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铸模买卖合同推荐3篇

压铸模买卖合同(通用3篇)

压铸模买卖合同 篇1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该信用证在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压铸模买卖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3条付款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银行支付给卖方。

3.1合同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日内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份。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份。

(4)即期汇票一式份。

(5)商业发票一式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提交。

3.2合同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将每批交货总价的%支付给卖力:

(1)全套清洁无瑕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份,副本份;

(2)商业发票一式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_____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_____份。

3.3合同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份;

(3)即期汇票一式份。

3.4合同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份;

(3)即期汇票一式份。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第4条逾期付款

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日买方仍不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_%计算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日__________‰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日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第5条设备交付

5.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个月内分批将设备交侄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

5.2交付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机场(车站、港口)。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付后转移至买方。

5.3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合同设备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向卖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设备备妥发运日。

(4)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设备总毛重。

(6)设备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港口/机场名称、车号/船号/飞机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_3米_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多彻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6条资料交付

6.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空运/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6.2技术资料采用空运方式的,机场在技术资料空运提单上所:加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买方应在日内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卖方。技术资料采用邮寄方式的,买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买方在收到资料日内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送给卖方。

6.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份、副本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份航空邮寄给买方。

第7条包装

7.1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7.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7.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人;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_宽_高,以毫米表示)。

7.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

7.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7.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______________

(2)收货人:______________

(3)目的地:______________

(4)唛头标记:______________

(5)毛重/净重(公斤):______________

(6)箱号/件号:______________

(7)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7.7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日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8条验收

8.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日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8.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非卖方原因或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8.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8.4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个月。

第9条风险负担

9.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2因买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9.3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9.4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9.5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9.6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10条不可抗力

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0.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11条合同的解除

11.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他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压铸模买卖合同 篇3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民法典》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正常运行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友情链接:________________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收货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保修服务,保修服务期限为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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