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委托书(精选7篇)
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一、委托项目及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20xx年6月xx日至20xx年xx月3日止委托你所执行。
二、委托权限: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审查。
三、有关要求: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5、本委托书自20xx年6月xx日起生效。
委托机关:盂县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xx市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委托xx市xx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行政职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辖范围:xx市xx镇行政区域
二、委托权限: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监察
三、法律责任:
(一) 委托单位的责任
1、 对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执法行 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单位名 义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二) 受委托单位的责任
1、 受委托单位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在委托的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
2、 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 政执法;
3、 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四、委托期限: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期限为三年。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xx市法制局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机关: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一、委托项目及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20xx年6月1 日至20xx年xx月31日止委托你所执行。
二、委托权限: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罚款和移送案件应由卫生局审批)。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审查。
三、有关要求: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5、本委托书自20xx年6月1日起生效。
委托机关: 盂县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 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盂县卫生局
二零xx年五月三十日
委托机构:____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
为了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健康,局领导决定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委托给蔚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事项及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条例》(以上法律法规如有修改、补充或变更,执法主体按最新规定执行)。________年6月1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1日由您委托。
二、委托权限: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罚款和移送案件应经卫生局批准)。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审查。
三.相关要求: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当地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必须接受我们局的监督。如果有任何问题或错误,你必须及时向我们局报告。每年年底,你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全年执法情况。
3.不得超越权限执法或者再次委托执法。
4.委托权限只在委托期间有效。
5.本委托书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
委托单位:蔚县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一、委托项目及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______年6月1日至______年12月31日止委托你所执行。
二、委托权限: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罚款和移送案件应由卫生局审批)。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审查。
三、有关要求: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5、本委托书自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生效。
委托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委托机关: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被委托单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一、委托项目及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______年6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3日止委托你所执行。
二、委托权限: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审查。
三、有关要求: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5、本委托书自______年6月______日起生效。
委托机关: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被委托单位: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为了进一步依法规范县(市、区)安监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委托机关与被委托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执法范围
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委托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法律政策宣贯权。受委托单位要按照委托单位的统一部署,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隐患。
(二)行政检查权。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委托单位计划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行使行政执法检查权。
(三)现场处理(违法行为制止)权。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权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有权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建设。
(四)行政处罚权。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简易程序的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50元(不含本数)以下或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不含本数)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
(五)提请查处权。被委托人发现违法行为超过委托权限,在取得初查证据后应当提请委托单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对不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移交有权部门查处。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承担受委托单位因履行委托职责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对出现过错责任给予赔偿的,委托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其赔偿费用由受委托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帮助申办政府行政执法证件;
5、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呈批表格,规范执法文书编号。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确保符合接受委托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保障安监站的机构与人员编制、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必要设施和工作经费,明确基层安监站工作职责,健全基层安监站工作规范,探索基层安监站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安监站能够圆满完成委托任务。
2、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4、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6、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7、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8、每月月底前按要求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表,按期及时、准确、真实汇报执法情况;
9、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0、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承担。
四、委托期限
本委托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由委托单位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作为附件。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X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