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不锈钢广告牌施工合同(精选3篇)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庆阳市金典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西大街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投放位置:
2、投放数量:
3、主材规格: 6米18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
合同金额:
1、单立柱广告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人民币元/年 (大写: )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策划、制作、建造、报建、维护、维修、租金、电费和税金等。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
(二)乙方责任:
1、广告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用电增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
2、乙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出现光源故障、广告画面损坏等情况,乙方应于及时修复。
3、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
(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
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庆阳市金典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甲方:
乙方: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大型不锈钢广告牌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附表内容施工,不铁钢采用槽钢结构加工包括结构表面采用不锈钢拆板,尺寸为主体画面部分为。委托加工数量为1块。其它二块宣传栏均采用不锈钢及铝塑板制作,车间二侧墙体宣传标语采用铝塑板表面帖反光字,规格为,共块。
三、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四、双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20米以内。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2、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3、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4、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结构安全性。保修期为1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6、在保修期内,乙方首年对广告塔维护、保养一次,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按使用情况定期检修和维护。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就乙方租赁甲方招牌(广告)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招牌(广告)的位置:
二、出租招牌(广告)尺寸:
三.租赁目的:乙方租赁本合同约定的招牌(广告)场地对外宣传招牌(广告)。
四.租赁期限:乙方租赁协议中招牌(广告)的租赁期限届满日应与店铺租赁期限届满日一致,即从(日)至(日)。
五。招牌(广告)租金:__年__日前,月租__人民币。月租从__年起每年增加5%.
六、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按月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押金不抵租金。
七.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第一次付款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下一个月的租金应在每月25日前支付。
八.本招牌(广告)设施的所有权在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后归甲方所有。
九、招牌(广告)由乙方出具相关审批手续..
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批准该招牌(广告)所需的所有材料、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不得在施工和维修过程中损坏甲方的财产和财产。如因乙方经营造成损失,乙方应按价格赔偿。
十一、乙方负责本合同招牌(广告)的施工安全和日常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事先向甲方申请变更招牌(广告)图片,并对招牌(广告)位置内外的任何部分进行结构性变更,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二、乙方在租赁期内租赁的`招牌(广告)上的招牌(广告)发生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安装、未发布招牌(广告)图片和已发布招牌(广告)图片),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直接原因造成招牌(广告牌)损坏,甲方应予以赔偿。
十三.乙方在发布过程中应保证招牌(广告)的完整性和美观性。如果招牌(广告)位置和招牌(广告)图片损坏或不完整,以及招牌(广告)盒内的灯管因非甲方原因损坏,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修复和处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必须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发布内容和形式合法的招牌(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发布的招牌(广告)内容或形式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五、如乙方需要甲方为招牌(广告)供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路线、材料、材料等说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连接。
十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广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做好环境卫生、治安和消防工作。
十七、当招牌(广告)因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发布时,乙方必须将招牌(广告)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自行追偿,并向乙方追偿违约责任,一切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总租金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租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招牌(广告)上的所有材料和设施均由甲方处理..
3.若乙方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则每违约一天,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九.不可抗力及处理
1.如因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执行。
2.如乙方因第三方(不含政府和司法机关)原因未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乙方自行恢复发布招牌(广告),甲方予以相应协助,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暂停期租金。
3.如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甲方应在乙方未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期间退还或免收租金,并顺延或终止合同。
二十、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愿意继续租赁经营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一.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恢复招牌(广告)原状,甲方核对无误后无息退还押金给乙方。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