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学校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受访者):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采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一方对其进行采访,采访内容供一家匿名的公益性教育网站之用。采访内容有关中国教育。乙方将对采访进行录音,使用器材为_________的_________播放器(_________)。考虑到数码安全的可靠性,采访将有分段落。
第二条采访进程中,甲乙两方应避免使用争议性词汇或一些与生活环境和个人身份有关的词汇(后者主要考虑媒体匿名的性质,可视情况而定)。
第三条如有必要,甲方应对甲方言论负责,乙方应对乙方言论负责。
第四条原网站版权权限如下(甲方将决定是否跟从以下条款):
所有文章或论点的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无需经过任何许可,可以以任何形式影印、复印、转载和出版,但不需做任何的删改,并请及时通知我们。违者必究。
□同意以上条款。□不同意,请具体说明。
第五条甲乙双方共同决定甲方如何描述乙方。
第六条乙方将不支付甲方任何报酬。
第七条原始录音材料不公开。乙方将使其转成文本材料,但在其中无权对其作任何删改。乙方将给甲方文本材料副本,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公开。
第八条其他_________。
第九条双方应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双方签订的其他附属合同(书面,口头),双方亦应遵守。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续签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限满前三个月双方未书面提出废止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切实保证“______________项目”在我校实施,让社区进一步支持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让学校深入到社区之中。________市第_____中学与______社区达成以下协议:
一、?在学校生活中,社区主动参与学校健康促进活动开展。
二、?社区和学校之间相互配合,协同发展。
三、?社区参与学校的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
四、?社区参与学校的交通、法制、安全教育。
五、?学校主动参加号召和组织的活动。
六、?学校把健康知识带入社区并结合实际予以运用。
七、?学校、社区共同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有关健康促进活动。
八、?共创文明社区活动。
_______社区(盖章):____
社区负责人:_____________
绵阳五中(盖章)?:______
学校负责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安泰学校
乙方:扬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为了顺利开展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地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服务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1、学生参加综合实践的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2、地点:扬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3、活动内容: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参见邗江区教育局文件
二、费用与支付
1、活动费用:_____元/人·2天。(往返交通费、保险费另外按实收取)
2、活动人数约_____人(注:收费时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
3、为照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教师子女,2%的学生可以免缴费用。
三、双方权责
1、乙方以周到热情的后勤服务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项目为甲方师生进行服务,并加强教师的管理;甲方学生的住宿、伙食供应、活动期间的饮用水,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免收甲方核定人数以内的带队领导和班主任老师的接待费用(就餐、住宿等)。
2、日常管理: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管理工作,学生请假外出一律由甲方批准,向乙方备案。若学生擅自离开基地,甲方负全责,与基地无关。
3、活动过程中甲方保留根据天气、安全、时间、场地等因素对培训计划做出合理调整的权利。
4、在基地活动期间,甲方除派出1名带队领导之外,每班级还须配备1名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5、乙方承诺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负责往返的交通安全(甲方自备车辆除外);若学生在基地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善后工作。对学生所患常见小病,凡基地能够处理的,由乙方免费提供适量药品;凡基地不能处理的,按保险赔付的规定办理。
四、争议的解决与协议形式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有不可协调之处,任何一方可提起法律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