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销售合同(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醇汽油供销事宜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1、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施行新的标准则按新的标准执行。
2、油品价格:汽油/吨;/吨;元/吨;柴油元/吨;-10# 元/吨.
3、乙方订购汽油吨;吨;-吨.总价款 (大写: )。
4、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帐帐号( )。
5、乙方需甲方配送,运费( )。预付10%定金,甲方将油品送到,验货付款后卸车。
6、 油品自提:
⑴、交货(提油)地点:为甲方指定的油库。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安排乙方在以上油库提油,甲方可安排乙方在甲方所属的其他油库提油,因此所产生的额外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⑵、交货方式(提油):自甲方的储油器将油输入乙方的运输油车起即视为货物已经移交。
⑶、选择运输方式为:乙方自提(由乙方选定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油库提油后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7、计量:根据甲方供油油库流量表实测计算输油数额为准。损耗按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乙方对流量表实测计算输油数额有异议的,可在出库前双方共同计量确定。
8、验收:乙方应当在提油时进行验收,如对收到油品质量有异议,应即时提出,否则视为甲方所供油品合格。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异议后日内和乙方共同检验,或者共同委托相应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付;如甲方的供油存在质量问题,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10、本合同价格为当时提货价格,以后价格按发改委通知意见调整。如已办完付款手续油未提完油价上调时,未提油品价格不变,提完为止;油价下调时未提油品按下落后价格,差价冲下次货款或退款。
11、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造成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部分无法履行,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者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通知对方,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12、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此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4、乙方所购油品供给完毕后合同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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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二、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甲方负担国内外运费、保险费、海关关税费用。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交货日期:
五、交货地点: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标准包装(STANDARD PACKING)。
七、甲方交货时必须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如遇产品数量短少或发错货等问题,由甲方负责对外办理索赔及退换货事宜。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九、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原件及传真件同样有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履行地点为: 加油站
二、标的物(下称“油品”)93#汽油
三、质量:本合同油品符合 国家 标准。
四、数量:每月 按实际购油数量结算。
五、结算价格: 按购油时挂牌价结算,享受加油IC卡折扣。
六、货款结算方式:预先对加油IC卡充值,IC卡内有金额时方可购油。
七、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
八、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使用加油IC卡加油,乙方从加油IC卡余额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时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许甲方把卡内余额用尽,但不允许甲方超额加油,余额用尽时乙方有权停止加油。加油卡挂失期间(包括暂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48小时内发生的单位卡消费由甲方承担其损失,48小时之后发生的消费由乙方承担其损失。甲方遵守《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国石油加油卡单位客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