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协议书实用3篇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那你知道怎么写合同吗?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顾问协议书实用3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顾问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双方订立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如下:

一、特别条款

1.1经办律师

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经办律师。

1.2法律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定上述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2)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或法律文书;

(3)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4)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或专项法律事务;

(5)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有关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活动;

(6)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7)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3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及费用

(1)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时间为 壹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止,根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费用为每年度 元整。协议期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继续聘用的,应重新签订协议。

(2)甲方需委托乙方提供专项服务或参加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等

(3)、(6)项免收律师费,第(4)、(5)、(7)项若需另外收费时,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予以适当优惠。

1.4其他费用

经办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受甲方委托外出,所发生的外地或境外差旅费并不包括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二、一般条款

2.1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办律师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承担以下的义务:

(1) 乙方经办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乙方经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乙方和经办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2.2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在经办律师的统一安排下,另行指派乙方的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传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3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应和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有关的情况;

(2)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3)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2.4甲方财物的保管

(1)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及其他物品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当在完成律师服务后,将甲方财物移交给甲方。

(2) 如果甲方未接受乙方移交的甲方财物,乙方有权视需要代为保管或将甲方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如由乙方代为保管甲方财物,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保密

(1) 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 以下内容不可视为甲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根据甲方授权披露的内容

2.6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作为双方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7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8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诺,如果甲方希望获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法律服务,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2.9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传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乙方和甲方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0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11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2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5、就债转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或代为)办理根据债转股协议所设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3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厅四层

联系电话:0591-83588283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注册律师担任甲方的顾问律师,具体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法律事务。

律师联系方式:。乙方可根据需要指派其他律师参与办理上述法律事务,甲方应予配合。

第二条、法律顾问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通过专业工作积极指导和促进甲方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积极防范法律纠纷的发生,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解答甲方经营管理业务、劳资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应甲方要求,审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函件等),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最大限度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经营、劳资纠纷的协调解决和诉前谈判工作。

(四)应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员工的法律事务咨询。

(五)应甲方要求,指派律师赴甲方举办法律知识现场咨询答疑会。

(六)根据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关法律资料。

(七)应甲方要求,为甲方主要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服务。

(八)协助甲方处理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九)应邀参与甲方投资或经营方面较大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

(十)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案件的调解、仲裁、听证等活动。

乙方提供本条第(一)至第(八)项服务,甲方不必另行办理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八条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外,不再另付费用;第(九)项服务中,双方在标的额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项目服务费;属本条第(十)项,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交费,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顾问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70%,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乙方对因执行顾问工作而获取的甲方相关的经营信息、财务状况、技术资料、商业秘密等负严格保密义务,非经甲方授权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与第三方。

第五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向法律顾问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应提前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谈判等。

第六条、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各类文件,甲方应将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法律顾问留存备查。

第七条、甲方应主动、及时向法律顾问通报涉及法律问题业务的有关情况,并可根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与法律顾问进行联系协调,协助法律顾问了解甲方有关情况。

第八条、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XX元/年,并于本协议订立XX日内支付。

第九条、甲方应尽可能为法律顾问提供工作便利;应甲方要求,法律顾问到福州市区以外的地方进行项目谈判、调查、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相关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合作期限(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暂定为一年。

第十一条、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均应提前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有关通知按照本合同载明联系地址发出,即视为已经完成送达;本合同空格处填写的一致内容系业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真实意思表示,与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表律师:0591-83513335杨律师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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