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总分包安全合同(精选2篇)
为了明确合伙人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共同完成投资合伙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合伙人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姓名 ,性别:男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性别:男,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性别:男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性别:男,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二、 四名合伙人共同投资,承包
(即: )住宅楼。
工程项目名称:住宅楼房。
工程施工地点: 。
三、合伙宗旨
经四方共同协议,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四方出资承包住宅楼房建设工程,本协议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
四、合伙人及投资金额:
本工程预计投资 万元(建地面积约 平方米,共 幢,分 期建设,首期建设 幢,后期建设 幢,首期约投资 万,后期投资约 万。具体投入资金按工程进展需要而定计划)。合伙人均按计划比例出资。按股份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人 分配比例为 %;合伙人 分配比例为 %;合伙人 分配比例为 %;合伙人 分配比例为 %(除按上述分配出资,合伙人 作为前期花费本项目的居间人,经协商约定,由合伙人 负担 %的出资额作为合伙人
的居间费补偿)。本合同签字之日,各投资人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纳交付投资款,出纳向各投资人出具收据。投资款用于支付该住宅楼房建设工程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支出。若合伙人之一者未在约定的时间投入资金,减少其相应出资比例,该合伙人的最终出资比例占有额以实际投资计算。
五、盈利分配及债务(亏损)承担
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比例:(按出资比例分成)工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机械模板材料等直接成本后,首先用于归还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在分配利润。(如项目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配)
六 、合伙管理:1、合伙事务施工现场执行总负责人:( )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班组确定、材料采购定价等现场一切事务由四方合伙人委派( )全权管理。2、合伙事务当中由( )负责与供地方的关系工作。3、合伙事务当中由( )负责代表四位出资人与供地方住宅楼建设工程签订合作建设协议。该协议当中的利润及风险由四位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七、 财务管理
由( )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出纳),( )方负责帐务处理(发票管理),支出发票及费用由( )签字方可报销。
八、财务制度
设立该项目工程专用帐户,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凭印鉴支取现金。
九、 退伙协议
合伙期间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务必由四方同意方可退出。
十、 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共同协商共同管理,并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财务、安全、质量、进度)。
十一、合伙期限
合伙期满四方按盈亏分配比例共同商议盈利分配。各种材料的处理按盈利分配比例处理。合伙期限至该工程项目结束并分配完合伙财产为止。
十二、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四方必须信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各项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工程项目总金额的 %的违约金。若双方发生分歧按协议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上诉法院解决。
十三、本合同与 201 年 月 日签订的《 》及 年 月 日签订的《 》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本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共四页,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 组成合同的文件
四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四方身份证复印件;
2、甲乙双方《 》复印件;
3、《 》复印件;
总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总包人)作为 江阴瑞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人)的 江阴长晟豪生大酒店 (项目名称)的项目总包单位,承担着项目管理的总承包职责。而
(分包人)也与江阴瑞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包人)单独签订了相应的 (指定分包项目)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根据建筑业总包管理要求,指定分包也应纳入总包管理。
为在项目实施中统一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文明作业,促进工程实施顺利健康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总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专业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包管理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效力。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结合发包人要求,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1、本工程安全生产,必须确保通过 安全合格 工地验收,事故负伤频率为 ‰内 ;
2、确保本工程达到 省 级文明工地。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处罚条款;
5、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总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和组织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应负责组织和管理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施工,并为分包人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四、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根据总包人与发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设施,并确保安全、有效、合格。
五、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总包人可根据分包人请求,在现有基础上加固、补充已有设施。其所产生的费用,总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六、分包人向总包人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七、分包人向总包人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分包人违反本协议书约定,总包人对分包人根据本协议书约定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包人均无异议。并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三天内缴清罚金。
八、分包人向发包人/总包人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包人无须承担责任。
九、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包人对分包人已处罚款项,不等同于分包人可不承担应进行整改/改善/消除安全隐患/缺陷/事故;也不由于分包人已经进行安全隐患/缺陷/事故的整改/改善/消除而予以退还已处罚款项。
十、协议书的份数:
十一、协议有效期:
十二、协议书的生效
1、协议书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协议书订立地点:
3、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总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