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汇编15篇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精选15篇)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1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篇10甲方(借款方):乙方(用款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甲方出借资金,获取固定15%年息(分12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1.25%),不承担投资亏损风险,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资风险保证金,承担证券投资交易责任及投资亏损风险,在保证甲方取得固定月息1.25%的前提下获取投资的全部盈余。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定帐户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甲方所开立资金账号:股东名称:上海股东代码:深圳股东代码:.双方将资金共同存入甲方帐户,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整(甲方资金的15%)作为风险保证金,乙方承诺不用于除权证及庄股的交易,投资具有价值的股票,双方并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绝对合法性。甲乙双方共同向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甲方________年内正常交易下资产禁取手续。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间不得挂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转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仓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码。如擅自更改密码及上述违约行为,则支付对方5%违约金。

二、帐户操作协议期间,甲方将该帐户交易密码提供给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权监控帐户资产市值,甲方无交易操作权,如甲方违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协议期间若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若帐户盈利,则甲方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退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2倍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协议,乙方支付甲方全年15%利息的剩余部分。

三、利息结算签署协议当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币元(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如乙方满一个月未能按时支付甲方下月利息(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则视为乙方终止协议,甲方即有权更改密码并平仓,剩余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风险控制当该帐户的资产总值下降至108%市值既万元时,乙方必须当即补足资金至万元,既115%市值。当资产总值下降至108%而乙方没能及时存入资金,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修改密码强行平仓,终止协议,平仓所得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收益结算帐户资产市值高于人民币元(既甲方投入资产的125%)时,乙方有权随时将高出125%市值部分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六、期满结算乙方应将甲方证券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变现。双方并办理解禁手续。同时甲方将甲方存入资金以外属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及盈利全额划到乙方指定帐户,否则从次日起甲方按当日资产总额日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七、保密条款双方互相均赋有为对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除国家有权机关的查询、审计、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协议内容。乙方资产运作属于高级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状况,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资产操作情况导致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资产状况,否则视为违约。

八、协议期限________年。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协议期满如双方同意续借则应于本协议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此协议为准签署下年度借款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协议签定地为市。自签署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号借款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3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 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

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 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 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甲方(借款人): _ 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4

债权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全称):

鉴于保证人愿为债权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债务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下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币业务,按本条第(1)项约定的业务发生当日卖出价折算。

(1)债权人自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以划"√"的为准)

□ 人民币/外币贷款 □ 减免保证金开证 □ 出口打包放款

□ 商业汇票贴现 □ 进口押汇 □ 银行保函

□ 商业汇票承兑 □ 出口押汇 □ 账户透支

□ 其他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债权人与债务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尚未受偿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所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种不限,保证人按原币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 保证人承诺

1、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2、按要求向债权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债权人对保证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3、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4、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划收相关款项。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立即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2)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

(3)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4)保证人停产、歇业、停业整顿或者被申请破产、重整等;

(5)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6)保证人发生其他不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事项。

6、实施以下行为之一的,保证人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或者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分立、合资、减资、资产转让、申请重整、申请和解、申请破产;

(2)保证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者以其资产为自身或者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第六条 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

1、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以及债权人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债权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2、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3、债务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4、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保证责任的承担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债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债务人、保证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3)债务人、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债务人、保证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保证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6)其他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

2、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3、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按本合同约定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物的担保所形成的担保物权。

4、保证人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保证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债权人确定。

5、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保证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债权人确定;债权人依法行使代位权的,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债权人确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不履行约定义务,造成保证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保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余额的_____%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

(3)发生本合同第五条第5项的情形,未立即通知债权人;

(4)实施本合同第五条第6项的行为,未事先征得债权人同意;

(5)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第九条 抵销权、解除权异议期

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解除权的,保证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债权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保证人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保证人应主动了解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及本合同项下各类业务发生、履行情况。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主合同、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不再送达保证人。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债权人____份,保证人各____份,债务人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债权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声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全部条款无异议。

债务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收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5

农银借合同字第_______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 期 还 款 计 划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 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一份。

借 方

借款单位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经办人 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贷 款 方

贷款单位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章

经办人 章

借 款 方 保 证 担 保 人

(1) (2) (3)

保证担保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经办人 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6

出借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1.1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本合同借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利率

3.1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月利率,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期限

4.1本合同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期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第五条 借款发放

5.1甲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乙方提供了符合甲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向甲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甲方审查同意。

5.2借款的发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乙方:

Ⅰ、现金

Ⅱ、乙方授权甲方将借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下列帐户,即为甲方依约履行了向乙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

5.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 借款偿还

6.1利息给付方式按对接双方约定执行,到期一次性还清。

第七条 提前还款

7.1乙方如欲提前还款,应征的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后,乙方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收取的利息不予退还。

第八条 借款担保

8.1.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2.2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8.3.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3.4在借款期限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8.3.5保证期间,甲方与乙方变更本合同,只要不加重保证人的责任,无需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3.6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9.1乙方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文件是完整、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检查。

9.2乙方应定期或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乙方财务状况或收入情况的文件和证明。

9.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日内通知甲方。

9.4乙方不得将借款挪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借款不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应按提前还款与甲方结算,否则,视为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处理。

9.5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变化,乙方应当在变化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当在十日内提供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或者采取甲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9.6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投保保险并以甲方为保险的优先受偿人;且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中断、撤销保险。

9.7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登记费、公证书费等费用。

9.8除担保人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外,乙方同时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如乙方违约,甲方对其有权依法处置;处置期间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其相关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9.9除担保人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外,担保人同时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如乙方违约,甲方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有权依法处置;处置期间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出质人及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其相关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0.1.1乙方改变借款用途;

10.1.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10.1.3乙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10.1.4乙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保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10.1.5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甲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0.1.6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

10.1.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中断、撤销甲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10.1.8乙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的行为。

10.2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0.2.1乙方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2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到期借款及相应利息;

10.2.3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0.2.4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公证

11.1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甲方提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要求的,乙方同意甲方可持本合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如甲方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得到足额清偿,甲方可持该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同意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

12.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曲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3.1本合同自甲、乙、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四条 附则

14.1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4.2共同借款人承诺其将承担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 14.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出借人)(签字): 乙方(借款人)(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订立于曲阜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7

借款人:

贷款人: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利息,按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货款本息。货款人依照本合同规收回或提前收回货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货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货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XX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计收利息________。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货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货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边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货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8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_____的借款(以下称债权人)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的范围

1.根据乙方与债权人签订____年___字第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向债权人借用本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利率为___%。借款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愿就上述款项为乙方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____年。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且确定无力偿还,以至在主合同经诉讼或仲裁,并就乙方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甲方就其不足部分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3.超出甲方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或债权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 款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它费用和损失等。

2.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3.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乙方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主债的本息、违约金及其他负担。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甲方将承担乙方的全部偿付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保证合同;

2.乙方应按担保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3.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甲方清偿本合同第三条 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____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账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届满以后的逾期利息,变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费用等。

5.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已向甲方(1)抵押的抵押物;(2)质押的质物;(3)质押的质权。

7.应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8.如需举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经济决策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合同,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0.如需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或改变资金用途等);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第三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对主合同到期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还本付息的,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的,从到期之日起,甲方按约定担保费加倍收取担保费,并每超出____个月,再增加一倍收取担保费。

2.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规定担保额的%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 第12项约定的,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为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合同,合同,文件等情形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借款委托保证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

保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省(市)_____市_____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币种)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省(市)_____市_____县(区)

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保证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应借款人的要求,为借款人履行合同债务提供担保时与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签订的担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保证人提供担保时,则多个保证人同时作为丙方参与签订保证合同。各个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中约定。

三、第二条、第四条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四、第十条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

五、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中填写。

六、第十三条是对合同签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10

出借人(抵押权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自愿为出借人给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立约各方依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编号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及拍卖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

第五条抵押物的占有

1、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出借人对抵押物的检查。

2、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抵押物保险

1、抵押人将抵押物权利凭证移交出借人之前应当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险别投足额保险,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险的,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保险的连续性。如抵押人中断保险,出借人有权代为续保,并由抵押人承担保险费用。抵押人对出借人因保险中断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借人为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会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担保人违约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担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人有权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抵押人承诺: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抵押人承诺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声明与保证

(一)抵押人声明: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的,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2、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完成的所有权,如抵押物为共有财产,则共有人已书面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因抵押物权利存在争议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抵押人承担。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设定任何租赁、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约上的障碍。

4、抵押物不存在为出借人所不知的质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隐藏的质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债权未完全受清偿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承诺,当借款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其他担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无条件的承担担保责任。

(二)抵押人保证:

1、抵押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在不影响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前提下,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款项。如借款人同时面临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偿时,抵押人同意借款人优先偿付其对出借人的债务。

2、如果借款人与抵押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损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如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财产价值明显减少,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4、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致使不足以担保主债务的,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5、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抵押人保证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经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质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视为担保人违约: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条中的声明与保证;

2、担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

(二)担保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纠正违约;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3、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要求抵押人赔偿损失;

5、宣布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总额不超过主债务余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独立担保

本合同所设的抵押担保具有独立性,不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变更而无效。

抵押人保证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借款人违约与否,均不影响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出借人。否则,当抵押人联系障碍时,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发出特快专递邮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立约方各执一份,提交抵押财产登记管理机关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权人):抵押人及共有人:

(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保证人:(1)___________

(2) __________

(3) __________

借款人因 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利息,按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货款本息。货款人依照本合同规收回或提前收回货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货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货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 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 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 计收利息________。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货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货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边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货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12

保证人:

住所: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债权人:

住所:

为确保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以下称甲方)应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为借款人所借款项向债权人(以下称乙方)提供保证。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_________,期限为______。经乙方审查,同意甲方作为借款人还款的保证人。甲乙双方遵照法律规定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15天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第三条?甲方保证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批准手续,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响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及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各类有关协议;

3、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被认定无效;

4、甲方机构的变更、撤销或财力的变化;

5、主合同债务重组。

第四条?甲方若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保证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的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______年,自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即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条?在本合同的保证期间内,甲方有责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担保能力变化情况的调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未代借款人清偿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继续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有权向变更后的机构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七条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其纠正行为,并处以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_________院申请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随主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13

编号:_________年[ _________ ]字_________号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字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 身份证号码: 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住所地: 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住所地: 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1.1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本合同借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利率

3.1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月利率,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期限

4.1本合同借款期限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2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期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第五条 借款发放

5.1甲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乙方提供了符合甲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向甲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甲方审查同意。

5.2借款的发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乙方:

Ⅰ、现金

Ⅱ、乙方授权甲方将借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即为甲方依约履行了向乙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账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

5.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 借款偿还

6.1利息给付方式按对接双方约定执行,到期一次性还清。

第七条 提前还款

7.1乙方如欲提前还款,应征的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后,乙方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收取的利息不予退还。

第八条 借款担保

8.

1.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

2.2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8.

3.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

3.4在借款期限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8.

3.5保证期间,甲方与乙方变更本合同,只要不加重保证人的责任,无需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

3.6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9.1乙方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文件是完整、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检查。

9.2乙方应定期或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乙方财务状况或收入情况的文件和证明。

9.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____日内通知甲方。

9.4乙方不得将借款挪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借款不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应按提前还款与甲方结算,否则,视为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处理。

9.5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变化,乙方应当在变化发生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当在____日内提供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或者采取甲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9.6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投保保险并以甲方为保险的优先受偿人;且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中断、撤销保险。

9.7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登记费、公证书费等费用。

9.8除担保人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外,乙方同时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如乙方违约,甲方对其有权依法处置;处置期间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其相关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9.9除担保人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外,担保人同时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如乙方违约,甲方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有权依法处置;处置期间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出质人及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其相关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0.

1.1乙方改变借款用途;

10.

1.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10.

1.3乙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10.

1.4乙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保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10.

1.5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甲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0.

1.6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

10.

1.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中断、撤销甲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10.

1.8乙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的行为。

10.2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0.

2.1乙方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

2.2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到期借款及相应利息;

10.

2.3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0.

2.4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公证

1

1.1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

1.2如甲方提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要求的,乙方同意甲方可持本合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如甲方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得到足额清偿,甲方可持该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同意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

1

2.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

3.1本合同自甲、乙、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四条 附则

1

4.1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4.2共同借款人承诺其将承担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 1

4.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出借人)(签字): 乙方(借款人)(签字):

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曲阜

供借款保证用的担保合同 篇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 签订的______号借款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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