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安全协议书(合集2篇)

[精品]安全协议书(精选2篇)

[精品]安全协议书 篇1

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心愿。教育管理好学生,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明确学校、家庭和学生自身的责任,构建学校、家庭、学生本人共同防护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特与家长(或监护人)签定以下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况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没有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或告诫的;

2.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3.学校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清除,或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未加以封闭或增设警示标志的;

4.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要求的;

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6.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的;

7、上学时教师没有和家长进行交接,放学时教师没有护送并和家长履行交接手续的。

二、因下列情况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与学校设施无关,或与学校设施有关但学校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教育管理或告诫职责,学生不服从管理或不听从告诫,导致发生伤害事故的;

3.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4.在放学、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

5.学生在校突发疾病,学校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或送往医院治疗再发生意外,病情恶化的;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6.来自不可抗拒性学校外部突发性、偶然侵害造成的;

7.参与他人矛盾纠纷、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的;

8.在危险处攀爬,私自在水塘、水库、河道等游泳的;

9.学生本人吃来源不明或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过期、腐烂变质、无卫生防疫部门许可证食物中毒的;

10.乘坐“摩的”、“三轮车”、“农用车”、“面的”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的';

11.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引发安全事故的;

12.玩尖锐物、其它危险物或危险游戏的;

1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14.学生自杀、自伤的;

15.上学时家长没有护送,放学时家长没有来接并且和学校履行相关手续而造成伤害的;

三、学生在校期间有意或无意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被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施加伤害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学生出现伤害事故,发生矛盾纠纷时,双方根据本协议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

六、本协议有效时间为签字之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中途转学,此协议废止。

甲方:____小学

乙方:____学生

20__年9月1日

[精品]安全协议书 篇2

为了确保住校生在我校期间及往返学校途中的人生安全,为了严格划分责任界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住校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律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住校生在校期间学校需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和遵纪守法教育。

2.住校生必须遵守《检槽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服从学校教师、保安及宿舍长的管理。

3.严禁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留宿,男女生之间不得串门。

4.非特殊情况,所有住校生严禁熄灯后外出学校,更不许在外住宿,若有特殊情况需外宿或外出者,必须向班主任或值周教师请假,经教师和保安批准后方可外宿或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5.严禁将管制刀具及其它违禁物品带入校园和宿舍。

6.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不得擅自使用电器或在宿舍内充电。

7.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打架和做危险游戏。

8.严禁攀爬、翻越宿舍窗户和阳台,严禁攀爬宿舍楼楼顶,严禁翻越学校大门和围墙。

9.未经他人允许不得擅自翻动、使用他人物品,严禁偷窃他人财物。

10.严禁破坏宿舍楼相关设施设备,如有故意破坏行为,必须照价赔偿,并进行纪律处分。

11.不准在宿舍内和楼道上洗漱、吃饭、追逐打闹和高声喧哗等。

12.住校生原则上要在周五下午由值周教师集合强调安全后方可离校,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离校的,必须由家长和本人签字后,方可离校(节假日放假时的`离校工作,由学校届时安排)。周六原则上要求所有住校生离校,如确有特殊原因或遇恶劣天气而需留校的,一定要服从值周教师和保安的管理,如需外出时要向值周教师或保安请假并签字后方可外出。若擅自外出,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13.住校生周日返校或节假日返校时间,不得早于下午15::00(即下午15::00前到校的,学校不予接待,也不负有安全责任)。

14.住校生往返学校途中,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即无牌、无证、无保险)和“三超”车辆(即超员、超载、超速),严禁乘坐非载人车辆,禁止乘坐摩托车上学,住校生在往返学校途中,严禁到江河湖泊内游泳,严禁到水塘、水库、水窖、箐沟里洗澡,住校生在往返学校途中因自然灾害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15.住校生在夜间突发疾病时,学校将联系家长,家长应作出积极响应措施,住校生在校期间,要求家长24小时开机。

16.如住校生或家长违反以上要求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7.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学校和住校生家长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云检槽中学:

监护人:

学生本人签字:

20xx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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