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协议书(精选7篇)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拓展____网及《____广告dm》(以下简称《dm》)业务,就拓展各区域网络标注及dm区域分册业务与甲方展开合作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乙方利用甲方人力、公关资源、办公场地、设备设施及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在区域拓展____网的相应地图标注、广告、信息发布等业务,并可在所负责区域编辑、发行平面dm等业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提供____网甲方所负责区域的独立后台供甲方展开相应业务拓展工作,以及为甲方客户提供其它甲方无法履行的____网的系列服务,并保证其拥有合法的dm许可证件提供甲方展开____广告《dm》的相应组稿等工作。
2、乙方保证甲方作为该区域唯一的地图标注、广告、资讯采集及发行等各项业务的分公司,负责____网及《dm》在乙方所在区域的拓展工作。
3、负责____网业务拓展、《dm》商家分布图等的免费培训。
4、提供甲方开展工作所必须的各类资料、证明件,运营流程、dm许可等。
5、乙方负责dm相应审稿、广告审查、协调等工作。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____网、____广告系列dm项目运作的基本运营场地、前期运营资金、以及在采集、编辑、印刷、发行、广告销售等工作中展开合法的经营活动。
2、甲方需保证____网网上商家、企业标注、系列dm的内容及广告的合法性,若由内容及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并保留追究其相应名誉等损失的权利。
3、所在区域dm出版时,甲方每期提供样刊20份供相应管理机构参阅及工商管理机关、乙方存档。
4:甲方将尽可能的.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所负责分网站、服务等,达到双赢之目的。
5:甲方可在其所负责区域设立营销点及招聘区域业务负责人即区长,但乙方将以甲方部门或工作人员对待,相应责、权、利只对甲方负责。
6:甲方在签定协议时向乙方交纳合作保证金(20000—50000)元整,此款在合作期满乙方按本协议履行相应手续后无息全款退还。
四、收益分配方式
1:业务开展初期,乙方提供甲方一个月的筹备期,亦即本协议的正式有效期自协议签定日的下月该日生效。
2:甲方按其网站实际收入总额的30%上交乙方,在甲方收入额达到超出所交纳合作保证金时,即应及时上交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相应服务。
3:第1年合作期乙方按照甲方地图标注及用户实际充值费用(即实际收入总额)的30%收取网络维护及管理等方面的费用,第二年按照总额的40%收取,第三年后按照总额的45%收取。
4:甲方承揽或编制的区域dm,将根据不同合作方式另行商定。
备注:1:若年总收入超过80万,乙方将按照总收入的1%返还甲方做为奖励,若年总收入超过150万,乙方将按照总收入的2%返还甲方做为奖励,而若年总收入超过300万,乙方将按照总收入的3%返还甲方做为奖励(dm运营收入不计在内)
2:由本网用户通过网上推广方式在甲方区域成功拓展的标注会员,个人vip会员,以及甲方区域用户发布的固位置顶信息,企业。固位排名名片,以及固位工商,精品推荐等各类广告,乙方将按照25%支付甲方作为其区域管理费用(若甲方预先收取则应按照75%返还乙方,此比例各年相同),除此外甲方有向所在区域会员收费的唯一性权利。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自协议生效起三月内要求达到如下工作成绩:拓展商企会员3000家以上、拓展个人有效会员10000人以上(指至少发布2条以上信息者,以下同),或者在该区域达到5万元以上的有效收入,如若该两项成绩都未达到,则乙方有权取消合作,除扣除按照协议应该交纳乙方的相应费用外,合作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
2:乙方若无故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导致该项目无法运转、以及甲方未能正常展开业务拓展除外),甲方有权扣留已收取费用并加倍索赔保证金费用。
3:其它合作中的违约行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暂定一年,在双方无异议时本协议自动顺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合作权。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丙方:
法定地址:
丁方:
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投资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签署。
甲方1:电子邮箱:电话:
甲方2:电子邮箱:电话:
(甲方1和甲方2合称为”投资人”或”投资方”)
乙方1:,身份证号:电子邮箱:电话:
乙方2:,身份证号:电子邮箱:电话:
乙方3:,身份证号:电子邮箱:电话:
(乙方
1、乙方2和乙方3合称为”乙方”或”创始股东”)
投资人、乙方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各方”,各称为”一方”。
鉴于:
1.乙方为创始人,拟设立一家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定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以下简称”主营业务”)。
2.投资方同意作为天使投资人,支持乙方的创业行为,共同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有鉴于此,根据《公司法》和其它法律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公司设立
1.1.投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条件和条款,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公司投后估值为人民币(除非特别说明本协议货币均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
甲方1以人民币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比%,其中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进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甲方2以人民币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比%,其中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进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乙方1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比%,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
乙方2认缴出资万元,占比%,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
乙方3认缴出资万元,占比%,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
甲、乙方在工商登记时承诺认缴时间为年内。
1.2.各方认缴明细如下:
1.3.交割: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豁免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向公司支付投资款计万元。
1.4.在交割日的工作:
1.4.1.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日内到银行开设立公司基本账户或临时账户。
公司应在在付款日前至少个工作日向投资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在付款通知书中列明银行账户的付款路径。
1.4.2.各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签署公司章程,列明投资方的名称,认缴和实缴的注册资本金额,股权比例等信息。
1.4.3.公司应向各方提供一份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的原件。
公司章程的格式和内容应与本协议相关约定一致,公司章程未包含的部分,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1.4.4.公司应向投资方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名册、董事名册。
1.5.资金用途。
公司于本次收到的投资款仅得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业务拓展,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2条先决条件
投资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付款义务在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为投资方豁免之后履行:
2.1.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2.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投资方委派的人士。
2.3.确保公司核心人员已经签署内容和格式为投资方满意的劳动合同、竞业禁止、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任职期限不少于三年。
2.4.乙方已向投资方提交一份详尽的商业计划书,并且内容为投资方书面认可。
2.5.创始股东书面同意预留投资后%的股权用于激励未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且该部分股权不会来源于投资方的转让。
员工股权激励的具体名单、分配机制等应经投资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3条承诺和义务
3.1.创始股东承诺在公司全职工作,将所有商业时间和精力用于公司的经营和开拓公司业务上。
除非在得到投资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从公司离职,也不得再直接或间接、单独或与他人合作从事任何其他业务或其他类似兼职行为。
3.2.创始股东在终止作为公司股东或终止与公司雇佣关系前(二者中以较晚发生者为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包括通过其关联方、与他人合作或通过任何实体)从事与公司(或公司关联方)有竞争的行业和业务。
竞业禁止义务为在职期间及终止作为公司股东或终止目标与公司雇佣关系一年后(二者中以较晚发生者为准)终止。
各方确认公司无须就竞业禁止义务另行支付费用或补偿。
3.3.创始股东承诺,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条需投资方批准事项
4.1.在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完成前,以下事项须经投资方批准:
4.1.1修订或废除章程;
4.1.2主营业务变更;
4.1.3进行清算或宣告破产;
4.1.4兼并、合并任何第三方或分立及业务整合,或对外投资,或签署任何合伙协议、合资协议或其他利润分享协议;或出售重要资产或主营业务及相关的资产,或任何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行动;
4.1.5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4.1.6创始股东转让、质押或其他方式处置公司股权;
4.1.7向股东宣布或支付股息或红利;
4.1.8批准公司的详细年度预算、决算、资本支出计划、薪酬计划和业务年度计划书等;
4.1.9任何单笔超过万元或者个月内累积超过50万元的预算外支出;
4.1.10任何融资方案、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
4.1.11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实施办法、及股份分配;
4.1.12管理层变更,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及任何管理层人员的月薪高于元且1年内涨幅超过%。
4.2.管理架构和董事安排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董事由投资方委派的人士担任。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只要投资方或其指定的主体继续合计持有公司股权超过%,投资方有权至少委派一名董事。
第5条股东权利
5.1.知情及检查权
5.1.1.投资方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查阅公司财务记录、文件和其他资料的权利。
投资方可定期获得与创始股东相同的财务知情权。
(1)在每财务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提供未经审计的该季度的管理层报表;
(2)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的六十日内,提供经股东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之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3)在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前三十日内,提交下一年度的年度预算报告。
5.1.2.若投资方认为有必要,投资方有权要求对公司进行独立审计,乙方应当全力促成公司配合。
5.2.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和共同出售权
5.2.1.未经过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创始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5.2.2.创始股东转让股权,投资方按照其各自的持股比例享有优先购买权。
同时,投资方有权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优先于创始股东进行该等股权转让。
5.2.3.各方确认,公司发行新股份或增资时,投资方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对应的优先认购权。
5.3.创始股东股份兑现及回购:
5.3.1.创始股东股份兑现:创始股东(包括任何未来新引进的任职股东)应在公司服务期至少为3年时间,创始股东服务期满1年、满2年、满3年分别兑现的股权比例40%。
服务期届满前创始股东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个人主动离职或辞职;(2)未经投资方同意存在兼职行为;(3)违反竞业禁止。
违约股东未兑现的股权可由投资方和其他股东共同认可的主体,按照名义价格1元人民币回购。
违约股东应无条件配合并在三十日内完成交割,各方应通过届时各自在公司的表决权促成前述事项。
如违约股东不配合,各方可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元回购的股权作为期权池,用于激励在职的及未来的管理层及核心团队。
股权激励的具体名单、分配机制等应经投资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5.4.获得公司境外架构优先股的权利:经各方同意,公司可在适当的时候转为境外结构,届时,投资方应在境外架构被授予与其届时在公司持股比例相同的优先股,该等优先股应具有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方享有的全部权利、权力和特权。
5.5.清算优先权
5.5.1.投资人优先清算权。
创始人及公司同意,在发生以下事项(统称”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算优先权:公司拟终止经营进行清算的;公司出售、转让全部或核心资产、业务或对其进行任何其他处置,并拟不再进行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因股权转让或增资导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创始人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5.5.2.清算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
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
第6条保密
6.1.各方承认及确认有关本协议、本协议内容以及彼此就准备或履行本协议而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均被视为保密信息。
6.2.各方应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而在未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但下列信息除外:公众人士知悉或将会知悉的任何信息(但并非由接受保密信息之一方擅自向公众披露);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股票交易规则、或政府部门或法院的命令而所需披露之任何信息;得到投资方书面许可而披露之任何信息;或由任何一方就本协议所述交易而需向其股东、董事、员工、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之信息,而该股东、董事、员工、法律或财务顾问亦需遵守与本条款相类似之保密责任。
如任何一方股东、董事、员工或聘请机构的泄密均视为该方的泄密,需依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7条违约责任
7.1.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行为,由过错方对守约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各方均有过错,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相应民事责任。
7.2.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违约方;除非违约方在一周内采取及时、充分的补救措施,否则守约方有权对其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
第8条法律适用及纠纷解决
8.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8.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各方应尽量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公司已经设立,则向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起诉;如公司未设立,则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其他事项
9.1.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各方应各自承担己方引起的各种费用和开支。
9.2.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未经本协议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解除本协议。
9.4.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不合法或无法通过任何法律或公共政策进行强制执行,则只要本协议中所拟议交易的经济或法律实质未发生任何会对任何其他一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本协议中所有其他的条款和规定仍将保持完全的效力。
在确定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后,各方应通过善意协商修改本协议以求以一种可以接受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反映出各方的本意,从而使得本协议中所拟议的交易能最大限度按照最初的计划完成。
9.5.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存在任何冲突,在本协议各方之间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并各方同意在法律及实践允许范围内立即修改公司章程,以使其最大限度与本协议约定实质保持一致,并在修改之前,各方同意不会依照章程之相关约定主张或行使相应权利。
9.6.如果因政府登记或备案之要求,各方需就本次交易另行签署满足政府登记或备案要求的协议,则本协议仍应全面优先于登记文件在各方之间适用,登记文件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9.7.协议首部载明的电子邮箱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须及时告知其他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9.8.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1:
签署:
甲方2:
签署:
乙方:
乙方1:
签署:
乙方2:
签署:
乙方3:
签署: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设立甲方分公司,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合法身份进行识别,做出合作或停止合作的决定。
2、负责提供甲方的委托书、任职文件及公司证照等文件,以便乙方在当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执照和有关手续。
3、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
4、如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任意一项或对甲方以及相关第三者造成损失且情节恶劣者,甲方则有权撤销乙方的分公司负责人职务,收回分公司相关手续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究权;
5、对乙方一切经营活动以及财务往来、员工聘用均有监督、知情和指导权;
6、在乙方正常经营工作中,甲方不得轻易裁撤乙方分公司工作人员;
7、有权监督和制止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8、甲方负责建筑设计咨询合同的全程技术履约,包括:前期建筑设计图的初审、优化设计报告的作出、优化设计图纸的绘制、优化估算表的编制、法定权威审图机构的审查通过及优化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等等。
9、甲方收取被服务方咨询费用的流程:
优化设计咨询合同签署→原建筑设计图纸的初审→设计优化初步报告→收取优化设计定金(20%)→甲方确认优化方向→提交最终优化设计报告→收取优化设计报告服务费(70%)→提交具体优化设计图纸及预算→送法定权威审图机构→收取余额费用(10%)→涉及优化部分的审查意的修改及优化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以合作的方式担任甲方分公司负责人;
2、分公司办公场所的租赁费、办公费、工作人员工资、税务、业务开展经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注册的"正国优"商标及有关图形的文字说明。
4、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上报分公司经营状况;
5、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借贷;
6、乙方的经营项目范围不得超过甲方的项目范围,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7、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甲方;
9、乙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罢免乙方分公司负责人职务;
10、乙方不得随意与同行业合作或恶意竞争,如有类似情况必须经甲方允许后方可操作;
1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留存并且签字确认;
12、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租赁协议/负责人身份证明均由乙方提供。
三、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及相关营业原则
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以分公司名义签订有关合同,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直至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未结算的业务费用一概不予结算;
四、利润分成办法
1.甲方支付乙方业务费用的提成比例为甲方向委托方收取咨询费用总额的20%,并在甲方收到款项后次月初结算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需提供等额发票),乙方不能提供等额发票时,差额部分按8.5%扣减税额。
2.甲方收取建设方委托项目的最低设计咨询费用为优化额的30%(1000万元以内),当优化额超过1000万元时按每增加1000万元减收2%计取,如:优化额1001-20xx万元之间按28%计取咨询费用,以此类推,但最少不低于10%。
五、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2.协议到期,如乙方不再续签协议或协议期内终止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清查乙方在经营分公司期间的所有经营项目和财务状况以及债权债务,双方经过申报公开声明后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甲方再另行委任其它人继续经营或结束分公司营业,此时乙方的相关权责即行终止。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5.本协议附件:甲方证照复印件,乙方证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甲方:深圳市XX公司
代表签名:
证件号码:
电话:
乙方:
代表签名:
证件号码: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设 _________ 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甲方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双方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
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权及其孳生物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乙方同意甲方代表公司执行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公司事务所产生的收益根据双方的股权分配收益,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双方各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
4.乙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公司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不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5.乙方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
(1)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2)以上述股权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对方同意;
2.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其拥有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顾。
乙方马等。
委托代理人马。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县磁选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二○××年十二月八日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项目、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甲方出资金人民币_______元,占股_______%;乙方出技术,占股_______%。
二、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时间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四、合作分工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管理。其他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账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账。
五、技术、市场保密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____月对上________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_______%。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人情况,项目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________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