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汇总17篇)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通用17篇)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

家庭住址(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详实通信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职务)为: 。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身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遇到特殊情况需乙方可以接受少许加班。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六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转正后工资为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二、甲方每月1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福利待遇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法律对甲方进行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病不能上班,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病假工资。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在公司局域网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在任职期间从事以下竞业限制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罚金。

1、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2、为他人经营或提供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续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天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 保密约定

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将甲方涉及到商业机密(如产品价格、进货渠道、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账号信息等)不利于甲方发展的信息对外传播和复制,如若违法,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二、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个人档案保存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 (公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必须是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以解除的。往往很多用人单位只是简单的认为试用期内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往往也直接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

对于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最好能够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有利于对员工的管理和避免劳动争议难以举证的问题。同时录用条件和招聘条件也存在一定的`区别,不可把两者的概念混淆。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y2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3

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由于制度的不规范,一旦聘用劳动者直接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即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该通过什么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您解答。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依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依然可以主张权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双倍工资的问题,现在很多的劳动者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怎么来主张双倍工资呢?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详情请咨询,我们将会根据您的提问,为您解答。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完善企业的管理,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稳定职工队伍,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出资提供的专项技术培训,培训期限为三个月,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限为三年,乙方若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3000元,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满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如离开公司,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提出申请,写出辞职报告并报办公室。

三、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付甲方违约金5-10万元,由于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泄露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图纸、模型模具、技术文档、以及涉及商业秘密的函件等。

2、经营信息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政策、采购资料、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乙方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均有为乙方保守其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并且乙方二年内不得到中国境内与甲方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10万元。

四、乙方承诺: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被依法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应支付的经济补偿。

五、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并与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性质:

地址:

电话: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电话:

住址:

邮编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甲方的劳动用工管理等制度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各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岗位或工种)。

第三条生产(工作)任务(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生产部所辖范围内的相关岗位上工作(暂定),按照确定的具体岗位(任务)履行职责。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并按甲方的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实际情况,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调整。如乙方无合法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整,则按乙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依据国家规定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但对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实行计件制工资员工执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遇公休日上班工作,属于正常上班,不发加班工资,公司视情在停水、停电、原料缺乏等停产时间或生产淡季合理安排员工补休,以保证计件制员工的休假权利。

第六条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全额计件制或定额加超产),按照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乙方出勤达到法定工作天数,并完成定额任务,甲方根据乙方相应岗位计件工资单价计算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发给乙方工资报酬。乙方在正常上班完成任务后,甲方给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各种培训,依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在合同期间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应接受甲方的处理,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八条社会保险。甲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当地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社会保险关系即行终止,由乙方自行接续或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绩效考核。甲方根据公司规定对乙方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业绩,以及对乙方的考核情况,决定乙方职务和工资的升降。

第十条劳动纪律甲方根据劳动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协议书)、保密协议,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生产(工作)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将按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

甲方或乙方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按《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乙方合同的除外),本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

第十二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视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违约方承担赔偿金。如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则按国家相关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乙方签字: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在《劳动法》规定四种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情形。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其劳动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根据劳动者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而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重大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用人单位在依据这一条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时,必须同时掌握两个标准:一是劳动者的“失职”、“营私舞弊”必须是严重的;二是劳动者的行为必须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对劳动者不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这里所讲的实际上就是“脚踩两只船”的行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时,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领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构成严重影响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形,同样可能发生在劳动者身上,当劳动者有这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已经不能再从事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位工作。

1、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店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保证乙方每周周日休息一天,也可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每月连休假四天,不扣工资,如乙方休假差出四天,则按每差一天扣出____元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月工资元加提成,按每售出(______元以上提____元,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五、解除和终止

第五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执行。合同期满自行解除,若工作需要延长聘用时间的经双方协商可办理续聘手续。

六、其他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应尊重甲方人员,服从甲方管理。

2、经乙方同意,甲方按每月从乙方工资中扣出元,等合同期满由甲方退还乙方,如在乙方工作期间,有货款缺失,甲方可从此款项中扣出。

3、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签订本合同书之前,乙方已与甲方就工资一事达成了一致。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国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 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 方: 乙方(姓名) (签字)

签约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9

甲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工程,因工作需要,甲乙双方愿意就抹灰工程签定承包协议。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特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该工程的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该工程所需材料场内水平、垂直运输,抄平放线、选砖、铺灰、砌砖、挂线、吊直、预留预埋管线槽配合、安装补烂。墙面清扫,落地灰处理,建渣转运,后台上料筛砂,洗石计量过磅,水泥袋回收,后台及料场四周的整理。搭拆简易操作架及运料跑道。砼墙、梁、柱等等暴模在厚1.5厘米、宽0.5平方米之内的自行梯打,对拉片处理。

1、抹灰:清理、修补、湿润基层、墙眼堵塞、挂网、砼墙柱、甩浆、厨卫间、含2次抹灰、修补、安装线槽、调运砂浆、清扫落地灰、分层抹灰找平、洒水湿润、罩面压光等。

2、外墙面粘贴面砖:清理工作面、抛浆、刮糙灰、找平抹灰;清理工作面、抛浆、刮糙灰、找平抹灰、粘贴面砖、勾缝、清洁工作面达到竣工条件。

3、外墙压光抹灰:清理工作面、抛浆、刮糙灰、找平抹灰、压光收面、清洁工作面。

二、工程进度要求:

按照建设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及计划组织施工。

三、工程质量要求:

保证洞口高度、宽度准确。抹灰厚度按照规范执行,保证抹灰观感质量,抹灰厚度不超过15ram凸出部分的砼自行梯打,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按分项工程验证标准检查验收。

四、乙方自备:

斗车、灰盆、灰桶、靠尺、赶枋、夹具、广线、冲击钻、脱水管、安全带、安全帽、扫把、铁铲等工具及合格的安全劳保用品。

五、承包单价:

乙方承包工程范围的所有费用,由基价、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单价组成。内抹综合单价按图计算为_______元/m2,外墙面粘贴面转综合单价按图计算为_______元/m2,外墙压光抹灰综合单价按图计算为_______元/m。(以上三项其中都包含质量单价为_______元/m2;文明施工单价_______元/m2;工期进度单价_______元/m2;安全单价_______元/m2)

六、付款方式

乙方垫资到春节前付完成量的80%,以后每月付70%,余额工程完工后半年付清,乙方在这之前可向甲方食堂借菜票,从领款金额中扣回,余额20%作为工程保证金,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劳动力保证、机具材料合理使用等。保证金等工程完后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后办理班组退场手续半年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余额,乙方工人工资由乙方自行发放,与甲方无关。

七、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提供生活设施:宿舍、食堂、水、电照明。

2、提花机具设备及材料:搅拌机、龙门吊。

3、提供现场工长管现甲方现场工长、按该项工程进度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进行各工种间的协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

4、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要求:严格按优良工程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质量控制,严格按协议工期要求组织施工及检查施工进度,严格按安全管理条例及文明施工十二条标准组织入场和现场监督管理。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二)乙方的职责

1、向甲方提交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治安消防保证书

2、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质监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求的优良标准。认真做好成品保护。

3、施工安全保证: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______元以下由班组自行承担费用,______元以上分清责任,协商解决,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入场人员如不戴安全帽1次给以处罚______元、不系安全带1次给以处罚______元。发现多次以对翻的方式罚款严格执行。

4、文明施工:本工程属标准化工程,不能在楼层里大小便如果发现一次对该人员罚款______元。在对该楼层完工后即时对楼层清扫,剩余材料转运。按规格进行堆码,严格执行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过程落手清,并且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楼层经常保持无剩余沙浆。否则甲方派人收捡,造成的用工费用由乙方支付,并且甲方将视其情节给予处罚。

5、治安消防保证:不出治安、消防责任事故。遵纪守法和遵守施工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严禁打架斗殴,若有违反者,先对打架的班组双方各处罚--元,再交项目部解决。严禁各种赌博和不文明两句,严禁盗窃,若有违反者除罚款所在班组人员______元在结算方单上扣除外,并将其逐出工地,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6、机械、设备使用: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等要爱护使用,严禁损坏机械、设备,如违反者将按价值1-2倍罚款。

7、材料节约:该项工程属内外墙交叉作业,每天派专人收捡落地灰,必须-次使用。楼层元隔夜灰,无剩余材料。加强材料节约,施工过程限额使用,杜绝材料费和超耗,如产生超耗按其价值1-5倍罚款。

8、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技术交底进行审查,并有义务对甲方的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技术交底中不完善、不合理的,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意见,并在甲方审定修改扣严格执行。

9、劳动力保证:确保工程进度所必须的劳动力,特别是农忙季节,如果因劳动力不足无力完成所交的工作,甲方另请第三方进行该项工作,乙方必须对此负完全责任,除该项工作费由第三方收取外,并承担经济赔偿,赔偿金按该项工作所需费用的20%计取,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并扣发乙方在甲方的保证金。

10、办理劳动力用工许可证、外来人的暂住证,由甲方按规定统一办理。入场人员必须带上身份证,无身份证严禁使用。

11、乙方离场人员的行李、包箱应主动交门卫检查。

1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熟悉施工现场的十必须、十不准、文明施工十二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10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个月(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人力资源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人力资源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人力资源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人力资源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人力资源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劳动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劳动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人力资源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丁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如下合约:

一、合同期限为由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共 ______年。

二、甲方具有经营权、决定权,乙方、丙方、丁方协助经营。

三、所有股东不得私自退股、卖股,必须经其他股东同意,按店内经营情况方可退股卖股。

四、店内经营亏损,应按股东股份现金添补,若不添补亏损,将从股份中扣除二倍损资,直到股份扣完,当自动退股。

五、每年年底分一次红,分红将扣出门店内所有支出。如员工工资、水电、房租、产品等等,结余后按股份分红。

六、所有股东,不得私自出去开店,如有能力者,向总公司申请,批准后方可开店,总公司控70%股开店后必须服从总公司经营方调动安排(新店必须挂巅峰国际招牌,如开其他品牌,巅峰国际股份自动解除,不退原有股份。)

七、乙丙丁和其他股东必须服从经营方调动安排。

八、合同期间,乙、丙、丁参与股东成长俱乐部,合同期内应交红利的 ______%元,合同期满,通过考核合格,成长基金自动转化为门店股份,共计。合同期内,离开公司,将转化为成长基金。

九、乙方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终止合同:

1、多次工作失误,经教育培训屡教不改,严重失职不称职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则制度的;

3、严重失职,造成门店利益重大损失的,有严重声誉损坏及严重破坏程序的',并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下班后,乙、丙、丁外出时发生意外,甲方概不负责。

十、本合同甲乙丙丁各执一份,合同从即日起生效。以前签订的合约自动作废。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丁方:______

日期:______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12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日起至___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号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动报酬为____元/月或计件或月工资不少于当年底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____元/月。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____份,劳动者乙方必须当事人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13

一、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的许可性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即时解除的许可性条件限于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案例:张小姐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试用期内都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工资低、活也累,眼看试用期就要过去了,张小姐真高兴。可是,领导忽然说,你在试用期表现得不理想,明天就不要来了,我们找到了更好的人选。

误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我们将《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对此很多用人单位提出质疑:这是不平等条款。实则不然,劳资双方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劳动者入职前几乎不可能深入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工作后发现不适应应当有进一步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有明确的职位描述,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能够证明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法就是通过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达到“实质上的平等”。

对于员工是否合格,应当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和招用时规定的文化、技术、身体、品质等条件为准,不合格,既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也包括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对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

另外,是否在试用期间,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间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期限为准;若试用期届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即不能再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劳动者。

建议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问题上,应注意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在进行人才招聘之前,要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制定出完整的、具有操作性的录用条件。2)对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要注意在工作中随时按录用条件进行考察。3)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要及时取得能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4)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若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否则,拖过试用期后就无法依据该条款解除。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简称严重违纪)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可以称为“企业内部法”,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内部管理行为的重要依据,是职工行为的准则。企业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完全具备法定有效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首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第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第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已向劳动者公示。这实际上确定了规章制度有效性的三个一般标准,即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三个条件缺一就会出现规章制度无效的后果。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谨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降低风险,达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的目的。

是否违纪,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有义务遵循的劳动纪律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准,其范围既包括全体劳动者都有义务遵循者,也包括劳动者本人依其职务、岗位有义务遵循者。违纪是否严重,一般应当以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法律法规不可能也无法详细作规定,因为各行各业各用人单位的情况均不同,所以完全依据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果根本就没有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对该违纪情形未做规定,就无法对违纪职工进行处理。比如某五星际级酒店败诉的案例,该酒店的门童因自家拆迁而烦恼,一日在五星级酒店的大门上用红笔画了一个若大的“拆”字,恰巧经理从此路过,非常气愤,认为严重影响了酒店的形象,交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辞退该门童,遂酒店依据该门童的行为作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该门童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该决定,在审理中,该门童承认其行为不当,但认为规章制度中并没有相关规定,所以,酒店的解除没有依据。在该酒店的规章制度中“乱图乱画”属于轻过失,并规定两次轻过失才可以解除。据此,仲裁委裁决撤销酒店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由此用人单位应详细列举可能发生的所有违纪的情形,维护用人单位的权益。

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对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按照第38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依据该条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解除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80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此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人员遭受重大损失,但未达到受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因工作不负责任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浪费材料等。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一位流水线上的员工,因为要求增加过节补贴的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由于一时情绪难以控制,该员工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藏匿起来,致整条生产线停工一天,单位无法按时交货,不得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5万元。企业当即决定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仲裁过程中,单位提供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员工手册》:在违纪行为这一章,包括了破坏生产设备等情形。更关键的是,《员工手册》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标准,即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为“严重”。由此,案件就变得非常明朗了:企业为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提供了充分合法的依据,履行了完整的举证义务,员工的诉请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

企业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制胜的关键所在。 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所谓“明确的”要求是:单位必须能拿出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规章制度,以证明员工确实违反了相应制度,且程度严重,两点缺一不可。在上述案例中,正是因为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于何为“严重”,才使得企业能够拿出充分的依据来证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因工作不负责任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浪费材料等。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被劳动教养的)

这里要注意的是被劳动教养处罚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它既然是一种行政处罚,说明追究的是违法者的行政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无法履行,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建议用人单位对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尽快做出是否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决定。若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应及时将该决定书面通知劳动者。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的特点之一是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亲自履行。一般情况下,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然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所以我国劳动者普遍只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它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它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兼职的人员一定要经原单位同意。如员工在外兼职未经单位同意且对本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该条解除劳动合同。

(六)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用人单位行使单方预告解除权的条件

单方预告解除权是指具备《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一般限于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于主客观情况变化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同时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这里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培训或者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经过一定期间的培训仍不能胜任原约定的工作,或者对重新安排的工作也不胜任,就意味着劳动者缺乏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能力。目前无法律上统一的标准,只能从个案中得出规律。实践中能得出结论的,两类情形是不能成立的:1是单一的领导对单一的下属的结论;2是采用末位淘汰制认定不能胜任。认定是否胜任工作一般应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员工有权复核,不能因人而异,对同一群体统一标准。 通常采用360度考核办法,上级、下级、客户的综合评价一般认为是公平的。

需要提示用人单位的是:用人单位在管理中不要使用“末位淘汰制”的办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排在末尾的劳动者不一定不能胜任工作。即使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应当在证明其不能胜任后,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只有对那些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一般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诸如企业被兼并、合并、分立,企业进行转产,企业进行重大技术改造,使员工的原工作岗位不复存在等情况。

需要提示用人单位的是:当出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后,用人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还应清楚地知道:1)必须是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时。也就是说,如果经当事人协商能够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2)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3)必须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适当放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的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发生了法定情形,确实需要裁减人员。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

3、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它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四、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禁止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增加了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在在劳动争议处理期间的。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14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个月(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人力资源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人力资源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新劳动合同范本

(一)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新劳动合同范本)

(一)甲方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人力资源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范本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范本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人力资源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人力资源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劳动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新劳动合同范本要求)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新劳动合同范本要求)

双方履行本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新劳动合同范本要求)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劳动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人力资源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月日20 年月日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15

用人单位及项目聘用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劳动者: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制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黄姚北门安置房二期项目施工现场做职务,在该项目在甲方指定负责人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聘用时间为20__年2月15日至20__年2月15日为止,如因工作需要,中途甲方也可以将其另调它处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分配,在聘用施工期间年薪按_______元人民币(包括一切费用在内),平时支出生活费20__元/月,根据完成工作业绩,有奖、有罚(项目部有明细)剩余款项聘用到期一次付清。

三、甲方职责: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培训,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使其业务技术不断提高,甲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按时支付生活费,乙方伙食和手机费由甲方提供。

四、乙方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领导,严格执行甲方及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完成分配任务,否则甲方有权辞退,并按出勤月基本工资70%结算解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

2、因工作失职未按正常操作,未按甲方要求违反甲方制度,给工程质量、安全甲方造成损失的,自愿接受处罚和赔偿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3、如因工作安排不当,管理不善,致使现场混乱,材料浪费,工期延误,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坚持每天考勤制度,每月出勤不低于28天,如外出必须经过甲方项目部的.负责人签字批准,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会计、印章、劳务、材料员,因非正常工作操作程序造成损失、失误、错帐的负责全额赔偿;

6、资料员未按正常工作要求进行资料保管,造成资料丢失和损失的,按该份资料价值赔偿。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六、乙方郑重承诺:服从甲方安排,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及薪酬,全心全意为项目部工作。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16

关于用人单位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参考《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综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上海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以下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该劳动合同,双方之前的劳动关系终止。

二、根据《劳动合同书》及双方合意约定,乙方不享受甲方年终奖金分配,甲方给予乙方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元整。

三、《劳动合同书》终止后,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一切业务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乙方掌握和使用的公司一切文件、资料、信息、数据、图表、工作记录,包括电子文档及有关物品等向甲方移交清楚;同时,报销公司

账目、结清欠款;交接经手过的工作事项。

四、具体程序:乙方已经受理的业务尚未完成的内容应当交接给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资料和物品等内容,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四、签订本合同后,甲乙双方不因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引起任何讼争。除本协议书约定外,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所产生的其它一切权利义务均已了结,不存在任何争议。此后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五、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披露、发布、公开宣传、传授、转让或者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其任职期间了解和掌握的所有甲方的文件、信息、资料、数据、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载体所记载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记载并保存的书面、光碟、电子文档、邮件等形式记载的甲方各类资料记录文件等。否则,乙方应按双方所订《保密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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