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事员用工合同(精选2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按甲方的《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担任 岗位工作,并承担该岗位工作范围内责任。合同有效期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服从甲方领导及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维护甲方信誉和利益。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对企业领导人提出批评和建议等权利。
3、 发生的民事纠纷,自行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 合同期未满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 每月月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每月按22天计算,月工资为 元/月(大写: 元整),该综合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等费用,电话费每月 元包干使用。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按国家税务局相关规定,由公司财务部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3、 考勤休假制度结合国家相关制度,具体按公司考勤休假制度执行,乙方未休假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当年存假在春节后第一个月清零。
4、 合同期满或因故中途解除合同时,属甲方为乙方申办的资格证书和培训证书仍由甲方保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 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2、 被证明不符合聘用基本条件的;
3、 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违反设计人员职业道德的;
5、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旷工按《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视为自动解除合同的;
6、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2、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提供工作必需的生活或工作条件的。
第六条 合同期满后,聘用合同自动失效。
第七条 甲、乙双方违反协议,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或在经济上给予处罚或赔偿。乙方违约,甲方视情况扣除乙方一个月综合工资;甲方违约,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综合工资。
第八条 鉴于聘用人员为内退返聘人员,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退休金,本单位不再为其缴纳养老统筹。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文化程度:
地址: 性 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炊事员):
主要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竣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的岗位职务为施工员。
2、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
工作任务:负责项目部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的饮食(早、中、晚餐)及购买烹饪食材;并保证食材的卫生安全。
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每天工作上下班时间与建筑工人工作时间同步,不得无故迟到旷工。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不得拒绝,不得提出额外补偿。
3. 乙方不享受任何法定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停工时间视作乙方假休日,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1、乙方的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2、该工资中已包括乙方的各种绩效薪酬、奖金、津贴、补贴。
4、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5、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双休日、法定休假日上班的,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安排补休。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临时合同期内,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不给予医疗待遇,医疗期内不支付病假工资。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3、乙方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照政策予以补偿。
七、权利和义务:
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错误,带来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赔偿引起的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八、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3)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