动力,确保甲方总工期计划及分段工期计划。凡甲方、监理、业主等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确保本工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不及时整改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出现私自中途退场、擅自解散工人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工程款、并追加经济损失及责任。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指导、监督与检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地方验收标准和施工工艺规范规定认真施工,达到相应的验收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利清除乙方退出现场,不予结算。
9、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工期进度计划安排,必要时根据甲方进度计划安排,随时调配劳动力,确保甲方总工期计划及分段工期计划。
10、乙方人员参加打架、斗殴、盗窃、破坏甲方财产、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视情节和后果,除赔偿经济损失,除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参与者的法律责任外,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10000元罚款,从拨付工程款中强行扣除。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由地方司法机关处理。
11、乙方因自身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损失亦由乙方承担并担负违约责任。
12、乙方保证不可雇用童工、年老体弱、负案人员、违法违纪人员,如有发现,立即清出现场。
13、乙方必须为进场的有关人员办理第三方保险及意外伤害险,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2、乙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负责管理。
3、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工期无事故发生。
4、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当地国家机关安全生产及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挥、以确保安全生产。
5、伤亡事故处理;对违章工伤事故,甲方只承担协助调查、分清责任的义务,不承担何责任和经济损失。如发生事故30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处理,超出后定性由责任方付款及承担经济损失。按国家规定对事故进行补偿,甲方不直接对待乙方工人及家属。
第九条、其它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和解与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与本合同一样具备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甲方施工任务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建立劳动合作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须共同遵循。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造价:
甲方要求在西山寺指定的地点打一口井,直径为300毫米,深度为160米,钢套管直径为273毫米,水泵为大厂品牌泵,水泵出水方量每小时不小于五立方米,下泵钢管直径为寸半钢管,水泵房及检查井由乙方承建,房子尺寸不小于2.4米*2.4米*2.8米,检查井深1.6米,直径为1米。泵房需要的砖由甲方提供,其余材料由乙方购买、水泵房配电柜及下泵电揽线由乙方购买,泵房含散水、屋顶防水、室内抹灰、砖铺地),变压器到泵房的电缆线由甲方提供。乙方将水房外水管压至甲方指定的水井位置,深度不小于1.5米 ,为50毫米塑料管。
第二条 工程款
总工程造价为玖万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给施工单位两万元,剩余款年底前付至捌万伍仟元。其余款至保修期满后付清。
第三条 施工工期
农历五月底前完成。每推迟一天罚100元。
第四条 工程要求
(一)甲方:乙方所用材料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打井深度按实结算,每米按500元计算,不足部分给予扣除。
(二)乙方对本合同劳动工程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原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乙方发生的各种经济上纠纷、违法乱纪事件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的责任,负责教育劳务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蛮干”确保施工安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凡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程质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乙方确保所打水井出水量大小,因地质原因或未打出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负责,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六条其他
(一)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他协议等均与甲方无关,如果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本合同竣工结算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X年XX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清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项目:
二、工程量、 价格
1、工程量: m2;
2、单价: 元/m2;
3、工费: 元。
三、付款方式
1、人员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 万元;
2、安装完毕后,甲方付给乙方 万元;
4、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
5、留5%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四、设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及施工方案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
3、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
4、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丢损材料,若发现丢损现象,按材料价格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1、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止;工期暂定为 个晴天。
2、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相关人工费用。
七、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或审核的图纸及合同施工,完成建造钢结构工程任务;
2、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
3、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500元;
4、如遇大风、大雨、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应顺延;
5、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应自行注意安全施工,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7 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8 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
八、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漏水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九、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 代表: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20xx年x月x日
[摘要]在建设工程开始施工之前会签订一些合同,这些合同所起到的作用就是规范工程项目,并且合同中也明确的写明了发包人以及承包人在此工程中应该执行的内容。本文我们就根据目前建设工程的施工市场发展前景对合同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分析
引言
在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一些问题上达成一致,使施工过程更加顺利,但是施工合同的内容比较复杂,所以在管理合同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
1对合同进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主要是用来规范施工方操作的一份文件,在施工中的每一项标准都是由此施工合同进行规定,在合同中所出现的对于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工程所用工期以及整个工程造价都是在两方进行协商之后并且达成一致的,所以当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对工程施工的生产计划和技术标准也都确立下来,并且双方在施工中所承担的责任和要履行的义务也在合同中有详细的说明,合同管理的好坏对于项目管理及工程管理及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效果和目标实现都有直接的影响,这样也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施工的管理体系。
2传统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2.1对于施工合同没有正确的认识
施工合同在施工中十分重要,而这一点被很多企业所忽视,所以导致合同的执行力度不足。是因为某些企业或者单位不重视对合同的管理,所以这些企业或者单位没有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也没有足够的经费进行保障,无法对工程施工进行对比和排查。
2.2合同的执行力度不足
在施工合同中出现的内容都是由两方进行协商后并达成一致,不管是哪一方都要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以及责任。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否则会造成两方毁约的后果。另外,如果施工合同管理只存在于纸张上,没有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会延长工程工期,耽误工程款的交付等。
2.3缺乏完整的合同管理体制
由于建设单位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导致合同管理没有特定的人员进行管理,出现问题时员工推卸责任,给建设单位造成利益损失。
3提高合同策划的科学性
对于一项工程来说,其建设施工和合同的总体策划有直接的影响,要明确合同总体策划的根本性和指导性的地位,将影响工程建设和合同签订所出现的问题反映出来。首先怎样将工程量进行划分,保证每个合同都独立承担相应的工程量;其次工程承包中的委托方式以及承包方法如何进行选取;要采取什么类型的合同形式;合同中要明确哪些注意事项等,以上列出的几点都是需要建设单位管理好。
4在工程施工中高效合同管理
4.1建立实施合同的保障体系
4.1.1在建设单位中设立合同管理机构,聘请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使建设单位能够更加专业化和高效化。
4.1.2对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合同法的观念教育,将合同制定和履行合同的执行力提高上去,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法律意识,明白违约的严重性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4.1.3仔细分析合同的履行情况,每一个环节都要在合同管理的工作中落实,包括施工小组和技术人员与承包方的详细业务。组织工作人员对工程合同进行学习和解读十分重要,让工作人员对合同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避免在合同管理时出现违规的现象。
4.2提高合同追踪的及时性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影响因素,导致实际的建设情况与本来计划的有比较大的偏差,而这种产生的偏差在累积中会不断的扩大,最后会造成合同的执行力度增大,解决此问题的方法就是对合同进行追踪,分析出现的问题并找出原因,最终达到合同稳定执行的目的。
4.3加大对于合同的管理力度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合同的管理力度十分重要。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建设单位必须将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于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对待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可以阻止招投标,不给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尽力将建筑市场风气净化。
4.4根据合同分析进行监督
4.4.1监督工程施工现场中的代表以及施工小组和其他工作单位,给施工小组提供帮助,确保施工计划的落实,同时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合同内容进行讲解。
4.4.2在一项工程中会有很多合同,比如说设计合同、造价合同等,这些合同对工程相对应的地方都有一定的要求,这就形成了一个管理网络,对于这些合同要进行梳理,保证每个合同所提到的部分都能顺利进行。
4.4.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的请求,命令以及会议内容都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在合同中找到相应的规定进行管控,防止出现差错。
4.5避免合同中的违约现象
现在我国施工合同履约率较低,据统计平均合同履约率只达到了50%,已经给我们国家市场的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所以在工程项目开始施工之前,必须对于施工合同中所列出的内容仔细审查,尽量避免出现合同违约的现象。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出现不同的意见,双方应该根据现有的制度进行协商解决,其中包括对工程质量的保证制度,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管理制度等。
5结束语
根据本文的描述来看,在建设的过程当中有一个好的合同对于工程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在最近几年的建筑行业发展中,由于工程合同管理不善而造成工程质量较差以及合同纠纷的情况是非常的多的,通过上文的详细分析,介绍了几个主要的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其中包括合同签约、规范、管理以及履行情况等等,并且这些具体措施的实施有效的解决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史振龙.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特点的阐述[J].建材与装饰,20xx(08):114-115.
[2]罗标.解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及其索赔[J].低碳世界,20xx(20):246-247.
[3]潘军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判疑难问题研究[J].法律适用,20xx(07):65-73.
[4]李祥军,晋宗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成因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xx(08):62-65.
1签订阶段的管理
对不可抗力予以量化。在实践中,双方在不可抗力方面很难达成共识。因此,双方应在合同中对可能出现的风、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进行量化,如几级以上的风、地震或持续多久的降水等才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防止发生纠纷。
2履行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对质量、进度及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合同的履行阶段,管理人员应对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与权力等进行认真学习并熟识,并对各种违约行为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同时,还要协调并处理好各种关系,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以免误工期。认真做好合同的监督及跟踪工作,根据专用条款完成增减、变更项目工程的确认见证工作,尤其是隐蔽工程,并要详细记录关于工期或费用的内容,避免引起纠纷,阻碍工程的如期进行。合同中约定的数量、价格、期限等内容,应严格遵守,并对报修条款进行有效管理。认真完成协议、图表、函件及图表等文件的整理及保存工作,并充分利用现代手段,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
3变更、转让、中止及终止阶段的管理
在合同的履约阶段,受多种因素影响,也会出现大量工程变更。变更的原因可能是以传统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也可能是业主违约或是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因此,应根据合同变更所造成的后果(如技术后果、法律后果等)而提出预案,以减少或避免合同变更而导致履约时引起新的冲突。同时,要加大对合同中的转让行为的规范力度,禁止非法转让。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且工程款已支付完毕,则应及时终止合同。此外,若施工中有满足法律或合同中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条件时,也应中止或终止合同,以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4索赔阶段的管理
合同是双方向对方索赔的依据,而索赔则属于合同管理的内容。因此,承包商应在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到各种不利因素,并对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作出预测,采取最佳的合同管理方法及索赔措施。在合同的履约中,还要充分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及法律法规,对索赔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更合理地履行合同。索赔应分时间与级别。选择时,通常优先考虑下列顺序:
1)技术经济与组织措施。一般在合同签订前,都先考虑这种风险处理措施,尤其是合同中作出了明确规定的风险,如报价、承办商工作人员及分包商风险、环境调查的正确性等。
2)对风险进行转移或分散,比如采用分包或是联合体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或转嫁处理;购买工程保险,也可实现对合同中限定风险的部分转移。
3)在报价中对不可预见风险的费用稍作提高。当履约中出现合同中出现不可预见的风险时,则可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费用的支出。
5履行及评价阶段的管理
由于公路工程的工作量大,合同内容及涉及的法律、法规也较多,合同履约时间长。合同是对工程活动的整体、真实反馈。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完成合同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保存、装订、立案等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齐全与完整,实现对合同档案的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同时,还应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实施计划作出比较与分析,然后合理评价合同的履行情况,从中总结经验及教训,并对引发因素进行深入剖析,为今后合同管理提供参考。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 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二)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 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三)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二)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五)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着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违约金。
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6.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于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
施工单位:公司
承包单位:化工有限公司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公司梅林生产、生活基地
2、工程地点:上梅林深华石料公司大院内
3、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 ,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 。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购置一批窗帘和墙纸,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审核乙方的有关资质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慨况及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得转包、分包。
承包内容:甲方商务宾馆内所有窗帘安装,墙纸施工。
工期:年月日至年月
2、质量标准:
保修期:本合同所指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如因窗帘质量及安装原因导致的返修,乙方无条件立即给予维修,甲方不再为此向乙方支付费用。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3、造价:
甲方商务宾馆内所有窗帘安装,工程单价为93.8元/米,在安装全部完成后按实际米数平方结算;纱布用量以1.8倍制作。墙纸施工,工程单价为人民币13元/平方,在安装全部完成后按实际米数平方结算。
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贰万元整。剩下余额应在窗帘安装完毕当天全额付清(安装全部完成后按实际米数平方结算)。
4、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签定之日甲方需向乙方预交贰万元定金,在安装全部完后甲方需向乙方结清工程总价所剩的余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收据(如需正规发票,需另加付总工程造的确6%)。在合同完工后倘若甲方不按照合同如期付款,乙方有权收回所有窗帘物件,不予退还定金。
5、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合同终止导致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安装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不因此而增加结算款。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他具体规定
1)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
2)执行合同期间,甲方派人随乙方并负责开、关门,乙方有关人员除执行本合同需要外,不得损坏原有装修和摆放的物件。
3)因执行合同时管理处需要办理的有关登记手续,乙方应主动按时办理。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应注意生产安全、消防事故,或危及乙方及甲方或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追究将论事处理。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窗帘工程的合同范本2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甲方因需要购置一批成品窗帘,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工程慨况:
1、工程慨况:
甲方因需要购置一批成品窗帘,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安装。
2、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不得转包、分包。
3承包内容:
详见附表(窗位及成品清单)。
4、工期:,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次日起算。
第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为:
2、本合同签订时,甲方需预付工程总造价的%即人民币元,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才下单生产。
3、工程总造价的%的余款,甲方需在工程验收完毕后3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三、工程质量要求
1、款式、布料以供货方提供并已经由甲方确认的样版为准;
2、根据纺织品相关标准,不同批次的货品与样板存在少量色差,属于正常现象,甲方不得以此拒收或要求折扣;
3、如果因乙方窗户测量问题导致窗帘无法安装由乙方负责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4、如因窗帘质量及安装原因导致的返修,乙方无条件立即给予维修。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第四、维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
窗帘布料包修期为2年,人为损坏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轨道脱落情况保修期为3年。解决问题的时间为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排除故障。
第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合同终止导致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安装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不因此而增加或减少结算款。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0.1%的处罚金,但不可抗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除外。
4、因甲方的窗户、墙体有问题或其他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误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选题:
1、投标或是弃标,首先取决于投标单位的实力,实力表现在(ABCE )
A·技术方面实力 B·经济方面实力 C·管理方面实力
D·装备方面实力 E·信誉方面实力
2、如果以投标程序中的开标为界,可将投标的技巧研究分为两阶段,即开标前的技巧研究和开标至签订合同的技巧研究。开标前的投标技巧有(ABD )
A、不平衡报价
B、零星用工一般可稍高于工程单价表中的工资单价
C、零星用工一般可稍低于工程单价表中的工资单价
D、多方案报价
E、平衡报价
3· 从招标的原则来看,投标人在标书有效期内,是不能修改其报价的。但是,某些议标谈判可以例外,在议标谈判中的投标技巧主要有( AB )。
A、降低投标价格 B、补充投标优惠条件 C、降低投标利润
D、降低经营管理费 E、设定降价系数
4、工程项目的投标决策中,影响投标决策的因素有( ABC )
A、业主方面的因素 B、工程方面的因素
C、承包商方面的因素 D、资金因素 E、技术因素
5、投标文件(ABCE )
A、是承包商参与投标竞争的重要凭证
B、是评标、决标和订立合同的依据
C、是投标人素质的综合反映
D、不是能否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
E、是能否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
6、现场考察是投标单位必须经过的投标程序,应从以下几方面了解(ABCD )
A、工程性质以及和其他工程间关系
B、投标人投标的那一部分工程与其他承包商或分包商的关系
C、工地地貌、地质、气候、交通、电力、
水源等情况,有无障碍物等
D、工地附近的治安情况 E、工地面积大小
7、下列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BCE )
A、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B、合同标准的特殊性 C、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D、计划和程序的随意性 E、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
8、建设工程合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下列关于其分类方法正确的是 ( ABD )
A、从承发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划分,可以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B、从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堪察合同、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
C、从付款方式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合同
D、从付款方式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E、从承发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划分,可以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9、成本加酬金合同 ( BCDE )。
A、承包单位有风险,其报酬往往较高
B、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
C、适用于风险很大的项目
D、适用于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
E、适用于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的项目
10、建设工程堪察、设计合同的委托人一般是 ( AC )
A、项目业主 B、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
C、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单位 D、项目的某分包单位 E、堪察设计单位
11、建设工程堪察、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 )。
A、委托方提交的有关基础资料的期限
B、堪察、设计单位提交堪察、设计文件的期限
C、堪察或设计的质量要求,以及堪察、设计的费用
D、违约责任
E、堪察、设计合同的定金
12、在建设工程堪察中,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有(ABDE )
A·可行性研究报告 B·工程需要堪察的地点、内容
C· 工程施工详图 D·堪察技术要求 E·附图
13、堪察、设计人提交的堪察、设计文件有(ABE )
A·堪察、设计图纸及说明 B·材料设备清单 C·可行性研究报告
D·工程所需燃料方面的协议 E·工程的概预算
14、建设监理合同的主体是( AB )
A、业主 B、监理单位 C、承包商 D、监理法人 E、发包商
15、监理单位应承担以下义务( ACDE )。
A、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师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B、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
C、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D、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E、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6、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监理单位( ACDE )
A、享有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B、不享有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C、享有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D、享有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E、享有工地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17、建设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建设监理合同的履行包括(ABC )
A、监理单位完成监理工作 B、监理酬金的支付 C、违约责任
D、监理单位完成附加的工作 E、监理单位完成额外的工作
18、下列关于买卖合同的特点,说法正确的是( BDE )
A、买卖合同是双务、无偿合同 B、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C、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 D、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E、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19、有关租赁合同,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AC )
A、租赁合同的履行导致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B、租赁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C、租赁合同没有租赁期限的限制
租赁合同期在6个月以上的,要采用书面形式
20、我国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一章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揽工作包括(ABCE )
A、定作 B、修理 C、测试 D、建筑 E、加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严格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搞好安全生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防盗门工程分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防盗门工程
2、工程地点:
3、防盗门类型:
4、规格、数量汇总:
5、设计单位:
6、监理单位:
二、承包范围、方式、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㈠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所确定的防盗门工程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
1、样品的报验及存库备查;
2、防盗门的制作加工;
3、防盗门的安装
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防盗门工程施工涉及的一切制安材料、或成品、机械设备、施工工具用具等耗材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费用甲方概不负责。工程施工用水电设施按以下办法解决:甲方负责将水引至施工场地,由施工现场到各施工段的用水由乙方自理,现场用电三相五线制由甲方布好,引向建筑物电源由乙方自理。
㈢工程价款:根据防盗门规格、型号、数量汇总表,本工程共有防盗门樘,每樘制作安装综合单价按元一次性包死,工程总价 元,大写元整。变更增减部分,竣工后据实结算。
㈣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10000.00元。
2、防盗门安装完毕,经业主方、监理方、质监部门及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总额的60%,付款前乙方应将全部防盗门钥匙交由甲方保管。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留10%保修金外,余款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确认程序
1、本工程选用的防盗门品牌为:,因组织生产该品牌必须为国标产品。
2、乙方按照甲方选定的防盗门样品,向甲方提供产品标识、出厂合格证(批次),质量检测报告(原件),产品质量保修单等质量保证资料。
3、若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应无条件按三包原则处理(保修、包退、包换)。
4、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就施工基层质量与土建等施工单位进行检查交接。
5、本工程质量应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及合同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施工,该工程必须达到枣阳市合格等级以上。
6、工程质量经甲方及有关质检部门验收,若达不到合格,乙方继续维修,直到合格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所发生的涉及返工的一切费用,如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工期
本工程工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工期天。除因天气、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工期不得顺延。工期顺延必须经业主方(监理方)、工程部主管、公司分管副总签证同意,方为有效。乙方若不能使工程按期竣工,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若延误 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2、本工程自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等级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将10%保修金退还给乙方无息,保修金的退还并不影响乙方继续履行维修责任。
六、双方责任
㈠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及施工用水、电源。
2、主持乙方和相关各方的工序检查交验及协调各方关系。
3、由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站、监理公司及甲方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
4、任命为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四控制、二管理、三协调等相关工作。
㈡乙方责任
1、组织施工队伍及防盗门制安材料或成品、机械设备、施工工具用具及负责维修。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完成工程质量与进度。
3、搞好施工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施工生产安全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及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
7、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服从甲方管理,若在施工中,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履行正常检查与指导,乙方及其下属不配合,与甲方发生冲突,甲方对责任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并责令退场。此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构成违法行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8、任命为乙方现场施工员,全面负责工程管理相关职责。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向条约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及技术交底作为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______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_天。
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图纸
图纸发包方于______,向承包方提供______套图纸。
第三条: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______;项目经理姓名:______。
第四条: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第五条:承包人工作
1、每月______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己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2、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七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1、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第八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开工前七天,发包方应向承包方预付______%工程款;进度款根据每月1号所报工程进度拨款;承包人按发包方要求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______内向承包方予以结清,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九条:材料设备的供应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十条: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按第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内容包括:
1、工程主体结构终身保修;
2、屋面防水结构保修5年;
3、装饰装修及其他保修两年。
第十二条: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特点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B.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C.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实行双重控制
D.建设工程监理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答案:D
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这种代理是( )代理。
B. 法定
C. 指定
D. 转移
正确答案:A,
3 某施工企业拥有一处办公楼,评估价为5000万元。该施工企业从A银行贷款3000万元、从B银行贷款20xx万元,并与B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后该施工企业无力还款,经诉讼后拍卖办公楼,取得售楼款3000万元用于清偿A、B银行债务。A、B银行债权的分配数额应为( )。
A. A银行1000万元,B银行20xx万元
B. A银行1800万元,B银行1200万元
C. A、B银行各1500万元
D. A银行20xx万元,B银行1000万元
正确答案:A,
4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底的设置和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
B. 标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事先公布
C. 应当把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
D. 评标基准价的设置应当以标底上下浮动一定幅度为依据
正确答案:A
5 某工程项目招标采用评标价法评标。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5000万元,投标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提前获得评标优惠150万元。若评标时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评标价和合同价应分别为( )。
A. 4850万元和5000万元
B. 4850万元和4850万元
C. 5150万元和5000万元
D. 5150万元和4850万元
正确答案:A,
6 投入、产出经济效益比较不涉及( )。
A. 建筑标准是否合理
B. 投资估算是否超过限制
C. 先进的工艺流程可能带来的投资回报
D. 实现该方案可能需要的人民币估算
正确答案:D
7 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不包括( )。
A. 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电产品
B. 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中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C. 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资金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D. 政府采购项下规定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正确答案:A
8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初步设计应满足的深度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满足主要材料订货的需要
B. 满足非标准设备制作的需要
C. 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的需要
D. 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正确答案:B
9 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如果在1年内项目未开始施工,则设计人( )。
A. 不再负责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B. 仍应无偿负责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C. 仍应负责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但可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
D. 仍应负责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但可不再负责设计变更
正确答案:C,
10 监理人对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管理的内容不包括( )。
A. 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发出指示、检査施工质量、控制进度等现场管理工作
B. 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独立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C.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视为己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D. 独立处理或决定任何事项
正确答案:D,
11 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人的主要工作有( )。
A.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
B. 提供进度统计报表
C. 组织设计交底
D.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
正确答案:C,
12 某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己办理运输手续的主要施工机械,由于铁路部门集中运输抗震救灾物资而未能按时运到工地,影响了工程按时开工,承包商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向工程师提交了申请延期开工报告,提出顺延合同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要求,工程师对延期开工报告的处理,正确的是( )。
A. 同意延期开工,并顺延合同工期,但不批准费用补偿
B. 同意延期开工,但不批准顺延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
C. 只同意延期开工报告中的要求
D. 不同意延期开工报告的要求
正确答案:A
13 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 )同意。
A. 分包人
B. 监理人
C. 工程师
D. 发包人
正确答案:D,
委托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此网络工程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来承建甲方的网络工程,在承建过程中,乙方会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甲方承担配合乙方进行安装和调式的各项工作。
经双方协商,乙方的施工开始日期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网络工程项目明细:
乙方负责甲方的局域网的网络工程布线施工工作。
乙方负责网络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
网络设备引起的设备故障问题及线路故障问题及线路故障引起的网络问题,由乙方进行解决。
对于计算机病毒或计算机使用设置不当,操作系统故障等计算机的自身故障造成的网络不通或由于网络运营商的原因造成网络不通,不在乙方负责范围以内。
二、质量保证及保修
乙方对其销售的产品提供一年的质保(网线、交换机、墙座)。对于计算机病毒或计算机操作系统自身故障造成的网络不通或其它网络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对于此类故障乙方可以配合甲方进行维修及维护工作,但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三、合同报价
合同报价见附表(网络工程预算,附表一页)。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总价的_______作为订金。余款在工程完工后_______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给付另一方违约金____ 元。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线管预埋安装、穿线、电缆敷设、配电箱安装、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安装;配合装饰吊顶管线灯具安装、动力配电安装调试、防雷安装调试。配合土建、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04 月 28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09 月 28 日
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总价款为¥万元(大写:叁拾玖万元整),不含税金。(不包含“工厂弯灯”和“投光灯”的灯具)
2、无论外部条件发生何种变化,价格风险自负,经双方确认的总价款不作调整;各种包干措施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协商调整:
(1)如果工厂弯灯和投光灯为乙方采购时;
(2)因施工图相对于招标图纸有改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认可时;
(3)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造成的工程量发生变更;
(4)因甲方要求提高材料品牌,相对于预算价格差异大于20%时。
六、工程变更
(1)甲方为使工程合理施工,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工程变更指示,乙方须予以执行。
(2)乙方投标资料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乙方投标报价下浮 10 %计算;乙方投标资料中没有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最终的投标资料盖章并作为合同附件)
(3)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乙方不得以变更签证价款未定为理由,拒绝承担变更工作内容,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另行委派工程队伍完成该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业主最终确定品牌的确认单作为变更,具有同等效力。
(5)因工程变更或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顺延。
七、付款方式
1、主体施工阶段,每月按已完工程量的
2、所有合同内的电气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结算价款的95%。
3、剩余质保金的50%,在质保期满后的10天内全部付清。
4、工程款按以上的所有付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八、甲方职责
1、负责使施工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协助解决有关遗留事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提供给乙方一间办公室。
2、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将设计变更等技术资料交乙方。
九、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接受工程师监理,以及业主、总包各方的管理。
及时报送进场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自检记录、竣工验收报告;按照相关要求报送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参加各类施工协调例会,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材料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2、负责在建和己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与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的配合施工。
3、保证施工场地达到环保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文明施工要求。职工宿舍、食堂、卫生设施,符合消防、治安、卫生标准,保持清洁卫生。
4、工程完成后,应将施工中造成的障碍物和垃圾进行清除。
5、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引起的索赔和罚款,应由乙方承担。上述各项工作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
十、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或专业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自费整改,使工程实体质量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2、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得覆盖,当隐蔽工程已经具备检验条件时,乙方应及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参加对这部分工程的检查和检验,并不得无故拖延。若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后没有回复,乙方可以自行验收覆盖。
3、质量检查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经检查检验不合格者,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编制,按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甲方的具体要求编制,乙方须在工程竣工后的30天内编制完成,交甲方和监理审核,最终以所属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为准。
5、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及要求,按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签定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条款执行。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定期进行质量回访,主动征询用户意见,对甲方反馈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方案,征得甲方同意,选派专业维修队伍进行整改维修。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规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开工前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协议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
2、在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因甲方、工程师的过失而造成伤亡外,甲方不承担乙方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补偿。
3、在履行合同中,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避免因施工引起污染和对公众财产、公共环境等造成伤害或妨碍。
4、承包方应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6、事故处理: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安全事故、机械故障或其它事件,对安全造成威胁,工程师认为必须进行紧急处置时,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处置。若乙方无力或不愿立即进行处置,为消除危险,工程师可雇用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应急处置工作,此项费用向乙方索回,或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7、有关安全防护的措施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款中。
十二、违约和争议
1、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时
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引起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一方违约时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合同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双方严守该协议各条款的约定,单方违约,承担总价的3%的违约金作赔偿。
2、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
1、工程停、缓建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
2、施工过程中若遇不可抗力如特殊气象原因及自然灾害等发生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甲乙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
3、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终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缺陷
(一)缺乏专业素质高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人才
高速公路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性与技术性,要有档案管理专业的知识和管理经验,又要有熟悉公路桥梁建设的基本知识,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不断开展,业务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促使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文件管理的得到有序进行,需具备专业素质高、管理经验丰富、资历雄厚的档案管理人员。然而,在目前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仍然比较缺乏合同文件专业档案管理人才。多数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人员素质不高,缺少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甚至不了解合同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等,导致高速公路工程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水平不高,加上多数档案管理的人员主要是兼职人员,经常会有轮流上岗的情况发生,是造成整个项目工程合同文件档案管理较为不规范关键,因此,培养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队伍是在必行,提高合同文件管理人才的素质是当务之急。
(二)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意识不强
在我国加快高速公路的工程建设的进程中,各承包业务的施工单位竞争十分激烈。部分承包单位为赢得整个工程项目的代理权,不惜和业主签下不规范的合同,这为往后的合同文件管理留下隐患。再有多数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往往违规办事,根本没有按照合同文件要求执行,甚至在出现利益纠纷时,完全抛开合同文件内容,而是通过关系、各种手段等形式处理工程中的疑难事情。由于大部分建设工程单位尚未设置专门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部门,以致缺乏有效规范的操作流程及管理体系,进而无法及时跟踪与监督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档案动态。
(三)不规范的合同文件档案
在高速公路的工程施工中,由于各个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种类繁多,通常有效的合同文件,是乙方承包商依照样本拟定合同条款之后经过甲方业主认同,双方才签字的。但往往在合同拟定时,承包商与业主双方没有认真分析合同文本,或者对某些条款理解错误,对合同的风险评估不够等,致使最终的合同款项和实际的招投标文本中的相关款项相差甚远,最终导致合同无法很好的履行,产生较多的合同纠纷事件。要求合同文件书写要规范、表格填写要一致、单位印章要清晰、形成合同时间要统一,否则,不符合要的合同文件档案部门应该给予指正和整改后才能接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尽早采取有效可行的改进措施,才能逐步确保规范高速公路建设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从而也才能促使整个项目工程的有序进行,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二、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文件档案的管理措施
(一)强化合同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高速公路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归档、入库各种合同文件,它是项目管理工作的根本,始终贯穿于整个项目工程的各个环节。因此,高速公路工程的技术人员与监理人员,需要与档案管理人员密切联系,同时,管理人员必须及时跟踪工程的施工进度,确保档案资料的收集完整及准确。另外,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也应认真检查合同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清晰,书写有无统一、规范以及合同文件上有无双方的签字证明盖章等。此外,工程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也要确保合同文件的原始记录,重视合同文件原始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相应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问题的出现。
(二)构建完善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在高速公路的工程建设中,应根据合同协议来明确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与职责,保证双方的利益平等。这就需要工程建设单位构建与完善合同档案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法律和法规,国家的合同法和建筑法以及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政策认真拟定合同文件,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任何一方随意更改合同或违背合同的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的合同文件档案,逐步规范工程建设的档案法规,确保合同档案的法律性。高速公路的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国土单位、环保单位、水保单位应该主动提供合同文件作为档案移交,还应明确规定合同文件的负责人,让他们知道合同文件的收集范围和归档期限等。合同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分清单位内部各级别之间的关系,确定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此激发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合同归档的完整性与及时性。合同文件档案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管理档案的人员必须学会运用先进的科学理念,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动态管理与实时管理,及时发现、分析及解决存在的管理问题,做好合同文件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强化合同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
强化合同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面,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根本。提高专业人才的队伍建设问题,不断强化档案管理人才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同时引进更多素质高、技术性强的专业人才,可利用在职学习、进修等方式不断提升合同文件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可以通过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档案局档案馆的长期、短期培训提高业务知识,也可以参加一些大学院校档案专业的长期脱产在校学习,以加强现有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同时逐渐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转变思想理念,以及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工程技术与档案管理的能力,积极引进大量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档案管理人才,以便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档案管理提供可靠性人才,加快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
(四)注重合同文件档案的变更文件管理
高速公路项目工程的具体实施中,通常会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这表示承包商可能有会要求业主索赔的行为,已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对此,为减少该种情况的发生,在高速公路工程实践中应对相关的变更合同文件进行仔细的登记,并作详细记录,保管好变更的合同文件,包括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方案、变更计量、变更工程量清单、变更汇总表、变更进度表、更改意见、变更人员会签名单等都很重要,另外,负责管理合同档案的人员在将变更合同文件归档时,不要因为它们是变更文件不予以重视收集和整理。档案工作人员要明确的自己的工作权利与工作职责,完善构建相应的变更合同文件档案管理体系,以便对合同文件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及时跟踪和动态管理,确保高速公路工程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结束语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能有效促进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工程建设能否取得良好的效益,关键取决于工程建设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质量。只有加强改善合同文件档案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效率,才能更好地促进高速公路的加速建设。虽然当前在高速公路工程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中仍出现较多问题,通过不断完善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有些问题和现象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增强管理意识,档案管理人员要与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及同志多沟通多交流,争取各方面对档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改进坐等和坐收合同文件档案的管理方式,经常深入高速公路工地现场收集合同文件,帮助现场人员分析其问题出现的原因,解决合同文件的归档时遇到的具体问题,才能逐步完善高速公路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为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发展服务。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承包范围:
3、工程名称:
4、工期:
5、工程质量达优。
6、音响设备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7、包括安装调式及线材运输税收。
二、付款方式
1、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造价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工程定金,小写 元整。
2、余款工程造价为70%,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三、工程期限
1、按甲、乙双方协商的时间安装调式,乙方不得拖延时间。
2、甲方要提供乙方完整的施工场地,必要时提供夜间施工的方便。
3、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要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等管理。
四、售后服务和保修期限
1、本协议设备保修期为壹年,保修设备具体见清单。
2、消耗品不保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邮编:_______邮编: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合同内容
1.1甲方工程名称:
1.2项目地址:
1.3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向甲方该工程提供“________”板式柜、配套五金件及电器产品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第二条合同数量及合同价款
合同总造价暂定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合同价款为含制作、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税金、服务、水电费等在内的综合包工包料价格,不再计取任何费用。最终结算按实际数量结算。如方案另有调整,按附件一报价单的单价进行按实结算。
材料的详细单价、配置说明见附件一,具体方案以甲方最终确认的方案为准。
备注:合同数量暂定电器部分803套,橱柜部分约为400套。
第三条结算方法
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3.2付款方式:转帐支票/电汇/其他。
3.3付款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对生产、安装过程进行监督,要求乙方对生产、安装过程中的疑问做出解释。
4.2甲方负责厨房冷、热进水及排水的安装到位。
4.3甲方原因造成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在书面交由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可将工期延长,不算违约。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请甲方为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5.2乙方请甲方对不和本合同图纸要求的现场状况进行限期整改。
5.3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之生产、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5.4乙方必须对安装完工的产品进行调试、验收。
5.5乙方必须按室号移交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
5.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监理部及装饰总包单位的管理,如对精装修成品造成损坏,应按原价进行赔偿。如因其他分包企业对成品厨柜造成损坏,由甲方督促造成损坏的一方按原价进行赔偿。
5.7售后服务:详见附件二保修说明。
5.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现场的干净整洁,产生的垃圾必须日做日清。
第六条工程进度及工程验收
6.1到货日期及安装进度:供货安装分两批,第一批安装工期为20________年3月30日前安装完毕,第二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安装工期为20________年4月10日前安装完毕。
6.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准验收。
6.3乙方在每批次板式家具安装完毕并完成自检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批次产品质量、数量的验收。甲方应在验收产品质量、数量后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确定,如验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则视为数量属实。
6.4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并重复6.3验收程序。
6.5本合同工程验收以由乙方出样并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板式家具为准,板式家具材料参照附件一中的报价单。
6.6对在本合同工程验收当中双方存在异议的部分,双方参照《家用厨房设备》国家标准GB/T18884.2-20________执行。
6.7在甲方向乙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施工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甲方为厨房设计的供电系统应满足厨房电器的总容量要求,并符合有关设计规范。
7.2乙方提供的施工图和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7.4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并安装。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及施工,每推迟24小时,扣除该批次工程总款的0.5‰作为补偿,超过15天未能按约定时间施工,需方并有权另行选用分包商。
8.2甲方负责在产品质量、数量验收,并按合同付款,因在施工过程中配合不协调,若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由甲方签证工期顺延。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结束。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十一条附则
11.1乙方需据精装修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总工期: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___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_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
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验收意见: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环境检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时间:_______________
检测地点:_______________
检测部位:_______________
检测结果:(报告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县**乡饮用水工程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范本
**县**乡饮用水工程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组
二○xx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验收主持单位: **县**乡人民政府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县水利局
项 目 法 人: **县**乡人民政府
监 理 单 位: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 **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
施 工 单 位: 建设工。
收工作组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工程名称:**县**乡饮用水工程
2、建设地点:**县**乡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由拦水坝、输水管道、过滤设备、清水池等建筑物组成,引水水源为黄寮坑上树后水库,水库设计总库容约3.19万m3,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02km2。拦水坝选用重力坝,坝顶高程605.50m,最大坝高13m,顶宽2.5m,上游边坡1:0.2,下游边坡1:0.9,采用c20砼防渗面板防渗,坝体采用m7.5浆砌块石砌筑。净水设施采用一体化设备,水处理能力为80m3/h,设计干管总长7850m,300m3清水池一座,概算总投资为586.64万元。
(三)工程建设过程
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由**县发展和改革以“青发改投[20xx]183号”文件进
行批复,以“青发改投[20xx]26号”文件批复概算调整为586.64万元。20xx年2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工程合同价为300.5276万元,20xx年7月9日,**县水利局以“青水利[20xx]59号”文《关于**县**乡饮用水工程开工申请的批复》下发开工许可, 20xx年5月18日基本完成主体工程。
二、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工程所包含的1个单位工程,5个分部工程。
三、合同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本工程经业主、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人员现场查勘,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主体工程基本按设计要求完成。实际完成新建1座拦水坝,1座300m3清水池及管理用房。铺设管道总长11769米(φ250pn0.4长8098米、φ250pn0.6长1103米、φ110pn0.8长1750米、φ110pn1.6长818米)。实际完成工程量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四、工程质量评定
**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县**乡饮用水工程质量等级核定为合格。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珠海凤凰谷 项目的燃气管道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3.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20xx
3.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3.4.《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J231-87
3.5.《石油化工设备与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J3022-99
3.6.《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xx
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名称:珠海凤凰谷项目燃气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为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项目规模:共62户,其中平层44户,复式17户,楼王(三层)1户,为精装修标准交楼 设计内容:庭院小区平面图、每栋入户燃气管道平面图和流程图、系统图、大样图、设计说明书、厨房、 热水器控制阀前的输气管道工程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1、提供项目电子版建筑水电总平面布置图、各层平面布置图以及建筑立面图,室内装修平面、立面图。
2、甲方项目特殊要求资料(厨柜平面图)。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1、施工图纸为经过珠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合格的8套完整施工设计图。.
2、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设计资料及收到甲方首次支付设计费之日起20 日历天内,交一套施工图纸(白图)给甲方确认,并在甲方确认后 20日历天内出蓝图。
3、审图流程及时间:乙方出蓝后,送市防雷所审图(审图需要约2个工作日),再送审图中心(审图需要约5个工作日),完成缴纳审图费后,取得审图合格证书。以上审图工作由乙方代为办理,并保证审核通过。
第六条、费用
1、设计费为:平层为 75元/户,复式房 150元/户,楼王为225元/户,合计:6075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零柒拾伍元整)。
2、审核图费用:本项目施工图的送审工作由乙方负责办理,报送审图公司审核费用每户费用为:10元/户,共 62户,合计:62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贰拾元整)。
3、以上两项设计费及审图费合计为:6695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玖拾伍元整。
4、以上设计费用为含税金价格。
第七条、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七天内,甲方即支付设计总额的10%人民币(¥669.5元),给乙方作为设计预付款;
2、经审图公司审核合格后的施工设计图全部交付甲方,甲方于15天内支付设计总额的80%人民币(¥5356.00元).
3、余额10%人民币(¥669.5元),在燃气工程施工安装完成10个工作内付清(无息)。
4、以上每笔款支付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等额发票。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4、签订本合同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
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2、乙方责任
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3、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2.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的合同设计费金额。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____________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鉴(公)证意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鉴(公)证机关(章):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 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广场硬化。(见图纸,以预算单中的项目为准)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 期年月日,竣工日期为 年月日,合同 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钢构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总造价:大写:¥: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竣工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日内,给予确认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三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难,如雨、雪天气,自然灾害工期延误。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其它条款:
十五、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该工程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一、词语涵义
1 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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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 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人作出解释。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内。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人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人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
4.6 提供测量基准
发包人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第33条、第35条和第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人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人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5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承包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人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人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人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人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人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 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订协议书前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同意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人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人。
五、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人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人行使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或发包人的义务、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人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易人应由发包人及时通知承包人。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监理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人的指示
(1)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人对监理人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监理人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人。若监理人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人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人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人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人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人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人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人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人或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联络
8 联络
8.1 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
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 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仅作为承包人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仅作为发包人选择中标人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人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人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期限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则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人的批复不免除承包人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施工图纸的修改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交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人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期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图纸的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按第1.2款(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 转让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移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也不得转让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人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人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人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人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人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偿的权利转让给承包人的保险人。
11 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分包出去。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出去。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人同意的部分分包工作,亦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分包人应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人征得监理人同意。(1)按第12.1款的规定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1)发包人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人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人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人的其他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人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人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人的同意,此时发包人应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因此项分包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人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而又属承包人的安排和监督责任所无法控制的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也应直接向指定分包人追索,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人的人员及其管理
12 承包人的人员
12.1 承包人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人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相应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人项目经理
(1)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承包人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报告。
(2)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人指派的项目经理应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人。
13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人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人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的调动应报监理人同意。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人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人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人应在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人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承包人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承包人的人员
承包人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人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措施。若其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人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经与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人。
14.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并抄送发包人。监理人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人,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交货时,承包人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人批准,否则由于承包人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货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5 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人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人需更换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设备时,须经监理人批准。
15.2 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人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人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人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人在征得监理人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人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人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检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人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人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人拟向承包人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人的施工设备。若承包人计划租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人从其他人处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或发包人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人,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15.5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人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予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 交通运输
16.1 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人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人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人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人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人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 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在施工总进度计划批准前,应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和监理人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人。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后,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报送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内容和期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人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人报送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人计划可从发包人处得到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人参考。此后,如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 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人延误开工
监理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8.3 承包人延误进点
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赶工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赶工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8.4 完工日期
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人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第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 暂停施工
19.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人许可的承包人擅自停工。
(6)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
(3)其他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3 监理人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人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向其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人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人在下达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仍未给予承包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若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第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人;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人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 工期延误
20.1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特性。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他可能发生的延误情况。
20.2 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在发出该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第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若发包人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人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人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说明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人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人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人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人。
20.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人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人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若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构成违约时,应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1 工期提前
21.1 承包人提前工期
承包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比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人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人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人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 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人报送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及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22.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人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审查。
22.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监理人应按合同规定参加交货验收,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人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人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人正式移交给承包人。在验收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的缺陷应由发包人负责;如属承包人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
23.2 监理人进行检查和检验
对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按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共同进行检查和检验。若监理人未按商定的时间派员到场参加检查或检验,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人应在事后确认承包人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人对承包人自行检查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按第22.3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人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人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23.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人有权按第26.2款规定指示承包人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监理人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人可以拒绝验收,并立即通知承包人,承包人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外,还应与监理人共同研究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若按第23.1款(2)项规定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人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要求发包人予以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3.5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1)若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增加额外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人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人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人重新检验,承包人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人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人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6 承包人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人不按第23.3款和第23.5款的规定完成监理人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人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4 现场试验
24.1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人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人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人提供,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设备,承包人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人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4.2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进行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人应遵照执行,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影响的工期应予以合理补偿。
25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25.1 覆盖前的检查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经承包人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附有承包人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
25.2 监理人未到场检查
监理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人未及时派员到场检查,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赔偿其停工、窝工等损失。
25.3 重新检查
对隐蔽工程或工程的隐蔽部位按第25.1款规定进行检查并覆盖后,若监理人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查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按第23.5款(2)项规定的相同原则划分责任。
25.4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及时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6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等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监理人在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由于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上述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系由发包人提供的,应由发包人负责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若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7 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监理人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
27.2 施工测量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在监理人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人将不再支付上述增加的复测费用。
27.3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人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网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28 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和提供有关资料;承包人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人批准,并应向监理人提交有关资料,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十四、文明施工
29 文明施工
发包人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按第29.1款、第29.2款和第30条规定应负的责任。
29.1 治安保卫
(1)发包人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发包人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人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监理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2)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发包人或委托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4)发包人或委托监理人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人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和安全度汛工作。
30 环境保护
30.1 环境保护责任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人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十五、计量与支付
31 计量
31.1 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人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人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计量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人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32 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应不低于合同价格的1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预付款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订后21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保函,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予以支付。工程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人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a
r=-------(c-f1s)
(f2-f1)s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32.2 工程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
33 工程进度付款
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他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人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第32.2款规定的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第37条和第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
(6)扣除按第32条规定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第34条规定应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其他金额。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消防工程
2、程地点:
3、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___________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___________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________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4、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1、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
2、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__________(标准)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____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__________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1、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施工完毕,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2、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_________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2、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______年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进度达_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达_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达_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4、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5、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____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____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____%。
6、余款____%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____天内支付。
7、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8、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1、现场签证
(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____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3)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2、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①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②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③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④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⑤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2)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套。
(2)开工前_____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_____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4)委派___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5)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7)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____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3)委派___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______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9)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_______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_____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_____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_____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5、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6、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7、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____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_____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2、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4、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____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2)《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 )
建井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地内钻井眼,要求深度为米,井管外径0.38-0.50米,每米单价为 元(生活费 元在外)计算办法按实际下管深度计算。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钻井工程为大包形式:内容包括运输、钻井、下管(甲方人力协助)、建井材料(井管、棕片、竹子、铁丝、莲花寺米石等)。
二、施工前甲方应需把水、电供到施工现场,不得误工,若造成误工24小时以上,按台班220元/台班收费。
三、施工现场约计0.8亩,运输道路等占地应该予以指明,乙方不承担占地赔偿费用。
四、甲方要保证施工用水满足,并协助乙方看管机具。
五、乙方应该克服一切困难,完成甲方要求的深度保证井壁上下垂直,提高成井质量。
六、若乙方在钻进过程中,遇到井孔含水层达不到要求时,
双方可另行研究方案,甲方要支付乙方总钻井费用的 (指废井)。若需加深钻井深度,甲方应另行支付加深钻井费用。每米以 元计算。
七、钻井施工中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钻井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应分清事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费用。
八、甲方要给乙方提供必要的食宿方便。
九、成井后,抽水由甲方提供水泵抽水,乙方协助。
十、付款方法: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钻井费用80%计 元,作为材料运输、钻井等费用。
十一、钻井竣工后,双方签字进行交接,甲方应如约支付乙方剩余钻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付,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壹万元违约金及所欠余款外,仍应按日按所欠余款标的额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合法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各条,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章) (签章)
二0 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结构的住房__幢__间,共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就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共__套__间,__层__号,配有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等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领龋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它: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公章)
地址:____
代表人:____
电话:____
银行帐户: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__年__月__日订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得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X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得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得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得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得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得20%, 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得10%,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六、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得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得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得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得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得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20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得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得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得基线和水准点得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得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得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得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游泳池专项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 托乙方承担珠江广场项目酒店游泳池专项设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珠江广场项目皇冠假日酒店 2、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与龙城北路交汇处
3、设计及服务范围:1.珠江广场项目皇冠假日酒店恒温游泳池施工图设计
2.配合施工技术指导、施工图纸修改、变更、优化设计
3.配合珠江广场项目验收、移交
4、本工程的投资控制(选择其中一项):
( )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值为 / 元/m2或总造价不超过 / 万元。 (√)本工程不实行限额设计,但各设计阶段的估算、概算、预算须报甲方审批。
5、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的内容、要求及提交时间见附件二; 设计文件确认表(见附件三)。
第三条设计费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含税价总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 3.7 万元,其中设计阶段 2.96万元,服务阶段 0.74 万元,本合同付款分为设计阶段和服务阶段,设计阶段内的工作占合同总金额的80%,服务阶段内的工作占合同总金额的20%。
2、设计阶段设计费的支付,应在该阶段内每完成一项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和服务),并经甲方签认《设计文件确认单》(附件三)后30天内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3、服务阶段费用的支付:
(1)在该阶段内,现场配合施工的工作内容占本阶段费用的80%,工作内容以配合现场施工为主,包括进行必要的安装技术指导;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图纸修改、变更和合理性优化。该阶段工作需甲方签认《现场施工服务阶段确认单》(附件四)后30天内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2)验收、移交阶段费用的支付需待本项目通过相关专项验收和成功移交洲际酒店管理集团后方可支付。
4、乙方在甲方支付以上款项的同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5、设计费和服务费包括其它杂项支出。杂项支出包括:晒图(图纸共一式八份)、复印、钉装、计算机光盘、长途电话、传真、航空邮件、速递费用、供货运输费、垃圾清理费、施工水电费及成品保护费等等。
6、设计费和服务费包括相关设计人员现场办公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7、设计费和服务费包含工程所在国家应付税款。
第四条设计内容及要求
1、皇冠假日酒店游泳池设计范围
该游泳池为室内恒温恒湿游泳池,
工艺系统设计需经济合理,同时满足洲际标准和五星级酒店定位,设计泳池设备相关参数满足甲方招标要求。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水处理循环系统、给排水系统、恒温系统、恒湿系统、池水照明系统、控制系统等。包含因机电二次深化设计互提条件引起的图纸优化设计。
2、配合现场服务范围
乙方须及时跟踪现场施工进度,对现场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专业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图纸按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改、变更和优化设计,同时乙方须配合甲方对施工进行专项验收。
3、设计深度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洲际标准。设计图纸须充分消化甲方提供基础资料,准确表达给排水接口位置,水处理工艺经济合理,绘制详细的平剖面图和安装详图,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同时满足现场施工、满足甲方材料设备招标需要,最终图纸需加盖出图章。
4、设计时间和出图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交本合同约定的资料、文件后,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设计内容及要求30天内完成图纸,出图方式为蓝图,共10套,并装订成册。甲方指定的图纸接收人为珠江广场项目部设计文秘 陈式婷 。如有变更,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应提供的具体资料及文件内容见附件。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顺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15天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
2、因乙方提交设计资料的设计深度、设计风格、设计质量及服务质量等不符合甲方的要求造成甲方要求乙方返工的,乙方应予以返工或提高服务质量,甲
方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3、负责该工程设计会审的组织工作及有关费用。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资料文件及提供服务。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经甲方批准的上一阶段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计中采用尚未成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4、初步设计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后,提出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进行必要修改的,乙方应负责承担,并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付金额 1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每个阶段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结算后预付款返还甲方。
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部分。
5、在甲方进行本设计所涉及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乙方应指定本项目设计负
合同编号:11656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2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表4-2。
表4-2设计项目内容
第3条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表4-3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
第4条设计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设计方应交付的资料
第5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4-5所示。
表4-5设计费支付进度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3条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①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4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
③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
④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⑤发包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⑥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2)设计方责任
①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②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③设计方按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④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的,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________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⑤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4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该阶段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时,发包方均按第7条第
(1)款的相关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4)由于设计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第8条其他相关事宜
(1)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4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方另收工本费。
(3)对于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5)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份,设计方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工程合同管理从合同订立之前就已经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主要包括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两个方面。
内容简介
本书在现有工程合同管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基本原理和方法,重点介绍了工程建设领域常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内容与使用技巧。
本书可供工程管理专业及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给排水专业和暖通专业作为本科教材,同时也可作为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学习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参考书。
图书目录
本书在现有工程合同管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基本原理和方法,重点介绍了工程建设领域常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内容与使用技巧。
本书可供工程管理专业及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给排水专业和暖通专业作为本科教材,同时也可作为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学习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参考书。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鉴于甲方修建 组道路工程,为确保通组道路建设质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通组道路建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规模
通组道路长 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为厘米,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为3.5Mpa,工程造价(大写) 。
二、工程质量
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加强施工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主动接受区交通局和镇政府或街办管理人员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通过区交通局验收合格。
工程施工结束,乙方必须完善工程建设资料,并装订成册,以备验收
工程质量保修期2年,保修期间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工期
施工工期自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由乙方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处罚1000元,直至工程结束。
四、付款方法
工程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具体为
五、安全责任
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施工警告,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间若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六、廉政责任
甲、乙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按章办事。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
七、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委托方:
承接方:
甲方决定将一标段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一标段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周界防越报警系统及户内防盗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可视对讲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电梯与机房间的布线、摄像机安装调试、楼层显示器安装)、LED电子屏显示系统、机房建设等智能化工程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室外线路敷设、系统调试和操作培训等全部内容。
(1)深化设计内容包括:
①在按照甲方招标时所提供的设备平面布点图,在不改变设备、品牌、型号的基础上,完成安装节点图、拓扑图、施工图等的设计(如需更改设备位置和数量,须经甲方认可)。在通过甲方认可后加盖建筑智能化设计专用章,作为项目报建、施工、验收的依据。深化设计图需在合同签订15日内交付甲方审核(提供纸质文件一套、电子档一套)。
②按照甲方招标时所提供的设备清单及平面布点图,完善智能化系统的深化设计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各子系统所参照的规范、标准、技术参数、系统原理、系统功能等,并作为系统报建、实施、验收、日后使用、维护的依据。深化设计方案需在合同签订15日内交付甲方审核(提供纸质文件一套、电子档一套)。
③乙方的深化设计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优化过程中工程量如有减少,甲方可按合同单价在总价中减少。
(2) 各子系统所必须实现的功能及措施:
①周界防越系统须与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联动功能,一旦周界有非法入侵,在报警系统得到报警信号的同时,视频监控的显示系统需弹出对应点的监控画面,以使值班人员能够及时观察报警点及其附近的实时环境。周界防越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室外设备的防雷设备和措施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内。乙方需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实施而不作其他费用增补。
②中心机房弱电核心设备的防雷接地须单独配置,不接入楼宇的接地系统,所需的包括室外接地系统,以及各凡接入中心机房的线缆、设备所需配备的防雷器等均由承揽方提供。
(3)乙方可委托具有二级以上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本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4.工程造价:工程固定总造价人民币 元(含税),大写:。合同总价明细及弱电各系统价格明细分析见附件一~九(乙方投标报价清单)。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1)智能化工程总价包括施工图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期内维保、税金、风险费等全部费用。
(2)合同价是按照甲方提供的设备清单和完成该部分设备安装、系统调试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和税及利润。
(3)各子系统中需由建设工程当地主管部门审批,从系统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均须由当地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办理一切手续、按时投入使用,并承担所有费用。
5.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技术图纸以及国家规定有关规范和标准。
(6)设计图纸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清单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二、工程期限
1.配合甲方工程进度并根据甲方要求(正式通电两个月内)竣工、验收通过并交付甲方,因承揽方原因导致系统未及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而影响到甲方楼盘销售,乙方需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同时须承担以经济损失金额10%的罚款。
2.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的期限,应由甲方当时确认后方能作为工期顺延的依据。
(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同所含工程范围及内容)。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责权
(1)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及材料堆放地。
(2)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撤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工地代表或施工班组。
2.乙方责权
(1)按照合同约定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2)乙方必须积极协调好与工地现场各施工单位的各种关系。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移交甲方前,负责其所有的产品保管和成品保护等工作。
(3)乙方应符合工程当地政府部门的各项规定(例如:弱电工程设计资质、弱电施工
资质、安装许可证、工人暂住证等)。
(4)乙方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编制好需移交的各相关技术资料、竣工资料等材料。
(5)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水电挂表施工,按实结算。
(6)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须经甲方认可,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并有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书和质保书。
(7)根据甲方要求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8)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9)负责本工程的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是经过建设主管部门考核通过的机电专业二级以上的建造师,并提供无其它在手项目证明;进场施工期间必须做到每天到现场,及时到业主现场办公室签到,按时参加例会。如不到场,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更换其它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进行后续工作。
(10)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第三方的人身、财产的侵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方式
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款可以调整的条件仅限于:
(1)甲方提出承包范围变化,且该变化导致单项清单子目及其连带子目总价(不累计)变化在1000元(含)以内的总价不再调整; 1000元以上的部分(即扣除1千元)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若合同中有相应单项,单价不变;若合同中没有相同的单项,按乙方投标书中的单价组成分析方法、材料单价、取费及优惠率计算,并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2)由于工程质量问题或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导致的变化不作任何调整。
(3)由于投标前,承揽方未认真进行现场查勘而导致的超过招标文件设备清单的材料增补,相关费用不得进行增补。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预付合同总价30%的工程款;
(2)设备进场前付至合同总价的40%。
(3)竣工并验收合格,由甲方进行项目审计。审计完毕,付至审计总额的95%,其余作为质保金。
(4)质保期间乙方能按本合同要求做好维修、保养;竣工验收二年期满,经物业公司和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可结清余额。
(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港闸区工程建安发票。
3.结算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揽方在1个月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经总包、监理审核后,报业主审核。业主应在1个月内审核完毕。
要求报送的结算资料如下:
(1)经甲方工程部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2)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竣工图纸;
(3)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变更签证单和各种奖罚单(如有);
(4)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工期延误证明(如发生延误);
(5)根据竣工图纸和变更签证计算的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报价书;
乙方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密切配合甲方进行结算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
六、工程质量及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 优良 。若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承揽方负责免费返修,直至达到要求。
2.承揽方在设备进场及使用时,需按照规范要求提供每个设备的原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文件,作为设备进场报验单的附件。
3.承揽方不得私自更改所供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如有违反,承揽方除需将设备更换成合同约定的设备外,仍须承担该部分设备价20%的金额作为不诚信罚款。该条款的约束范围包括在设备进场、系统建设阶段、验收阶段及系统使用阶段。
4.其它要求如下。
(1)弱电各系统设备、材料、施工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以及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且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2)设备应有详细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如原厂商无中文使用说明书,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交付甲方的维修手册或使用手册中应含有该设备的中文详细操作说明和重点注意说明),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等。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全新、无缺损且未经使用过的产品,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
七、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田爱军 (电话:) 。乙方驻工地代表: 陆建(电话: )。
八、施工及设计变更
1.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甲方通知设计、施工。
2.乙方设备清单中的设备品牌和型号,不得以任何借口降低档次。如因技术更新或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品牌的更换,须经甲方、监理审核认可,且所更换品牌型号的性能应均高于报价清单中的品牌型号。
九、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5个工作日内 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2.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规范、标准、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技防主管部门意见、建设监理意见、甲方主管部门意见等。
3.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期限及时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在验收前 5个工作日内 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记录;
(2)工程竣工图肆套;
(3)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与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4)其它相关施工资料肆套。
5.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之前,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应免费培训(含提供培训资料)甲方或物业管理有关的操作人员,直至其熟练操作为止。
6.工程完成时,乙方须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完整的竣工资料,且必须为原件(书面资料及相同内容的电子档资料),主要包含正确的竣工图、往来文件、安装验收资料、调试验收报告、产品详细资料、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手册及国家/地方规定之竣工资料。
7.操作及维护手册:乙方应提供至少二份中文操作及维护手册及具有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格式最小为A4尺寸活页夹装。
十、保修条款
1、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
2、乙方提供的免费质量保修期和工程维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设备为 1 年、系统为 2年。各系统、设备、材料的品质保证期执行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如各系统、设备、材料的原生产厂商提供高于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之品质保证期,则按原生产厂商的品质保证期执行。保修金为总工程款的5%,且为总工程的一部分。
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和工程维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运行保养。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并应在2天内免费修复或更换出现缺陷或品质不符的部分与设备。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5.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甲方或用户未经乙方事先同意进行改造而引起的设备、线路损坏,或因误操作引起的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乙方应按本条第3款的约定进行保修,可收取适当的维修成本费用。
6.质量保修期和工程维保期满后,维修中止。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则另行签定维护保养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2.乙方如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20 %)及经济损失。
(1)乙方延迟竣工达 10 天。
(2)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资质等。
(3)乙方有贿赂甲方行为的。
(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进度明显低于项目要求,并影响到其它工种的正常实施的。
(5)设备材料的品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或使用贴牌和假冒伪劣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