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租赁合同模板(精选31篇)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平,租用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共计______月。
二、租金及交款方式,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包含取暖费和物业费。
三、租用期内,乙方所用水、电、气、通讯、热水、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五、乙方准备不再续租,必须提前半年向甲方声明告知,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在房屋上的装修不得恶意破坏,乙方在装修前必须经甲方同意。
六、在乙方承租期间,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如有关部门制止不能经营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______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______天内付清)
八、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方。
九、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到与国家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退还剩余租金,合同终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再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 县/ 市 区 ______________ 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供水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另行付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 年,自 ___年 ___ 月 ___ 日起至 ___年 ___ 月 ___ 日止。
三、租金及其它费用
1、甲方每年收取乙方租赁费为 万元(大写:)。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同地段,同等级门面市场行情,合理上调年度租金,上调幅度为:上一年度租金的______,(年度租金由12个月租金组成)或根据同时期_______作相应调整。
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四)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并完全承担其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采用现金等方式支付。
第六条 :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五、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六、甲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后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七、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须和甲方保持一致意见,如需转让须和甲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同时房租上调20%,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擅自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押金,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八、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有违反法律或严重道德败坏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十九、乙方营业时如需临时占用周围公共面积,需和相邻业主保持一致意见。
第九条 违约
二十、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一、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五、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三页,26条。
甲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委托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合法可用的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车费用。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缴纳50%的定金,并在出车前三天内付清全部车款。
2。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辆和司机,乙方应按照此车限载人数(不包括驾驶员),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限载人数。
3。双方商定此次租车所行驶之行程后,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行程;乙方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由此增加之费用,由乙方支付。
4。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所收费用恕不退还;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若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合同,则退还部分费用。乙方若需延长租车,需经甲方同意,并由乙方确认,并支付相应的增加费用。
5。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提供乙方使用。若延误半小时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之终止时间履行合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由驾驶员或车辆故障造成的时间和路程的增加,乙方不需支付额外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之行程继续履行合同。
6。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提供相应的备用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并退还剩余的费用。若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注意检修车辆和注意车辆安全,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在行驶过程中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联系甲方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8。如因不可抗原因,如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政府、军队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9。若因司机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或其所在单位协调处理。
10。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本合同附件和正文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和附件的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甲方拥有本合同解释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有关法规执行。
12。附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第二年租金_____,第三年租金_____。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
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大写: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委托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合法可用的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车费用。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缴纳50%的定金,并在出车前三天内付清全部车款。
2、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辆和司机,乙方应按照此车限载人数(不包括驾驶员),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限载人数。
3、双方商定此次租车所行驶之行程后,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行程;乙方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由此增加之费用,由乙方支付。
4、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所收费用恕不退还;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若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合同,则退还部分费用乙方若需延长租车,需经甲方同意,并由乙方确认,并支付相应的增加费用。
5、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提供乙方使用。若延误半小时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之终止时间履行合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由驾驶员或车辆故障造成的时间和路程的增加,乙方不需支付额外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之行程继续履行合同。
6、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提供相应的备用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并退还剩余的费用。若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注意检修车辆和注意车辆安全,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在行驶过程中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联系甲方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8、如因不可抗原因,如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政府 、军队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9、若因司机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或其所在单位协调处理。
10、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本合同附件和正文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和附件的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甲方拥有本合同解释 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有关法规执行。
12、附则:
甲方:
乙方:
时间:
委托方:安徽省徽商金属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安徽省徽商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安徽省徽商钢材市场部分物业委托给乙方租赁和管理,特签订本合同。
一、市场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务办公
座落位置:合肥市庐阳工业园区(阜阳北路1019号)
面积与编号:详见具体与客户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签订及费用缴纳:
乙方与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与客户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甲方备案。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即客户将租金以现金/转账方式交付给出租方即乙方,并依法取得房屋租赁费发票。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须 给客户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具体包括治安护卫、卫生、保洁及交通停车等方面服务。
四、乙方收取的房屋租赁在扣除%税金后直接抵减甲方每年应付乙方的市场物业服务费,(详见双方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全年费用总额920000元),结余或不足部分双方再行开票结算。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经济补偿。
六、甲乙双方如一方因自身原因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以免双方造成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为此前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 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期满,双方满意 续签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十、本合同委托期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31日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发商: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上海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乙方购买由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造的广场(以下简称本商场)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号,鉴于政府对本商场商业形态、经营内容的整体要求,以及商场自身市场培育和规范有序经营的要求,乙方将该商铺委托甲方统一经营管理,甲方接受此项委托。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全权委托物业经租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物业状况
1、地址及物业编号(详见产权证或店铺划分示意图):
2、面积:
3、权属:
4、预售总金额:¥万元 (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
二、委托形式和期限
1、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独家代理本物业经租活动。
2、本合同所称的“委托经营”系指乙方将所购商铺在一定期限内委托甲方经营,并授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招商和订立租赁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该商铺进行商业性利用,合同期内甲方支付乙方向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的“广场”之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6%(含税)/每年作为汇报。在期满时由乙方收回自行经营或作其他处置的运作方式。
3、甲方自受托之日起,全面负责本物业的对外宣传和签署相关的租赁协议并付之实施具体的市场运作。
4、首期委托期限议定为5年,即本市场开张之日起5年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委托甲方经营该商铺,则期限为3年,本合同条款继续延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将该商铺交由甲方统一经营管理。交房之日至年月日该商铺由甲方管理,甲方在此期间进行招商装修等额准备工作,不向乙方偿付所约定的回报。
5、合同期间,乙方对该商铺如需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的行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受让人或承典人或他项权利人出具书面文件确认由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义务。
6、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转租。未获甲方书面准许不得自行经营。
7、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对甲方的委托(但甲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外)。
8、委托经营期满,乙方以该商铺的届时状态收回该商铺,商铺内外固定附着的装饰物等无偿归乙方所有,但专属于前经营者的字号、专用商业内容的固定装饰物除外。
9、鉴于甲方在本商场经营初期需承担相当的市场风险,考虑到市场培育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向乙方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固定回报。从200年起每年的11月份支付。
10、委托经营期间,因使用该商铺的人员对房屋的不当使用造成房屋的损坏或因其不当使用影响房屋结构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修复责任。
11、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统一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不破坏建筑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本商场商铺进行分割布局调整,及对该商铺进行符合经营风格的装饰装修。经营期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该商铺初始分割状态或保持原状,装修装饰按本条第8款执行。
12、为便于市场的规范管理,任何形式的入驻,均须与市场管理签署统一的租赁协议或其它约定。
三、委托与收益费用的结算
1、本物业收益金议定为本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6%(含税)/每年作为回报。
2、本市场开张之日,核定为收益金起始日。(自年月日起算)。
3、收益金结算用期为12个月/次。结算方式为:划款或现金,甲方收款后应及时出具发票或有效凭据。
4、甲方属市场经租管理部门,受托是为了市场的规范经营。除收益金以上的溢价部分外,不再另行收取委托费。
5、收益金的设定是甲、乙双方共同拟定的结果。溢价部分为甲方市场运作的正当受益,乙方对此不得提出要求。
6、若本物业在经租过程中,不能单独达到设定的收益金价值。甲方仍应按正常地结算方式,将收益金结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单方面提前终止委托经营合同的,应赔偿乙方回报损失,赔偿金额=提前月数6个月回报额。
2、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商铺使用人在委托经营期间损坏房屋的,承担修复责任,经修复仍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按时偿付经营回报的以每延迟一日支付万分之一的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擅自解除对甲方的委托或在合同期间对商铺进行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同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提前终止月数6个月回报额,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经营期内因不履行与该商铺有关的抵押贷款合同义务,导致本合同中的甲方权利受到限制,因而导致甲方经济受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以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同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提前终止月数6个月回报额,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以上各项条款为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补充协议以阐明。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根据有关条款,向违约方追偿违约责任,直至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八、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九、备注
1、乙方附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复印件壹份。
2、进户证明等。(复印件)
3、乙方有效身份证明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 电报:(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电话: )
一、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上海市区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米,售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2、有无抵押 ,抵押人 ,抵押金额 .有无租赁 ,租赁期限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天 。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 甲方不是产权人,应出具产权人已授权公证过的书面委托书。
3、 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 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 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 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 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第五条 佣金及其他费用
1、 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人民币)百分之一计算。
2、 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全额(人民币)的百分之一佣金。
3、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付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房屋实际成交价(人民币)的百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详细填写,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之处时,请您在第一时间拨打监督投诉电话,我们将及时为您协调解决。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签定时间:
开发商:上海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上海____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乙方购买由上海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造的____广场(以下简称本商场)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____路__号、____号,鉴于政府对本商场商业形态、经营内容的整体要求,以及商场自身市场培育和规范有序经营的要求,乙方将该商铺委托甲方统一经营管理,甲方接受此项委托。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全权委托物业经租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物业状况
1、地址及物业编号(详见产权证或店铺划分示意图):______
2、面积:______
3、权属:______
4、预售总金额:¥______万元 (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
二、委托形式和期限
1、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独家代理本物业经租活动。
2、本合同所称的“委托经营”系指乙方将所购商铺在一定期限内委托甲方经营,并授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招商和订立租赁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该商铺进行商业性利用,合同期内甲方支付乙方向上海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的“____广场”之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6%(含税)/每年作为汇报。在期满时由乙方收回自行经营或作其他处置的运作方式。
3、甲方自受托之日起,全面负责本物业的对外宣传和签署相关的租赁协议并付之实施具体的市场运作。
4、首期委托期限议定为5年,即本市场开张之日起5年内。(自________年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__日)。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委托甲方经营该商铺,则期限为3年,本合同条款继续延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将该商铺交由甲方统一经营管理。交房之日至________年__月____日该商铺由甲方管理,甲方在此期间进行招商装修等额准备工作,不向乙方偿付所约定的回报。
5、合同期间,乙方对该商铺如需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的行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受让人或承典人或他项权利人出具书面文件确认由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义务。
6、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转租。未获甲方书面准许不得自行经营。
7、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对甲方的委托(但甲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外)。
8、委托经营期满,乙方以该商铺的届时状态收回该商铺,商铺内外固定附着的装饰物等无偿归乙方所有,但专属于前经营者的字号、专用商业内容的固定装饰物除外。
9、鉴于甲方在本商场经营初期需承担相当的市场风险,考虑到市场培育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向乙方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固定回报。从200__年起每年的11月份支付。
10、委托经营期间,因使用该商铺的人员对房屋的不当使用造成房屋的损坏或因其不当使用影响房屋结构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修复责任。
11、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统一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不破坏建筑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本商场商铺进行分割布局调整,及对该商铺进行符合经营风格的装饰装修。经营期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该商铺初始分割状态或保持原状,装修装饰按本条第8款执行。
12、为便于市场的规范管理,任何形式的入驻,均须与市场管理签署统一的租赁协议或其它约定。
三、委托与收益费用的结算
1、本物业收益金议定为本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6%(含税)/每年作为回报。
2、本市场开张之日,核定为收益金起始日。(自________年__月____日起算)。
3、收益金结算用期为12个月/次。结算方式为:划款或现金,甲方收款后应及时出具发票或有效凭据。
4、甲方属市场经租管理部门,受托是为了市场的规范经营。除收益金以上的溢价部分外,不再另行收取委托费。
5、收益金的设定是甲、乙双方共同拟定的结果。溢价部分为甲方市场运作的正当受益,乙方对此不得提出要求。
6、若本物业在经租过程中,不能单独达到设定的收益金价值。甲方仍应按正常地结算方式,将收益金结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单方面提前终止委托经营合同的,应赔偿乙方回报损失,赔偿金额=提前月数__6个月回报额。
2、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商铺使用人在委托经营期间损坏房屋的,承担修复责任,经修复仍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按时偿付经营回报的以每延迟一日支付万分之一的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擅自解除对甲方的委托或在合同期间对商铺进行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同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提前终止月数__6个月回报额,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经营期内因不履行与该商铺有关的抵押贷款合同义务,导致本合同中的甲方权利受到限制,因而导致甲方经济受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以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同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提前终止月数__6个月回报额,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以上各项条款为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补充协议以阐明。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根据有关条款,向违约方追偿违约责任,直至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八、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九、备注
1、乙方附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复印件壹份。
2、进户证明等。(复印件)
3、乙方有效身份证明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 电报: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电话: )
一、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汽车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额定载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年审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天/小时),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至。
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乙方需按约至甲方住所地交还汽车。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乙方租赁甲方汽车价格为________元/(日/时)(大写: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事先缴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作为押金,交还汽车后乙方支付全部价款,甲方返还押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租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有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自行负担;
4、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人责任险;
5、甲方如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的,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合同,本合同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未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出卖事宜;
6、对非因甲方原则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7、甲方有权按时收取租金,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抵押物缴纳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对于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抵押仍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的所有租车费用给甲方;
2、乙方应安排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停放,并负责租赁车辆的燃料、停车、过路、过桥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交通安全责任或者交通违章罚款等事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应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者造成附件毁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需要延长租期的,应当提前______(小时/天)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押金;
7、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小时/日)通知对方,经与对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2、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的,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若乙方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合同签定后违约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没收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除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外,还应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
3、如因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未做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后按捺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______________),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________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_______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_______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_______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______________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_______%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_______%,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_______%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______________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_______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所购买的乙方商铺(座落于 )交给乙方,委托乙方对外出租,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委托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租赁期届满后,该商铺由甲方收回。
第三条:租金支付。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租金为 元/㎡,总计为 元。
2、甲方在购买乙方该商铺时,上述租金在房价中一次性扣除。
3、委托租赁期满时,甲方如需继续出租该商铺,可自行与承担人协商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与乙方无涉。
第四条:委托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与装饰。
1、委托租赁期间,实际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 可对承租商铺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委托租赁期满后,装饰物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所购买的乙方商铺委托乙方出租后,如发生房屋质量问题,需进行修缮,应按照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中房屋质量、保修、维修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该商铺的修缮义务,以保证实际承租人能正常、安全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委托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将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转让给他人,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不得影响乙方与实际承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履行,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第六条:免责条件。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在委托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而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商铺,使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在委托租赁期内,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按实际使用期间计算,甲方应将已扣除的租金充换抵购房款的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依据《_____》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所购房屋委托租赁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租赁标的
1、标的物:甲方所购置____项目____号楼____层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以最终的实测面积为准),位于____。
2、标的用途:本合同标的为____用房,使用用途以乙方确定的经营定位为准。
二、委托租赁方式
2、在委托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运作需要对委托标的自行经营或对外租赁(以下可称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或第三方的经营管理。
3、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确定的经营定位对甲方房屋进行装修及软装配置,以达到乙方的经营要求,甲方无需另行支付装修及软装配置费用。
三、委托租赁
1、委托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若甲方交清购房款之日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则委托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顺延到甲方交清全部购房款的次日。
2、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1)在委托租赁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2)房屋保修期结束后甲方承担对房屋的维修责任,若乙方就维修事项通知发出后三天内(特殊紧急情况除外)甲方怠于实施维修,则双方同意由乙方直接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从应付未付甲方的委托租赁收益中直接予以扣除。
(3)甲方同意,根据法律规定,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通过公共维修基金支付;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需要甲方签字的,则甲方应在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签字确认手续。若甲方怠于签字确认导致公共维修基金无法动用的,则甲方应按照返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乙方有权从应付未付甲方的委托租赁收益中直接扣除。
(4)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生效。
四、合同的存续
五、委托租赁收益及支付方式
1、委托租赁收益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委托租赁收益为:
(1)第____年的委托租赁收益共计人民币____元,由乙方在房屋总房价款中直接扣减。
(2)第____年至第____年的年委托租赁收益,按总房价款的____%计算,即每年人民币____元。乙方付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
2、租赁收益的支付方式:
(1)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的委托租赁收益,乙方以在本合同签订时已在购房款中扣减的方式一次性向甲方优惠完毕。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时房价款已经扣减,甲方已经取得该期间的收益。
(2)自____年开始,委托租赁收益按半年支付,支付时间分别为当年____月____日和次年的____月____日。若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支付时间则相应顺延。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为:____。
用户名:____。
开户行:____。
账号:____。
以上账户若有变更,甲方须在乙方付款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导致委托租赁收益无法支付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佣金
甲方应根据一年租期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代理服务佣金给乙方,租期为两年以及同一租客第二年续租的,第二年按照相当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____%代理服务佣金支付给乙方。两年以上的按照相当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____%支付。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因房屋代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如有其它费用支出,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甲方应在该房屋出租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租赁期限内,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被查封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甲方在将房屋委托给乙方租赁期间,乙方承担因使用该房屋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制冷、供暖费,水、电费,电梯费。租赁标的之物业公共维修基金由甲方承担,其他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5、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表甲方行使甲方的业主自治权利,并不得因业主自治权利的行使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6、合同期间,甲方如对租赁标的出售、抵押或有其他处置行为的,需遵守本合同关于对该房屋进行统一定位、管理、经营、收益等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不得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移给新权利人。
7、若乙方因甲方购房贷款提供担保而承担担保责任时,乙方有权终止支付委托租赁收益。
8、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对租赁标的的经营、管理行为,也不得有其他任何干预乙方经营活动的行为,除非乙方的行为已经实质性损害了委托租赁标的的安全。
9、除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租赁收益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的其他费用。
10、甲方在乙方支付委托租赁收益前,应向乙方或乙方设立的公司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符合税务规定的租赁发票。若甲方未出具的,乙方可以在应付未付的委托租赁收益中将相关税费扣减。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获取经营管理收益。
2、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3、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策划定位进行调整。
4、在合同委托租赁期限内,无论乙方何种经营管理方式和经营状态,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委托租赁收益;乙方不得以经营不善或房屋空置为由拖欠应付给甲方的委托租赁收益。
5、乙方及乙方设立的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委托租赁标的进行装修与整体布局改造,但改造以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为原则。
九、委托经营期满
委托经营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委托租赁期满后____个月内,由乙方按照经营现状将房屋返还。若需继续委托经营的,则提前____个月双方签订新的委托租赁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_____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需将乙方已支付的委托租赁收益返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全部委托租赁收益的____%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或从甲方处取得租赁标的的第三方的原因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乙方无_____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及第三方需将乙方已支付的委托租赁收益返还给乙方,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委托租赁收益的____%作为违约金。第三方无能力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委托租赁收益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赔偿,并扣除全部委托租赁收益的____%作为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因政府行为、法律及政策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3、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4、经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委托租赁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中留给对方的通讯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均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向甲方发出的有关续租、期满交房通知书及其它信函,将以挂号信、公证发函、登报、EMS特快专递或电报的任一种形式按本合同所列通讯地址寄出,并自寄出____日后视为甲方已收到。甲方通讯地址变更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若因此导致乙方通知不能及时送达,由此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
3、合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损毁、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出租店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店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地点:甲方将位于田弘& middot极地海洋公园1号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2.租赁面积:合同约定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目的:乙方经营。
二.租赁协议期限和协议延期
1.乙方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约定入住及装修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装修时间按时进场,视为乙方单方违约。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对店铺作出其他安排,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进场装修的,视为甲方违约,租赁期顺延。装修进场时间以甲方另行通知为准。
2.商店收取租赁费的起始日期为年
3.协议延期:
本协议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店铺经营期限,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使用乙方(如乙方未及时支付店铺使用费或违反相关市场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优先租赁权)。乙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将重新签订店铺租赁协议。否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继续使用的权利。
三.租金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商铺租金及相关费用先交后用。
1.商店租金:
租赁期内,乙方每月支付的租金为 人民币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壹拾万元整)。乙方可以用支票或现金支付租金;
祖坊开户行:
收款人姓名:
账号:
以上费用按(法定节假日)支付。乙方应在租赁期前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将按未支付租金总额及未支付租金之日起每日金额的3 ‰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金,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
2.增加租金
租金自_年_月_日起增加,根据乙方上一年每月支付的租金,增加比例为%,直至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
3.管理服务费:
甲方有权对管理服务费进行合理调整,并提前公示,乙方按甲方年度管理服务费支付。店铺第一年管理服务费单价为 人民币/m2 /月,店铺第一年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万元)。以上费用按年支付(按法定节假日计算)。乙方应在租赁期内每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年度管理费;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甲方将按未支付的应付管理服务费总额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并自未支付之日起每日加收3 ‰的滞纳金。超过10天未足额支付,视为乙方单方违约。
4.租赁保证金: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乙方在租赁期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原保证金。如乙方违约或提前终止协议,甲方有权扣除定金作为违约金,并不予退还乙方..如乙方在协议期内经营过程中违反相关市场规定和罚款,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提前扣除,乙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付款,甲方将按欠款金额向乙方收取每天3 ‰的滞纳金。如果乙方拖欠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税费:
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6.工商管理费:
乙方办理工商管理执照,承担工商管理费,甲方可提供相关咨询和协助服务。
7.水、电费:水、电费按潜江市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标准收取(合同签订后,甲方财务办公室凭预收水、电收据开通水、电);公共能源费用应当根据实际支出和运营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按月支付,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需在每月26日前付款,甲方有权每天收取未付款总额3 ‰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用电用水。
8.免租金折扣:
为支持乙方,培育市场,如乙方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时进场装修,且装修在三个月内完成,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运营标准,甲方将给予乙方免租金折扣,即:_________.
四.双方应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1.甲方保证其拥有租赁该租赁商铺的合法权利,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和企业代码证。
2.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企业代码证。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乙方公章..如果乙方是代理人,还必须提供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乙方以自然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存档备查。
3.进入市场时,乙方必须提供乙方销售商品的生产许可证、独家产品授权书、主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手册、产品图册及相关资料的最新复印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销售主管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作为进口产品,需要提供最新的原产地证明、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租赁店铺的合法权利,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租店铺;
2.甲方有权根据前述协议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3.甲方有权利和责任监督和管理乙方在租赁店铺内的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制定和实施相关管理制度;甲方应及时回复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合理要求,避免相互推诿。甲方禁止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向乙方索贿或提出其他不正当要求。
4.甲方应根据上述协议将租赁店铺交付给乙方使用。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提供咨询服务,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在租赁店内开展经营活动。
2.租赁协议期内,乙方应遵纪守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管理;文明经商,魏
保护市场声誉和整体形象;并承担经营中涉及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装修、变更或转租租赁店铺,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和品牌,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4.在协议期内,如果质检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货物进行抽检,乙方应配合提供样品及相关资料。如果乙方提交的产品未通过测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品牌。
5.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即视为接受甲方提供的店铺租赁、服务咨询、物业管理等全套服务..
七.经营管理
为维护市场声誉和整体形象,甲方应统一监督和管理在租赁场所经营的所有商户(包括乙方)的经营和其他活动,并制定和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对此,乙方愿意遵守。
1.经营店铺管理
租赁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整体业务业态的统一规划和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市场整体形象。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整体经营规划和布局,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供水和供电。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调整乙方租用的商铺;如因甲方业务结构和品牌管理需要,需要调整乙方店铺,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调整方案,并做好乙方选择店铺的安置和装修补偿工作..协议期内,乙方对甲方调整后的租赁店铺的装修补偿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装修投资经双方根据调整时店铺的装修现状进行评估后,先扣除乙方进场前原装修部分的预估金额,剩余金额按双方每月租赁总期限平均计提折旧;甲方应补偿调整期间租赁期未完成部分的装修折旧余额。
2.装修管理
乙方进场时必须对租赁店铺进行装修。为保证市场的整体效果,乙方必须在装修前一周将装修图纸和装修费用预算提交甲方物业部门审核,并在办理《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作为本协议附件之一的《装修说明及管理规定》。如乙方店铺内外装修不符合整体形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甲方将代为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协议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不得拆除所有固定装饰物品,如地板、天花板、外墙玻璃、地砖、装饰墙、灯具等。,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
3.安全管理
1)乙方应爱护商场建筑及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并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相关规定。乙方必须自行为店内商品购买财产保险,并协助甲方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乙方应承担因乙方租赁店铺发生安全和火灾事故给甲方或建材城其他商户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聘请专业的保安人员为市场提供保安服务,授权其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并为此进行相关的市场管理。
3)乙方理解并明确同意,乙方应全权负责店内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其雇员、代理人和访客)的安全。如果财产或人员发生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盗窃和损失),乙方声明放弃向甲方或物业公司或保安人员索赔的所有权利(如有),除非损失是由甲方、物业公司或保安人员直接造成的。
4.健康管理
乙方应爱护公共卫生,并将垃圾倾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要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在正常经营条件下,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良的物业服务、优雅的购物环境和良好的商业秩序,并负责店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维修和维护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
5.环境管理
乙方商品、广告、装饰品的摆放应配合甲方的统一规划,不得妨碍其他商家的通行、通风和照明,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破坏田弘& middot极地海洋公园整体视觉效果。如有争议,接受甲方的协调。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或其他损害汽配城整体形象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消费者、其他商家或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发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损失,由各方承担责任,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协议手续。
九.租赁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服务期内,乙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完成全部退租手续并支付全部费用后,方可终止运营(退出)。本协议终止、解除或期满后,乙方的所有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拆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如果所有装修都更新,乙方将继续使用。
2.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前终止协议,乙方单方面终止协议,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支付的租赁费和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天内(或在甲方协商的期限内)将店铺内的所有物品撤回。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退出店铺,甲方有权腾退店铺并处置其相关物品,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费用或损失。(本条款已由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明确知晓)。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并确保本协议条款的严格执行。
2.如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协议的要求。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应无息退还未履行协议期间预付的租金。
3.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对乙方租赁店铺作出其他安排;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违约金。如果乙方未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的货物;如果乙方在三天内未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处置暂时扣留的货物,甲方应将超过违约金的部分返还给乙方
十一。乙方正式营业时间的规定
签订店铺协议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密切关注设计、装修、施工和展示,必须保证店铺与市场开业日期同时开业。如因故意延迟开业时间而影响市场整体开业,甲方有权收回店铺的租赁权,并酌情终止协议。已支付的店铺使用费和押金将被没收作为违约金,并不会退还给乙方..
十二.《协定》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装饰装修说明书及施工管理规定(附件一)和消防安全责任书(附件二)各一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为生产塔机、升降机等设备的专业制造厂商,乙方为地区的设备租赁商。为促进双方合作,达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地区内将甲方的产品租赁给乙方选定的第三方使用,租赁价格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表执行(价格表由甲方根据租赁期限和租赁地区制定,由双方签或盖章后执行)。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已从甲乙双方约定的年租金中扣除,甲方不在额外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年终服务费除外,服务费以甲方当年收取乙方的实际租金计算,设备销售后按实际销售额计算)。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委托事项转委托任何第三方。乙方擅自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担予以赔偿。
四、乙方在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有义务向甲方报告租赁合同的详细情况及关于实际承租人真实信息。甲方有权审核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租赁合同经甲方评审通过后由乙方负责实施。
五、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该向第三人告知该事项为委托事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
六、甲方有义务确保乙方系本区域内所属甲方的品牌设备经营性租赁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乙方在受委托期间内未违法合同约定,甲方在本区域不再委托其他代理人代理该事项。
七、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经营性租赁业务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接受其他方就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委托租赁业务。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对该产品因产品质量产生的维修服务甲方应当给予支持。
九、乙方在接受委托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客户信息,乙方有义务确保租赁的设备系甲方提供的设备,不得将自有设备或他人设备作为该客户的租赁标的物。
十、乙方在接受委托期间,有义务确保甲方提供的设备在运输、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乙方在接受委托期间,设备受乙方实际控制,该设备在委托期间发生的损坏及设备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租赁结束时应当将该设备交还给甲方。乙方应当承担租赁物非正常情况下灭失、损坏的赔偿责任。
十一、乙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实际承租人收取设备租金并转交甲方指定的财务部门。不得以任何人、任何理由挪用租金。
十二、乙方在受甲方委托期间租赁的设备,乙方有义务负责代理甲方收回全部租金,并在租赁结束时将租赁设备交还给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收取租金并交还设备时,甲方有权直
接向设备的.实际使用人主张权利。乙方对该租金及设备返还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本协议任何一方认为委托事项应当终止时,任何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办理委托事项的财务清算和设备交接。因终止合同的一方为履行本条约定的通知及结算和交接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失情况给予赔偿。
十四、本合同作与乙方与实际使用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委托租赁设备型号、高度、年租金、运费、进出场费等相关约定另立附加协议。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说明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1.财产名称;
2.国别;
3.规格型号;
4.质量标准;
5.数量;
6.总金额。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___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租赁期限
第五条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1份为凭。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将于____________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为____平方米,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就上述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为期___年,即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租金计算方法:
1、第一、二年即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2、第二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一年租金上升___%,即每月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收取;
3、第三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二年租金上升___%,即每月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收取;
4、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作为租赁上述租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租赁期满之日由甲方确认验收后,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必须以每月不得超过当月___日前支付甲方全额租金的该当缴纳,逾期一个月不交清租金,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另行出租并没收所有保证金,租金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变卖该铺所有财产作为抵销甲方的所有费用。
5、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如需要拆墙等内部装修,应向主交纳保证金,每条墙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墙体恢复原有面貌,甲方确认验收后方如数归还所有保证金。
6、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不得从事各种违法经营项目及从事与饮食相关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铺面并没收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7、甲方将上述铺面出租给乙方,在乙方租用期间,如因租赁该铺面要向相关部门办理和缴纳的全部税务由乙方负责(含房屋租赁税等),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8、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将上述铺面交付乙方使用,直到租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续租及租金计算方法应由以后从新签订的合同为准,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不再续约,铺面内外的固定装修不能拆除,交回给甲方时不能损坏墙面的装修,如卷闸、电表、水表等,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9、乙方在租用期间需要交纳的水电费、清洁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时乙方应交清租用期间的一切水电费,不交清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只负责向乙方提供一间铺面水电表各一个,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解决。
10、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进行转租他人,如有违反有权收回铺面,并由甲方另行出租。
11、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作证明。
甲方:
乙方:
开发商:
受托方:
委托方: (乙方)
乙方购买由上海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造的 广场(以下简称本商场)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路 号、 号,鉴于政府对本商场商业形态、经营内容的整体要求,以及商场自身市场培育和规范有序经营的要求,乙方将该商铺委托甲方统一经营管理,甲方接受此项委托。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全权委托物业经租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物业状况
1、地址及物业编号(详见产权证或店铺划分示意图):
2、面积:
3、权属:
4、预售总金额:¥ 元(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
二、委托形式和期限
1、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独家代理本物业经租活动。
2、本合同所称的"委托经营"系指乙方将所购商铺在一定期限内委托甲方经营,并授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招商和订立租赁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该商铺进行商业性利用,合同期内甲方支付乙方向上海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的" 广场"之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6%(含税)/每年作为汇报。在期满时由乙方收回自行经营或作其他处置的运作方式。
3、甲方自受托之日起,全面负责本物业的对外宣传和签署相关的租赁协议并付之实施具体的市场运作。
4、首期委托期限议定为5年,即本市场开张之日起5年内。(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委托甲方经营该商铺,则期限为3年,本合同条款继续延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将该商铺交由甲方统一经营管理。交房之日至 年 月 日该商铺由甲方管理,甲方在此期间进行招商装修等额准备工作,不向乙方偿付所约定的回报。
5、合同期间,乙方对该商铺如需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的行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受让人或承典人或他项权利人出具书面文件确认由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义务。
6、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转租。未获甲方书面准许不得自行经营。
7、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对甲方的委托(但甲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外)。
8、委托经营期满,乙方以该商铺的届时状态收回该商铺,商铺内外固定附着的装饰物等无偿归乙方所有,但专属于前经营者的字号、专用商业内容的固定装饰物除外。
9、鉴于甲方在本商场经营初期需承担相当的市场风险,考虑到市场培育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向乙方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固定回报。从200 年起每年的11月份支付。
10、委托经营期间,因使用该商铺的人员对房屋的不当使用造成房屋的损坏或因其不当使用影响房屋结构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修复责任。
11、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统一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不破坏建筑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本商场商铺进行分割布局调整,及对该商铺进行符合经营风格的装饰装修。经营期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该商铺初始分割状态或保持原状,装修装饰按本条第8款执行。
12、为便于市场的规范管理,任何形式的入驻,均须与市场管理签署统一的租赁协议或其它约定。
三、委托与收益费用的结算
1、本物业收益金议定为本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6%(含税)/每年作为回报。
2、本市场开张之日,核定为收益金起始日。(自 年 月 日起算)。
3、收益金结算用期为12个月/次。结算方式为:划款或现金,甲方收款后应及时出具发票或有效凭据。
4、甲方属市场经租管理部门,受托是为了市场的规范经营。除收益金以上的溢价部分外,不再另行收取委托费。
5、收益金的设定是甲、乙双方共同拟定的.结果。溢价部分为甲方市场运作的正当受益,乙方对此不得提出要求。
6、若本物业在经租过程中,不能单独达到设定的收益金价值。甲方仍应按正常地结算方式,将收益金结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单方面提前终止委托经营合同的,应赔偿乙方回报损失,赔偿金额=提前月数 6个月回报额。
2、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商铺使用人在委托经营期间损坏房屋的,承担修复责任,经修复仍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按时偿付经营回报的以每延迟一日支付万分之一的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擅自解除对甲方的委托或在合同期间对商铺进行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同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提前终止月数 6个月回报额,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经营期内因不履行与该商铺有关的抵押贷款合同义务,导致本合同中的甲方权利受到限制,因而导致甲方经济受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以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同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提前终止月数 6个月回报额,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以上各项条款为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补充协议以阐明。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根据有关条款,向违约方追偿违约责任,直至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八、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九、备注
1、乙方附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复印件壹份。
2、进户证明等。(复印件)
3、乙方有效身份证明
甲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购买方):
乙方(营运单位):
丙方(出售方):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商铺房屋的基本情况 商铺备案登记号:区号室(层)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房屋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安排处理,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房屋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乙方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将该商铺房屋对外租赁经营,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商铺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可以聘请境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经营布局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可独立处理一切与商铺房屋经营管理有关的所有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商铺房屋的委托经营期限为20xx年。委托租赁期从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合同期满前60日内书面向对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商铺房屋租赁及委托经营合同》。
第五条租赁回报率、租赁回报支付方式、时间
1、商铺房屋委托经营期限20xx年,乙方实际应付租赁回报率如下: 乙方前三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回报率总共为商铺房屋核准登记总价款的20%,且前三年返租款直接抵充商铺首付款,同时乙方代为收取甲方应付税款;乙方后十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回报率为商铺房屋核准登记总价款的8%,从第四年开始以汇款(人民币)方式支付租赁回报。
2、支付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权按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房屋租赁经营回报收益(含税)简称:租赁回报。
3、年租赁回报计算方式及支付时间:
(1)年租赁回报计算方式如下:
年租赁回报=商铺房屋核准登记总价款年回报率
注:甲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以年租赁回报=商品房屋购买登记总价款年回报率计算预付,最终以商品房屋核准登记总价款计算,年租赁回报多退少补。
(2)在本合同约定租赁期的第四年起,乙方将年租赁回报分两次支付甲方,每半年付一次,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每年的回报为¥元(小写)【因房屋未交付,尚无核准登记建筑面积,现暂按预售合同建筑面积计算:¥元(小写),待实测出核准登记建筑面积,将对前三年的租赁回报在第四年中多退少补】。(此租赁回报金额中含甲方应纳的相应税费,每年税费为年租赁回报的5%,该相应税费由乙方根据政府税务规定代扣代缴,所缴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适时调整)
(3)乙方支付年租赁回报的方式为:本合同约定租赁期的第四年起,每年的租赁回报费用分两次计付,第一次兑付时间为当年的3月31日前;第二次兑付时间为当年的9月30日前。
(4)计付期间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赁回报,须直接打入甲方购买商铺房屋在银行按揭的帐户,或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银行及账号)(此仅指未办理按揭贷款情况)。
第六条三方权利义务
1、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铺房屋与第三方开展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要,对商铺房屋进行重新分割、布局。
2、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所有合法经营活动。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为乙方提供一切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如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办理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4、因商铺房屋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委托经营所得全部款项(即租赁回报)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对租赁回报产生的甲方应纳税费,乙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从应付甲方租赁回报中直接扣除。
5、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委托经营期内,商铺房屋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除对商铺房屋实行正常经营(含对外租赁)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房屋等侵犯商铺房屋产权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7、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委托他人经营商铺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8、商铺房屋的财产意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9、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如发生商铺房屋产权转让或赠与他人行为时,须提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并应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受让方或受赠方,产权转让或赠与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10、委托经营期内,甲方不得改变商铺房屋用途,不得收回商铺房屋或将商铺房屋另行出租给他人。
1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合同商铺房屋有关的证件和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商铺房屋合法经营及本合同履行中涉及应当公证等相关手续。
12、委托经营期内,若因第三人要求直接与甲方签署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的,在不改变商铺房屋用途和损害甲方在本合同约定利益的前提下,须由甲方、乙方和第三人签订三方合同。
13、甲方同意全权交由商业管理公司代为收房,商业管理公司负责商业运营及管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甲方提前解除或撤销本合同;或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商铺房屋核准登记总价款的30%;同时,甲方应排除其他障碍,继续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赁回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履行。若乙方在逾期1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自逾期的第16个工作日起,每日可按本期租赁回报额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向乙方加收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仍未付清本期租赁回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对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其他合同相关方履行本合同。违约方须赔偿因此给其他合同相关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本合同相关条款若与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的约定
1、不可抗力事件按《保险法》规定内容认定。
2、遇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规责于乙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房屋损坏或损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属于投保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并按《保险法》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合同期限届满时的约定
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终止或合同重新签订事项进行具体洽商,具体洽商意见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应提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审理裁决。
第十一条生效、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三方共同另行协商,补充相关约定,所涉及变更本合同相关约定的事项均以最后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的书面补充约定的内容为准。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日期:日期:日期:
甲方:(地址: 电报:(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电话: )
一、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______________),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________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_______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_______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_______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______________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_______%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_______%,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_______%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____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______________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_______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编号:日期:
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账号:)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
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所购买的乙方商铺(座落于 )交给乙方,委托乙方对外出租,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委托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租赁期届满后,该商铺由甲方收回。
第三条:租金支付。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租金为 元/㎡,总计为 元。
2、甲方在购买乙方该商铺时,上述租金在房价中一次性扣除。
3、委托租赁期满时,甲方如需继续出租该商铺,可自行与承担人协商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与乙方无涉。
第四条:委托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与装饰。
1、委托租赁期间,实际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对承租商铺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委托租赁期满后,装饰物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所购买的乙方商铺委托乙方出租后,如发生房屋质量问题,需进行修缮,应按照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中房屋质量、保修、维修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该商铺的修缮义务,以保证实际承租人能正常、安全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委托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将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转让给他人,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不得影响乙方与实际承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履行,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第六条:免责条件。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在委托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而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商铺,使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在委托租赁期内,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按实际使用期间计算,甲方应将已扣除的租金充换抵购房款的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受 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联系电话:086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房屋所
有权证号:)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全权代表甲方对其拥有的上述房屋提供租赁管理服务: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三年,从 20xx 年月日至 20xx 年月 日止。三年委托
租赁期满二个月前,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异议,本合同可自动延续2年。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如需解约,可向对方出具书面解约通知,该书面解约送达对方后的两个月,本合同终止履行,但就该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三条、 代理房屋租金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甲方应根据一年租期支付相等于
一个月房租全款的代理服务佣金给乙方,租期为两年以及同一租客第二年续租的,第二年按照相等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50%代理服务佣金支付给乙方。两年以上的按照相等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30%支付。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因房屋代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如有其它费用支出,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甲方应在该房屋出租7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
第四条、 甲方责任
第五条、1、 若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出售该房屋,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则本合同在甲方与新买受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结束,但如房屋已出租的,甲方应保证新买受人继续履行就该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2、 甲方将协助乙方出具关于每个出租单位的有关收房、出租、交税、办理产权、租户办公注册等事项的委托书和相关文件、证明, 并委托乙方代替其签署在租赁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如需),上述文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需要公证的,甲方应进行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应协调九都汇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乙方管理的房间内部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及时安排相关单位安排维修。 4、 签署房屋租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5、 在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出租该房屋或与除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签署所委托物业的租赁协议及其相关文件,如甲方违反本条款约定自行出租该房屋或与其他第三方签署所委托物业的租赁协议及其相关文件,或自行收取承租者支付的押金或租金,须支付乙方相等于该房屋一个月租金全款的违约金作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市场推广及相关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6、 乙方代理甲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终止后,及时将所收取的押金退还给乙方,再由乙
方返还给承租方。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为甲方代理寻找租客,并作为甲方代表代理甲方与承租方签署租赁
合同并代收代缴押金,房租,公共事业费等各项费用。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承租人各执一份。
2、 乙方受托甲方收取房租的,乙方应在收到承租方支付房屋押金及房租三个工
作日内,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后的租金款项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乙方指定一名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即九都汇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与承租人签
署租赁合同及代收押金及租金:
乙方签约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3)
4、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
3.1、家具包服务:
(1)乙方应甲方要求在为该房屋市场推广之前为其配备全屋高档现代风格
的成套家具。在该房屋出租之前,甲方只需支付30%的家具款项,其余部分由乙方垫付。待房屋出租后,剩余的家具款项将由乙方在应支付给甲方的押金及租金中扣除。如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而甲方尚未按照前述方式付清家具款项的,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家具款。在全部的家具款项结清后,家具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该房屋成套家具价格及清单见附件1)。
(2)乙方应甲方的要求,为出租房屋配备电器,灯具,窗帘以及其它相关
项目,费用将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由乙方在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3.2、甲方上述物业出租前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房屋钥匙托管服务(钥匙托管委托书见附件4);
(2)配备由专业设计师量身打造的高档现代家具,家具费用由甲方按本合
同约定支付;
(3)协助甲方完善所有入住前准备工作:如安装电话、宽带及卫星电视等
辅助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提供杂志、网站、邮件等多媒体平台的全面广告推广;
(5)专业销售团队与京城各大代理行的合作推广,以确保此物业迅速出租;
(6)安排代理行及租客看房服务;
(7)空置期内定期安排房间的入户巡视检查;
( 8 ) 代表甲方主持新租约及续约谈判。
3.3、甲方上述物业出租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代表甲方做好房间入住前准备工作;
(2)代为办理租客入住的相关手续和相关事宜;
(3)入住检查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入住交接清单及报告;
(4)代交每月物业费和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及电话费;
(5)及时协助甲方对物业进行维修和日常保养工作;
(6)准时向甲方转付押金及房租。
3.4甲方上述物业退租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协助甲方进行物业退租及搬出检查;
(2)租客搬出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家具家电等配套设施的搬出检查报告;
(3)协助甲方和租客结清各种费用,并向甲方出示财务报表;
(4)积极为甲方寻找下一个租客。
第六条、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根据本合同内容向对方支付或转付应付款项,每逾期一
日,应支付相当于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根据本合同将承租方已支付的押金及租金按时转服给甲方,每逾期一
日,应支付相当于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讨违约金。
3、 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退还押金致使乙方向承租方承担责任的,甲方赔偿乙方
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 双方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支付所有包括律师费
在内的相关法律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中国.北京
附件一 家具清单及价格表
编号:日期:
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天津市有关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区的房屋(以下简称房子)委托乙方出租。
二、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
三、租金和租赁期限
甲方确认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该价格不包括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煤气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该物业最短租赁期为。
四、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三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物业尚未出租,业主要求续租,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在连锁店签字,如不需要续租,应在期满前五天书面通知乙方在连锁店签字。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原件和业主身份证。有代理人的,应当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乙方应保留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但应保留委托书原件;法人生产的房屋,应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证件真实、合法、有效,保证出租房屋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
3。甲方在现场看房过程中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交换联系方式或进行私下交易,否则视为成功中介。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七条向甲方收取服务佣金。不及物动词乙方的义务
1。委托期内,乙方应在天内将房屋信息在网上如实公布,连锁店应积极推荐,并负责向客户展示房屋,如实介绍房屋基本情况,积极与承租人和甲方沟通,协调相关事宜。
2。房屋租赁后,乙方负责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就房屋租赁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3。如果租赁成功,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有偿的租金收取服务。服务费按收取的租金总额的10%收取。
七、服务委员会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到首期租金或押金时,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佣金,收费标准以物业所在地的收费标准为准。
八、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短信及其他服务
九、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或从根本上违反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平等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终止或履行时,甲方应将本合同退还给乙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第二条 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_________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_________个月支付_________次,共支付_________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_________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_________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第四条 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_________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_________,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_________元的租赁项目,按_________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第五条 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第六条 租金
1.乙方应依照附表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租金;
2.前款租金根据附表规定的概算成本计算。但自甲、乙双方与乙方选定的租赁物的供货人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若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不一致,租金以实际成本为依据重新计算。该实际成本包括甲方为购买及向乙方交付租赁物所支付的全部外币及人民币费用及其利息(利息自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起至租赁物完成交付之日止,以外币_________%的年利率和人民币_________%的年利率分别计算);
3.当租赁物的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不一致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租赁物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告知乙方租赁物的实际成本及。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自《租赁物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送达至乙方时,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即无条件承认该调整,以《实际租金表》中规定的日期、金额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4.租金币种为_________,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有关租金的汇率和利率风险有合同双方各自承担;
5.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_________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须加收_________个月利息;
6.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_________%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_________%罚息。
第七条 保险
1.租赁物到达_________时,乙方应以甲方为保险受益人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对租赁物投保甲方指定的险种,并应使该保险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及维持该保险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投保和续保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保险费用的支付及其他与保险相关的情况不影响其租金的按期支付。(本款可根据实际交易安排变更。)
2.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将受保险金所需的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及时交付给甲方。甲方所领取的保险金可用作下列用途:
(1)扣抵乙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所须支付费用;
(2)扣抵乙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3)赔偿因发生保险事故给第三人带来的损害。
3.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因租赁物发生事故而引起的对甲方赔偿的义务时,如甲方已获租赁物的保险金赔偿,则乙方可以免除相当于该部分保险金赔偿的赔偿义务;但当租赁物的保险赔偿不足以弥补租赁物所发生的实际损害时,乙方应赔偿租赁物超出保险金的损害金额。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时,乙方应承担租赁物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 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的一种或几种,但甲方采取该措施并不等于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1)要求乙方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
(3)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若甲方选择第(2)项措施,合同双方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乙方所有,且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高于乙方未支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乙方可要求甲方部分返还超出部分的权利。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款所述措施外,还可以同时要求乙方按_________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款项在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将从乙方每次支付的款项中首先扣除,直至乙方向甲方偿付完毕全部逾期款项及其利息为止。
4.甲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及租赁物造成损失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5.因甲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乙方要求退还租赁物的,可以退还租赁物,如有损失,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6.因乙方和甲方的共同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可以返还租赁物,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客观条件变化
1.乙方如发生破产、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本合同因此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3.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内,若乙方发生破产清算,租赁物不属于乙方破产清算财产的范围。
5.在乙方破产时,甲方可以将租赁物收回;也可以申请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拍卖租赁物,将拍卖所得款用以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
6.甲方在参加乙方破产清偿后,其债权未能全部受偿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
7.甲方决定不参加乙方破产程序的,应及时通知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数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适用_________法律裁决。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商铺的位置、面积及用途
1、位置:甲方将位于添宏·极地海洋公园的号商铺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
2、计租面积: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3、用途:乙方经营。
二、租赁协议期限和协议延期
1、乙方的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止,约定入场装修时间为 年 月 日;如乙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装修时间按时入场,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逾期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对该商铺另作安排,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时间入场装修的,则视为甲方违约,租期顺延,入场装修时间以甲方另行通知为准。
2、商铺的租赁使用费计费起始日为年
3、协议延期:本协议期满,乙方如有意延长商铺经营使用期限,则应在本协议 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给乙方使用(如乙方有未及时缴纳商铺使用费的情况或违反市场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优先承租权),乙方的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否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继续使用的权利,甲方可对此场地在租赁期满后收回另做安排。
三、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缴付
商铺租金及相关费用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
1、商铺租金:
租赁期限内,乙方每月支付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仟拾元)。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以上费用按 支付(法定节假日照计)。乙方须于承租期内 前将租金交纳给甲方,如乙方未能按时缴清, 自应缴未缴之日起,甲方按应缴未缴租金总额和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超过10日仍未缴清,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
2、租金递增
租金自第 年即( 年 月 日)开始递增,递增比例为:每年的月租金均以上一年乙方所支付月租金为基数,递增 %,直至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
3、管理服务费:
甲方有权对管理服务费进行合理调整,并提前公示告知,乙方须按甲方每年的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交纳。该商铺第一年管理服务费单价为 元/平方米*月,第一年该商铺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 百 拾 元)。以上费用按年支付(法定节假日照计)。乙方须于承租期内每年的 月 日前将年管理费用交纳给甲方;如乙方未能按时缴清,自应缴未缴之 日起,甲方按应缴未缴管理服务费总金额和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超过10日仍未缴清,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
4、租赁押金: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乙方在租赁期间,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整(押金不计利息)。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条款履约,在本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甲方将押金原数无息退还乙方。如果乙方违约或者提前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将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收,不予退还乙方。在协议期内乙方经营过程中如有违反市场相关规定并处违约金的情况,甲方有权从押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补齐押金,如延期交纳,甲方向乙方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如乙方欠缴期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税费:乙方自行承担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6、工商管理费:工商管理执照由乙方自己办理,工商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提供相关咨询协助服务。
7、水、电费:水、电费标准按潜江市规定的商业用电和用水标准收费(合同签订后,凭甲方财务室预收水、电收据开通水、电);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由甲方统一代收。乙方需要每月26日前缴纳,逾期甲方有权按未缴纳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十天未缴纳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用电、用水。
8、免租优惠:甲方为扶持乙方,培育市场,如乙方按协议规定时间按时入场装修,且在三个月内装修完毕,并达到甲方要求的正式运营标准的,甲方将给予乙方 的免租优惠,即:
四、双方须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1、甲方保证对租赁商铺享有合法的出租权,签约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企业代码证。
2、乙方签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由其法人代表签字;若为代理人签字,必须有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乙方公司公章。乙方若是代理商,还须提供厂家代理委托书原件。乙方若以自然人身份签订本合同,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并以复印件存档备查。
3、乙方进场时,必须提供乙方所售商品的生产许可证、专营产品授权书、最新《主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的复印件及产品图册和相关资料,并提供法人代表和销售主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属进口产品类,需提供最新原产地证明及报关单等相关证明资料。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租赁商铺享有合法的出租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出让、转租该商铺;
2、甲方享有按前述约定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3、甲方享有对乙方在租赁商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力和责任,甲方有权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化的建议和合理要求及时给予答复,避免互相推诿。甲方严禁其工作人员以工作权力之便对乙方进行索贿或提出其他不正当的要求。
4、甲方应按前述约定将租赁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等手续提供咨询服务,其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依据本合同在租赁商铺进行经营活动的权利。
2、乙方在租赁协议期内应遵纪守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时交纳租金和相关费用;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经营管理;文明经商,维
护市场声誉和整体形象;并承担经营中所涉及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装修、调换、转租所租赁的商铺,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品牌,否则将视为乙方单方违约且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协议期内,如遇质检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商品抽检,乙方应配合提供样品及有关资料。若乙方送检产品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经营品牌。
5、乙方签订本协议,即视为乙方接受甲方所提供的商铺租赁、服务咨询、物业管理等整套服务。
七、经营管理
为了维护市场声誉和整体形象,甲方对在租赁场地经营的全体商户〔含乙方)的经营等活动进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并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对此,乙方愿意遵守执行。
1、经营商铺管理
乙方在租赁期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市场的整体形象。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整体业态规划布局的,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予供水供电。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调整乙方已租商铺;若确因甲方经营结构、经营品牌的需要必须对乙方商铺进行调整的,甲方需提前15天将调整方案通知乙方,并做好乙方另选商铺的安置和装修补偿工作。协议期内乙方因甲方调整租赁商铺的装修补偿按如下方法核定:乙方装修投入款按调整时的商铺装修现状经双方评估后,先扣除乙方进场前原有装修部分的评估金额,余下金额再按双方租赁期限总月份平均折旧;甲方对调整时租赁期限未履行部分的装修折旧余额给予补偿。
2、装修管理
乙方进场必须对租赁商铺进行装修。为了保证市场的整体效果,乙方装修前必须提前一周将装修图纸、装修费用预算报甲方物业部审核,在申领《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施工时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之一《装修须知与管理规定》。若乙方商铺内、外装修不符合整体形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若乙方没有及时整改,甲方将代为整改,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均不得拆走所有固定的装修物品,如地板、吊顶、外墙玻璃、地砖、装饰陇墙、灯具等,并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
3、安全管理
1)乙方应爱护本市场建筑及一切公共设施及器材,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之二《安全防火责任书》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自行购买在商铺内商品的财产保险,并协助甲方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在乙方租赁商铺内发生的安全、火灾事故,造成甲方或建材城内其他商户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雇用专业保安人员为市场提供保安服务,该项服务权限于维护市场内的正常经营秩序,并以此为目的进行相关的市场管理。
3)乙方理解并明确同意:乙方对该商铺的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雇员、代理人和访客)的安全自行承担责任,如该财产或人员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火、盗窃和丢失)乙方声明放弃就该等损失向甲方或者物业公司或保安人员提出任何索赔的一切权利(如有),除非该等损失是由甲方、物业公司或者保安人员直接造成的。
4、卫生管理
乙方应爱护公共卫生,将废物、垃圾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向公共场地乱丢杂物。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良的物业服务、优雅的购物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秩序、甲方对商铺公共设施的安全防护和维修保养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负责。
5、环境管理
乙方商品、广告、装饰物的摆放应与甲方的统一规划相协调,不得妨碍其他商户的通道、通风和采光,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破坏添宏·极地海洋公园整体视觉效果。如发生争议时,应接受甲方的协调。
八、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或其它损害本汽配城整体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
2、乙方经营过程中,与消费者、其他商家或政府管理部门、组织发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如甲、乙双方在协议 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均可向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起诉。
4、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由各方自行承担,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协议终止手续。
九、租赁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在使用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办好所有退租手续并交足所有费用方可终止经营(退场)。协议终止、解除或者期满后,乙方的所有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拆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如续租所有装修归乙方继续使用。
2、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单方面解除协议 的,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用及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收。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日内(或按甲方协商的期限内)将商铺内物品全部撤出,如乙方未按上述期限撤出商铺,则甲方有权腾空商铺及处理其相关物品,乙方无权因此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或损失。(此条款已由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明确知晓)。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各项条款,保证本协议条款内容的严格执行。
2、若甲方违约,则支付乙方方要求解除或终止协议,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则甲方应免息退还协议未履行完毕期间的预交租金。
3、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并对乙方承租商铺另行安排;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甲方 元人民币违约金。如乙方违约金交缴不足时,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商品;如乙方未能在三天内交清违约金,甲方有权对暂扣商品进行处理,处理款额超出违约金的部分,甲方退还乙方。
十一、乙方正式开始营业时间规定
乙方签订商铺协议后,必须按甲方规定,抓紧时间设计、装修、施工及布展,必须确保与市场开业日期同期开业。如出现故意拖延开业时间影响市场整体开业,甲方将视情况有权收回商铺出租使用权,并终止协议,已交商铺使用费、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乙方。
十二、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装修须知与施工管理规定》(附件一)、《安全防火责任书》(附件二)等各一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所购买的乙方商铺(座落于_________ )交给乙方,委托乙方对外出租,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委托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委托租赁期届满后,该商铺由甲方收回。
第三条:租金支付。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租金为_________元/㎡,总计为_________元。
2、甲方在购买乙方该商铺时,上述租金在房价中一次性扣除。
3、委托租赁期满时,甲方如需继续出租该商铺,可自行与承担人协商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与乙方无涉。
第四条:委托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与装饰。
1、委托租赁期间,实际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对承租商铺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委托租赁期满后,装饰物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所购买的乙方商铺委托乙方出租后,如发生房屋质量问题,需进行修缮,应按照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中房屋质量、保修、维修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该商铺的修缮义务,以保证实际承租人能正常、安全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委托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将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转让给他人,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不得影响乙方与实际承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履行,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第六条:免责条件。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在委托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而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商铺,使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在委托租赁期内,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按实际使用期间计算,甲方应将已扣除的租金充换抵购房款的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