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型技术制造许可协议(推荐3篇)

专利型技术制造许可协议(精选3篇)

专利型技术制造许可协议 篇1

甲方:(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鉴于乙方拥有_______技术,并有能力制造合同设备,乙方有权利并愿意许可给甲方;鉴于甲方愿意从乙方获得制造合同设备的技术及合同设备。为此,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1.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1.2.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以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1.3.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钎、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1.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难。

1.5.“净销售额”是指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扣除包装费、保险费、仓储费、运输费、商业折扣、各种税收等费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价格。

1.6.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二章合同内容

2.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2.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2.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2.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2.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2.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2.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存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2.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______(币种)(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时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净销售额的_______%。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币种)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国____银行和______国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向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银行印中国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币种)(大写)。

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

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______(币种)。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数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

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的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的交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乙方应在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

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

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

可以分批交货。

5.3.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

可以分期交货。

5.4.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5.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__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合同号

运输标记

收货人

技术资料目的地

重量(千克)

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

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

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六和附件七)(略)。

6.2.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

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八。

(附件中附考核的标准和几次考核的期限(略))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

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

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他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

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权,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厂制造”。

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攻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

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

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

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

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

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只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迟交超过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币种)(大写)。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

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或者保证自己有权转让或者许可该项技术。

甲方使用转让或者许可的技术生产或者销售产品如被第三方指控侵权,应当由乙方负责应诉;如被第三方指控的侵权成立,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10.3.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就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况。

第十一章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纳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或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的程序进行仲裁,或另选第三国)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等所引起的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超出双方各自控制范围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并经中国政府机关注册的生效。

14.2.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执中、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或签字)之日起________年内有效。

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

14.3.1.合同期满前____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末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4.5.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信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7.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并报原中国政府注册机关再注册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

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8.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信应以___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专利型技术制造许可协议 篇2

产品制造分许可协议

鉴于:乙方自其成立时起即为在斜拉索结构的供应和安装领域的世界范围内的专家,且其开发了该些技术、提交了相关的专利申请并注册了各种专利。

鉴于:乙方和甲方(甲方)(被许可方)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了一家合营公司(下称合营公司)(许可方)。

鉴于:根据合营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乙方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的营销、部分制造、供应和安装(合营公司业务)。

鉴于:为此目的,乙方已根据合营合同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的规定授予合营公司技术许可。

鉴于:各方承认,为了开始合营公司业务,甲方有必要制造部分附件a所列的产品,且为此目的其有权使用乙方拥有和开发并许可给合营公司的某些技术。

鉴于:乙方愿意通过合营公司向甲方提供其列于附件b上的有关专有技术和信息。

有鉴于此,考虑到有关各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及其适用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协议是指有关产品制造的本分许可协议。

区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和_____)。

产品是指本协议附件a所指的与斜拉索和悬索结构相关且属于乙方的产品。

许可技术是指与属于乙方的产品有关的许可给合营公司并列于本协议附件b的专有技术、体系、专利。

第二条?许可的授予

2.1?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合营公司在此授予甲方且甲方在此接受一项独家、不可转让的使用许可技术的分许可。

2.2?合营公司在此承诺其合法有权授予本合同项下的分许可,并保证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就其所知许可技术为乙方全权拥有,且该许可技术不影响任何第三方的权益。

2.3?本许可仅授予给合营公司业务且仅限于甲方在区域内制造产品并只能将产品供应给合营公司的权利。

2.4?在适用时,本协议可延伸至对产品的改进,如果乙方同意的话。

第三条?制造

3.1?甲方可以制造本协议产品。该种制造应由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规范和公差(容限)来进行并由甲方自己控制并承担责任。

3.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无权修改制造计划和规范。

3.3?甲方承诺遵守乙方的所有质量控制指示。乙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了解并检查安装情况并采取质量控制的任何行动。

3.4?为此目的,经事先通知甲方,乙方有权不时派遣代表进入甲方的场地检查与合营公司业务有关的其生产,并确定其质量以及甲方遵守本协议的诚意。甲方应当与乙方及其代表和代理人在该检查问题上通力合作。

3.5?制造的产品应只能在区域内销售给合营公司。产品不得在其它地方销售。产品的出口应当按照下面第7.9条的规定办理。

3.6?自生产时起至销售给合营公司前,甲方应当向合营公司提_____品的样品。如果乙方在该控制中发现有任何缺陷或不符合之处,甲方承诺在乙方指出后三十(30)天内对该缺陷或不符合之处进行补救。如果产品不符合乙方的规范或公差(容限),则不得进行销售。

第四条?销售价格

由甲方提供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销售价列于附件c。

每年应当对价格上涨进行审视且只能在当地市场价格上升且有竞争力的情况下材料上涨。

第五条?所有权

5.1?甲方承认,合营公司是乙方的被许可方,乙方对许可技术享有所有权,本协议并不给予甲方除本协议所授予的之外的对许可技术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5.2?甲方同意决决不就乙方对许可技术的所有权作出任何相抵触的行为、且决不就该等所有权提出对抗乙方的任何索赔要求、决不协助第三方试图就该等所有权提出对抗乙方的索赔要求。

5.3?甲方同意,其将不对乙方对许可技术的权利提出异议,不反对许可技术的任何注册,或不对本协议的效力或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提出异议。

5.4?尽管有本协议授予的许可以及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本协议并未授予甲方有关没有列于附件中的任何其它技术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5.5?甲方同意协助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的要求或乙方的许可和愿望到相关政府机构办理本协议的注册备案手续。

5.6?所有有关本协议以及本协议授予许可的注册备案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义务

6.1?合营公司将向甲方提供其专有技术以便最优化制造产品。合营公司将通过交付原型和/或样品和/或使用指令提供这些专有技术。

6.2?在合营公司签署第一份重要订单后且若甲方要求,合营公司愿意在甲方对甲方的两位工程师和两位工头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特别培训。甲方将承担合营公司人员的所有费用包括包括机票和住宿费用。

6.3?如果需要额外的协助,则可在该协助前通过各方之间签订一份特别协议解决。

6.4?合营公司声明,在本协议签署日,不存在影响本协议的与乙方专利相矛盾的注册。

6.5?合营公司在区域内只能通过甲方制造产品,不会在区域内向其他方授予有关列于附件上的产品的合同,除非:甲方不能或不想制造产品;或乙方、合营公司和甲方一致同意可以如此做。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7.1?甲方由于其有制造产品的能力,故受到合营公司的许可。因此,甲方有义务确保最大程度地通过聘用合格的员工制造产品。

7.2?产品的制造应当确保遵守适用的规则文件,甲方应当尽其最大努力确保有最好的工作和服务质量,以便维护乙方在世界范围内的良好信誉。就此而言,甲方承诺将严格遵循质量控制和程序或由合营公司和/或乙方所提出的任何建议。

7.3?甲方应当在业务和工作中遵循所有适用的职业风险控制规则。

7.4?合营公司和/或乙方将不时在甲方的场地或办公室对其技术能力进行审核。若利用现有设备无法达到要求的质量水平,则甲方已经愿意承担为达到要求的水平对于生产工装和机器改进而造成的费用或投资。

7.5?甲方应当将其在制造产品时所可能开发的所有专有技术及其相关方法、专有技术和体系传送给合营公司和乙方。

7.6?甲方将尊重并要求其所有参与乙方体系制造的员工尊重合营合同第六十八条所规定的保密条款。而且,甲方在此承诺对合营公司所交付的有关产品、其使用方法以及其进一步的发展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这一义务应当延伸到本协议终止后十年,不管本协议是由于何种原因终止。

7.7?甲方不得直接或通过任何关联公司间接使用、注册或促销可能与本协议所授予的方法、体系或工艺产生竞争的方法、体系或技术。

7.8?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明确同意,决不直接或间接在区域外销售、使用或租赁本协议的产品。

7.9?本协议产品已经成功地被各种预应力技术委员会和批准机构所认可。如果需要任何新的批准,则将由合营公司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八条?许可期限和终止

8.1?本协议在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且经合营公司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可后生效,且保持其全部效力,但本协议根据以下第8.2条的规定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

8.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由合营公司提出终止: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拥有的股权低于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营公司解散或破产或业务停止;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义务;如果技术许可协议或合营合同终止。

(2)如果合营公司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则甲方可提出终止。

8.3?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任何制造产品以及任何使用相关的许可技术的行为,和(ii)立即采取各种措施避免制造本协议产品并使用相关的许可技术。

8.5?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首先应当通知合营公司其仓库存货和它们的帐目价值。经合营公司检查和接收该存货清单后(该清单须仅限于可为其他项目使用且出于良好状态的部件),合营公司须根据本协议之附件c确定的价格或双方可能调整的其他价格(若有)向甲方支付其应付的产品价格。

8.6?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承诺:立即自费归还所有有关乙方体系、专利、产品和专有技术的文件、图纸等。咨询和履行所有可能的行政手续以便将许可从每一个注册中消除。毫不迟延地支付所有欠款。在合同终止后决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索赔。

第九条?保护

9.1?甲方应当将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本协议产品和相关许可技术的情况立即通知合营公司。

9.2?作为许可技术的唯一所有权人,乙方应当决定是否对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本协议产品和相关许可技术的行为采取任何措施。如果乙方选择不采取这些措施,则合营公司或甲方可自费采取这些措施,但须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将与合营公司或甲方合作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作为一方,但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或甲方承担。

9.3?通过采取这些行动所收回的任何金钱赔偿或其它金钱应由承担这些行动费用的一方来享受;或如果几方共同承担费用的话,这些金钱应由各方根据承担费用的比例共享。

9.4?甲方应在其所使用的产品和有关许可技术的保护、执行或侵权时向合营公司和乙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协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机构还是在准司法机构或其它机构。

第十条?通讯

各方之间的所有通讯应当送达到其各自注册地点。如果通过挂号信或国际邮件送达,它们应当被视为在发出后十日内收到。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和_____

11.1?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适用。

11.2?由本协议产生的且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纠纷或索赔应当只能通过_____最终解决并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cietac)的_____规则。

11.3?_____程序应在上海进行。_____庭由根据cietac指定的三(3)名_____员组成。

11.4?各方应当承担其自己的_____费用。

11.5?在_____期间,本协议的规定仍应当适用。

第十二条?语言

本协议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实质方面一致。

本协议中英文原件各一式三(3)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营公司(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型技术制造许可协议 篇3

技术制造许可协议

编号:

鉴于:许可方为在_________范围内的专家,且其开发了该些技术、提交了相关的专利申请并注册了各种专利。

鉴于:许可方和_________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签订了一份合营合同(合营合同)以便对被许可方联合进行投资。被许可方的宗旨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促销、制造、供应和安装_________产品。

鉴于:根据合营合同_________条规定,许可方应当与被许可方签订一份技术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许可方应当授予被许可方有关许可方_________产品的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方面的某些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许可(合营公司业务)。

鉴于:各方同意订立本技术许可协议以便确定有关技术许可以及被许可方使用技术的条款和条件,这些技术包括许可方所拥有及开发的专利、专利申请、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

有鉴于此,考虑到有关各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在本技术许可协议及其适用中,除另有定义的术语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协议或许可是指许可方和合营公司签订的本技术许可协议。

区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中国台湾)。

许可技术是指有关_________产品并属于许可方的列于本协议附件一的所有专有技术、体系、方法、工艺、专利和产品。

年度净营业额是指被许可方与合营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金额和收入,不包括任何增值税、营业税或其它类似销售税收。

许可方体系是指有关_________产品并属于许可方的列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专有技术、体系、方法、工艺。

专利是指许可方在区域内于合同签署日取得的有关_________产品的所有专利。

产品是指由合营公司利用许可方根据本协议向被许可方授予的许可技术所制造的产品和材料。

第二条许可的范围

2.1、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在此授予被许可方且被许可方在此接受一项独家、不可转让的在区域内使用许可技术的许可。

2.2、本许可仅授予给合营公司业务且包括被许可方在区域内营销、部分制造、供应和安装许可技术的权利。制造仅限于生产_________。

2.3、在本协议适用的全部期间,本协议可延伸至可能由许可方对许可技术作出的改进。

2.4、上述第2.1条的许可的授予,不包括被许可方的分许可授予权,但根据附件六由合营公司和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制造分许可协议所规定的条件除外。

第三条制造

3.1、被许可方应当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制造产品。制造应由被许可方严格根据许可方的规范和公差(容限)来进行。各方同意,产品制造应由合营公司自己控制并承担责任。

3.2、未经许可方事先书面同意,被许可方无权以任何方式修改制造计划和规范。

3.3、被许可方保证遵守许可方的所有质量控制指示。各方同意,许可方雇员有权在任何时候了解并检查安装情况并采取质量控制的任何行动。

3.4、被许可方应只能在区域内其场地上制造产品。除被许可方的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决定的项目外,产品不得在其它地方销售。产品的出口应当按照下面第7.9条的规定办理。

3.5、如果许可方需要任何分销或销售,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提供该产品的样品以便控制。如果许可方在该控制中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被许可方承诺根据许可方的规范标准在许可方通知后三十(30)天内对该缺陷或不符合之处进行补救。如果产品不符合许可方的规范或公差(容限),则不得进行分销或销售。

第四条许可方的协助

4.1、许可方应当通过交付文件、原型和/或样品和/或使用指示的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专有技术和许可方体系和专利。各方同意,文件应当以英文版本提供,被许可方应当组织翻译成中文并承担其相应的费用。

4.2、许可方声明,在本协议签署日,不存在可能影响本协议履行并与本协议所述专利相矛盾的专利注册。

4.3、各方承认,许可方体系已经成功地被各种相关技术委员会和批准机构所认可。如果被许可方业务需要任何新的批准,则该种批准的申请应由被许可方办理并由[许可方]协助,但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

4.4、对于已经注册的专利,所有在区域内为维持专利注册有效的费用应由许可方支付并由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相应的凭证后根据第四条的规定在特许权使用费之外每年偿付给许可方。

4.5、如果许可方申请新的专利,则许可方应当通知被许可方并与其商量。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在区域内使用新的专利,则所有与注册以及为维持专利注册有效的费用应由许可方支付并由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相应的凭证后每年偿付给许可方。各方理解,许可方仍然是该新专利的所有权人。

4.6、如果被许可方选择不使用专利,则许可方可决定在区域内注册专利。在该种情况下,许可方应当承担该注册费并自由将其许可给区域内被许可方之外的其它实体。

4.7、许可方在区域内销售或安装许可方体系及其附加产品只能通过被许可方进行,除下列外,不应授予任何第三方有关列于附件一上的许可技术或许可方体系或产品的其它许可:

(1)如果一个项目需要国际融资并规定在区域内进口货物包括上述许可;

(2)如果被许可方不能或不想对一个区域内的客户销售或利用许可方体系、方法和它们的附加产品或提供服务;

(3)如果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同意这样做。

4.8、如果需要,许可方将修改规格和图纸以便符合中国的标准。

第五条特许权使用费

5.1、对本许可被许可方须根据合营协议每年就被许可业务所实现的总计年度净营业额计算,年度净营业额在_________万欧元以下的部分,使用费为净营业额的百分之四(4%),年度净营业额在_________万欧元以上的部分,使用费为净营业额的百分之三(3%)计算费用(特许权使用费),包括被许可方自本许可授予时起所有其业务的所有收入。

5.2、年度净营业额应构成被许可方的收入且包括所有有关由本许可所授予的许可技术的业务。

5.3、特许权使用费应由被许可方根据公历季度支付(付款)。在每个日历季度[后五(5)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根据上一日历季度的净营业额计算的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

5.4、在支付最後一个日历季度的费用时,许可方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本日历年需要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的发票,该发票根据预计并包括12月份的营业额来计算被许可方的年度净营业额。被许可方在扣除已经支付的付款后应当向许可方支付尚欠的特许权使用费。

5.5、最晚于下一年的5月15日,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送达其经过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前一年度的年度净营业额。如果验证的年度净营业额需要进行任何调整,该种调整应当包括在下一期付款中。

5.6、所有的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应当在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汇款以欧元进行并汇到许可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5.7、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提供所有有关欠款的必要的证据并使许可方取得任何双重征税的证明,如果有预提税的话。

5.8、任何迟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应当自动承担根据每月_________加上2%的利息并在下一期的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中支付。

5.9、被许可方同意,其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许可方所指定或指示的方式保持、维持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的全部、完整和真实的记录。

5.10、许可方有权不时未经事先通知被许可方而派遣代表到被许可方的场地检查被许可方的经营、业务方法、服务、管理、财务记录和行政管理,并确定其质量以及被许可方遵守本协议规定的诚信。被许可方应当与许可方及其代表和代理人在该种检查问题上通力合作。

第六条所有权

6.1、被许可方承认,许可方对许可技术享有所有权,本协议并不给予被许可方除授予的许可外的对许可技术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6.2、被许可方同意,其将不做任何与许可方对许可技术的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且不对许可方作出或不协助第三方试图对许可方作出任何有关该所有权有关的不利索赔。

6.3、被许可方同意,其将不对许可方对许可技术的权利提出异议,不反对许可技术的任何注册,或不对本协议的效力或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提出异议。

6.4、尽管有本协议授予的许可以及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本协议并未授予被许可方有关没有列于附件中的任何其它技术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6.5、被许可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的要求或许可方的许可和愿望到相关政府机构办理本协议的注册备案手续。

6.6、所有有关本协议以及本协议授予许可的注册备案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

6.7、如果由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_________公司作出与技术直接相关的任何技术改进,则许可方有权自行以其名义对这些改进单独申请专利。改进将自动推荐给被许可方作为本协议许可的延伸。

第七条被许可方的义务

7.1、被许可方由于其有一定的关系和能力应用许可方体系和专利,故受到许可方的许可。因此,被许可方有义务确保最大程度地利用许可方所授予的体系、方法和其所附产品。为此,被许可方应当采取所有必要的手段促销和营销并雇佣合格的人员完成这些任务。

7.2、被许可方每年应当向许可方报告其在区域内的销售和业务情况以及其提交的投标清单。被许可方应当就每一个许可方体系和产品以及其关于下一年每一个许可方体系的预测提供一份在竞争和市场情况方面的年度报告。这一承诺是本合同的必要条款,被许可方承诺将及时履行这一承诺。

7.3、对许可方体系、工艺和产品的利用应当确保遵守适用的规则文件,被许可方应当尽其最大努力确保有最好的工作和服务质量,以便维护许可方在世界范围内的良好信誉。而且,被许可方应当在业务和工作中遵循所有适用的职业风险控制规则。

7.4、如果被许可方不能达到其商业或销售预测,则愿意接受许可方的审计。

7.5、被许可方应当将其在使用许可方体系、方法和其所附产品时所可能开发的所有专有技术传送给许可方。

7.6、而且,被许可方承诺对许可方所交付的有关许可方体系或产品、其使用方法以及其进一步的发展的信息严格保密。这一义务应当延伸到合营公司的股东,其期限为本协议终止后十年,不管本协议是由于何种原因终止。

7.7、被许可方不得直接或通过任何关联公司间接使用、注册或促销可能与本协议所授予的方法、体系或工艺产生竞争的方法、体系或技术。

7.8、被许可方承诺,未经许可方事先书面同意,决不直接或间接在区域外销售、使用或租赁许可方体系或方法或产品。

第八条许可期限和终止

8.1、本协议在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且经被许可方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可后生效,且在许可方为被许可方的多数股东的全部期限保持其效力,但本协议根据以下第8.2条的规定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

8.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由许可方提出终止:如果许可方在合营公司中拥有的股权低于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营公司解散或破产或业务停止;如果被许可方没有技术能力或技术能力不足;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义务。

(2)如果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则被许可方可提出终止。

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应在用挂号信发出一封通知后三十(30)日内终止。

8.3、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后,合营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许可技术的行为,和(ii)立即采取各种措施避免使用许可技术。

8.4、在本协议终止后,合营公司同意,立即停止所有使用许可技术的行为。被许可方首先应当通知许可方其仓库存货和它们的账目价值。

8.5、产品和专有技术的文件、图纸等。咨询和履行所有可能的行政手续以便将许可从每一个注册中消除。毫不迟延地支付所有欠款。在合同终止后决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索赔。

第九条保护

9.1、合营公司应当将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技术的情况立即通知许可方。

9.2、作为许可技术的唯一所有权人,许可方应当决定是否对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技术的行为采取任何措施。如果许可方选择不采取这些措施,则合营公司可自费采取这些措施,但须事先取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在此种情况下,许可方将与合营公司合作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作为一方,但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9.3、通过采取这些行动所收回的任何金钱赔偿或其它金钱应由承担这些行动费用的一方来享受;或如果双方共同承担费用的话,这些金钱应由双方根据承担费用的比例共享。

9.4、合营公司应在有关许可技术的保护、执行或侵权时向许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协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机构还是在准司法机构或其它机构。

第十条通讯

各方之间的所有通讯应当送达到其各自注册地点。如果通过挂号信或国际邮件送达,它们应当被视为在发出后十日内收到。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和仲裁

11.1、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适用。

11.2、由本协议产生的且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纠纷或索赔应当只能通过仲裁最终解决并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的仲裁规则。

11.3、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进行。仲裁庭由根据cietac指定的三(3)名仲裁员组成。

11.4、各方应当承担其自己的仲裁费用。

11.5、在仲裁期间,本协议的规定仍应当适用。

第十二条语言

本协议以_________两种语言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实质方面一致。

本协议_________两种语言原件各一式三(3)份。

(以下无正文)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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