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技术采购销售合同(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互联网用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版权所属网站与乙方版权所属网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协议规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费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职业信息,乙方完善频道建设,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站点,人才职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人才、人力资源、就业、培训方面的新闻;
有关职业选择、职业发展、人际关系、职业评测等方面的特写等文章;
有关行业比较、企业文化、企业用人哲学、人事经理访谈等方面的文章;
有关出国发展方面的文章;有关培训计划、培训须知方面的文章;
有关人才、职业方面的网友争论及原创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在本协议规定范畴内使用;
2、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上述文章,并根据金融界用户以及乙方的反馈积极开发为金融界用户所欢迎的人才职业信息;
3、在其网站为乙方频道设置文件配置表,配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乙方频道或文字及网址链接;乙方网站主页的网络路径;以上内容由乙方根据协议规定提供,乙方拥有上述内容的版权与修改权,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网上修改上述内容的管理权限;
4、甲方在首页"合作伙伴"中加入""的文字链接。
5、提供甲方的旗帜广告,大小为468__60象素的'图象文件,具体发布事宜由双方商定,按协议规定执行。
6、上述所有图形均由乙方自行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
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
1、在乙方网站""频道中为甲方"金融英才网"创建独立目录,存放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文章与信息;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三条: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如果由于网站版面更新或改动。原来的链接位置不再存在,双方必须将新的链接摆放位置调整至保证与原本效果相当的位置。
6、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相互免费。
第五条:协议执行期限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及其相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盖章: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授权经营范围
1.1乙方授权甲方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移动互联网(有赞平台、口袋购物微店分销平台、雅共供销平台)运营进行微营销活动,本协议双方若无特别约定,乙方之产品包括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乙方指定的微商产品。
第二条服务项目约定
2.1本协议合作期开始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作为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文件(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文件等)。
2.2本协议合作期开始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制定移动互联网微营销服务与运营时间表及销售任务分解表,并应向乙方提供上述时间表及销售任务分解表。上述资料经乙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微营销项目及销售任务,并通知乙方验收,如未按期完成,乙方有权取消合作事宜。
2.3乙方负责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向甲方提供进入移动互联网微营销需要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第三条微营销运营
1.1 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在本协议指定移动互联网销售服务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1.1 移动终端销售及电话售后支持;
1.1.2 微营销日常运营与技术支持;
1.1.3 微店建设及推广页面制作;
1.1.4 运营策略的规划、修正、执行与完善;
1.1.5 日常运营的推广信息策划和制作;
1.1.6 会议营销策划实施;
1.1.7 提供微营销相关的数据分析报告;
1.1.8 促销活动的策划并可应乙方要求实施等。
3.2甲方负责组建管理微营销运营团队。
3.3乙方应根据运营需要指定专人配合甲方的工作。
3.4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每月2日之前按时提供上一个月产品销售数量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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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甲方拥有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专业分析报告,应当优先向乙方提供。
3.6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指定移动互联网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乙方提供的商品;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商标用于非乙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3.7对于通过移动互联网完成的产品销售,由乙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并负责产品质量工作。
3.8甲方可申请由乙方代为发货,由甲方提供客户基本信息,乙方安排专人负责货物的整理,分装及发货,并向甲方提供快递单号等信息。产生的费用(包含快递费、打包费、仓储费)由甲方支付,结算方式结合本协议6.1条款。因物流产生的非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协调甲方进行处理。
3.9甲、乙方承诺遵守移动互联网平台服务协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移动互联网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双方权利
4.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为乙方代运营商品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可将乙方作为合作对象进行宣传;本协议终止后,未经乙方书面授权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作为合作对象进行宣传。
4.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授予甲方,合作期限内的本协议指定移动互联网微营销经营权。
4.4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乙方产品自身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甲方除为了本协议的目的正常使用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供方: 需 方:
合同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所订产品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台,合计(大写):
一、供货时间: 提货方式:
二、需方指定收货人: 联系电话:
三、需方指定收货地点:
四、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运输方式应需方要求在相应□内选择"√",运费由需方支付
□普通货运 □快班(行包房托运) □普班(车边托运) □快递 □航空货运
五、需方收到货物前,须与货运方认真查验后,方可签收!如属需方签收后,因货运公司原因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不承担责任;由需方自行向货运公司主张权利。
六、培训方式: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需方于 一次性付清货款。
八、需方若逾期付款,则每逾期壹日供方按所欠货款的0.2%加收滞纳金,至货款结清为止,而且需方应承担供方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法律开支。
九、保修:以上设备的保修规定按该设备厂家提供的保修条件及期限;保修方式:按厂家保修。
十、质量标准:以上设备质量标准按厂家规定,如出现质量异议,以该厂家授权的技术支持部门的检验为准。
十一、需方应自行对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问题应在货物到站之日起48小时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以上设备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不得无故拒收货物,否则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供方支付合同款的10%的补偿金。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的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供 方: 需 方: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传 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上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代 表 人: 代 表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