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技术合作合同(通用12篇)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和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双方的医疗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健康体检服务和检后服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医疗技术协作关系,特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利用自身医疗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帮助乙方提高健康检查技术和健康管理水平。
2、乙方在大门悬挂“**市中心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单位”牌匾。
3、甲方应乙方邀请,安排专职人员到乙方进行业务培训、现场指导,并协助乙方完善体检流程、体检质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4、 结合乙方实际需要,甲方有计划、分期分批、免费接收乙方医务人员的`进修培训、业务咨询,免费接收乙方医务人员参加由甲方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5、通过预约的方式,甲方派出副高以上专家到乙方坐诊开展检后咨询服务。
6、乙方限于功能定位和医疗条件而不能开展的检查项目,定点指引体检人员到甲方检查。甲方对乙方转诊来需要做CT、磁共振、胃镜、肠镜、双能X线骨密度仪等检查项目的患者优先安排检查。
7、对体检中检出阳性结果的患者,乙方定点引导患者到甲方进一步诊疗。甲方对乙方转诊来的患者予以方便,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优先安排住院。
8、甲方认可并采信乙方的检查结果,对于乙方检后到甲方相应科室进一步诊治的患者,甲方对乙方已经检过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检查。
9、在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过程中,凡遇过敏性休克等应急情况时,立即与甲方的急救中心联系,甲方急救中心协助提供医疗救治。
10、甲方体检中心在体检容量饱和的情况下,可以利用乙方的体检场地、技术力量,优先与乙方合作开展体检业务。
11、甲方对乙方医护人员的正常职称晋升予以指导帮助。
12、在甲方的退休医护人员自愿在乙方执业,或多点注册时,甲方同意变更执业地点或多点注册。
13、根据需要和可能,甲方优先与乙方开展科研合作,推广适宜医疗技术。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X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
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
3、技术要求:。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2、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二)研究开发经费总额:X元(大写:人民币)。经费来源:本合同约定,项目开发经费由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分担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为:
(1)一次总付:X元,时间:
(2)分期支付:X元,时间:
(3)按利润%提成,期限:
(4)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四)结算方式
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人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决。并且受托人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人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属于甲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属于乙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止
第二阶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止
第三阶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止
2、履行地点: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研究开发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X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X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人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受托人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种方式处理:
1、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3、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4、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第十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1、验收标准:
项目名称:
标准号:
发布日期:
技术指标:
技术参数:
2、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一)甲方: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二)乙方: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X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第十四条 合同转让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
2、。
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X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权利义务
(一)义务
1、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合作各方应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权利
1、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2、有依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方案的修改的权利;
3、有权对合作开发投资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有权派员参加各方代表组成的协调指导机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有建议、发言权;
5、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权,在他方转让权利权时有优先受让权;
6、声明放弃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在他方申请取得专利权后,有免费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7、共同开发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开发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转让中的受益权。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合作开发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不及时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当事人一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开发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以技术出资,第三人对投资合作的技术提出侵权要求的,使合作开发合同终止的,他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正确履行合同的,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该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拒绝其继续参加研究开发工作,该当事人还应赔偿其他当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推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当事人投入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投资秘密,已经刊发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情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而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可能是合同责任,也可能使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X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第X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X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第X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 后续改进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优先向对方以优惠价格许可使用;
3、于原有基础上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对于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申请专利,另一方应该对改进技术保密,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5、双方共同对合作技术作出重大改进,专利申请归双方共有;
6、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二十条 项目联系人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二十二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4、“合作开发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开发完成同一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1. ;
2. ;
3. 。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 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
2. ;
3. 。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
1.甲方无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
2.乙方有权对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3. ;
4. 。
第十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八 条约定,应当 支付乙方违约金 万元,无权收回已支付乙方的技术转让费,同时乙方将追究甲方泄露技术秘密和赔偿实际损失的责任(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五 条约定,应当 支付乙方违约金 万元 ,同时乙方将追究甲方泄露技术秘密和赔偿实际损失的责任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十一 条约定,应当支付乙方违约金 万 元,并承担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的责任。(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二 条约定,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技术转让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对双方联系事项做出记录;
2. ;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甲乙任意一方违约;
(3) 。
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二十二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此页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人:
2.登记材料:(1)略
(2)略
(3)略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地处河北省石家庄长安区滹沱河北岸,为合理利用和开发当地资源,甲方投资兴办了颐菲庄园,种植300余亩酿酒葡萄进行深加工。乙方属于纯手工酿造葡萄酒专家。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强强联合的原则下,达成如下技术合作协议:
一、合作宗旨
在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原则下,为提升甲方的科技竞争力,提高甲方的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葡萄酒酿造技术方面进行合作,双方共同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实现农产品深加工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进度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纯手工酿造葡萄酒技术和生产系列酒配方。甲方对乙提供的生产配方享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再向河北省境内及周边省市的任何一方转让和泄密。
2、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技术配方内容泄密或转让给第三方。
3、双方确保所采购部分原料质量,共同合作在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努力降低葡萄酒产品成本,提高甲方品牌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4、甲方有义务将有关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乙方,以便乙方调整配方或到该市场进行技术服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适合市场需要的绿色品牌葡萄酒配方及绿色品牌手工酿造葡萄酒技术,所产葡萄酒符合国家关于葡萄酒的所有要求,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如:干葡萄酒是指含糖(以葡萄糖计)小于或等于每升4克,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每升2克时含糖最高为每升9克的葡萄酒;半干葡萄酒是指含糖大于干葡萄酒,最高为每升12克,或者当总糖与总酸的差值小于或等于每升2克时含糖最高为每升18克的葡萄酒。半甜葡萄酒是指含糖大于半干葡萄酒,最高为每升45克的葡萄酒;甜葡萄酒是指每升含糖大于45克的葡萄酒。平静葡萄酒是指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小于0.05兆帕的葡萄酒;起泡葡萄酒是指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05兆帕的葡萄酒等指标高于国内同类先进产品,并根据市场实际需要对配方进行适时调控,以满足终端用户对绿色产品葡萄酒的市场要求。
三、技术指导费用支付方式及要求:
1、指导费用总金额为万元。
2、在协议签订满一年后支付万元,剩余部分在合作期满支付万元。
3、如果在乙方指导下未产出符合规定的葡萄酒,甲方将不再支付剩余部分万元费用。
四、合作期限为年。
五、双方未达成续约协议,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院长:
委托代理人:
职务:院长助理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建立医疗技术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之全部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并由各
自授权之代表签署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方将乙方确定为医疗技术合作医院,并在乙方挂牌“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合作采取技术指导方式,即由甲方专家以本协议
约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派专家开展教学查房、会诊、手术、讲学。
二、合作目标
通过引进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先进医疗技术,提高乙方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扩大甲乙双方在当地的影响度,达致多赢的目标。
三、合作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教授到乙方指导临床、科研工作;
2.甲方接到乙方要求派专家教授会诊或指导手术的请求时,应当尽‘陕安排,不得拖延或者推脱;
3.甲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乙方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并在培训进修费用上适当予以优惠;
4.甲方动员恢复期的乙方所在地的病人转入乙方康复治疗;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会诊、一指导手术、讲学等本协议约定的技’术指导事项的差旅费;
2.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本协议有关技术指导事项的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参照甲方有关标准;
3。乙方应当将其收治的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疑难、危急、重症病人,全部转送到甲方;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各项宣传提供场所和协调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关系;
5.乙方应当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推介甲方的专家和技术、项目。
四、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均应诚信地遵守和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
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一方违约,出现本协议第七条所列举或者相近情况的,守约方在解除协议的同时,还有权要求违
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
五、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延长合作期限的.协议,或者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六、合作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合作协议解除
1.在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以致合作无法进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在指定期限内仍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协议即解除。
4.合同解除的通知并非守约方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之表示,违约方仍应根据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作协议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必须终止本协议;
4.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七、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社会剧烈动荡事件,如战争状态、动乱、大规模传染病爆发流行等。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后,合作双方应当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合作仍可继续的,双方可继续履行本协议,
或者另行签订协议。
八、以合同为准
本协议有关的双方权利义务均以本协议及基于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准。双方之任何争议以本协议文本为唯一解释依据。
九、通知的方式
与协议履行、解除、终止有关的所有通知,一律以书面通知为唯一有效
方式,通知的送达以特快专递、专人送达、传真为有效方式。特快专递送达的,以交寄之日起三日为到达之日。专人送达的,以收信人签收之日为到达之日。传真送达的,以传真发送之第二日为到达之日。所有通知到达之日即为生效之日。
十、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事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补充协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对未尽事宜及本协议签署时未出现的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之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法人印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有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附则、
1.本合同条文含义按通常之理解,各方存在歧义时,协商解释。
2.本协议为A4打印件,共4页。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项目名称: 大型光伏板清洗机器人控制系统
甲方: 山东鲁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乙方: 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签订时间: 20xx年10月
签订地点: 济南
山东鲁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简称乙方)就研究开发 大型光伏板清洁机器人控制系统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研究开发项目的内容:
1.技术目标:研发出一种可半自主进行光伏板清洁的机器人控制系统,使得机器人能够在清洁光伏板的过程中进行一键清洁。操作人员负责主体移动系统的方向,机械臂自主进行光伏板的清洁。合作研制样机一台。
2.技术指标: 参照附件技术协议要求
第二条 双方各自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负责所有硬件设备的购置、整体执行机构的设计、加工和实施;负责总体技术方案审定。配合联合调试。 乙方:负责清洗机构主体控制技术方案设计和实施。负责提供所有控制系统所需硬件采购明细。负责整体控制系统集成、软件编程。
其中双方参与:
1. 控制系统以乙方开发为主,甲方协助配合改造和调试。
2. 现场调试部分由甲方总体负责,乙方配合调试。
3. 其他未涉及辅助配套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制定明确开发计划、进度要求。
第四条 开发周期为 6个月 ,自第六条第2款执行之日起计算。由于设备未按时购置造成的延期另计。
第五条 为确保本协议的全面履行,双方确定,采取以下合作方式:成立课题组。项目总负责人为 宋峰 ,双方各指定一名技术负责人和一名联系人:
甲方技术负责人: 赵修林 ,联系人: 赵修林 ;
乙方技术负责人: 李向东 ,联系人: 李向东 。
双方参与项目开发人员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时间要求各自组织、及时沟通,并保证开发任务按进度要求完成。
双方应高度重视、密切协作。项目开发实施后,课题组应定期进行项目有关的技术和工作进展交流与协商,及时解决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有关问题,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 双方确定,甲方经费自行承担,甲方支付给乙方研发的总费用50万元。乙方提供给甲方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甲方给乙方支付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1.甲方支付乙方研究经费总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
2. 协议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研发经费10万元。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即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研发经费30万元。
4. 协议签订三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研发经费30万元。
5. 样机验收完毕一个月内,支付其余费用30万元。
6. 其他协作事项: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专利、图纸等技术的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共享,该控制系统,甲乙双方不得单独将此控制系统用于光伏板清洁以外的其他行业。
第八条 确需将该控制系统进行第三者应用,须经双方达成一致。
第九条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条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否则转让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本协议履行中,因单方面原因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双方确认,该技术研发过程存在风险,如研发失败或部分失败,乙方承担的责任以100万元的.研发费用为限。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 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技术内容及资料。
2、涉密人员范围: 双方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和该项目涉及的相关人 员 。
3、泄密责任: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各方确定样机开发的进度按以下方式:
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的要求完成各自承担的部分和调试工作。
2.研究开发样机的整机联调时间按进度要求执行,联调试验在甲方进行。
第十四条 双方共同参与对完成的样机依据性能指标进行测试验收,测试验收结果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根据乙方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该样机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供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根据甲方要求协助解决产品在安装调试中出现的问题 ,免费指导、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安装调试。
2.地点和时间: 甲方单位,培训时间为一周。
第十六条 如需后续改进升级等,其合作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山东鲁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甲方:
乙方:西安市北恒实业有限公司
一、协议项目:《BH-2快速渗碳与碳氮共渗技术的应用》
二、协议内容:
由乙方负责,在甲方炉、产品上、在同样装炉量条件下,制定工艺技术方案,指导或现场调试,负责达到以下要求:
在同样强渗、扩散温度条件下使甲方连续炉生产效率提高25%以上,生产周期由原来的分钟缩短到 分钟以内(即原来每天生产盘,试验达到盘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还保证使甲方使用BH催渗剂的费用投入产出比达到1:2以上,即:投入10万元的催渗剂后可带来20万元以上的生产节约。
对成本核算方法的约定(以月为单位):
利润 = 产值增加额 - 电费增加 - 催渗剂 +渗剂(甲醇、丙酮、丙烷、RX气煤油等)节约 + 其它费用节约。
产值增加额 = 增加产量 吨产品渗碳单价(5000元/吨)
电费: 建议在固定条件(设备、产品装炉量)下实测,实测不
方便时,以每吨钢材从室温30℃加热到920℃的理论电耗为准计算。由于采用BH技术前后设备条件无变化,故无效散热等不必另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Q = G (c2t2-c1t1)÷0.80
=1000kg[0.678KJ/(kg•K)(930+273)K
-0.114.2KJ/(kg•k)(30+273)K] ÷0.80
= 8.45108J
注:C1 :钢材的室温时的比热容 = 0.114.2KJ/(kg•k)
C2 :钢材920℃时的比热容 = 0.678KJ/(kg•K)
G:每炉装炉量(kg),以1吨为例(包括料箱)
0.80:设备电能转换成热能的转换系数
由1J=1W•S ,
1度电 = 1000W3600S=3.6106J
得Q/(3.6106)=8.45108/(3.6106)= 235度
渗剂节约费用:采用催渗剂后单位产量的渗剂消耗必然降低,费用也
自然降低,按实际消耗变化计算。
其 它 节 约:工装、挂具、设备等寿命的延长,人工、设备、厂房
利用率的提高等费用,由双方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此类费用即使不计算,投入产出比也会远高于1:2。
产品各项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甲方现生产水平,其中:
碳化物级别:级。
马氏体残余奥氏体:级。
表面硬度: HRC。
渗层范围: mm。
三、协议方式:
乙方对BH渗碳技术的稳定性、可靠性负责,要求直接用正式产品进行试验,并对按乙方工艺路线试验产品质量达到A、B、C、D要求负责。
乙方派人现场制定工艺、指导操作,甲方负责执行。
四、试验效果确认:
原则上以甲方在标准方法和仪器下的检验结果为准,乙方派人现场试验时,甲方应在试验产品出炉1小时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报告的准确性负责,以便乙方及时调整下一步工艺;如果甲乙双方对检验结果分歧较大,可委托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检验。
五、项目验收:
用户自行试验时由用户自行确定项目的验收。
乙方派人现场试验时,试验达到本合同预期指标后3天内,由甲乙双方根据试验结果进行项目效果确认,确定试验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如果确认达到合同要求,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工艺技术应用稳定性验证期,期限 个月,到 年月日结束。
在此期间甲方完全按乙方制定的工艺技术方案执行,发现问题应及时传真、信函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协助解决。
六、费用的收取:
催渗剂费用:按实际消耗收费,款到发货;无税价:型 元/份(份的定义:每200升约160公斤渗剂所需要的催渗剂的量。固体约160克/份,液体1升/份、重约0.78-0.81公斤)。
现场调试服务费:6000元/次、时间不超过6天,预先支付。
每项技术的使用权转让费:连续炉为两万元整,转让费在调试成功,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七、对知识产权的约定:
由于对国民经济意义重大,本技术已被国家科委和国家安全局联合认定为“国家级机密技术”,详见国科发计字〔20xx〕487号。本技术知识产权为乙方独有,技术协议结束后甲方只享有本技术的使用权,并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不窃取和泄漏国家机密,不转送、转卖催渗剂给其他任何第三者。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改革,落实“三好一满意”的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减少医疗机构间所承担的风险,增进友谊,经甲方、乙方同意,建立双方医疗资源共享、双向转诊转治、技术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根据双方人才、技术等综合实力,指定对方为其定点技术合作医疗单位。在对方邀请医疗技术援助时(如急诊急救、医疗技术指导等)提供及时的、专业的医疗援助义务。
2、甲、乙方在确认对方技术水平真实、可靠并尊重病人选择的情况下对对方地域范围内的康复期病员、病情较轻者、慢性病患者等,根据就近处置的原则,在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的情况下向对方转诊。对对方转入病员或接待对方病员的'医技检查时,按政策法规、管理规范、技术规程提供医疗服务,不歧视、不推诿、不增加病员额外负担,充分保证其诊疗质量。所有病人的转诊、转治,甲、乙方完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不另列名目,不增加费用,不增加病人的额外负担。
3、甲、乙方对定点指导医院的任何会诊、手术、查房及教学,不收取定点医院任何费用。
4、甲、乙方配合并支持对方所在区域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对方所在地的医卫技术人员或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护理培训、健康知识教育、送医下乡、大众健康休检,或选择性对重点人群如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重病患者进行干预性医疗卫生服务,并免收一切费用。
5、甲、乙方遇有危急重症病员或疑难病人时直接向甲方请求第一时间内的援助,必要时亲自护送病人到对方诊治。在请求对方技术支援时,如属专家咨询服务,则可直接与专家个人联系;如属特殊检查治疗,可直接护送,亦可与急救中心联系;如需要由对方专家前往会诊、手术、急救、教学等,应和对方医教科联系,不得与对方有关医务人员私下联系技术服务(特别紧急情况除外,事后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与对方无关。
6、甲、乙方到对方参加培训学习、参观学习的人员应服从对方的统筹安排。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
五、本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无终止协议时则长期有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公章):_______乙方: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地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地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地项目投入。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地技术,以确保合营公司产品达到合同规定地要求。乙方提供地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__________________地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 义
2.1 “产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方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__________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具体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合营公司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__________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对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点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商标。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______ 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_____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权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虽然,仅乙方独家拥有对第三方伪造的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的行为采取追究甚至是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而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充分考虑。为此,乙方可以合营公司名义作原告或双方联合作原告,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 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__________________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__________________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__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_________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的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项数额。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财务主管签署。
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应付款项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 按合营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 合营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人员进行无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__________________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
7.1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制造的产品。
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 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__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为期__________________年的延长,但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技术和商标。
第十条 仲 裁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____、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 他
13.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__________________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所列的上述地址寄出后__________________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帮助乙方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安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进一步贯彻双向转诊,达到互惠互利,经双方商讨,特订如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转诊的`上级医院,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转送的各种病人,优先安排就诊、住院。
2、乙方遇有疑难、急危重或重大抢救病人请求甲方支援时,甲方应积极支持,尽快派员到达。
3、技术合作项目:目前以眼科为对口科室,并视发展状态相机扩大其他专科。(须补充协议)
4、技术合作形式:甲方依据乙方情况,安排一位眼科专家到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5、乙方享有甲方专家协作期间所有业务收入和药品收入。
6、甲方下派专家在乙方开展诊疗服务时必须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
7、协作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职能科室各执一份,双方临床科室各执一份,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协议单位: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重庆西京医院
为了进一步扩大医疗服务领域,更好地为患者服务,顺应医疗改革的需要,甲、乙双方在綦江县古南医院本部门诊联合举办皮肤,泌尿性病专科。
就甲、乙双方医疗技术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提供给乙方办工用桌,处方,治疗单,发票,工作服等。
2、甲方提供三间办公室给乙方使用。
3、在甲方门诊特设皮肤,泌尿性病专科。
甲方在门诊部不得另设相同科室和门诊。
4、乙方专科门诊所需要的专科特殊药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采购。
甲方药政工作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验货入库,专帐专供,如发现伪劣药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门诊收费由甲方统一负责,但甲方每月需向乙方结算壹次,乙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生私自收费行为,按甲方管理制度处罚。
6、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贰仟伍佰元整,作为甲方的房屋及办公用品折旧的成本费用,必须在当月5日前交清。
7、乙方门诊挂号费,化验费,诊查费按甲方门诊科室核算方法。
8、乙方专科门诊激光治疗费,微波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收入归乙方所有。
9、乙方专科门诊需医疗广告,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广告费由乙方自付。
10、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发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调解,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11、
乙方聘用专家及医生和护士必须是具有职业资格,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金由乙方承担。
12、本协议签定之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医疗风险保证金20__元,协议期内若无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协议期满全额返还。
13、若遇政策性或不可抗拒因素,可协商终止协议。
14、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无故终止。
15、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1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有效期从 到 止。
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 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 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 _____%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 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