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授权协议书(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为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提高双方的经济利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
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特制定本代理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代理范围
1—1 甲方授权指定乙方为_____________地区各大商场的销售代理商。
1—2 销售产品:凯迪龙系列泳装、泳镜、泳帽、健美服及其他相关产品。
二、甲方责任
2—1 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书、营业执照、产品质检报告、商标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条码等相关必要文件的复印件,以保证乙方的合法经营。
2—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销售货款后,必须及时向乙方通报,以保证乙方货款及时入帐,并且第一时间将货发出。
2—3甲方给予乙方10%的退货额度(依上年回款额计算),超过部分,需经甲方批准后方可退货,但需要加收10%的货物整理费。所有退货需保持商品的完好,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2—4因乙方失误,造成个别款式滞销,甲方可给予调换的优惠条件,在发货后2个月内,保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方可调换,但此优惠条件只限予6月30日前,在6月30日后的返资金部按退货处理。调换和退货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5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供货要求,在 天内准确无误的供货,若有变化不能全部满足乙方要求时,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调整。
2—6 甲方按统一零售价的_____折给乙方供货。
三、乙方责任
3—1 乙方作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商,在该地区年度内完成销售额_____万元.
3—2 乙方若经销其他与甲方同类产品时,需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3—3 乙方在协议期间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的销售指标,或相差太多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另选择代理商。
3—4 乙方必须派专人验收甲方提供的商品,货到三日内验收完毕,写明收据,邮寄或传真给甲方。否则逾期提出异议者。甲方不予受理。
3—5 乙方为推销甲方产品及开拓新市场所需一切费用,除有特殊规定外,均由乙方承担。
3—6 乙方必须按甲方授权范围内销售,不得在授权范围外的地区经营。
3—7乙方收到甲方误发及未按乙方要求发的货,应妥善保管,在接收到货10日内退回或调换(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担),过期后,甲方则认为该批货符合乙方要求。
3—8乙方需供货时,必须以传真等文字形式(电话为辅助形式),注明所需产品的名称、款号、颇色、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到货地址,并说明接货人有无变化。
3—9 乙方定做的产品,需预先付款,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不退不换。
四、交货方式
4—1 接货人姓名:
4—2 铁路运输( );公路运输( );自提( )。
4—3 到货地点:
4—4 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一1 甲方优先为乙方提供货源,保证产品质量达到FZ/T?3013—1998<针织泳装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
5—2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销售及库存情况,并对乙方库存商品有调配权,并指导乙方的销售价格。
5—3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持有指导权,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定期提供销售月报表,库存盘点表等相关报表,以保证市场信息及时反馈。
5—4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商标及其它标识,但只能在做产品的促销活动中使用。
5—5 乙方应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甲方的样品、资料、以防假冒、仿制等侵害甲方利益。
5—6 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如有误,需及时调整,年终结帐。
六、违约责任
6—1 交货质量、花色、规格没有按乙方要求、甲方应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2 因包装问题造成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6—3 错发到货地址和接货人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6—4 乙方过期付款,应付违约金。违约金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付给对方,违约金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执行。
6—5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拖延及拒付货款,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6—6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井可依法要求赂偿。
七、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合同终止
8—1 因不可抗力或当事人一方丧失民事能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可向对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
8—2 合同期满成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全部货款,方可终止,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及双方的发货单、退货单、对帐明细表、通讯记录及其他补充规定,都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解决不了,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仲裁解决。
9—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甲方: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互信,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商定,现就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17类商标(详见附件)授权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范围
1、产品范围
仅限“康越鑫牛”牌PVC管材、管件生产
2、生产地点范围
仅限位于 现有厂区内。
3、销售区域范围
授权产品销售由甲方代理商负责,销售区域仅限 。如甲方除以上地区外要销售此产品可向乙方调货销售。
二、产品质量
1、乙方自行采购生产产品所需要的一切材料,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合法经营,不得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成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乙方生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合格产品,所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将定期抽查乙方产品质量和各项指标,乙方如被政府相关部门或甲方抽查不合格,乙方将承担全部行政处罚。
5、乙方不得更改产品生产日期,同时质量问题不得在媒体曝光,如有则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罚款及善后处理等事项),并根据事态发展赔偿甲方1万至10万RMB,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产品包装及打字
1、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内外包装样品进行生产包装,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2、乙方所生产PVC管材除其他要求打字外,还应打上“浙江鑫牛管业有限公司河南洛阳分部”字样。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破产、撤销、资不抵债等足以导致其不能履约情形的,另一方可解除本协议。
2、乙方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商议后决定。
2、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协议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3、本协议发生争议部份,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管辖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名称:
1、授权书
2、商标注册证
3、甲乙双方公司三证
甲方:浙江鑫牛管业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公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 系列高档红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25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单位:万元)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70%,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7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备注:全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比例。新开户商家第一次进货,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 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1000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三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见附件四)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销售。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万元。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客户经理: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