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聘用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暂住地址:____________
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两个效益,双方本着自愿协商,责任落实,各项保险自行负责,基数包干的原则签订本驾驶员聘用合同书。
一、甲方经营黄色出租汽车,车牌号洽因经营需要,现聘用乙方为本驾驶员,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但不利息,每班应向甲方缴纳营业款元,不得拖欠。
二、乙方驾驶出租车需办理一切法定手续和证书。
三、乙方驾驶出租车,应遵守交通法、行业规章和制度,如有因自己违章造成的扣车、扣证、罚款、停业等经济损失,后果自负,每天应向甲方缴纳的营业款。
四、乙方在驾车途中,如不是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故障,应及时将车辆移至非主干道上,排除故障,不能自己排除的及时通知甲方和维修工。如是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失,故障,则后果其费用由乙方自负。
五、本车辆严禁不属于该驾驶员或其他人驾驶,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要配合公司的规定和甲方的安排。
六、如乙方想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合同解除后,甲方到交管、运政、出租办等部门了解乙方在合同期间有无各项违章,如无则应于一月后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在合同期间有违上述六条之一,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扣留保证金。
本合同大到详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
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类型为短期协议。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中途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出解除协议,否则视同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货物运输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同时于上岗时一次性交甲方安全保证金_______元。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以及甲方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若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甲方可依据本方的规章制度处理,乙方承担甲方在此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四桥车、三桥车二人一组,翻斗车一人一组。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运输任务的前提下,必须提前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休息和休假。
第六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工资支付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给乙方,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1.四桥车,按运营收入扣除过路费之50%后乘以13%计算工资,月全勤时若不足2500元则按保底工资2500元∕月计算发放。
2.三桥车,按运营收入扣除过路费之50%后乘以14%计算工资,月全勤时若不足2500元则按保底工资2500元∕月计算发放。
3.翻斗车,按运营收入扣除过路费之50%后乘以14%计算工资,月全勤时若不足2500元则按保底工资2500元∕月计算发放。
以上工资包含生活补助及住宿费在内,支付时间为扎账后的次月上旬内。
4.若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则甲方每月补贴乙方通讯费100元,不用则不补。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扣发其工资200—1000元直至全部:
1.在聘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服从甲方管理调度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自身责任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营运证》、《准驾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瞒报、少报、不报货运次数和货运距离或私自卸油行为的,不按时、不按规定填写行车记录及运输登记表的;
7.工作期间不得带驾驶学员,不得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8.因乙方责任导致承运货物发生损坏、短少,由责任人承担当次损失60%的经济损失责任(短件则全赔)。乙方经手一切业务单据必须按时全部交甲方财务人员,以便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第八条: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发生下列条款所列事宜,如若违反,并因此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含民事及刑事责任)及甲方在此期间的经济损失。
1.不得带驾驶学员、不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2.不私自出车、不酒驾、疲劳驾驶,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违规操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3.乙方在一切运输业务活动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少报、瞒报、漏报收入或多报、虚报、重报支出。否则一经发现查实,对当事人处以当事金额10倍的罚款。
4.乙方作为主驾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如出现安全事故,原则上根据交警部门判定责任划分属乙方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时,由当事乙方承担当次损失的70%;
5.年终时乙方全年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则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并全额退还其安全保证金。
第九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即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