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协议书(精选31篇)
房产买卖三方协议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潍坊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成交房产
甲方自愿将自有的房屋产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该房产符合*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房屋上市标准,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已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期限转让给乙方。具体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
2、房产位于市区【县】;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有产权车位的请特别注明)
3、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可不填);
4、房产权属转移时,附带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5、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房产的具体情况充分了解,且愿买卖该房产。
6、房屋共有人及共有人意见: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若人:_________________指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共有人。
共有人 共有人证件号码 共有人意见
第二条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上述交易总价款包括:_________________【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同剩余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a)全部支付给甲方,甲方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b)暂时存入经纪有限公司在特定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内,由该银行监管部分资金,该房屋权属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及物业交割后,连同剩余房款一并交付给甲方。此业务须由甲乙双方与经纪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c)剩余房款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
同时,甲、乙双方在此郑重确认:_________________前述由*有限公司进行的资金监管款项,一经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即视同乙方已履行向甲方给付定金和房款的义务。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另行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定金折抵首付款),一并作为首付款(首付款金额按照银行的贷款条件不得低于房屋总价款的)%)。
上述(1)(2)款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_________________
(a)全部支付给甲方,甲方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b)暂时存入*有限公司在特定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内,由该银行监管部分资金,该房屋权属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及物业交割后,连同剩余房款一并交付给甲方。此物业须由甲乙双方与*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c)
同时,甲、乙双方在此郑重确认:_________________前述由经纪有限公司进行的资金监管款项,一经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即视同乙方已履行向甲方给付定金和房款的义务。
乙方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剩余房款,由*有限公司提供统一的金融按揭服务,乙方需与*有限公司另行签订贷款委托协议。
1)经办理贷款的银行审批,乙方因自身原因尚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双方经协商,选择方式解决;
A、自银行作出不予批贷的决定起日内,乙方自行筹集剩余房款,按现金支付的形式支付给甲方,乙方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B、乙方独立或委托他人申请其他银行贷款,取得银行贷款后将款项支付给甲方,在此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C、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由甲乙双方返还相应款项,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关于税费的相关规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计算及缴纳工作。税费分担经双方协商,决定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分担。
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交房前的水电等费用
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对前述税费未约定、约定不明或遇政策调整的,双方应在权属过户之日前15日内协商并达成一致,否则,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缴纳;
在上述房屋交付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前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上述税费可在丙方向应付费预收后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一方。
第三条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
1、甲、乙双方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经丙方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房地产交易部门及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该房产转让过户及贷款手续。
2.除房地产交易部门依法做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外,上述房产权属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通知受理之日为准。
3.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在乙方或者双方合法委托人办理该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时相互给予协助。由于双方任一方不积极配合手续办理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按违约情形处理。
4、房产的公共维修基金在过户之日自动转为乙方名下。
第四条代理费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1、甲、乙双方按各方委托关系,以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支付丙方代理费及权证过户代办费用,即: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出售房屋价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元,及权证过户费¥元整;乙方按购买房屋价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元,及权证过户费¥元整;
上述费用不包括交易过户过程中,甲、乙双方所需支付相关部门的交易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丙方上述费用。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可自行装修。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2、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3、甲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物业交割前所发生的,应由甲方承担的物业及相关费用,物业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三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2、甲方交付房屋若与附件一描述不符的,甲方同意按向乙方补偿。
3、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超过约定期限视为违约。
4、甲方需妥善保管交易文件,并根据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在办理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及过户手续时,需甲方出面配合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诺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
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按时支付购房款。
3、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甲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超过约定期限视为违约。
4、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买卖申请后,将所有相关文件交甲方保管。
三、丙方责任
1、见证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按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交易所过户及银行贷款手续。
3、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手续。
4、甲、乙任何一方因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导致的交易不成功,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壹):_________________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贰):_________________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逾期付款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各项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天数超过15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交纳的定金甲方与丙方平分,不予返还,同时由乙方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合同终止。
3、逾期交房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每逾期1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产成交价万分之伍(大写数字)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天数超过15天,甲方仍未交付房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选择以下方式之一:_________________
(1)有定金约定的,适用定金规则,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由乙方与丙方平分;或
(2)适用违约金规则,即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退还其已收房款及利息,利息按10%利率计算,再按甲方已收款项的20%(大写数字)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与丙方平分,同时由甲方承担手续办理期间已发生的各项手续办理费用,合同终止。
4、合同终止
如因甲、乙双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违约一方所支付丙方的代理费用丙方不予退还。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协商不能解决的,可由当事方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诉讼。
3、如甲、乙双方所留存合同内容不一致,则甲、乙双方共同以丙方所留存合同文本为见证标准。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各执一份,第四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补充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所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条补充说明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 方: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 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借款房屋抵押合同范本(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抵押物事项 : )房屋所有权证:潭房权字第 号房屋共有权证:潭房共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潭字第 号2)名称:3)座落:4)建筑面积: ㎡ ; 用地面积: ㎡5)抵押房地产价值:
2、抵押范围:
3、借款金额: 元人民币(¥ )
4、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种类: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于 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 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8、借款利率:
9、还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1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12、违约责任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13、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管处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各方:
甲方(卖房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房人):
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房产买卖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产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房产座落在潞华办事处西,南于赵全红家相邻,全部使用面积为184.3㎡,建筑结构为独院一层普通民房,具体情况见潞国土资集用(20___)字第221X1220___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说明。
2、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现金购买。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万元)。
1、乙方已在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一次性付给了甲方所有房款,并由甲方写出了收据,有中间人王见证。
2、甲方收到乙方所有房款后也于20g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潞____县房屋契证》交给了乙方。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产交付给乙方。该房产及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摁手印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五、由于乙方不是西街户口,房产过户机关要求买方必须是西街户口才能过户,可能在一定的时间里房产不能及时过户到乙方,为了避免以后在房产拆迁、翻盖、转让等出现纠纷,也为了能使本房产买卖合同更具法律效力,乙方已经西街居委会做了房产买卖证明,经双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后,该房产就为乙方所有,不管以后该房产如何拆迁、翻盖、转让等都与甲方无关。
六、在以后该房产办理有关手续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明和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由乙方保管用于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书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房产买卖合同样本精选
甲方:___公司
乙方:
鉴于:
1、双方业已对所售房产的全部信息作充分沟通和交流;
2、乙方愿意以分期支付的形式购买合同约定的房产;
3、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房产款项后,双方依照本合同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该合同办理房产权证。
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号建筑物的房产—套转让给乙方。具体见所附平面图的红线标注。
第二条房屋的基本状况:
1、房屋属结构___。
2、关于房产及楼盘状况以本合同的明确规定为准。
第三条房屋面积
该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双方同意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款:
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2、上述价款不包括交易、权证等所需的其他税金和费用,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甲方承担。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照实际面积据实结算。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后__日内乙方在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定金并冲抵合同价款:
2、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
3、_年__月__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
4、上述款项全部结清后,双方在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据以办理房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应当按照逾期金额每日支付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日以上的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房屋交付。
乙方无违约前提下甲方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相应延期并不视为违约:
1.遭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
2.非因甲方责任造成的。
第九条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房屋验收
1、房屋交付后,乙方对于房屋应当予以验收,存在异议的应当在交付后5日内提出异议。
2、其中房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议的,由作为房屋质量的鉴定机构。
第十一条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在通知届满之日视为已经验收、交接。
第十二条甲方保证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甲方及时予以更换或退还差价。
第十四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甲方承诺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乙方应当服从物业管理人的统一管理,遵守相关制度。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将房屋用于以下用途之一:
1、餐饮、;
2、娱乐、;
3、其他不符合环保要求或影响小区整体形象的项目。
乙方转让房屋的应当将本条各项规定体现在转让合同中,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出卖方:
买受方:
日期: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产经济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3、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现金;
(2)支票;
(3)汇款。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
按本合同规定的
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利率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_______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交纳。
第十二条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甲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方、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丙三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买卖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说明
第二部分:?双方的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签署
第一部分:合同说明
1.1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字(盖章)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部分: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3.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地产。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4.1经双方协商同意房产及土地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4.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购房款一次_____付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
4.4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
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
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解决,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6.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6.2?房屋产权证
6.3?土地使用证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产现状录像光盘
第七部分:合同签署
甲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协议双方:
甲方(受委托方):镇江市x房产买卖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委托卖房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出售房屋登记表>>,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该方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卖房达成买卖协议时,须交甲方按成交价的1%的中介费,成交价低于伍万元按500元收费。
四、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中介服务费(乙方卖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中介费)。
五、甲方应通过媒体发布卖房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六、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代办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帐户,钝化矛盾、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镇江x房产买卖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付款时间、方式约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壹佰万元整(即1000000元)。第一次:乙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房款陆万元整(即60000元);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偿还其在中信银行雨花亭支行购买该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第三次:待甲方执行完《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相关条款当日付清全部余款。
二、甲、乙双方在望城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额缴纳。
三、甲方转让房屋后,该房屋之附属从权利(如开发商赠与的阳台、花园等)相应转让给乙方;乙方即享有该房屋之所有权利,并在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钥匙。
四、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纠纷,如物业管理费已交清至20xx年 月等。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须按《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10%赔偿对方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房产买卖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产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房产座落在潞华办事处西__,南于家相邻,全部使用面积为184.3㎡,建筑结构为独院一层普通民房,具体情况见潞国土资集用字第221____1220___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说明。
2、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现金购买。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
1、乙方已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一次性付给了甲方所有房款,并由甲方写出了收据,有中间人王__见证。
2、甲方收到乙方所有房款后也于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潞____县房屋契证》交给了乙方。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产交付给乙方。该房产及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摁手印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
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五、由于乙方不是西街户口,房产过户机关要求买方必须是西街户口才能过户,可能在一定的时间里房产不能及时过户到乙方,为了避免以后在房产拆迁、翻盖、转让等出现纠纷,也为了能使本房产买卖合同更具法律效力,乙方已经西街居委会做了房产买卖证明,经双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后,该房产就为乙方所有,不管以后该房产如何拆迁、翻盖、转让等都与甲方无关。
六、在以后该房产办理有关手续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明和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由乙方保管用于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书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方(甲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
买受方(乙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若因最终产权登记面积与此有差异的,双方互不找补。该房屋为现房,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现场踏勘该房屋,对房屋的相关情况已经知晓。
二、乙方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该房屋尚不具备过户条件,甲乙双方对此予以认可,且不影响甲乙双方的交易。甲方提供取得该房屋的相关资料并待乙方付清全款后交付给乙方。
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配合。等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乙方在支付完毕所有购房款后,甲方即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自合同签定日起之后发生的.任何费用(指物业管理处增收费用以及其它相关杂费)均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支付五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两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为违约处罚。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改变,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本房屋属拆迁统建用房,国家政策限制,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在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前合同属有效期内,待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办理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因诉讼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十、中介方积极协调双方交易,保证此交易真实有效,否则承担连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中介费即付。
十一、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一份。
十二、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甲方:____乙方:____
联系地址:____联系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联系电话: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户的房产给乙方。该房屋户型为二室二厅一卫一厨,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房,权属为私产,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未曾装修。本房产因暂无房地产权证,其平方面积按套计算,将来《房地产权证》证载面积中存在误差,若开发商不予追究,甲乙互不追究,其成交价不变。若开发商就实际面积提出补退,房屋实际面积大于购房合同面积,由乙方按购房合同原价支付,房屋实际面积小于购房合同面积,开发商退款经甲方退于乙方。
二、甲方须提供该房集资建房协议、购房发票原件等相关所有证明文件,出示本人_________与共有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各壹份。
三、甲方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前无其他拖欠费用及法律上的障碍,该房屋所有权为合法取得,即权力无瑕疵。甲方保证其丈夫、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对此情况了解且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在政策容许的情况下,由开发商(林业局)为职工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甲方应直接以乙方名义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提交办理内部房屋转让所需的相关资料。在为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证过程中,需缴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仍需甲方到场配合办理,甲方必须在限定时间范围内到场配合办理,不得延误。若政策不容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办理,只能暂以甲方名义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情况下,房地产权证办理过程中,需缴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若不能直接以乙方的名义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所有人署名虽为甲方,但实际所有权归乙方,房产证、土地证也交由乙方留存。待房屋容许过户的第一时间或乙方要求过户的第一时间,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将房屋所有人更改为乙方及其共有人,过户所需购房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不许再行转让,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将房地产权证写成第三人或私自转让第三方。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任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房款的20%。
九、本合同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内容履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房屋买卖协议书”永久有效。
十二、本协议全文共叁页,为两页纸正反两面打印。
甲方(摁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摁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好,可以参考下方我写的房产买卖合同范本
房产买卖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路(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的结构房屋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总价款为万元人民币。
三、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一次性将房屋全部价款支付给甲方;
四、由于该房屋目前正在建设之中,因此,本协议签订后一年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受到目前政策的限制,房屋五年之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待房屋可办理手续之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要保证按期交房,否则每逾一日将按总房款的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七、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给乙方造成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八、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以上是关于草拟一份房产买卖合同范本要怎么写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资料详附表二)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
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hkd)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_______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________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
(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
(即售房单位)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附表二);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报酬);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营业执照)。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抵押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即售房单位)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深楼花字第________号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卖人(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____市____区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税费
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费用
签定合同同时乙方愿交____万元作为定金交给甲方。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____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____%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____%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两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期限为____个月)。甲方收到房款____天内与乙方去办过户手续。
2、解除协议,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与退还,甲方有权再次出卖本房。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每逾期____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____作为违约金陪偿陪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____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____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万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甲方):________
(个人)姓名:___国籍: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证(护照)号码: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个人)姓名:___国籍: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证(护照)号码: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买受人(乙方):________
(个人)姓名:___国籍: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证(护照)号码: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个人)姓名:___国籍: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证(护照)号码: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_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_房地产情况
该房屋坐落_____,产别___,结构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_房屋所有权证号,所有权人____;房屋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共有方式_____,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见附件三。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土地使用面积____平_方米,土地来源__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年,自____至___止。
经双方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符合双方约定。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见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赁情况见附件二。
第二条_房地产价款、其他价款及交付
房产价款为___元(币种:__),计___(大写),
其他价款为___元(币种:__),计___(大写)。
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时间为:
第三条_房产交付
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_约定的,不得交付。
第四条_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协议订立后,甲乙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_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3、其他约定
第六条_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该房产交付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_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_争议处理
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_协议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见附件四)。_附件一至附件四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_协议份数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
第十条_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_________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略)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号楼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朝私号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________元整。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无合法证件的房屋;有产权争议的房屋;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分担日期以办完过户手续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为准。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定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条付款方式;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余款:过户完成一次性付清。注: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
第十条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________。
第十二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附带家具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买卖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 的518号房屋转让给乙方,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总价为人民币415000元
三、甲方陈述:该房产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房产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11000元定金如因甲方原因,该房产未在合同签订以后三个月内转让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定金不予返还如双方均未违约,该定金抵做房价款
五、乙方在甲方办理提前还贷,房产解押手续时向甲方支付222022元的房款,甲方应迅急办理解押手续,如在合理期限内不能办好房产解押手续,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费用并加算银行借款利息
六、房产解押以后,双方应迅急一起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由乙方承办,甲方协助,过户税费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在房产局办完立契等手续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6万元房款
八、产权过户完,甲方将房产及相关单据证照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款项122022元
九、双方之前所签订的关于20__元定金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作废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示例二:
房产买卖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甲方为 厂职工,拥有购买 园的经济适用房指标,并可以通过审批审核等手续,按经济适用房待遇及本厂优惠待遇取得该房的产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在取得该经济适用房产权后,将无条件把该房转让给乙方,并应乙方的要求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该经济适用房的审批、购买等一切手续,并尽力促成转让条件的早日成就,转让之时配合乙方办理好产权变更所必须的一切事宜在入住、物业管理等方面给予协助为乙方争取在购入该房时的各种优惠甲方认可: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以后所为的与该房有关的行为为甲方的授权
4、甲方保证届时将该房转让给乙方的价格为甲方按经济适用房待遇及本厂待遇购入价格的基础上净增加柒仟元契税及其它手续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购买该房的费用支付数额及进度先行按实支付购房款甲方不可撤销地认可:甲方购买该经济适用房时支付的一切费用为乙方所代付而不论付款凭证上的付款人为谁。
5、甲方承诺在达到转让条件前,该房由乙方占有,乙方有权自主装修,甲方赋予乙方完全的收益权、使用权、再转让合同权益的处分权甲方应及时将该房的资料和产权证等移交给乙方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
6、本合同成立后,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乙方赔偿甲方壹万元,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两万元
7、甲乙双方应秉持诚实守信、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的原则充分有效地履行本协议,如有争议之处,应尽量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可补充约定。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房产中介买卖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房屋售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它情况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①产权转移、③房款拨付、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 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①产权房、③房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房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 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 丙方代缴的 ①、② (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 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 丙方派 蒋信用 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 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 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 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 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 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二)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合同范本《房产中介买卖合同》。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于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②(①交易过户签字后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二日内,丙方按售房款10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限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一天内或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1、2种
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0.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1.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 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1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由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约订于 年 月 日
合约之第一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合约之第二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合约之第三方:十堰市*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注册号码: 地址:长湖路15号中鼎温馨家园3号楼一层c座商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共同委托丙方作为独家中介方,向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出售及购入位于 号房的 商品房 壹套(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为准)为 ㎡,结构为 ,甲方持有【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 该房屋产权属 所有。
二、乙方对该房屋作出充分了解,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三.房屋售价: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总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 )一次性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清;
(2)定金余款:人民币 须于 或之前付清;
(3)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须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付清;
(4)楼价余款:人民币 须于新房屋产权证出证当日付清。
(5)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
2、( )按揭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给甲方;
(2)定金余款/部分首期楼款人民币 ,须于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
(3)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备齐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且协助乙方申请银行按揭。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日内提供齐全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同时委托丙方指定之按揭机构办理交易过户及按揭手续,并注明向银行申请 元贷款,年限 年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4)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付清;
(5)楼价余款:人民币 元(¥ )须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拨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如银行实际放款额与原申请额之间有差额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贰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该房屋楼款。
(6)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
3、( )注销抵押后一次性付款
1. 【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在签署本合约同时交付甲方
2. 定金余额:人民币 元整(¥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3. 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4. 房价余款: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新房屋产权证出证当日支付给甲方。
详细约定如下:
(一)甲方自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内自行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甲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申请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甲方承担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手续和 费用,并须在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3)首期楼款乙方应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付清;
4)乙方应在本次交易过户完成、领取新房屋产权证当日将房价余款付给甲方,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
(二)乙方以首付款代甲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甲方需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公证授权委托书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与丙方至公证处办理该房屋的公证授权委托手续。由丙方全权代办提前还贷、取回房屋产权证原件、缴纳相关税费及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直至该事项办理完成为止。甲方承诺放弃亲自使处理该物业产权及不得另行出售该物业或不出售该物业。同时甲方须承担办理公证委托、提前还贷及撤销抵押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
2)乙方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到银行提前还贷之日起 工作日内,将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转入该房屋贷款账户内,银行到账后即视为甲方已收取相应房款,并当即出具相对应数额之收款收据予乙方。
3)乙方应在本次交易过户完成、领取新房屋产权证当日将房价余款付给甲方,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
4)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
4.( )撤销抵押后按揭付款
申请贷款种类:□个人住房贷款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单纯抵押贷款
⒈【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交付给甲方。
⒉定金余额:人民币 元整(¥ ),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给甲方。
⒊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备齐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且协助乙方申请银行按揭。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日内提供齐全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同时委托丙方指定之按揭机构办理交易过户及按揭手续,并注明向银行申请 元贷款年限 年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⒋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付清;
⒌乙方按归类上述方式的足额按期付给甲方款项(定金及定金余额除外)后,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转给甲方:
(一)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内自行向抵押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甲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申请之日起申请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甲方承担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手续和费用,并须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材料后 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经银行审批同意放贷,乙方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后,乙方应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将首期楼款付给甲方;
3)房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于办理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贷款银行直接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上。如银行实际放款额与原申请额之间有差额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贰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该房屋楼款。
(二)乙方以首付款代甲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甲方需与丙方至公证处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由丙方全权代办提前还贷及取回房屋产权证原件、缴纳相关税费及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直至该事项办理完成为止。甲方承诺放弃亲自行使处分该物业产权及不得另行出售该物业。同时甲方须承担办理公证委托、提前还贷及注销抵押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
2)乙方在收到丙方书面通知到银行提前还贷之日起的 工作日内,将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转入甲方贷款账户内,银行到账后即视为甲方已收取相应房款,并当即出具相对应数额之收款收据予乙方。
3)房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于办理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上。如银行实际放款额与原申请额之间有差额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贰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该房屋楼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
4)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
交易费用支付方式: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丙方预付办理委托事项所需费用人民币 元整(¥ ),乙方向丙方预付办理委托事项所需费用人民币 元整(¥ ),待业务完结后,丙方按支出凭据向【甲】【乙】方报销;如实际发生费用与预付金额不符的,按多还少补方式处理。
四、甲乙双方税费支付方式及期限:
(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无论何种情况,甲乙双方应按其新规定执行,一方拒不执行的,则视为违约方。)
五、房屋、物业的交割
1.该房屋以现状售予乙方,而乙方或其授权代表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入该房屋;该房屋之现状是指【空屋】【有家具电器(详见家具电器清单)】【该物业现附有租约,买卖同意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物业,甲方协助乙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故乙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该房屋予乙方。
2.在签署本合约之同时,甲方同意交付人民币 元整(¥ 元)予丙方保管作为该房屋之杂费保证金。甲方在交付该房屋予乙方使用之日期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屋之杂费(如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及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待结清相关杂费后,由丙方无息原款退还该保证金予甲方;如甲方未按约定结清该房屋相关费用,则乙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等数额之费用。
3.甲方在移交房屋时,应保持房屋结构及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的装修状况。
4.甲方应在移交该房屋之日同时向乙方移交该房屋的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过户所需的各项资料。
5.甲乙双方到房产局过户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开始办理该物业户口迁出手续。
六、基于甲乙双方之信任并独家委托丙方全权代理本次交易服务,且丙方在买卖该房屋时提供的中介服务和咨询服务(信贷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生效当日向丙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具体详见附件《买卖服务承诺书》。如甲乙双方逾期支付中介代理费或信贷业务佣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丙方支付违约金,直到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七、责任与权利
1.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住成年人同意;原租赁关系终止或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2.乙方有权对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核实。
3.甲方在签署本合约后须将该房屋之权属证明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直至交易完成当日。
4.甲、乙双方均有权对丙方为其提供的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5.丙方对房屋、物业的交接有监督权并有权督促甲方尽快移交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上述约定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履行,任何一方逾期履行或违约都须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除外)。
2.甲方违约则除须退还所有乙方已付之款项外,并须以定金同等数目之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损失,但乙方不得再为此而向甲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且不得迫使甲方履行此合约。
3.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定金作为违约金弥补损失,而甲方有权再将该物业售予任何人,但甲方不得再为此而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4.基于丙方全权代理本次交易服务,故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须承担丙方应收取之中介服务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须在 拾 日内履行违约责任,逾期壹日按该房屋成交价之 ‰计付予守约方作为损失赔偿。
5.如该房屋的产权不真实、明晰,出现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6.如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移交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各项材料,造成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房屋抵押登记的时间往后拖延,则委托服务的期限相应延迟,同时丙方有权拒绝转付各类款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7.若非本合同三方中任何一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三方均同意有关交易日期相对顺延。
8.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款之规定交付物业、房屋交接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在甲方应得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原因造成物业、房屋交接逾期,每逾期一天以总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给乙方。
9.因政府行为、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双方不算违约。
九、补充条款:
十、其他条款:
a)甲乙双方到十堰市房产局签署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下称该合同)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该合同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其他合同、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也以本合同为准。
b)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均同意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c)本合同共 页,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修改本合同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十堰市*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
经办人: 电 话:
合约三方约定兹于上述 年 月 日亲笔签名属实
客户须知:阁下凡向我公司缴付款项,我公司将根据款项内容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据。如有员工私自向阁下开具白条收据,请阁下拒绝接受,否则我公司对此不予认可,并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产情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外环线以_____________,产别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层数为_____________,所在层_____________。
经双方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符合双方约定。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赁情况(附件二)。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共有方式_____________,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附件三)。
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土地级别_____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利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共有方式_____________,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附件三)。
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土地级别_____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房产价款、相关税费及交付
房产价款为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由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对以下房产价款、相关税费实施监管:乙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元,申请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元,契税_____________元,转让手续费_____________元,土地出让金_____________元,图纸资料费_____________元,登记费_____________元,印花税_____________元,登记费(抵押)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收取交易资金的个人一般结算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扣除转让手续费_____________元,印花税_____________元,非住房所有权登记费_____________元,甲方应收交易价款为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价款交付
乙方应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契税、转让手续费、土地出让金、图纸资料费、登记费、印花税、登记费(抵押)等,合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存入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
贷款银行核定的贷款额度降低的,乙方应调增首付款数额,并一次性补齐,交易资金总额不变。
乙方订立借款合同时,应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
第四条房产交付
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共有人:)
买方:(共有人:)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区街号 角分,(¥元)。
二、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三、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契约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五、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 承担。
六、本契约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出售方(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 甲方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 地段占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一九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 结构,定名为 ,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 座(幢)楼 单元,建筑面积为 平方尺,占地(分摊面积 平方尺)由甲方于一九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付款办法: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深圳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 )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 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深圳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深圳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 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付款时间、方式约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壹佰万元整(即___元)。
第一次:乙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房款陆万元整(即60000元);
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偿还其在中信银行雨花亭支行购买该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贷款本息;
第三次:待甲方执行完《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相关条款当日付清全部余款。
二、甲、乙双方在望城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额缴纳。
三、甲方转让房屋后,该房屋之附属从权利(如开发商赠与的阳台、花园等)相应转让给乙方;乙方即享有该房屋之所有权利,并在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钥匙。
四、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纠纷,如物业管理费已交清至xx年x月等。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须按《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 0%赔偿对方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 议 书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
2.
第四条 甲方应于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产管理局、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受让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______,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______。
第二条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______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仔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
最后一期付款(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第三条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____________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交接
双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刊、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与《房地产权证》记载的一致)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鉴于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就坐落于 的房屋(“该房屋”)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现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做出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屋价款及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作价两者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此价格为甲方净得价,不含税。
第二条 关于房屋教育具体事宜的约定
1、定金:乙方于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2、首付款:乙方于请约定支付时间或条件)将首付款人民(大 写) 元整[该金额口包含口不包含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币(大 写)元整以口自行支付/口资金托管口资金监管的方式支付甲方。
3、物业交割:甲方双方应当在
交割手续,丙方陪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从本协议约定的购房款中留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于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当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本交易涉及的水费全部由方承担,并直接向主管机关交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旅行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日计算想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甲方提供的该房屋所有权证的,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是、不完整、无效,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所有权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云顶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4)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5)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
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胡搜去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3、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且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提供的证件等购房所需的自理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陆手续的;
(2)拒绝购买该房屋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乙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
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冲抵违约金,多退少补;丙方收取乙方的费用不
予退还。
第五条 其他
1、在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证件等资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的前提下,丙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助双方完成交易。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
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3 口,且无需填写相关内容):
关于房屋租约的约定:口有/口无
交易房屋的租赁期限至 年 月 日止;就房屋租赁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关于央产房的约定:口有/口无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取得《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如未能按期取得,
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关于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的约定:口有/口无
以下附属设施随房屋一并转移并交付给乙方:
(1)装修包括:
(2)家具包括:
(3)家电包括:
关于限购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已 支付款项的具体约定::口有/口无
对乙方已支付的房屋的约定:
对已支付的或应支付的代理费的约定:
其他约定:口有/口无
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总房款50%的违约金。
部款项,并收取总房款50%违约金。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卖方):
委托代理人:
丙方(居间方):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 办 人:
范本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下面是一份房产买卖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协 议 书: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
2.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产管理局、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同意买卖下列房屋:
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弄______号______室,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
经双方设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给甲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二条本契约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内,甲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房屋在一个星期内腾出交给甲方。
第三条本契约签订后,甲方应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未经市有关部门及乙方同意,不得对上述房屋加层和改建。
第五条房屋基地及底层独用园地属国家所有,仅供甲方使用。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甲方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第六条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关权利义务不论甲方住进与否均归甲方。并按照管理和维修费用分担原则,按月由甲方承担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有关费用。
第七条本契约签订之日起,在两年内属于原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属于人为的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本契约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其中一份作产权登记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产权人各一份。
乙方一份,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让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____栋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__元;其余_____ 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产管理局、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签名)代表:____(签名)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
抵押权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
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
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
、附表
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