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聘请协议(通用3篇)
立合同人:
委托方(简称甲方):
(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
受托方(简称乙方):
(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环境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_____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专项技术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服务目标和内容
l.服务目标:_____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服务内容包括:该项目的工程分析;该项目建设的合理性;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评价;该项目建设期及服务运行期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形响;该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识别;该项目带来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提出治理改善环境的措施和建议。
3.服务方法:收集资料、现场调查、污染源调查、类比调查、环境监测、模式计算、专家审查等。
第二条 工作要求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l.服务地点:
2.服务期限: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备后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3.服务质量要求:所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国家对此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4.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保密。
第三条 甲方的协作义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和经费
(1)应向乙方准确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基本情况资料(项目概况、企业简介、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污染物排放参数等);
(2)应向乙方准确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周围环境的地址、水文、气象、社会情况等);
(3)提供环境评价执行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批文;
(4)提供同级发改委(局)的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5)应向乙方及时提供环境评价所需的经费;
(6)因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环境评价所有的资料及经费,则评价进度顺延。
2.提供工作条件
(1)应为乙方现场踏勘提供方便条件;
(2)应为乙方进行污染源调查、类比调查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3)因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提供环评工作条件,则评价进度顺延;
3.其他: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由甲方委派专人同乙方项目负责人协调落实。
第四条 评价费用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项目的评价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
2.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支付评价费用:
(l)一次总付: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支付全部评价费用,计_____元整;
(2)分期支付:合同签订时支付评价费用的_____%,计_____元整;余额人民币_____元在环境形响评价文件编制完成后、报送审批前由甲方一次性前额付清。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需对合同内容作重大调整或更改,造成乙方返工的,则双方应另行协商工作时间和相关费用。
4.若甲方对评价时间要求加急等其他特殊情况的,评价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加。
5.环评所需经费、类比调查所需费用及专家评审会议费用不包含在此评价费用之内,由甲方另行承担;如专家或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书审查后,提出新的评价工作内容时,评价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加,增加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成果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供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国家相关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以专家审查方式进行验收。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环评工作进度另行确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完成工作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如甲方逾期_____日仍不提供或不补充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已收取的评价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按评价费用总额的_____%承担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评价费用,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金额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出具的评价报告存在明显错误或偏差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评价费用。对于“明显错误或偏差”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4.乙方未按期提交评估报告或提交的报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减收或免收评价费用。乙方逾期提交评价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评价费用总额的_____%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日仍不提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5.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按评价费用总额的_____%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保密和信息披露
1.乙方保证对在谈判、磋商、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
2.本合同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且无论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均不形响保密条款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无论本合同的任一方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和权利是否终止,本合同的任一合同当事人均应遵守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签署。
(以下无合同正文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实验学校
乙方: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的职责是:为甲方的科技教育活动提供顾问服务,为甲方培训科技辅导员,适当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两到三年内为甲方创建成为国际生态学校。
二、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科技教育决策提供意见;
2.为甲方培训3-5名科技辅导员,间接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
3.参与甲方的重大科技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4.受托办理其他事务;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双方联系协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科技活动开展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3.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资源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五、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付款时间为:每月月底付款方式为:现金
六、奖励:在乙方指导下获奖项目,甲方按每个项目奖励给乙方:
1.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2.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600元、500元。
3.国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__元、20__元、20__元。
4.国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__0元、20__元、20__元。
注:
1.附加奖按同级别一等奖单独计算;
2.科幻画作为一个项目,同奖次取一个计算;
3.以上为科技创新大赛奖励方法,其余类别获奖按同级别科技创新大赛的80%计算;
4.同一项目各级别奖时,累积计算。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甲乙双方就汽车废物的安全处置,本着符合环境保护规范的要求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作为汽车废物的产生单位,特别委托乙方进行汽车废物的处置。乙方作为专业汽车废物的处置单位,必须依据环保规范进行安全处置。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废物资料(种类、数量、说明)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和处置费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必备附件。
2.甲方提供的汽车废物必须按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贮存、标识清楚,不明废物不属本合同范围;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贮存场所提取汽车废物并运输到乙方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对暂时无法处置需要封存待处置的汽车废物,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封存保管。
3.乙方按双方约定或甲方通知时间收集甲方汽车废物,废物出厂时,甲乙双方对数量、种类进行确认,以便跟踪管理及结算。
4.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的汽车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甲方厂区规定进行作业。
5.甲方为乙方指定专门的工作联系人,负责通知乙方收取汽车废物、核实种类和数量,并负责结算;乙方为甲方指定专门的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的联络协调工作。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接受甲方通知与安排,进行汽车废物交接及运输工作。
二、结算方式:
总费用为人民币 (大写: )。付款方审核无误后,应在10日内付款。
三、双方约定:
1.乙方得到甲方通知的72小时内未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取汽车废物,造成甲方生产上的困扰;乙方未如实按规范要求进行汽车废物处置,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可根据民法典规定,索取相应赔偿。甲方应将处置方案内所有废物全部足额交由乙方处置,不得擅自转移,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可根据民法典规定,索取相应赔偿。
2.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超出本合同核定的废物,另行个案处理。
4.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和因本合同而知悉对方之任何业务资料,需尽保密之义务,此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保密期限至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有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6.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