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想写协议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是可爱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8篇车位买卖协议书,欢迎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做出如下补充协议:
1、出卖人对该设备实行终身维修服务;质保期后设备发生故障需要出卖人技术人员到场解决时,在收到买受人故障的4小时内,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前往设备所在地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买受人应为此支付合理费用(服务费、配件成本费用)。
2、验货地点:出卖人办理运输,在买受人指定地点验货。产品验收过程中,买受人的签字仅对产品的数量及完整外观表示认可,并不代表对出卖人提供产品质量的认可;如在检查过程中或之后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与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提出索赔。
3、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出卖人派出维修技术人员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食宿费、交通费),由出卖人承担;超过产品质量保修期或者保修期内因买受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费用。
4、出卖人在设备安装交付使用前,所有相应风险(包括设备的灭失、损毁、事故致人伤亡)均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由出卖人负责装车,设备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后买受人协助卸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6、设备在交货时出卖人应随机提供详细的安装手册、操作和维护手册、使用和保养说明书、易损配件目录等一切与该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有关的技术图纸及产品合格证等文字资料。
7、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支付出卖人计 万元人民币;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个 工作日内,支付出卖人计 玖 万元人民币;剩余价款 仟元,作为设备的质保金,在设备保质期届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买受人向出卖人付清余款。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8、质量保证期,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或者设备工作时间1000小时, 出卖人保证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及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安装、保养,确保设备在其使用寿命期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能够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保修。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及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运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9、出卖人交付的设备如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缺少有关质量证明文件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要求出卖人立即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补充:买受人在设备出现故障后,紧急情况下出卖人必须于接到电话(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后4个小时内派员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如出卖人派出的技术人员4小时内未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如该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时出现故障,则出卖人技术维修人员可以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协议(含附件1)生效后,即成为《产品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产品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协议中的补充条款与原《产品买卖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3、本协议壹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前山新城车位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的车位为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新城地下车位,车位编号为 ;
2、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民事纠纷。自签订本协议起,甲方保证将该车位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车位出售给第三人;
3、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车位更名转让的承诺;
二、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00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20 年6月27日付给甲方定金让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乙方于20 年7月27日或之前付清全部转让价余款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元);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乙方违约,甲方没收来自乙方的所付定金;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赔偿乙方所付定金。
五、交付方式
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当天内将车位更名转让给乙方;
2、车位的更名转让以乙方签订车位认购协议书并更换认购车位收据为标志;
3、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乙方目前居住在国际公寓小区楼号为该小区常住业主。甲方在国际公寓小区拥有地下二层000号车位年使用权(20 年购买,20 年到期)。现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使用权的该车位,甲方同意之。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按现状向甲方购买位于光彩国际公寓地下二层000号车位使用权。
第二条 该车位仅限于停放乙方驾驶的小型汽车,车位的使用期限为自该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至20xx年5月24日。
第三条 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第四条 乙方应于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将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该车位交付乙方。除遭遇不可抗力及因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导致的延误外,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由乙方使用,每延期1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车位交接当日共同到国际公寓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处办理该车位的交接及备案手续,如乙方逾期不办理前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办理该车位交接手续时,应按照国际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
定与物业管理公司就车位管理事宜签订管理公约,并按该公约的约定交纳有关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x年x月x年 x月x日x日
甲方:
乙方:
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的由出卖人开发的××××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二、买受人所购车库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车库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座],编号为 (具体位置附图),属 结构,层高为 最新车位买卖合同范本最新车位买卖合同范本。该建筑位于地上底层。
该车库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车库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O,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车库按建筑面积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交房后,如果该车库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双方按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互补差价,不追究双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签定本合同时,买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该车库的全部总价款最新车位买卖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六、买受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七、关于产权情况的约定:
由于该车库层高不足2.2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车库仅有使用权,没有产权。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于××省××市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于××省××市
甲方(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柴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梅庭雅苑 41号柴房(实测建筑面积 12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柴房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九车库买卖合同范本千元整( 9000 元)。
三、 因该柴房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柴房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柴房产权及使用权。
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 _ _ 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
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x年x月x年 x年x月x年
甲方:
乙方:
就乙方需租赁__________地下停车场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____地下停车场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地下停车场,车位号码:_______号,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每月租金:_______元(人民币),共计元(人民币)。
三、甲方收取的车位租金只限于乙方车辆停放车位占用场地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占用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乙方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五天到治理处办理租凭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临时停车位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____地下停车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制定的《车辆停放治理规定》和《停放事项》等车场治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
七、乙方进出本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治理,本司对____地下停车场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所在土地用途为:车位,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买受人认购本项目住房为 号楼 室,车位为该项目中地下负 层 号。
第二条 付款方式与价款、缴款日期
1、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一次性的付款方式支付该车位价款。
2、按照"个"计算,该车位总价款为(小写)(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整。
3、缴款日期为签订本协议当日支付
第三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0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停车使用条件。
第四条 交接手续
(一)该车位达到车位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出卖人视为买受人违约,本协议自动失效,出卖人扣除车位总款10%的违约金,余款30日内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出卖人在买受人违约当日有权对该车位另行出售。
第五条 保修责任
在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维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使用
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 2 页,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 份,买受人 壹 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