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业主室内装装修合同(热门3篇)

大厦业主室内装装修合同(通用3篇)

大厦业主室内装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上海九百室内装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方:上海九百室内装潢有限公司施工队长,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进一步提高公司信誉,就承包______区_____________路弄_________________号室内工程,总人工费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达成如下协议。

1. 施工队不得向客户转告内部关系,透露公司资料(如内部承包协议总金额),如发现作违约处理,罚500元。

2. 施工当中,如完成阶段必须要求客户鉴定工程验收合格单,否则产生的后果乙方自负。

3.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结工程余款时留1000元为质量保证金,以一家压一家为准,半年后付清。

4. 公司只与承包方代表有经济关系,其他人员无权向公司交涉。

5. 施工场所不得有闲杂人员和朋友常住和喝酒闹事,工作时间不准打牌打麻将。工地必须保持清洁,每天至少打扫一次,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有权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协助施工队长共同处理善后工作,保证质量完成好。施工人员未按时解决质量问题,按工程总价的5%罚款。

7. 在施工中,一切施工用具由承包方自备。如客户要求新增项目内容时,施工队不得自作主张,必须得到公司认可并盖章,方可施工。否则作违约处理,处于承包方按新增内容总价两倍罚款。

8. 在施工队中,如承包方不慎造成人身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 本工程施工日期由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逾期一天罚款100整,依次类推。

10. 若客户强烈反映施工人员态度和质量问题,请施工队自觉离开工地,无权结帐。

11. 付款方式:开工七天以后,领取二千元后的,发到承包价80%为止,工程尾款公司开据乙方直接领取,再与公司结算。

12. 客户介绍业务乙方不得私自接洽,必须带于公司,违者一律开除,无权结帐,遵守者以业务大小奖励500至20xx元不等。

13. 本约定最终解释权属于甲方,本约定属于双方自愿,具有同等法律效益(本约定长期有效,不受时间限制)。

发包方:承包方签名: 上海九百装潢有限公司

大厦业主室内装装修合同 篇2

一、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装修平面图;

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给排水系统要求;

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天花平面设计图;

各立面图;

橱窗及__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十

一、装修验收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十

二、装修守则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除了大厦所提供的__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__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满意为准。而所选施工单位必须由管理公司批准。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刚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佣户负责支付。【第一范_167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于施工前及期间,房满铺外必须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通知书,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业主棚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墙铺内的保安负责。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同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无论什么时候,如需在公共设施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得到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而且应提供和安装良好的、坚实的防范设施,以防带来受伤损害。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公司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他业主。所有房商铺内的废物必须每天晚上于指定时间内清出。只有货梯才可用来运输材料、废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人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任何电扶梯;不得使用金属轭运货车。装修期间,所有回风嘴必须封闭,房间大门亦需关闭。所有装入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间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公司认为可能会影响其他房墙铺,必须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外或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日期完成。业主用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听任何放音设备,绝对禁止赌博酗酒。装修完成后,业主用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后检查。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业主用户将获得通知并需负责进行更改。如业主棚户的装修工程经管理公司认可满意后,将获签发装修工程完满竣工证明书。十

三、装修程序概要

收取《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公司人员与业主用户的设计师承造商进行会谈。

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承诺书及问卷、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按金交到管理公司。

收取装修方案的审批同意书。

施工人员名单交到管理公司。

装修工程开始。

大厦业主室内装装修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4. 5. 6. 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_________ 元;

3、设计费 ________ 元;

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 元

;6、管理费 _________ _元;

7、税金(3.41%)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四条:材料供应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符合国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标准》。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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