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买卖合同书(合集3篇)

黄土买卖合同书(精选3篇)

黄土买卖合同书 篇1

需方: 供方:

合同签订地址:南宁市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经供需双方共同商议,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共求发展的原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需方订购的陶瓷产品供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二、供货时间:签订本合同后供方及时组织货物,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计划完成第一次供货。以后按工程进度要求供货。

三、质量要求:供方按厂家优等品供货,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产品资料。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费用负担:汽车运输。供方负责货到需方工地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其它费用由需方负责。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供、需双方现场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供货产品规格、数量为结算数量。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根据合同的产品规格、数量,按国家gb/t4100-1999陶瓷砖标准验收。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可当场与供方商谈更换,否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向供方预付本合同总价款20%作为定金,剩余货款按每次所到货的实际数量全部进行结清。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纠纷,首先应本着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供货

完成,货款结算之日。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黄土买卖合同书 篇2

黄土买卖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需方因工程需要向供方购买黄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XX工地现场所缺回填土。

二、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供方送货到工地,并负责卸车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产品质量要求:乙方按照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为甲方提供合格的黄土,黄土送到工地按保管员开具的入库单验收为准。

四、供货单价(包含税金、运费、装卸费):黄土 8元/m3(虚方)

五、付款方式:经双方约定,材料全部进场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三天提出每次订货计划,并及时通知乙方,以保证正常施工。

2、甲方材料员认真验收货物,对不合格货物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退货或更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材料员负责对送达工地的货物进行保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黄土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供应所需黄土。

3、如遇甲方有特殊需要,乙方须保证按时供货,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七、其他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者违约时,按有关法律规定

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工程完工后,付清所有工程款项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黄土买卖合同书 篇3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一)房地产座落在重庆市万州区

房屋类型: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

乙方自愿买受甲方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 币)计 元。(大写): 拾 万千 百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 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中的 万元支付给甲方,余下的 元在办好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后 天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第三条 甲方转让的房地产为[占地移民方式][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 年(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 年 月 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

第五条 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逾期 天后,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 计算。逾期 天后,按下列内容处理。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重庆市万州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重庆市万州区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卖方: 买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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