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
一、说明
由于井下掘进煤直接上矸石山造成资源浪费,根据矿原煤管理会议纪要,决定采取地面回收的方法,由重庆渝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回收。为了保证原煤回收期间的安全工作,汪矿委托运输工区与渝煌建筑责任公司鉴定如下安全协议。
二、 汪矿运输工区履行的安全注意事项
1、回收队进入矸石山底弯道车场时,必须与运输工区调度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捡煤挖车皮工作,否则,严禁作业。
2、在底弯道调车时,运输工区押车工必须对矿车前方发出信号,提醒捡煤挖车皮人员注意,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行调车工作,防止造成矿车伤人事故。
3、在捡煤期间,严禁任何车辆进入底弯道,回收队清理出来的空车皮,运输工区必须及时拉走,避免空车积压,影响矸石山正常循环走钩。
三、回收队履行的安全注意事项
1、回收队进入捡煤挖车皮作业前,要指定专人开好班前会,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分工明确,抓好自保互保工作。
2、回收队由专人负责与矿调度的联系,协调捡煤工作、时间,严禁在矸石山正常走钩期间占道捡煤挖车皮。
3、捡煤挖车皮期间,必须由专人负责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不安全情况,立即发出信号,撤出作业人员,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4、捡煤挖车皮必须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作业,即从底弯道车场往外40m的地段,严禁在其他区域内从事捡煤挖车皮工作。
5、捡煤挖车皮作业前,必须待矿车停稳后掩好矿车,并在矿车前后打好临时阻车器,方可进行捡煤挖车皮作业,防止其他矿车滑行相撞发生伤人事故。
6、严禁作业人员在捡煤挖车皮期间打闹和酒后上岗。
7、在捡煤挖车皮作业期间,作业人员违反矿上有关运输管理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矿运输工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8、双方单位对作业施工地点的人员,必须组织安全措施的学习,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并在安全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双方单位对以上安全协议书的条款,确认无异议后,在协议书上进行签字,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分别承建荣盛楠湖郦舍项目一期一二标段工程,因群塔作业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经建设单位协调,三方签订此协议。
为确保群塔在施工过程、顶升过程及拆除过程中不发生互相碰撞,确保施工安全,经两家总包单位协调群塔作业相关的协议。
1、 群塔运行控制
2、 运行主要原则
1)后塔让先塔
在作业过程中,后起动作业的塔吊在运行时应前后、左右、上下确定相邻塔吊的作业状态和所处位置。如有妨碍后塔正常运行时,必须停塔等候,并鸣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处的状态、位置,待前塔远离妨碍区域时,后塔方可作业。
2)动塔让静塔
在作业过程中,要求塔司、信号工随时注意相邻塔吊所处的作业状态,位置在回转塔臂运驶小车时,要避让处于停止状态的塔吊,可绕道行运,或暂停作业,待停塔工作完后,驶出相碰撞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3)轻车让重车
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4)客塔让主塔
以各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塔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5)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3、 运行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各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装方案中已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塔吊在现场的定位保证了塔吊之间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塔身发生碰撞的问题。
4、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响,塔吊间高与低是相对的,但都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另外,各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装’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顶升即可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5. 防碰撞安全措施
1)根据塔吊布置,塔吊之间存在交叉的范围,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根据塔吊装拆单位提供的装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装及顶升过程中始终保持不少于2个标准节的高度,同时根据低塔让高塔的原则,如两塔塔臂在旋转过程中同时进入交叉范围,低塔应提前主动避让,待高位塔旋转出交叉范围后,方可继续运转。
2)两塔在作业时,在进入交叉范围之前,应先将小车收回至安全距离内,同时将吊钩提升,由高塔主动避让,即可避免塔吊大臂与大臂、塔吊大臂与建筑物、吊钩与建筑物、吊钩与吊钩之间的碰撞。
3)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吊钩)位于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区域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与高位塔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这就要求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会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吊钩)。
6、 防碰撞安全要求
1)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完成,且同一台塔吊的组装、顶升、拆除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不允许委派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地的单位进行施工。
2)租赁方应提供状态好的机械设备,指派责任心强、技术全面的塔吊司机。
3)参与塔吊安装、作业、顶升、拆除的作业人员都须持有天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作业。塔司、信号工都必须具备2年以上实践作业经验、责任心强,反应灵敏、身强力壮的持证人员参与。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各塔吊信号指挥的对讲机频点不允许相互串台,必须有严格的分格措施。在设置频道时,需设置不同的频道,且每台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塔司必须固定,做到定机、定人、定制度,不允许擅自调换。信号工的服装要有区分,以便塔司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确认本塔信号工的旗语、手势和哨声。
5)群塔作业时,塔与塔高低差及水平安全距离规定:为避免相邻塔吊间发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与高塔的塔身水平间距确保5m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钩高度应与低塔的最高点垂直安全间距确保净空2m以上。
6)顶升时,先顶高塔,后顶低塔。在塔吊顶升、降时,必须履行申报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进行审批,原则规定:先顶高塔、后顶低塔。下降拆除时,先降低塔,后降高塔,每次顶升的高度,确保相邻塔吊间垂直安全间距。
7)为了提高塔司、信号指挥人员警示各塔的工作状态,要求各塔上安装防撞指示灯和红色信号旗。
8)多机作业,塔司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注意保持各机安全距离
9)塔司必须熟悉操作的塔吊性能,并严格按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
10)各塔停止作业时1#楼、5#楼、9#楼塔吊大臂不允许停靠东面。2#楼、6#楼、10#楼塔吊大臂不允许停靠西面。
11) 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双方塔吊主钩不允许超过对方围挡。
7. 沟通协调
为加强群塔作业安全管理,双方指派专人进行协调,塔吊顶升应提前通知对方,
甲方签字:
监理签字:
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荣盛楠湖郦舍项目部签字:
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专人联系电话: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荣盛楠湖郦舍项目部签字: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人联系电话:
塔司签字:
信号工签字: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安全协议书。
一、租房地址:
二、租凭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由甲方免费租给乙方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因甲方在乙方租凭期满后自己需要使用该房屋,因此不再与乙方进行续租。
三、租赁期间安全协议:
1、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房屋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3、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4、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自残、自杀、意外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要求乙方对房屋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四、就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梦湖香郡”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 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变更协议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后记土地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文第_______号第_________顺位地役权登记,双方当事人同意变更。
第二条 地役权范围:东侧长_________米,宽_________米,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不动产标示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目:宅地
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
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学校有关安全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教师公寓有关安全问题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反规定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处以经济处罚____-____元,严重者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楼道不准堆放杂物及做饭,垃圾不准堆放在家门口楼道上,必须装入垃圾袋投入楼外设置的垃圾箱内。
3.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查出房产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4.房间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5.房间内的暖气、水、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到房产科或后勤物业公司修缮中心报修。
6.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简单装修的需报房产科批准,未经批准私自装修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园区内各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确认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作为【 】消防安全的主要管理者、实施者,应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制定【消防安全协议书】,并提供给乙方,使乙方对楼宇的消防设备设施有一定的了解。
3、定期对园区内的员工进行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使全体员工对消防器材的使用、初期火灾的扑救、火场逃生技巧有一定的认识及熟记报警程序和电话。有权对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并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提请消防机关进行处理。安全检查以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为主。
5、定期对固定消防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出现问题及时检修。
6、乙方区域若发生火灾,在业主或相关授权人未开户门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在与乙方联系的同时有权以非常规手段进入火灾现场,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承担任何责任,但完成任务后,甲方应对现场进行封闭,并及时向乙方通报。
7、及时向乙方转达消防监督部门对园区内消防工作的布署和要求及有关消防工作的'各类文件。转达方式为布告或客信。
8、有义务依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任何人及责任人进行纠正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处罚违约金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消防安全协议书】,配合甲方共同做好社区内消防安全工作。
2、禁止在园区内吸烟。
3、有权对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意见,合理化建议。
4、应接受并积极参加甲方专门组织的消防安全讲座。
5、必须爱护园区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如果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各类消防设备设施损坏,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如在户内进行装修施工,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审批后,办理室内装修有关手续后才能施工。施工期间严格遵守、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按照额定功率使用电器设备,确保电线、插头及插座质量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施工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各项消防安全标准。
7、乙方对户内的消防安全负责,如果乙方户内发生火灾,由引起火灾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应赔偿给其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产权变更后为止,新产权人须则另行签定本协议。乙方使用人更换,本协议依然有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构建和谐平安的社区,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甲方要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昆明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
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责任书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一、甲方需对院内树木进行修剪,所有修剪树枝归乙方,甲方不再给予乙方修剪树木费用。
二、乙方在修剪树木过程中,乙方所有人员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包括来回途中、修剪树木发生刮伤、砸伤、摔伤、死亡等意外事故),与甲方无牵连,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修剪树木过程中,如砸坏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车辆及物品,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修剪后,树枝需由乙方自行清理外运,甲方不承担任何外运费用,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交通事故等,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在修剪树木过程中,因高空作业,乙方应由安全保护措施,不得擅自主张违规作业,如发生意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