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拆迁委托书(精选3篇)
委托人:,性别:x, 年 月 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
受托人:,性别:x, 年 月 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兹委托受托人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以下列事项:
一、全权办理位于:xx市xx县xx小区(房地产权证: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结构:混合,设计用途:住宅)的房屋他权解除。
1、并以上述房产向金融机构抵押办理借款签订经纪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2、到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及注销他项权手续、签订注销抵押登记,办理借款的各项借款手续上签字、在金融部门的借款借据上签字、领取金融部门担保借款;
3、代表委托人出售上述房地产、签订买卖合同、缴纳相关税费、调阅档案、更正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等各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人保证所提供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其他欺诈行为,委托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委托期限:自委托成立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委托人在委托期间,委托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处理甲方房屋拆迁事宜。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因建设需要之拆迁事宜,包括对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等一切与拆迁相关的事项。
第二条费用及其支付
(1)包干性支付乙方拆迁工作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___%,全部完成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拆迁费用。
第三条报告情况
拆迁过程中之一切情况,乙方应在每(日,星期,半个月,一个月)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在拆迁工作整体完成后,应向甲方作出详细说明的书面报告(包括拆迁的具体费用及支出情况等一切相关之情况)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乙方在妥善完成委托处理的所有事务后,甲方应于其完成后_________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因自然原因,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本合同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在给付了乙方第二项实际发生的费用后,不再支付本项报酬。
(2)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进度,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____%;完成全部工作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
第五条委托事务的终止
(1)甲方因本单位决定终止建设拆迁工作的,在对乙方从事本委托合同的费用给予补偿后,可终止本合同。
(2)乙方遇政府对本单位职能进行调整,而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在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后可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之委托事务费用的,乙方可顺延拆迁工作工期,甲方对拖欠的部分款项在按合同支付后,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完成拆迁工作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直接及间接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条款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联系电话:
住 址: 工作单位: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需将位于的房屋(购房合同号: ,房产证号为: )过户至 名下,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系本人同事),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房屋过户有关事宜。
委托事项如下:
一、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税务登记手续,并有权代为签署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文件,代为缴纳相应税费。
二、受托人有权代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房屋产权证件和资料,并有权查阅、复印、调取房地产交易相关的资料。
三、若委托人选择银行按揭的付款方式,受托人有权代其办理贷款的相应手续、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四、受托人有权代委托人向银行办理上述房屋抵押贷款、还贷事宜及领取有关文件(房地产权证、他项权利证、还清款证明、购房发票/收据、还款清单等)。
五、代为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记和涂销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六、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与房屋出卖人办理房屋交接事宜。受托人有权代为签署与房屋交易以及房屋交接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七、与房屋过户相关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在此确认,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托人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从事委托事务,应尽到谨慎合理的注意义务,对于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持有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