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精选9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土地详细情况总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村社姓名面积田土
二、出租期限出租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____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________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________年租金。
四、支付时间提前________年支付,即于上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下________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________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秉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面积
甲方将其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杨溪乡牌塘组 ____ 亩土地流转给乙方进行农业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____年(以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为准),即自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月____ 日止。
三、流转价款
土地流转价格采取实物折价方式,乙方以400斤稻谷每亩付给甲方(以早稻、晚稻粮管所国家收购平均价为折价)。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每年12月15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有权在流转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流转期限内遇到自然灾害,上级核发己方的救灾款或救灾物资政策优惠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关于现有的`农田补贴一项,只要是国家还有这一项政策,补贴的全部金额应全部归属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转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6、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标准不得违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定。
7、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证土地使用性质。
8、承包方不准栽树,不准挖塘养殖,不准卖买,如果卖买拾倍罚款。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流转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年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转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1、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杨溪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定备案单位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盖章):
乙方代表人(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鉴定单位(盖章):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XX县罕井镇
村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 。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的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所建设、种植的地上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承包期间,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及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对承包土地有独立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5.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并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本合同转包后,甲乙双方仍应按照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和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的除外。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亦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彼此的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筑物、林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进行处理。在合同期满后90日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如因甲方违约,须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土地承包费。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土地承包费。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期内以何种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费为人民币 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筑物、树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十、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1.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土地的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
该土地位于桃大村_____面。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_。东长______米,西长______米,南长______米,北长_____米。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
2.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总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此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村委会鉴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一次性
付______年的承包费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
3.从承包后的第六年开始按_____元每年递增______%的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5.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筑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如甲方擅自重复发包该地块,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乙双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按照土地面积上建筑的实际资产核算金额赔偿)、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土地面积上建筑的实际资产核算金额为准,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场地承包经营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地点、面积、承包期限及用途
1、甲方将自己承包及开荒所得的耕地,坐落在县___亩,土地地名:______。
流转(发包)给乙方从事现代农业(含旅游、观光农业)及其它农业生产经营使用。
交地时间:___年___月___日前。
2、承包期限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
3、土地用途:现代农业(含旅游、观光农业)及其它农业生产经营使用。
二、土地承包费用及承包费缴纳方式
甲方的耕地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以家庭承包方式及开荒所得的耕地。
1、承包费用:
土地租金___年至___年___月每亩1100元/年,___年至___年___月每亩___元/年,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每亩___元/年,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每亩___元/年,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每亩___元/年,___年___月___元/年。
2、缴纳方式:
每一年交一次,一次性交清一年度,第一年先交租金后经营,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后五天内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起乙方在每一年的2月1日。
3、如因甲方的银行帐户查封、冻结、拒收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足额支付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甲方的银行帐户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因此造成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给乙方经营,不得随意终止。甲方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重复将场地租赁给第三方。
2、甲方必须保证所承包土地不存在权属,甲方出租地内不能有新葬坟墓,如出租前已经有坟墓的,测量地时不计入测量面积内。
如果在出租地内有新葬坟墓而甲方不提前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在耕地内正常耕作过程当中,挖到耕地地底下的坟墓,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甲方全部承担。
3、乙方经营期间因权属纠纷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投资的总金额三倍赔偿,并双倍退还当年已交付的土地承包费。
4、甲方确保公路到乙方承包地车辆进出通畅,不设卡不收费。
5、甲方需协助乙方安装供电、供水工程涉及事宜,办理农业用电开户申请等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负有主要责任与乙方一起做好周边环境治安工作,包括原承包场地不得让其他人侵占等。
7、甲方应及时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批准报备工作。
8、甲方有义务协调好村民的关系,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土地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有权在所承包场地上经营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外的所有作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行为。
2、乙方有权在承包地内重新进行场地统一规划使用(包括生产房子、生活建筑、蓄水池、排水沟、打包棚、工作路、钻探地下水井、拉电、立杆、货车通道、生产经营、搭建临时性房屋等)。
3、租赁期间,如遇到政府开发征收、占用土地,青苗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收益归甲方所有。
4、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乙方需在场地内建房子、挖水池、铺沙石路。
5、合同承包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6、承包期满后,若乙方不续承包,则地上附着物如房屋水电设施设备等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负责清理并保证恢复原耕地。
7、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五、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承包给乙方的场地,地界清晰、无争议,保证无第三方干扰乙方的经营、使用权。
2、甲方签订本合同前,已征得全部家属的同意,是甲方全部家属的委托。保证无甲方群众或继承人对合同提出任何异议。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共同约定
1、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土地承包价或以其他方式干涉乙方的生产、生活和经营。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任何费用。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执行。
4、不因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土地权属无纠纷,如因场地权属纠纷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需更改合同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补充条款方可实行。如有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三倍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诉讼至签约地的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鉴证单位:______
鉴证人:______
日期: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亩、每亩承包费_______ 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 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签,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面积共__________亩(平方米)。
五、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日期:
日期: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光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光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
4、本林地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_____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