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汽车买卖合同(精选33篇)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 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购买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真皮 ;其他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制造商:
自排挡 或手排挡:
新车 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 元 ;
2、购置税 元 ;
3、保险费 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
;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3、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4、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鉴于购车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注意事项:
1、购车人在购车前最好要先看到业务员的授权书或介绍信,以明确业务员的真实身份,而不仅仅是看名片。购车人在购车合同前最好是先去销售商单位实地查看一下销售商的规模、实力、检查一下其营业执照的原件,以确认销售商的身份和资信状况。
2、如果销售方是公司,购车人应要求销售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果销售方是个人,则应该要求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
3、购车人在签署购车合同时需要确定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将导致责任主体不清,对购车人而言会不利。
4、汽车的发动机、音响、空调以及行使时的噪音声响等等质量问题很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车人只能在交接车时找比较懂车的内行人士或老驾驶员试开一下,如果发现问题在交接单上注明或当场拒收,免去日后取证上的麻烦。
5、对于进口车辆,购车人需要写明,不要只简单的写是进口原装,最好要明确制造地,因为现在跨国汽车公司都已实现全球采购制造,在泰国、马来西亚制造的与在日本、美国本土的质量、价格都会有很大的差别。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_____车卖给乙方,车牌号:_____,车架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购车全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乙方将购车全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此车购买之日起,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以前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购买之日起以后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此车车架号、发动机号无变动,如有变动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务必保证此车是非营运车辆,能提档、能过户,并且保证所出示的车辆有关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无偿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过户给乙方:乙方有权处置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提档、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车辆的售出及购买做出单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愿赔对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备注
甲方:___乙方:___
电话:____电话:___
身份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田(双方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
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____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__出卖人名称(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并已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经发现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计 元,大写: ,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车地点: 。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〇销售发票
〇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商品一致性证书
〇车辆合格证
〇三包凭证、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〇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〇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〇其他: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5.1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前述内容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外观检查符合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内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张索赔。
5.2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5.3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和退货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6.1.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6.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6.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6.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迟延交车的,每日支付车款的 %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双倍返还。
7.2乙方迟延付款或迟延提车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车辆另行销售,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7.3 。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8.1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
〇代办保险
〇代办按揭
〇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8.2 。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所发生之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若一方联系方式有改变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1.2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被送达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内容到达对方服务器或接收载体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此前双方所有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类似文件,本合同的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车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以附件形式附于主合同之后)。
二、交车方式及付款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双方其他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参考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下面是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出卖人: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车身颜色及内饰: 。
车辆主要配置:发动机号 车架号 生产号 。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大写) (¥ 元),数量: 台。
车辆总价(不含税费和其他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贷款事项的相关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符合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3.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清洁,并按生产厂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或 (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后填写)。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委托运输方代提车(甲乙双方指定的运输方是 )□
3.交车地点: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
(3)三包凭证(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修理网点信息。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相关物品及随车文件,并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情况和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况。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乙方委托运输方代为提车的,甲方与运输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交付时,该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9.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业务,双方应另行签订相应的委托协议。
第六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包修期限,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如适用),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2)其他约定: 。
2.生产厂(或甲方)指导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以及其因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生产厂)应明确承担维修任务的维修站(厂)负责维修,若乙方自行选择维修站(厂)自费维修,不影响其继续依法享有汽车“三包权利”。
5.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
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召回。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时验收接车,且经甲方通知后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仍未验收接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经甲乙双方约定的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机构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对乙方信息具有保密义务。甲方保证乙方相关信息仅用于本次车辆交易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及向乙方提供后续服务用途,除国家规定情形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业信息:是□ 仅短信、邮件□ 否□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可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双方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
4.标的车辆为交通事故车辆、泡水车等特殊车辆时,甲方应尽到告知义务并以书面形式详述标的车辆情况,车辆单价及总价中已包含了车辆损伤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响。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厂商:
产地: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数量(台):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单价(人民币):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总价(人民币)大写:
备注:
第二条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
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
6、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应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没有提供上述第五条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7、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其它条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未能实现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3、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4、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5、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7、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甲方在_____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应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_____元。
8、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允许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甲、乙双方在_____对_____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___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的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2)合格证□(3)说明书□(4)保修卡□(5)海关证□(6)商检证□(7)进口车关单□(8)进口车商检单□(9)其他:__________ 。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外观及漆面
灯光
电动天线
内饰
反光镜
CD
转向
轮胎及备胎
收放机
制动
雨刮器
点烟器
手刹
发动机
钥匙及遥控器
离合器
空调
千斤顶
排挡
门窗
随车工具
仪表盘
电动天窗
警示牌
4、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公里。
5、其它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2)代办按揭□(3)代办保险□(4)代办上牌□(5)代办装潢□(6)代办其它事项 。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_____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元,车船税_____元,购置税_____元,注册费:_____元,其他_____元,合计约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费用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费用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江苏省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卖方:,X年X月XX日出生,住号(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X年X月XX日出生,住组(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东风金霸货车出售给乙方,双方协定条款如下:
一、出售车辆车型:所售车辆车型:东风金霸货车,发动机号 。
二、所售车辆作价及付款方式:所售车辆作价 元整,里程为 公里。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之规定,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化,需办理过户登记。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自X年XX月XX日以前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自X年XX月XX日以后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自X年XX月XX日起车辆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在见证人面前将车辆一切手续交乙方,乙方自签订合同表示履行完毕。
五、合同双方自愿签订,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单位:法律事务所
X年XX月XX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国产/进口: 。
自排/手排: 。
车辆类型: 。
品牌型号: 。
产地: 。
生产者名称: 。
车身颜色: 。
内饰颜色: 。
出厂时间: 。
排量: 。
尾气排放标准: 。
外廓尺寸: 。
核定载客: 。
核定载重: 。
其他: 。
第二条关于车辆配置的约定
。
第三条质量标准
车辆的质量要求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并能依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注册登记。
第四条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 元,大写 。
数量 台,总计 元,大写 。
乙方如委托甲方代为拍牌、代办保险、代付购置税及车船税、代为验车与办理上牌手续等服务,双方应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约定。
第五条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 元,大写 。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 %,即 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 。
乙方应当将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不得将价款直接付给甲方的销售人员。
第六条交付与验收
1.□甲方送车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车地点: 。
3.交车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当小于 公里。
5.车辆交付时应当场查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如发现表面瑕疵,乙方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
6.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或“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及生产日期超过 年以上的库存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甲方不得承诺能够直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4.甲方的盖章名称与本合同、发票上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合同前书面告知乙方。
5.乙方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车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核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如不按时退还,应当以乙方已付款项为基数按每天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汽车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车辆验收交接书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对 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为: ,生产日期为 年 月 日,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码 ,合格证号 ,进口证明书号 ,商检单号 。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2)合格证 □
(3)产品使用说明书 □
(4)三包凭证 □
(5)维修保养手册 □
(6)修理者网点名册 □
(7)海关证 □
(8)商检证 □
(9)机动车保险单 □
(10)购置税凭证 □
(11)车船税凭证 □
(12)临时牌照 □
(13)行驶证 □
(14)机动车登记证 □
(15)环保标志 □
(16)验车标志 □
(17)其他: 。
3.车辆外观有无表面瑕疵: 。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打“√”,反之打“×”,未配备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车雷达
(28)DVD
(2)内饰
(11)前/后桥
(20)仪表盘
(29)收放机
(3)轮胎
(12)离合器
(21)灯光
(30)后备箱
(4)发动机
(13)雨刮器
(22)反光镜
(31)随车工具
(5)变速箱
(14)门窗
(23)点烟器
(32)千斤顶
(6)转向系统
(15)玻璃
(24)电子时钟
(33)警示牌
(7)制动系统
(16)电动天窗
(25)安全带
(34)备胎
(8)点火系统
(17)空调
(26)电动电线
(35)
(9)悬架系统
(18)导航
(27)CD
(36)
5.摇控器 个。
6.车钥匙(卡) 把。
7.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8.其他验收交接事项及说明: 。
本验收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卖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号(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组(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东风金霸货车出售给乙方,双方协定条款如下:
一、出售车辆车型:所售车辆车型:东风金霸货车,发动机号。
二、所售车辆作价及付款方式:所售车辆作价元整,里程为公里。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之规定,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化,需办理过户登记。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自__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自____年__月__日以后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自____年__月__日起车辆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在见证人面前将车辆一切手续交乙方,乙方自签订合同表示履行完毕。
五、合同双方自愿签订,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购房贷款合同【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汽车品牌:型号:车身颜色:坐椅颜色材质:发动机号:车架号:产地:制造商:自排挡 或手排挡:新车 或二手车:出厂日期: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
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交车地点:交车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
(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中文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
(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____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____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________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十
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或盖章): 乙方(签或盖章):代理人(签或盖章): 代理人(签或盖章):电话: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市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2】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经办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经办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三、车辆基本情况:车辆牌号沪_________车辆类别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颜色_________初次登记时间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行使里程_________使用年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________(征税、免税)。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_________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_______年____月(证号_________)车辆保险险种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4_________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配置_________其它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________等款项。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责(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2、____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_________方,由_________方负责办理手续;方为二手车经营单位时,由_________方负责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3、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4、自甲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应将过户、转籍后的有关证件及车辆交给乙方;同时,_________方支付清_________方过户手续费。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各类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2、甲方属二手车经营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落籍所在地办理落籍手续。
4、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第2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第3款,乙方应按延期天数每天人民币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第4款,延期交付的违约方应按延期交付天数每天人民币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延误期内的风险责任。
4、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第1款,本合同解除,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5、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出卖车辆价款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6、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7、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风险承担二手车交易及办理过户、转籍手续过程中约定车辆保管责任的,风险责任由车辆保管人承担;未约定车辆保管责任的,风险责任由车辆使用人承担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声明:在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介绍了合同项下车辆的基本情况。买受人已对合同项下的车辆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性能等充分了解,并且对合同条款及其含义清楚。
二、标的物、数量及价款:
车辆品牌\车辆名称车辆型号单位单价(元) /台数量
本合同项下车辆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底盘参数采购方式及底盘采购号
底盘型号 车型代码
发动机 变速箱
驾驶室型号 驾驶室颜色
轴 距 车 桥
轮 胎 大梁宽度
其他标配
选装配置
专用部分参数
厢体内部尺寸长宽高mm厢体结构
厢体板厚要求mm附梁结构
油缸厂家直径 举升型式
后门样式 厢体颜色前立柱喷“柳州运力”字样。
其他配置
三、质量要求:本合同项下车辆质量执行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无企业标准的执行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四、产品三包服务规定:出卖人对车辆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照随车交付买受人的《产品保修卡》的规定执行。其中三包服务规定:1、底盘部份按底盘生产厂服务手册规定执行,并由底盘生产厂服务站负责。2、专用部份按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规定执行。
五.交付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省(自治区) 市 区 路(街)
3、交付方式:
①、□出卖人送车。
②、□底盘生产厂送车。
③、□自提。
4、送车费用:
5、接车单位(全称)
6、接车联系人及电话:
买受人应在交付时当场对车辆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于当日书面提出。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付手续;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六、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当日买受人应向出卖人预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出卖人交车后,保证金抵作车款。
七、结算方式:
a □买受人在车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现汇(现金,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剩余货款。
b □买受人在车辆验收合格一次性现汇(现金,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剩余货款后提车。
C □买受人在车辆验收合格后 7 日内一次性现汇(现金,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剩余货款。
d □甲方将监控车送达乙方指定地点后,自送达之日起90天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付款买断。
e、□按年度协议执行。
f □其他:以三个月或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车款的按同期银行利率加收贴息费用。
八、解除合同约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不得解除合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解除合同,需在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三日内提出,经出卖人同意后可以解除《汽车买卖合同》,但买受人应当赔偿因解除《汽车买卖合同》给出卖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变更: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对《汽车买卖合同》中所订购的底盘配置和专用部分做局部变更时,需在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三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合同变更申请,经出卖人同意后可以进行合同变更。但对已下单排产的《汽车买卖合同》和经过特殊订单评审的《汽车买卖合同》不允许变更。对因买受人提出合同变更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于变更造成出卖人延期交货则出卖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十、客户信息反馈:为向终端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现销售后(即卖给最终客户后)2日内,向出卖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档案资料(包括:销售发票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需在行驶证发证之日起15日内提供。如逾期提供、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无效的客户档案资料的 ,出卖人将取消买受人所享受的相关价格返点政策。
十一、违约责任:
1、买受人所订购的车辆因底盘资源出现一度紧张(非出卖人所掌控)而造成出卖人出现延迟交货不长于15个工作日时,买受人表示理解,不追究出卖人的相关责任。如果再逾期超过15日,则买受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就未履行的部分解除合同。买受人对再次逾期期满后仍未履行部分提出解除合同时,出卖人应将买受人预先支付的保证金退还买受人且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已付保证金的利息用以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利息的计算方法为:自买受人因出卖人再次逾期期满而向出卖人提交解除合同书面申请次日起至合同正式解除之日止。(如买受人提交书面解除合同申请的次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则不在计算之日。)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货款基准利率为准计算。
2、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出卖人货款,逾期超过7日的则出卖人有权于逾期次日起向买受人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外,同时按照未付合同价款收取买受人0.5‰/日的违约金。
3、买受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通知买受人,不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出卖人有权扣除买受人的预付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买受人承担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a、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货款的;b、车辆送达买受方指定地点后超过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期限15日不进行验收提车的;c、车辆入库后因买受人原因超过30天未提车的;d、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十二、所有权保留:在买受人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总价款之前,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十三、免责条款: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出卖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出卖人不负有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生效条款: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出卖人收到预付保证金之日起生。
十六、其它约定:对于采用柳汽底盘的整车,买受人应遵守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区域销售和专销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之规定,否则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盖章)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科迪亚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买受人(盖章)
地址柳州市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买方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 x 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2) 余款x 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x x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x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 x x
住址:
合同编号:____
买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卖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买卖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买卖汽车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
生产厂名称:____
排气量:____
车牌号码:____
出厂日期:____
已行驶公里数:____
车辆类型:____
厂牌型号: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
颜色____
发动机号:____
车架号:____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____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
有效期从____至____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买卖车辆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卖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车辆不是国家禁止的走私车、拼装车或明令淘汰的汽车产品,也不是违反交通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的汽车产品。
三、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数量:____台
车辆总价: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运费:____元,由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元,由____方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
1、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天。
3、如买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卖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卖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天内退还买方。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卖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履约保证金可抵作车价款。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余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日内支付,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买方支付卖方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抵作车价款。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________________,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kw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拾____万___仠_______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分____个月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________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____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____%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__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__________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元,其他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买受人(甲方):_______
出卖人(乙方):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号
鉴于甲方生产用车,经___招投标程序确定乙方中标该项目,为保证车辆按时按质供货以及安全使用,经协商一致,双方对车辆买卖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车辆情况
备注:_______
(一)乙方每辆车附赠/附带:
(二)甲方除支付合同项下总计金额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项下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车辆产品安全标准(GB__),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乙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 (二)本合同项下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车辆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车辆;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车辆登记的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辆为新车,保证车辆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结算方式
乙方先行开具车辆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通知接车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支付合同项下总计金额__万__仟__佰__拾__圆整(¥_______)),打入乙方预先指定的账户。款到提车。
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
(二)交车地点:_______;
(三)提车方式:_______;
(四)交车时,车辆里程表数不得超过_______公里;
(五)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1、车辆合格证。
2、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含附赠品)。
3、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含附赠品)。
4、随车工具、备件、附赠品清单。
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合同项下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乙方提出。
(二)甲方验收车辆无误后,乙方向甲方交付车辆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一)当车辆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甲方可选择要求乙方履行相应义务。
(二)当车辆出现故障时,如乙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担维修义务的第三方的维修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_______公里时,甲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甲方可凭发票要求乙方报销。
第七条无效条款
乙方或生产厂家提供给甲方的相关车辆买卖说明书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甲方主要权利、免除或减轻乙方主要责任的条款无效,无论该条款是否通知甲方。
第八条关于修理、退货或更换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甲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条第(二)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甲方有权退车;
(四)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乙方应负责为甲方换车或退车;
(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甲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车辆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甲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万分之十/日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十/日作为违约金。
(二)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乙方交付的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甲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万元。甲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三)经国家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鉴定,甲方所购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乙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车辆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甲方可向车辆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乙方要求赔偿。如甲方选择向车辆制造商赔偿,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乙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维修车辆而花费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车辆配件费、交通费等。
(五)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照,甲方有权退车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计金额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双方特别约定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
(一)代办保险□ (二)代办按揭□ (三)代办上牌服务□第十三条其他
(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或变更协议解决;
(二)一方向对方送达的文件、通知、回复等,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快递方式送达。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乙方份,甲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甲方: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转让价格为:¥元,大写:整
三、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
由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需在购买前向乙方说明车辆有无使用问题或任何汽车机器问题,如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汽车质量:该车于年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该车强制保险缴至年月日,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
八、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
日期:
乙方(买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
邮编:
电话:
手机:
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
邮编:
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之规定,甲、乙主保证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保证将质量合同、手续齐全的车辆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乙方所购车辆品牌、规格、数量、总价如下表:
第三条付款方式
1、首期付款金额:乙方首次支付甲方款项总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不低于总车价的____%)。
2、分期付款金额合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3、规定在180天内付清剩余分期款20万元,如有违约扣违约金1万元。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三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_年_月_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关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检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_________》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三、车款与验收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买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五、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买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六、卖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卖方在买方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方提供:(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七、买方权利义务
1.买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2.买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如买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未向买方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九、保证
卖方须保证汽车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十、担保
担保人须对卖方保证,买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声明及保证
(一)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_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五、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江西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对汽车销售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主要适用于消费者购买汽车时与经销商约定之用,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在签约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本省汽车经销商在制定汽车买卖合同(协议)等格式条款时可参考本示范文本。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自愿原则,本合同相关条款中留有空白行,供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中未被修改的合同条款视为双方协议的内容。
4.本合同中可选择或填写内容的条款,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处打×,以示删除或不同意。
5.本示范文本中所涉及价款、违约金等计价如无特指,均按人民币结算。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
销售人员: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对汽车销售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与价款
(以上标的价款不含为汽车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汽车交接时,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上牌、保险及抵押等有偿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
第二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种方式付款,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定金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车款总额的20%以内):____元。定金可作车款,汽车交付时将余额:____元(大写:_________)付清。
2.一次性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计:____元(大写:__________)。
3.消费贷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__% ,计:____元,(大写:__________);余款计:____元,(大写:__________),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过双方确认或乙方选择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金融机构办妥消费贷款事宜 (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且余额未按时支付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由甲方帮助贷款的除外。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____或行业标准____,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表明的标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商品,并且在上牌照时,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环保等部门的检测的.汽车。
2.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3.甲方保证出售给乙方的汽车在交付乙方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四条 交付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2.提车方式:乙方到店自提□,甲方送车上门□,其他□。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60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汽车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汽车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维修网点信息。
(4)汽车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汽车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对所购汽车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对乙方提出的整车或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异议,甲方负责处理、调换。对整车或内饰、随车物件及使用功能等存在隐蔽瑕疵的甲方负有保证质量责任。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应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 (见附件),即为该汽车正式交付。
第五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在售后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等问题,按国家制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甲方应全面尽到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乙方所购汽车如属生产厂商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商的承诺办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或交付汽车)的,经双方协商可延期,自协商延期截止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或交付汽车)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或交付汽车)超过1个月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交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违约方收取定金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或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大写:_______)。乙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经过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追究生产者的相关责任。
4.甲方如不履行厂家维修保养手册所承诺的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为维修汽车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5.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___元(大写: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违约金不足
6.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大写:_________)。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汽车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有国家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_________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该产品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提出质量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 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商品车辆交接书》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号:_____
卖方(甲方):______
签署于______。
买方和卖方(一方):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双方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品牌型号______车牌号______车型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累计里程公里数______年审有效期______养路费______有效期______保险有效期______路桥费______有效期______车辆使用性质其他条件□运营□非营地
□其他
二、车辆交易协议
1、交易车辆价格:(人民币)______;
2、付款方式:乙方应于___________ 日提前向甲方支付______%的车费。交易车辆所有权和会员资格转移手续办理完毕,车辆及其证书交付完毕后,应立即支付交易车辆的全部余额。
3、甲方应提供其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和会员过户手续;交易车辆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税票证
□养路费凭证□路桥费凭证□机动车保险单□营运车辆专用票及凭证□其他凭证。证书总数______
4、甲乙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___(贸易公司全称)依法办理贸易车辆过户和登记手续。双方同意交易费和许可费由_______承担。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所售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并保证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办理所有权和会籍转移手续。
2、甲方必须如实、准确地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与所售车辆相关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车相关证明。
3、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甲方当面验车验车,核实相关政治意见,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到车辆款项后出具付款凭证。
4、交易车辆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风险,在办理交易车辆所有权转移过户前由甲方承担,交易车辆所有权转移过户过程中因使用车辆产生的一切问题和法律责任风险,由使用人承担;交易车辆所有权和住所转移完成并交付证书后,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第三方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并有明确证据,甲方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在约定期限内过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将已支付的车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在约定期限内过户或登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已付车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交易公司原因导致车辆不能在约定期限内过户或登记的,由交易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如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明,甲方应按每天车辆总价的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的,每天按车辆总价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甲乙双方均已阅读合同条款,并完全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
卖方名称(盖章)_____
买方名称(签名和盖章)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签署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
买受人:
一、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厂商
生产国及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数量
车架号
单价(人民币)
车身颜色
首选:次选:
总价(人民币)
大写:
内饰颜色
首选:次选:
备注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销售地政府规定的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应依据国家法定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由双方共同选定或由解决争议的第三方指定。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4、附件选装件应明示乙方,不得强制加价销售。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计 元作为定金;甲方交货时,可将定金冲抵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2.2 余款计人民币元(可扣除定金),大写 元,于年月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妥汽车消费贷款手续。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妥消费贷款手续或者未能足额办妥消费贷款,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或补足余款。否则,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3、其它付款方式:
。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 公里以内,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的票据、资料: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其他交付物件:。
6、车辆交接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验收项目持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乙双方应在车辆交接时,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日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乙方。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新“三包”商品目录》(两年四万公里)的有关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到生产厂商认定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损坏的;或使用、保养、装潢、改装不当等非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产厂商认定和双方约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从其规定。双方应按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6、在同等条件下,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乙方接收车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保险、附加费、上牌等相关手续,及时缴纳税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交付车辆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车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交付车辆超过1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1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可将乙方原订购车辆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车辆规格型号与约定不符的,或者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甲方难以更换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更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未能交付车辆的违约责任。
4、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或已明示的质量标准,情况属实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5、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质量问题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的,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如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6、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误导欺骗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水灾、风灾、暴风雪、地震等恶劣灾情;社会动乱、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负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说明。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其他约定: 。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章)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地点:
附件: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乙方经过初步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车架号:),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购车发票□; (2)合格证□ ; (3)说明书□;(4)保修卡□;(5)海关证□;(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9)其他: 。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外观及漆面
灯光
天线
CD/VCD
营运证
内饰
反光镜
CD/VCD
千斤顶
强保单
转向
轮胎及备胎
收放机
点烟器
商保单
制动
雨刮器
点烟器
仪表盘
车牌号
手刹
发动机、离合器
钥匙及遥控器
天线
离合器
空调
千斤顶
机动车登记证书
排挡
门窗锁及车窗
随车工具
保养油
仪表盘
电动天窗
警示牌
行驶证
4、里程表显示数: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交接完毕时间:年月 日时 分
(声明: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您的决定或行为的支持依据,使用前与律师协商,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车号________________。车型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转让给乙方,具体协商如下:
1、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手续的合法性,如手续有任何问题,乙方有权退车,甲方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分起以前,此车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及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分以后,有关此车产生的任何费用有乙方承担。
3、此车如需过户,提档,甲方必须提供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
4、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补充不尽事宜)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担保人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
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1)代办拍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3.1 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3.2 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 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概算: 元。
3.4 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 元。
3.5 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概算:
3.6 以上保险费用概算合计:元。
3.7 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
费用概算如下: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代办费: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及费用概算如下:代 办费: 元。
6、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 代办费: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汽车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车交易引发纠纷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当事人因为未办理汽车登记过户手续而主张合同无效,有些因为未到汽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而主张无效。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受传统审判观念影响,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中,对同一类型的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些法院认定无效,有些法院则认定有效。因此,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应如何适用法律,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特征
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探讨,必须掌握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它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6、买卖合同是要因合同;7、买卖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
《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旧机动车交易,销车方须向机动车交易中心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属于个人卖车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购车发票、成交发票、
购置附加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养路费交纳凭证等。购车方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或有旧机动车经营权企业的交易凭证予以验证,车管部门凭此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据此,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院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到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汽车交易,因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有些法院则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与被告冯彬达成汽车口头买卖协议,由冯彬将其向王忠群处购买的琼C02034号小型拦板汽车出卖给李春桂,价款16500元。协议达成后,冯彬将该车及该车的有关证件交给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冯彬支付完购车款。双方对养路费的缴纳未进行约定,也未办理该车的转籍过户手续。尔后李春桂将该车开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规费征稽所以该车从20xx年2月至今拖欠养路费为由扣押,并作出罚款的处罚。李春桂交纳6000元罚款和40元停车费后将该车领回,并找冯彬协商退车未果,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李春桂以冯彬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将该车退回冯彬,冯彬退还购车款165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6050元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冯彬辩称,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口头协议后,李春桂已支付购车款和接受车辆及该车证件,买卖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李春桂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琼C02034号拦板小货车,虽然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但是双方未按国家关于旧汽车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纳税及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车的买卖是无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车退款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
八条第五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李春桂与被告冯彬的汽车买卖无效;二、原告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将琼C02034号小型拦板货车退还给被告,同时被告也应退还原告购车款16500元;三、原告用车受罚6000元及停车费40元,由原告自负。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春桂与上诉人冯彬口头达成的汽车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车辆登记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该车从交付给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权已转移给李春桂。原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错误,应予撤销。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20xx)琼海民一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二、上诉人李春桂与冯彬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三、冯彬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6040元给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协商小货车的买卖事宜,由朱海林将其自己的一辆栏板跃进NJ1026D小型载货汽车,车辆行驶证号为琼D30594,出卖给潘世海。双方约定,车价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写下欠条一张,其欠条载明:“欠购车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时付可按车价款壹倍处罚。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写下欠条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车开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条时间向朱海林支付购车款8000元,朱海林也没有将该车的相关证件交付给潘世海,双方因此引起纠
纷。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并承担车旅费100元。潘世海辩称,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将4000元支付给朱海林,按双方的约定,朱海林应办理好产权转让登记手续,而朱海林没有办理,因此,双方的口头协议没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请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一审中,潘世海提出反诉,要求朱海林双倍返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为该车修理所付出的费用2420元。原审法院通知其缴交反诉费,但在法定期间内,潘世海未向原审法院缴交反诉费,原审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动撤回反诉处理。一审中,朱海林对证人的证言予以否认。二审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间购买该车,总价款为35200元。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该车使用年限为8年。按使用8年计算,该车每天折旧费为12.05元。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旧小货车,根据国务院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的规定,原告所卖的旧货车,必须要在经过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方可进行交易,否则应视为交易无效。因此,原告擅自将自己的旧小货车卖给被告,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故应视为买卖无效。对无效买卖所得的财产,应互相返还。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和车旅费1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原告的这一事实,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场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虽然原告否认,但根据双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度,被告有证人出庭作证,因此,被告主张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认的可信度。对被告的这一主张,本院应予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参照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的旧车买卖无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
日内返还琼D30594号小货车给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4000元给被告潘世海;三、驳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达成口头买卖汽车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协议约定后,上诉人将车辆交付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未按约定支付车款,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上诉人将该车交付被上诉人,没有将该车相关的证件交给被上诉人,致使被上诉人不能正常的进行营运,上诉人的行为也应视为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因此,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应视为与被上诉人的违约责任相等。本案中,双方均未完全履行协议,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将该车退回,被上诉人表示同意,故双方约定的口头协议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诉人未按协议约定,将车款支付上诉人,也不及时将车退回上诉人,致使该车由被上诉人占用长达一年,因此,被上诉人应支付该车的折旧费给上诉人,其折旧费按每天12.05元计算,上诉人主张支付时间从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计239天,计2880元。上诉人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用车款没有证据,不予认定。其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xx元,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原审判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被上诉人主张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上诉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上诉人双倍退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补偿购买维修汽车配件费用2420元,由于一审中提出反诉请求,未按规定时间交纳反诉费,一审已裁定按其自动撤回反诉处理,被上诉人现主张没有理由。原审判决根据国务院贸易部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双方的旧车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属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属于部门的规章,并不是行政法规。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旧机动车交易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故不能以此作为判决合同无效的依据,应予纠正。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已支付4000元购车款,并判决由上诉人返还,其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依照《中华人
(按揭版)
甲方(卖方):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
2、乙方向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再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____银行____分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___年,按揭____%,金额(大写)_______元。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送达地址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九、附则
1、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2、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3、本合同及其附属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出卖人: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
一、 汽车信息
汽车品牌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价格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