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下面是国际贸易合同范本,请参考!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a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称_________)。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 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 专营权
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____。
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 价格、条件
一、价格:给予________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卖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卖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卖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_________,并向_________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 “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________:
一、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二、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三、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 _________的责任
一、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二、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 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_______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 “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________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________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 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一、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或_________
二、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三、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保证
一、标准:“卖方”向_________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_________,使之不受损失。
三、质量:如_________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卖方”,“卖方”应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_________给予补偿,其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_________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 一般条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电)击、台风、飓风、旋风、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封闭工厂、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二、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三、商业机密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四、通知
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文作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b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贸易条件国际解释通则》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六、仲裁
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仲裁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作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b国商事仲裁协会所制订的《商事仲裁条例》在_________通过仲裁最后解决之。仲裁员的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八、保留权利
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正式文本
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十、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
十一、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作成一式两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卖方(签章):_________ 代理商(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
卖方卖出、买方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中所确定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 。
商品价格括抵____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买方国境外预付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有效 信用证 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
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________到达站名称;
________卖方名称;
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货件号;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跟单 信用证 。该 信用证 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法律上承认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运输单;
___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买方国境内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买方国境外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收退还,买方应独保管其拒收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决定商品处理,商品保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索赔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检查员确定数量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拒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界限商品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必需手续,应由卖方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双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其他供应商品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 进出口 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不可抗力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15%。
第十三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对合同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买方国境内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 海关 规费和 关税 ,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在买方国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 电话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 电话______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实现共赢局面,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做有色金属的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合作所需资金由甲方出资,甲方每次出资资金甲乙双方都要签出资协议。甲方出资的资金成本月息 2% ,每月5号前支付(最大限度争取银资费用用于支付当月费用)。
2、若无资金支付运作项目费用,需甲方增加出资的,需每月向甲方支付增加出资金额的2%作为甲方的资金成本。每月的利润中应先支付甲方的资金成本;若无利润,则运作中产生利润时,先向甲方支付资金成本。
3、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运作该项目的整个环节。
4、甲方负责财务的监管,国内外资金的结算。
第三条:合作收益
甲乙双方运作项目的净利润(即合作所得收入减去合作业务成本和资金费用),甲方取得净利润的70%,乙方取得净利润的30%。
合作收益每年分一次,年终分红时,合作净利润的10%对甲乙按比例发放,剩余的90%投入下一年资金运转中。
第四条:甲方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第五条:乙方保证该项目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双方确保资金操作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第七条:每月操作:第一个月不得低于6单,从第二个月起每月不得低于8单,若达不到以上要求,乙方应分得的收入按比例发放。 (即乙方应得收入=该月净利润_30%_乙方完成的单数/乙方应完成的单数)。
第七条:银行合作由甲方沟通
第九条:其他约定
若乙方在运作合作项目过程中,未合法经营、过失造成甲方资金受损的,则乙方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丙方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资金受损的,则甲乙方共同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资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签章:
1、 身份证号码:
2、 身份证号码:
3、 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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