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一下条款。
一、承包地块:甲方将位于文登市宋村镇台上村的土地亩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承包时限:
1、甲方于20__年__月__日起将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
2、承包期自该土地由甲方承包之日起30年的剩余年限,即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三、承包价格:上述承包地年转让费为__元∕亩。
四、约定:
1、甲方若对承包地界指界有误而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承包合同生效后,因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进行调整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苗木、农作物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3、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由乙方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性由乙方缴纳,并享受保险赔偿款项。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5、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合同纠纷处理:若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法规执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 村西(窑南)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拾年,自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___________ 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费,第二次在第三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交付 ,第三次在 ___________。除此之外,乙方不负担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第九条: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第十条: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甲方(建房户主):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丙方(补助资金发放单位):
鉴于 “威马逊”超强台风造成甲方房屋严重毁损,依据《文昌市农村农业户居住房屋因第9号超强台风受损重建工作方案》的规定,丙方作为文昌市政府指定的重建房屋补助资金发放单位,决定给予甲方灾后房屋重建补助。现甲方决定重建房屋 栋,其中:正屋 栋;横屋 目,建筑面积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为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房屋重建及时、优质,现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友好、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一)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即由乙方以包人工、包材料、包材料损耗、包运输、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包施工设备、包施工水电费、包税费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一切费用的`形式承包。
(二)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即开工前甲方做好三通(水、电、路)准备工作。开工后必须保证建材及时运达工地,水电费由甲方负责,深基础、挖土方及回填由甲方负责或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乙方必须按图施工或甲方的要求施工,不得私自更改。在手工中所需的一切工具模板、架子等各种设备都由乙方全部解决,乙方要规范施工、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二、承建项目及建设标准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承建。
2、乙方保证承建的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并能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3、按照政府文件要求,乙方为甲方建造的房屋至少包含6平方米具备防灾需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造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三、承包价格
1、工程造价为单价每平方米¥ 元,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上述承包单价及总价为包干价,除此之外,甲方、丙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及设备必须 日内进场,甲方预付工程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
2、完成主体封顶后(包括至少6平方米具备防灾需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
3、工程完工后(包括建设至少6平方米具备预防 级以上台风功能的平顶屋)且经甲方、丙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壹年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将剩余5%的工程总价款无息支付给乙方。
4、经鉴定及镇、村、村民小组三级公示,甲方位于 镇 村委会 村的房屋 (正屋/横屋)(间/目)为 (倒塌/D级/掀瓦)。按照政府核定的补助标准,丙方应向甲方发放房屋重建补助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为保证补助资金能够足额、有效地用于甲方的房屋重建,丙方采取下列拨款方式:
(1)房屋掀顶的,合同生效后丙方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给甲方。
(2)房屋倒塌与D级危房的,合同生效后丙方向甲方拨付补助资金的30%,其余资金由丙方按照市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方式分期拨付。
5、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在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时,乙方不得要求丙方承担连带责任或其他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责任约定
1、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
2、甲方、丙方有权监督乙方人员的施工。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施工。
3、乙方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4、乙方未履行合同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受到的任何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进行保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清理现场,将施工场地擦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并负责将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9、如发生乙方拖欠所属工人工资的情况,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暂扣所拖欠的.款项,直至乙方向所属工人付清应当支付的款项为止。若发生此情况十天内,乙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在此承诺并同意由甲方将该所拖欠的款项直接支付给工人,该代为支付的款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拒绝返工或是甲方提出返工后超10日乙方未返工的,甲方有权将该部分工程转给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返工的时间计入工期,如因此逾期的,适用逾期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七、安全责任
1、乙方保证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等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丙方不因此而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保护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八、工期要求
1、本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如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可顺延。乙方不得无故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3、乙方保证在上述工期内完工并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九、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行验收合格后 日内通知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
2、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后再验收,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按照逾期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十、房屋保修
1、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保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质保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免费进行维修服务。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乙方保修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保证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无法联系,拖延推诿,自书面通知后超过7日的,视为乙方拒绝承担保修责任,甲方有权自行解决,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3、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应当积极为甲方进行维修。
十一、不可抗力
当地震、风灾、雨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必须采取措施尽量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双方应于灾害发生后合理的时间内,对损失进行核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实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重建/修缮房屋,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丙方有权追回已支付款项。
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工程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金额3‰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时保质保量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限期整改,乙方未在限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无效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5、丙方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拨付房屋重建补助资金即履行了本合同项下丙方应尽的全部义务。甲乙双方之间的权责及纠纷均与丙方无关。甲方、乙方均不得向丙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或要求丙方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十三、其它
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本建房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从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