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代理点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门对门的优质服务,江浙沪快件今发明至,外围省市的快件今发后至,如有甲方不能到达的网点,甲方可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代发EMS。
二、甲方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江浙沪2天、外围省市3天)内将乙方的快件安全完好地送达目的地,则乙方可以不支付该笔快件的费用(快递费用见附表),并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当票快件快递费的两倍金额。
三、遗失件的处理:
1、 甲方在乙方保价的情况下(甲方收取乙方保价金额的3%保价费用)遗失快件,则按该件的保价金额赔偿。
2、 甲方在乙方没有保价的情况下遗失快件,则乙方可以拒付当票快件的快递费用,并且要求甲方予以赔偿:赔偿金额另行协商,最高不能超过500元。
四、甲方收取乙方快件时,应检查乙方的物品包装是否合格,如乙方包装有存在隐患或者明显不合格的,则甲方应及时提出提醒。如甲方提出后乙方不予采纳的,则物品遗失有乙方自己承担。
五、甲方应指派公司专业业务员上门取件,取件时须出示相关工作证件。
六、甲乙双方的快递费用结算方式采取月结方式:
每月初甲方提供乙方上月交快递件清单,以供核对。经乙方核对无误后,乙方根据清单在当月15日前付清上月由甲方所递快件的全部费用;任何乙方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七、甲乙双方在合作正常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需终止合作关系,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产生补充协议可作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快递服务代理人,代理甲方在的业务。即乙方是甲方在________(地点)的独家代理,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授权第二家,在其他地点开展相关业务。
二、责任范围
1、甲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快递运输物品。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点快递业务进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授权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经营机构在特许范围内从事快递及行李托运业务。
5、甲方每天应按照当天货物的有无情况到乙方工作地点接送快件及行李托运业务。
6、乙方在派送过程中,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货损、或货物丢失由乙方承担全责。
7、乙方应严格遵守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开展业务,对外以独立的法律主体操作,不得超区域进行业务操作。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现象的活动。
8、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经营,保证运营质量,遵守甲方的指导价格。如遇乙方有不合理收费的情况,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9、乙方在接受货物时,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来收取运费,正确填写运货单,由甲方负责包装检查,并派送到公司物流指定地点。
10、双方应有正式的.货物及单据交接手续,甲方在发当天货物给乙方交接之前出现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收货物并正式交接之前出现的问题物件由乙方负责,交接以后以及派送期间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价格协议
1、派送货物按件计算,甲方以每件元(人民币)予乙方。
2、收件货物按照乙方每件_______元(人民币)提成给予乙方。
3、甲方提供的运货单为有偿物品,如遇误填、丢失或其他问题导致运货单不能正常使用,由责任方赔偿每张运货单______元(人民币)
4、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
四、乙方业务范围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代理快递点
地址: 地址: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快递服务代理人,代理甲方在(地点)的业务。即乙方是甲方在(地点)的独家代理,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授权第二家,在其他地点开展相关业务。
二、责任范围
1.甲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快递运输物品。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点快递业务进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授权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经营机构在特许范围内从事快递及行李托运业务。
5.甲方每天应按照当天货物的有无情况到乙方工作地点接送快件及行李托运业务。
6.乙方在派送过程中,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货损、或货物丢失由乙方承担全责。
7.乙方应严格遵守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开展业务,对外以独立的法律主体操作,不得超区域进行业务操作。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现象的活动。
8.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经营,保证运营质量,遵守甲方的指导价格。如遇乙方有不合理收费的情况,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9.乙方在接受货物时,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来收取运费,正确填写运货单,由甲方负责包装检查,并派送到公司物流指定地点。
10.双方应有正式的货物及单据交接手续,甲方在发当天货物给乙方交接之前出现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收货物并正式交接之前出现的`问题物件由乙方负责,交接以后以及派送期间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价格协议
1.派送货物按件计算,甲方以每件0.5元(人民币)予乙方。
2.收件货物按照乙方每件5元(人民币)提成给予乙方。
3.甲方提供的运货单为有偿物品,如遇误填、丢失或其他问题导致运货单不能正常使用,,由责任方赔偿每张运货单2元(人民币)
四、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按上述日期开始生效。
2.甲、乙双方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出现歇业、清算、合并或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前述30日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期满前15日内若双方对合同履行均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协议条款内容全部继续有效。一方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双方再行商议。
五、违约责任
1.若有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乙双方可以免责,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共同将损失减到最低,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义务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履行义务,或者部分免除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义务。
2.乙方在操作过程中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