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品销售合同范本(精选2篇)
需用方:(以下简称甲方)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供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常年需要3级粉煤灰,为确保甲方生产蒸压粉煤灰加气块的用料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
一、价格及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的粉煤灰(含运费)运到指定场地后,价格为粉煤灰18元/吨,运输费32元/吨,共计50元/ 吨。乙方所供的粉煤灰必须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及业主的质量要求为依据),甲方为乙方沭阳地区唯一授货方,乙方不得向其他厂家供应粉煤灰。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粉煤灰质量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原船返回,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交货地点及收料方式
乙方将粉煤灰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甲方负责卸料;徐州港的上船、运输由乙方承担,到达沭阳港码头的装卸费由甲方负责。在未到达沭阳港码头前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开支、纠纷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一概不管。
三、进货数量
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进料质量和进度随时进行调整。
四、运输安全及路途耗损
一切路途耗损,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同时不得影响甲方进料,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运输费以甲方收料人出具的收料单为合法的结算依据。
合同签订甲方给付乙方3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共同监管,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甲方给付乙方30万元作为材料采购预付款;乙方向甲方供料40万元人民币,留10万人民币货款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再以支票或汇款支付30万元作为材料采购预付款,乙方再给甲方全额组织发货;以此类推。
六、其他
1、为维护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乙方不得干涉其他供料商供料。如发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从乙方料款中扣除。
2、甲方根据生产要求,需要购进粉煤灰,乙方必须做到服从甲方指挥随叫随到,听从调遣。尊重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发生违法乱纪,扰乱甲方正常生产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将以此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七、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任何乙方不得单方面违约,一旦发现某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及时提出并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料款结清后,自动作废。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在使用粉煤灰过程中常年合同价维持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户:账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洋浦华鼎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herlenar”系列饰品在
(商场)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法律地位:
1、 甲方是“herlenar”商标在中国的注册者和拥有者。
2、 乙方应具有法律上的独立签约人资格,并以自身名义及帐户购销经营。尊重和维护该品牌声誉,成功地在如上商场推广该品牌产品。主动向甲方介绍有关商场经销状况(包括柜台相片、商场协议、促销活动等)。
3、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如上商场经销“herlenar”品牌项下发饰、丝巾、新潮首饰、太阳镜、阳伞、梳等饰品系列,乙方同意遵守并履行所有有关授权协议。
二、 甲方同意对乙方授权的条件:
1、 乙方需具备相当资金实力和商场营销能力,保证有能力进入相应商场设立专柜或联销,并能达到一定销售额。
2、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政策,乙方须配套齐全品牌各系列产品进入以上商场销售,保证品牌的完整性,并严格遵守零售指导价标准,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销售,进货格是零售价的25%。
3、 乙方首批进货金额,必须在 2万 元以上;品牌保证金为5000 元整;加盟金为3000元整。品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无重大违约行为(例:未经公司允许跨区经营、严重串货等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结束日起计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4、 乙方进入以上商场经销该系列产品,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独立进商场销售单据证明和柜台相片等资料,甲方凭此出具正式授权书。
5、 为了统一体现品牌专柜形象,形象专柜一律由公司统一设计及制作装修。(注:专柜制作装修费用由加盟商承担)
乙方保证正常经营的连续性及定期销售任务。甲方授权乙方壹个商场,经营“herlenar”品牌系列产品,相应的商场每月补货金额不低于二千元。如果相应商场连续六十天内未有补货或连续三个月累计补货金额低于六千元,乙方须提供书面解释,甲方有理由认为该商场已停止销售该产品,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保留有关授权及是否中止该协议。
7、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统一宣传促销活动。
8、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填写有关销售会计统一报表。
9、乙方保证遵守本协议其它条款。
三、乙方享有的权益:
6、 获得甲方出具的经销商授权书和进入商场销售的一切必备有关资料。
7、 可优先获取该品牌产品的广告宣传品和新产品信息。
四、新产品推广:
1、甲方推广的新款产品,如结算额在壹仟元之内,甲方将按照乙方经营情况给予主动配货,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最新推出系列产品的样品。
2、如该批新款产品结算额超过壹仟元,乙方须接受甲方最低配货金额为¥1000元的样品。
五、产品调换率:(见附件)
六、订货、交货、支付、运输及保险等:
(一)、订(补)货:
1、现货订单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确认,现货订单需明晰指定颜色,未指定颜色或用文字笼统说明颜色时,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理解均匀分配或选择类似颜色。
2、 订单须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为准,甲方不接受电话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