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队负责人工头岗位安全责任状精选两篇

劳务队负责人工头岗位安全责任状(通用2篇)

劳务队负责人工头岗位安全责任状 篇1

为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实习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实习期满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如返校时间有变,学院届时通知)

二、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实习单位及学院的形象和声誉。

三、实习学生每月至少通过各种方式向学院有关辅导员、班主任汇报一次实习情况。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不得擅自离岗,凡非因公(如探险、旅游等)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五、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参加国家法律禁止的、不健康的如赌博、传销、打架、斗殴等活动。

六、学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

如因病或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经实习单位批准并及时向学校汇报,请假时间如超过10天,应向学生所在系部请示批准。

七、实习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调整实习单位,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八、学生在实习期间如有严重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等现象,被实习单位辞退,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记,学校将按学籍管理等有关制度处理。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校和实习学生各执一份。

校方签字:学生签字:

年月日

劳务队负责人工头岗位安全责任状 篇2

劳务队负责人工头岗位安全责任状

甲方: 经理部

乙方:

1、对本劳务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劳务队专(兼)职安全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日活动,督促劳务队安全员做好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督促本劳务队或本班组员工、临时工、民工按操作规程作业并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2、接受总公司和项目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和甲方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处和项目的规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指挥劳务队按安全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制止本队伍人员酒后进行2米以上高空和深处作业,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对雇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工作和生活所必须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4、拆装电线、电器,必须由电工进行。如果一般人配合电工拆装电线、电器,要在电工指导下进行,届时要请电工断掉电源,锁上开关,并且请人监护,防止他人合闸。

5、不准使用电热管、电炉或其他不安全的电器;不准在电线上晾晒衣服、毛巾;使用高温灯具、高温电器,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少于1米,一般灯泡距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少于50厘米,要防止引燃蚊帐等易燃物;厨房要距住房10米以上,以空地作隔离防火带分开,如因地形限制,至少也要用隔燃材料分开,火灶不准靠近易燃物。

6、移动灯具、电器应由电工进行,不准带电移动碘钨灯等安全性不高的灯具、电器;启动搅拌机、拌合楼、抽水机前(含潜水泵等),要先检查线路上、机械里是否有人正在进行修理或清理,不得随便打开开关。

7、做好特殊工种以及需要持证上岗工种的培训办证工作,为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提供必要的投入,乙方如不按规定办证或建立安全所需设施,甲方可自行代办,所需费用由甲方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或直接向乙方收取代办费用。

8、发现安全隐患要尽快主动纠正。

9、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工区或项目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和抢救伤员。

10、甲方可对乙方违章和事故进行处罚,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过失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的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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