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买卖简单的协议书范本(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送达方式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附件
_________为协议附件,效力同于本协议。
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宋家桥三组河堤边沙田前第一排一座宅基地,四至坐落如下:东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出卖给乙方所有。
二、甲方自愿将该宅基地出卖给乙方,甲方保证本宗出卖的宅基地四至分明,产权清晰,与他人无涉,若出现债权等纠纷,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三、经双方议定并一至确认宅基地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乙方分别于20xx年2月17日、20xx年2月20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人民币合计壹拾伍万元整,甲方确认该笔款项已全部收讫,后附“抵押协议”复印件1份、收条复印件1份。
五、该两项宅基地日后在政策性统一整转为国有出让土地或宅基使用证时,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签字等相关手续,但不承担费用。
六、本协议自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亦不得干涉乙方在该两宗土地行使宅基地使用权。
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为了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
方名下物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名下的位于北京市 区(县) 小区楼 单元 房屋(地下室 平米,储藏间
平米),屋内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房屋单价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 元(小写)元(大写)元。
二、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 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 %房款,剩余款将于办理产证过户之日一次性支付。
2:按揭贷款: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 %房款,余下部分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甲方
3:分期付款:
五、 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
2、附属设施清单
六、甲方承诺:
1、 具备房屋买卖条件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 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 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2、 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违约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九、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7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 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所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售人)
地址: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_ 年_月 日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