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配套产品订货合同汇编3篇

武器装备配套产品订货合同(精选3篇)

武器装备配套产品订货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 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_______%,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_______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_______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_______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_______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___编码:__________

需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___编码:__________

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

(章)

代表: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武器装备配套产品订货合同 篇2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密级:

"序 号"产品名称及规格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合计交货进度

(元)(万元)年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合计人民币金额:

需方(甲方)需方军事代表机构鉴章供方(乙方)供方主管部门(单位)鉴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许可证编号

承制单位资格注册编号承制单位资格注册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年 月 日联系电话年 月 日

传真号码供方军事代表机构鉴章(如有)传真号码国防科工委鉴章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盖章)开户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经办人:开户银行经办人:

银行帐号年 月 日银行帐号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国科 字 [ ] 号

本合同一式 份 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监制

合同约定事项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应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二、产品计价方式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武器装备配套产品订货合同 篇3

供方: 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 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元(XX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编码: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编码:

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

(章)

代表: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证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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