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借调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让与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受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215;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215;取得的技术成果;该标的的状况,x年x月x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215;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215;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元,于本合同签订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215;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出公司)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向乙方借调到甲方工作,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调期限:自______月起至_________月止。
二、乙方督促其借调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
三、甲方应于每月12日前向乙方按_________元/月的标准支付上月因借调而产生的成本费用。借调期间,乙方借调人员工资、社保及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外的其他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应向乙方借调人员提供劳保用品、工作用餐、住宿以及制服洗涤、交通费、通信费等借入公司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同等待遇。
五、在借调期间,甲方为乙方借调人员提供甲方有关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条件。
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借调人员将乙方的商业秘密及有关资料向甲方披露。
七、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决定将乙方借调人员提前退回乙方,但应提前不少于15日通知乙方;乙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将借调人员撤回,但应提前不少于15日通知甲方。
八、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借调人员应在本协议终止后3日内返回乙方原工作岗位。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开展需要,经与乙方友好合作、协商,现向乙方借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甲方产品生产和产品研发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签署本协议。
一、借调人员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借调人员主要包括研发、工艺和生产操作等,其中技术研发 人、工艺技术 人、生产操作 人(人员名单和简历附后)。
二、借调期限
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日止,为期_____个月。如借调时间调整,由甲方双方协商确定。
三、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甲方规章制度对借调人员进行管理和考评。借调人员如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按甲方规定文件对借调人员进行处罚;借调人员如不能胜任甲方工作需要或严重违纪,甲方可将其退回乙方,由乙方进行处理。
2、借调期间,甲方应对借调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知识、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3、甲方须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为借调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劳动保护设施、劳动条件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劳动工具。
4、甲方应承担借调人员借调期间的各项管理费用,包括工资、福利及借调往返交通费用及其他补贴费用等。
5、根据甲方工作进展,甲方有权安排借调人员进行加班加点工作,但需给予必要的休息时间。
6、借调期间,如借调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事故主体单位为甲方。除应由国家社保赔偿的部分外,其它涉及应由劳动关系隶属单位承担的治疗、康复、补偿等其它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向甲方提供借调人员的准确人事信息和工资信息。
2、负责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按期为借调人员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并代扣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3、负责对借调人员工作情况的了解,配合甲方管理借调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造成借调人员提前返回的,应提前告知甲方。
4、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享受乙方同等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福利待遇。如乙方调整工资或职级体系,借调人员仍同等享受,调整依据可由甲方提供。
5、借调期间,如借调人员与甲方发生法律纠纷或经济纠纷,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需协助处理纠纷。
五、费用及结算
1、借调人员的工资费用(含各种社会保险),由乙方每月先行垫付,并将相关数据(借调人员的工资标准、社保基数等工资信息)提供给甲方,由甲方转账支付给乙方。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借调人员的各项费用,从借调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实际借调时间予以结算。
六、其他
1、借调期间,借调人员差旅补贴政策按甲方公司政策行,并由甲方给予报销。
2、借调结束后,如甲方、借调人员或乙方同意延长借调时间,由三方协商签订续借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