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美食城建筑设计合同(精选3篇)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温泉谷(度假商务酒店、美食城、温泉综合楼)工程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__年修订本)。
5.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说明:凡涉及到建筑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系统图或土建结构图、钢结构图、幕墙结构及其计算式,均由甲方另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来完成。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备注:为了保证乙方设计工作顺利进行,甲方须协调经营者参与到设计的全过程,及时为乙方提供其所需的涉及到经营方面的各种资料。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注:因受甲方工期影响,设计周期非常紧凑。方案设计阶段已安排正常与甲方沟通确认时间(两次)。超出进度安排的设计沟通、确认、及修改。时间相应延长。
第五条 本合同总设计费为人民币 元(¥)整。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完成最后一阶段设计工作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
3.本合同履行后,订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乙方方案设计的阶段
1.乙方提出装饰设计平面方案。
2.在平面方案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提出装饰设计立面手绘方案或重点空间效果图。
3.在立面手绘方案或重点空间效果图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开始绘制主要空间效果图。
4.在主要空间效果图经甲方签字确定后,乙方开始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并绘制装饰施工图。
5.乙方对图纸进行技术交底。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合同约定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或方案确认时间影响乙方的工作进度时,乙方有权按第四条规定设计文件交付时间顺延。
2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须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甲方授权委托人:(一) 及(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装饰设计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
2.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并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
3.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参与图纸汇审工作,并根据汇审结果负责对不超出合同委托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或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在六个月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须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取金额及方式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
2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
第九条 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现场进行设计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为双方协商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对本合同条款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中部分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修改或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3.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施工图纸份数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__年修订本)规定的份数(捌份),乙方另收工本费。
4.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涉及到的建筑装饰材料、室内装饰用品、家具、灯具及配饰应注明其规格、型号。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须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后生效。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
委托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就委托乙方进行“ [暂名]之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及灯光设计”一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计内容
1、基地与周围环境的勘查。
2、建筑平面设计。
3、建筑立面设计。
4、能够全面反映建筑外观的细部设计、材料搭配及外装饰材料的局部设计大样图。
5、庭院植栽系统、户外家具和景观范围内的地面铺装、水景、小品等的规划设计。
6、建筑外观泛光及园林景观灯光设计(含灯具的搭配和选择)。
第二条 设计阶段
中期汇报时 , 乙方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1、根据设计合同, [暂名]按下列工作进度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数据:
1.1合同生效日开始,且甲方提交具体设计任务书后,四周内完成建筑方案图设计。
1.2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建筑详细平立面设计阶段后, 六周内提交各层平面及各向立面图。
1.3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建筑细部详图、材质的搭配设计阶段,六周内提交设计图。
1.4合同生效之日起,四周内完成景观方案设计图。
1.5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环境景观细部图设计阶段后,六周内提交设计图。 1.6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灯光计划图面设计阶段后,四周内提交设计图。
第三条 设计深度及要求
满足甲方对下列各项设计的要求:
(1)总图设计:
a、设计说明;
b、总平面图、立面图及详图(总体布局、环境设计);
c、外部公共设施、小品等平面图及详图;
d、绿化平面图、绿化种植图及与其相关的地表建筑、构筑物的外观建筑饰面详图、种植表;
e、景观照明平面图;
f、建筑立面、景观、露台等与外观表现相关节点详图;
g、景观道路及硬质地面铺装细部设计图。
h、水池、喷泉、特殊小品等相关专业设计。
(2)建筑平面设计:
a、各户型各层平面设计。
b、会所各层平面设计。
(3)建筑外立面设计:
a、设计说明及材料做法;
b、各外立面的立面图和剖面图;
c、外部节点详图(外墙干挂石材、造型柱、檐口、雨篷等凸凹关系及材质处理)。
(4)景观水池绘制水深、出水口等与景观效果有关的图纸:
(5)外观灯光设计 a、设计说明;
b、建筑外观灯光设计效果图;
c、建筑外观灯光设计详图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 1、 甲方责任
1.1 按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设计所必须的原始数据及有关技术文件 (勘测图、红线图....等电子文件)。
1.2 向乙方提交预定的设计要求---例如外观风格,外装材质的档次,或者其它需求。
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数据错误,或所提数据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外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 、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4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5 甲方负责为乙方设计提供帮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设计费用。
2、乙方责任
2.1 乙方给甲方提交的设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乙方必须安排合同约定的设计人员来履行设计任务,如不经甲方同意,乙方更换合同约定的设计人员或减少合同约定的人员数量,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设计费用,同时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失。主设计师:张文明、梁宇元。
2.2 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组织服务于本项目的全部设计人员集中为本项目设计。如特殊情况乙方调整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3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各阶段设计文件,应视为违约,违约责任为每拖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额2‰的违约金。
2.4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建筑外立面装饰、门窗及玻璃幕等施工单位的招标建材咨询。
2.5 甲、乙双方应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者泄露、转让与本合同相关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2.6 乙方应在甲方方案报批过程中无偿配合甲方进行方案汇报及讲解,并且与当地规划局针对方案规划内容,进行必要的协调沟通。
第五条 设计配合
1、方式:
有关规划、设计部份由乙方于中国台湾作业完成(含尺寸、面积),甲方委托的设计院配合做施工图面尺寸详细的发展,乙方并与甲方及设计院针对结构、水电供暖细部平面作研讨修正。
2、次数:
为配合甲方图面和工程进度,乙方需至现场讨论时,至大连市出差之工作人员食、宿、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讨论次数保证以下八次:
2.1建筑立面及景观方案效果提出与讨论。(两次)
2.2平面、立面与甲方讨论,并与设计院沟通讨论、灯光方案效果讨论。(两次)
2.3外观的细部、现场收头指导。(两次)
2.4庭院景观施工现场指导和绿化种植讨论和调整。(两次)
上列八次之外 , 若应甲方之要求 , 乙方派员到大连工作之食、宿、交通费用[中国台湾往返大连之机票及当地出入之车费]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及灯光设计合计为元/m2, 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万元整。
2、付款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2.1 本合同签字后三日内支付订金,为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2.2方案设计效果经甲方认同定案后,支付设计总价款百分之二十。
2.3 建筑平面与立面的设计图完成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二十。
2.4 建筑外观与庭园灯光设计效果 , 经甲方认同定案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2.5 建筑平立面细部图样及材质的搭配设计完成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二十。
2.6 庭园景观设计及灯光设计细部图样(含园林植栽与户外家具之选择或设计)完成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2.7材料的确认及现场指导,待工程完工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第七条 其它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生效日期以订金款项到位日期起算。
4、本合同壹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