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经营简单的合作合同【通用3篇】

配送经营简单的合作合同(通用3篇)

配送经营简单的合作合同 篇1

甲方(招标人):_________

乙方(中标人):_________

丙方(增加配送单位):_________

丁方(中介机构):_________

乙方在河南康茂_________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编号为HNKM -_________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有以下产品中标: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协议如下:

1、乙方同意增加丙方为以上中标药品在甲方单位的配送资格;

2、丙方享有该药品配送方面的权力与义务;

3、由于乙方是中标主体,并于投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性承诺文件,鉴于此乙方仍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承担中标人所应有的一切责任(包括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结算代理费等);

4、甲方同意以上中标药品配送权的增加;

5、丁方仅负审核丙方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的义务;

6、该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丁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配送经营简单的合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接洽电话: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接洽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需诚聘店职务。

一、上岗培训期为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班第一天开始记薪,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基本工资底薪为_______元伙食补助。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每个月业绩未达到__________元,仅发底薪+伙食补助,业绩+伙食补助_______%提成。

二、签订聘用合同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店里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因乙方个别原因,包括违反公司的上岗规定,故意寻衅滋事,搬弄是非,借各种借口不服从工作调配,或不按规定使用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及其他不可预见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经济赔偿,甚至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若在试用期内,因不良表现,被公司解聘者不得有异议,因甲方原因,包括正常裁员或者内部调整等原因辞退乙方,甲方均按乙方实际出勤和销售情况给予发放工资,新进人员未做满天,即离职,不予以计薪,以自动弃权论,四、甲方定期为乙方提供产品和工作培训,提工作制服二套,员工离职时应清洗干净退回公司,如有丢失、损失者,扣除制服费。

五、乙方本人负责健康证、上岗培训及有关证件产生的费用,于签订合同日缴件,乙方合理原因辞职,必须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经同意交清手续后,方可退还教育培训费以及解除合同。

六、工作时间:

七、甲方定期为乙方提供产品和工作培训,提供冬夏制服两套,员工离职时应清洗干净退回公司,如有丢丢、损坏者,不予退还押金。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效期自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配送经营简单的合作合同 篇3

合伙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配送超市,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 ,主要经营地址: ,经营项目: .

第三条合伙期限。年月日起,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196215.00元,共计人民币588645.00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1/3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该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该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够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该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该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甲方)姓名:

合伙人(乙方)姓名:

合伙人(丙方)姓名:

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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