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大楼保洁员工聘用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内容。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如双方同意延续,应续订合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地区从事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
二、劳动报酬员工聘用合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依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职位确定其税后工资底薪每月/人为______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办理。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解释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达成以下用工协议。
1.新员工试工2、3天,一经录用,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岗位调动。
2.新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表现良好的可由经理缩短试用期。
3.新员工一经录用,由甲方包食宿,增强双方责任感,本店每逢15日发放工资。
4.每天工作时间为10个小时,不包括用膳时间。正式录用员工每月休息为3天。
5.辞工需提前30天向管理人员提出书面辞职信,并须经过批准后,需洗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到财务处领取工资。如未经批准,私自离岗后者,后果自负。员工工作时间。
6.请假需提前向经理写书面请假条,经批准后访客请假,否则1天扣2天的工资,以此类推,旷工三天者属个人自动离职。
7.上班时间迟到十分钟,每次扣20元,超过半个小时,每次扣30元,迟到60分钟,作为旷工,扣半天工资。
8.下班时间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以旷工处理。
9.上班不能穿拖鞋,一律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违者扣5元/次。
10.上下班需打卡考勤,不得迟到早退,不能让他人代打卡,违者扣20元/次。
11.员工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提前提出来讨论,不能擅作主张。
12.每位员工必须下班前把自己区域的卫生搞干净。
13.乙方必须持有健康证以及培训证方可上岗。
14.员工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无故旷工,自动离职,本店负责人有权开除员工,不发工资。
15.员工每月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获全勤奖100元。
16.员工工作满1年以上,且1年内请假时间不超过10天的,年终时多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本协议,充分了解岗位的严重性,愿意对本协议内容负责。一旦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就乙方租赁甲方招牌(广告)位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租赁招牌(广告)位地点:
二、 租赁招牌(广告)位的尺寸:
三、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本合同中约定位臵的招牌(广告)位,用于对外进行招牌(广告)宣传。
四、 租赁期限:乙方租赁约定位臵招牌(广告)位的租赁期到期日须与商铺租赁期到期日一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招牌(广告)位租金: 年 月 日前,月租金为 元。
从 年 月 日起,月租金按每年5%递增。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
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六、 招牌(广告)位押金:以两个月的月租金额作为押金,在本合同签订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不抵租金。
七、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首次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以后每月25日前支付下月租金,一次付清。
八、 合同履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终止后此招牌(广告)位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九、 招牌(广告)发布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十、 乙方向甲方提供此招牌(广告)位所需报批的全部资料、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方可进场施工。乙方在进场施工及维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财产及物业,如乙方作业造成损失应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一、 本合同中招牌(广告)位的施工安全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更换招牌(广告)画面和需对招牌(广告)位的内部及外部任何部分作出结构上的变化时,都应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二、乙方租赁的招牌(广告)位上的招牌(广告)在租赁期内(包括施工、安装、未发布招牌(广告)画面、已发布招牌(广告)画面)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并予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因甲方直接原因导致招牌(广
告牌)损坏,由甲方赔偿。
十三、乙方在招牌(广告)发布过程中,应保证该招牌(广告)位的完整性、美观性。若非甲方因素造成招牌(广告)位及招牌(广告)画面的破损、残缺及招牌(广告)箱内灯管损坏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维修处理,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乙方必须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发布内容、形式合法的招牌(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所发布招牌(广告)的内容或形式,引发的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十五、若乙方需甲方提供该招牌(广告)位电源,则应向甲方提供线路走向、材料材质等施工图纸及说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接驳。
十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广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治安和防火。
十七、租赁期满或其它原因导致招牌(广告)不能继续发布时,乙方必须对招牌(广告)位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自行恢复,并向乙方追讨违约责任,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八、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时,则每延期壹天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2、 若逾期十天未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知会乙方,乙方所缴押金不予退还。招牌(广告)位上一切材料设施等全归甲方处理。
3、 乙方因故意或疏忽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时,则每违约壹天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十九、不可抗力及处理
1、 若因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则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执行。
2、 若因第三方(指政府、司法机关以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的,乙方应自行恢复招牌(广告)发布,甲方提供相应协助,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乙方仍需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该暂停时段的租金。
3、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的,甲方应退还或免收乙方实际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期间的租金,合同期限顺延或终止合同。
二十、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若无违约行为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若乙方愿继续租赁经营,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一、在本合同终止执行,乙方对招牌(广告)位恢复原状,甲方检查无误后,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时间: 时间:甲方:
乙方:
就乙方租赁甲方招牌(广告)位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租赁招牌(广告)位地点:
二、 租赁招牌(广告)位的尺寸:
三、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本合同中约定位臵的招牌(广告)位,用于对外进行招牌(广告)宣传。
四、 租赁期限:乙方租赁约定位臵招牌(广告)位的租赁期到期日须与商铺租赁期到期日一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招牌(广告)位租金: 年 月 日前,月租金为 元。
从 年 月 日起,月租金按每年5%递增。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
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六、 招牌(广告)位押金:以两个月的月租金额作为押金,在本合同签订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不抵租金。
七、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首次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以后每月25日前支付下月租金,一次付清。
八、 合同履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终止后此招牌(广告)位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九、 招牌(广告)发布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十、 乙方向甲方提供此招牌(广告)位所需报批的全部资料、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方可进场施工。乙方在进场施工及维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财产及物业,如乙方作业造成损失应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一、 本合同中招牌(广告)位的施工安全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更换招牌(广告)画面和需对招牌(广告)位的内部及外部任何部分作出结构上的变化时,都应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二、乙方租赁的招牌(广告)位上的招牌(广告)在租赁期内(包括施工、安装、未发布招牌(广告)画面、已发布招牌(广告)画面)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并予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因甲方直接原因导致招牌(广
告牌)损坏,由甲方赔偿。
十三、乙方在招牌(广告)发布过程中,应保证该招牌(广告)位的完整性、美观性。若非甲方因素造成招牌(广告)位及招牌(广告)画面的破损、残缺及招牌(广告)箱内灯管损坏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维修处理,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乙方必须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发布内容、形式合法的招牌(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所发布招牌(广告)的内容或形式,引发的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十五、若乙方需甲方提供该招牌(广告)位电源,则应向甲方提供线路走向、材料材质等施工图纸及说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接驳。
十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广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治安和防火。
十七、租赁期满或其它原因导致招牌(广告)不能继续发布时,乙方必须对招牌(广告)位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自行恢复,并向乙方追讨违约责任,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八、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时,则每延期壹天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2、 若逾期十天未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知会乙方,乙方所缴押金不予退还。招牌(广告)位上一切材料设施等全归甲方处理。
3、 乙方因故意或疏忽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时,则每违约壹天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十九、不可抗力及处理
1、 若因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则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执行。
2、 若因第三方(指政府、司法机关以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的,乙方应自行恢复招牌(广告)发布,甲方提供相应协助,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乙方仍需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该暂停时段的租金。
3、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的,甲方应退还或免收乙方实际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期间的租金,合同期限顺延或终止合同。
二十、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若无违约行为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若乙方愿继续租赁经营,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一、在本合同终止执行,乙方对招牌(广告)位恢复原状,甲方检查无误后,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